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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市場營銷調查報告范文
在不了解某一情況、某一事件時,我們要通過科學的方法去研究,調查結束以后,還需要寫調查報告。寫調查報告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藥品市場營銷調查報告范文,歡迎大家分享。
藥品市場營銷調查報告1
一、基本情況:
1、調查總人數:共回收調研表格113份。
2、應用分類:用于養生11人,藥食聯用2人,藥食交替2人,食療94人,病后康復1人。
3、有可比性材料數:具有應用保健食品前后對比數據的材料72份。
4、材料來源情況:美羅國際按中華亞健康研究協會的要求,發放統一表格,由消費者填寫后直接寄給協會。
5、調研涉及產品:均為美羅國際產品,靈芝菌絲體膠囊、香杞膠囊、松茸膠囊、仙葉膠囊、慧源膠囊、新慧通膠囊、慧清膠囊、玫瑰膠囊、仁美營養膠囊、和中膠囊、紅鈣D將囊、欣舒寧膠囊、桑菊靈芝茶、多糖蛋……等。
二、調查主要內容與結果:
㈠、產品應用定位:
1、養生:單獨應用食用菌類保健食品,目的是“治未病”即養生、防衰、強生(防感冒等疾病)。
2、藥、食聯用:在應用明顯毒性藥物的同時,加用可減輕毒副作用的食用菌食品。如腫瘤化療時,加用靈芝系列產品。
3、藥、食交替:在應用具有依賴性(成癮)的藥物(如藥物)時,為減輕依賴性,開始服藥時,同時加服于藥物相似功效(如鎮靜、安眠)的食用菌類食品,然后逐步減少藥物用量,最后僅用保健食品,完全解脫藥物的依賴。
4、病后康復:在病后或手術后,應用保健食品加快體力恢復。
5、食料:對一些長期“藥療”無效的人群,干脆放棄“藥療”,改用“食療”,用保健食品進行全身調理,讓體內慢慢增強抵抗力,從而獲得康復。
㈡、經濟對比
對72例保健食品應用前后有藥物治療作對比的人群,進行了經濟負擔分析,72例在應用保健食品前,曾以藥物治療花去醫藥費共計208.4352萬元,人均花費2.8949萬元,但結果均未獲得滿意效果,臨床癥狀獲得暫時緩解的人僅20人,占27%,其余均無效。這72位消費者因藥療效果不佳,停止用藥。改為食療,共花費25.1573萬元,人均消費0.3494萬元,取得顯效的60人,占83.3%,有一定效果的12人,占16.6%。
㈢、治療與時間對比:
對上述72位消費者,在藥療和食療上所耗的時間進行了對比,72位位消費者進行藥物治療所耗的時間總數為6558個月,人均消耗時間為91.08個月(相當于7.59年),停用藥療,改用食療后,72人用于食療的總時間是327.89個月,人均消耗為4.55個月。
三、對調研結果的分析:
1、保健食品應用定位的思考:
保健食品應用定位,是一個十分敏感的問題,定位不當往往會有違反食品管理的有關法規之嫌,但消費者是講實效的。因此,這次調查出現了五種應用定位,這是消費者從實際需要出發,靈活處理“食療”與“藥療”關系的結果,是群眾自發的創舉。這五種定位,從我國傳統“食療”的觀點分析,應該認為是合理的,是符合科學的,對疾病的治療,隨著科學的發展,也開始強調不能單純的依賴藥物,而應該從全方位(包括飲食、環境、工作壓力、生活習慣……)來進行綜合治療。因此,五種定位中提到的“藥食聯用”、“藥食交替”都是十分科學的“藥、食”結合。癌癥的化療藥物公認具有明顯的毒副作用,抗結核藥亦是公認有毒副作用的藥物,而有些保健食品就能夠減輕抗癌藥物的毒副作用,能夠減輕抗結核藥對肝臟的損害,實際上“藥、食”結合應該是今后醫療技術創新的一個方向。
關于定位中的“食療”,有人會認為是把保健食品當作藥品,是違規、是誤導消費者,這實際上是對“食療”的認識問題。戰國時期的名醫扁鵲指出“為醫者,當洞察病源,知其所犯,以食療之,食療不愈,然后命藥”可見食療為治療之首選,以食治病由來已久。現在科學進步了,卻否定了“食”與“治”的關系。把“藥”作為治病的首選甚至是“唯一”,但在實際生活中單純“藥治”無效現象是屢見不鮮的。這次調研中采用“食療”的消費者,都是“藥療”無效后才改用“食療”的,是消費者處于絕望的情況下,寄希望于“食療”。《現代醫學報》07.3.27題為“望聞問切、把脈中醫”一文中,談及中醫是否偽科學時,引用了一位普通群眾的一段話“科學不時最高目的,中醫是科學還是偽科學并不重要,只要中醫中藥能夠在西醫之外,提供另外一種就醫的可能性,就沒有舍棄中醫的理由,西醫也不是萬能的,那么多一種選擇,對病人來說不是更好嗎?”對待“食療”,筆者認為也應該持有這種觀點,“藥療”不是萬能的,多一種“食療”對病人來說有什么不好呢?當然這里面有一個“度”,食品和藥品絕不能等同,“食療”是“食療”,要讓消費者明白二者的區別,不要誤導消費者。
2、保健食品的經濟意義:
從調研材料分析,在“食療”前,用于藥療的費用是人均2.894萬元,開始“食療”后人均費用為0.349萬元,“食療”費用為“藥療”費用的12.06%。有效率從“藥療”27%上升到83.3%的顯效率。(這里的“藥療”有效率低,不是泛指“藥療”,而是由于調研中都是“藥療”效果不好的對象。
醫療費用明顯高于“食療”,其原因除醫、藥本身因素外,很重要的.一條,調研中的人群均屬慢性、頑固性疾病,所耗治療時間長,總費用相應較高,而食療所耗時間均較短,見效快,費用就較低(實際上保健食品在一定的范圍內,其費用不一定低)
3、時間就是金錢:
72位消費者,藥料時間,人均所耗時間為7.59年,采用“食療”后,所耗時間僅4.5個月,是“藥療”的4.9%。這不僅減少了疾病折磨的時間,更重要的是病人提早康復,恢復了工作能力,能為社會、為家庭創造新的財富。這是不可低估的效益。
4、“治未病”尚需努力:
調研材料中,保健食品應用于“養生、防病、美容、抗衰”的有11例,占調研總數的9.7%,其中純粹是為增強體質,提高抗病能力的有5例,占4%,他們每年購買保健食品的投入數為4050元,人均每年810元,其中全年食用的有4人,每年僅服3月的1人。最突出的效果是抵抗力增強全年無感冒發生,年齡偏高者還呈現“年輕態”!
每年花不足1000元,能獲得全年無病災,真正實現了“花錢買健康”。
藥品市場營銷調查報告2
食品藥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民生之本、和諧之基、安民之策。隨著我縣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生活物質水平不斷提高,無論是食品還是藥品行業作為一類關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關鍵性行業,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加強對食品藥品市場的監督管理,是考驗我縣食品藥品監管能力的現實問題。為全面掌握我縣食品藥品監管情況,進一步做好全縣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對我縣食藥市場進行了專題調研。
一、基本情況
(一)食品市場基本情況
全縣現有餐飲服務經營企業560家,學校、托幼機構食堂28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工地食堂近52家。由于政府職能調整,原由衛生部門承擔的餐飲服務監管職能劃歸縣工質食藥監管部門。
(二)藥品市場基本情況
全縣藥品零售企業17家,藥品批發企業1家,醫療機構24家。藥品市場經過多年來的有效監管,假、劣藥品發生率明顯下降。
二、存在問題
(一)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學校周邊小飯桌缺乏監管。學校周邊小飯桌多為私人經營行為,大多以家庭為單位在民宅內經營,其食品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監管缺位,給學生飲食安全帶來隱患。二是建筑工地食堂監管有待加強。建筑工地食堂多為臨時性,多則一年,少則半年甚至幾個月,食堂經營者辦理有效證件的意識淡漠,若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即為群發性食物中毒事故,危害嚴重。三是小攤點、市場內加工點、流動兜售盒飯經營者無部門監管。此類經營行為多為各部門聯合監管范圍,沒有明確的單一監管要求,實際工作中也相應的產生出推諉扯皮現象,給百姓飲食安全帶來嚴重隱患。
同時,即使是有許可的餐飲服務單位也都或多或少的存在一些問題和安全隱患。一是采購食品及原料索證不全,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不及時、不全面,臺賬記錄不完整。二是各種規章制度執行情況欠佳,落實不徹底,貫徹不到位,有近三分之一工作人員無健康證上崗。三是不能按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樣,或者留樣不足48小時,甚至無留樣記錄。四是防蠅、防鼠設施不完善。無紗窗或紗窗損壞后更換不及時,未設防鼠板等防鼠設施。五是餐具消毒保潔措施不規范。存在有消毒設施不利用,餐具不消毒,餐具消毒保潔措施不規范或無封閉式餐具消毒保潔柜現象。六是食品加工環境差。食品加工區清掃不徹底,食品處理區內存放個人用品。七是容器具及水池無功能標識,未按功能區分使用,存在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的風險。
(二)藥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軟件、硬件設施差,給藥品的貯存帶來安全隱患,尤其無法保障一些有特殊溫濕度貯存藥品的質量。二是存在不合理用藥現象。藥物的不合理應用甚至濫用都將危害百姓用藥安全。三是藥學專業人員缺乏,從業人員專業素質差,不能夠提供合理的指導用藥,甚至給予不切合病情的盲目指導也將帶來用藥安全隱患。四是技術監管手段嚴重缺乏,不能通過有效的技術保障杜絕假劣藥品的出現,致使不符合規定藥品流入市場,危害群眾用藥安全。五是虛假違法廣告屢禁不止,誤導和欺騙消費者,給群眾帶來財產損失和生命健康的危害。六是藥品流通環節違規行為仍然比較嚴重,部分藥品經營企業放松質量管理,違規出租出借經營許可證、出租出借柜臺,采取非法手段銷售藥品、擅自擴大經營范圍,違規使用醫保卡,致使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秩序比較混亂,帶來用藥安全隱患。
(三)食品藥品監管基礎建設亟待加強。由于餐飲及保化監管隊伍沒有到位,監管手段相對落后,仍在采用落后的人工方式進行監管,食品藥品檢驗檢測設備嚴重缺乏,技術支撐力明顯不足,嚴重影響了對食品藥品安全的有效監管,食品藥品監管基礎建設亟待加強。
三、幾點建議
(一)加大食品藥品監管的投入和支持。進一步加強對食品藥品監管的人員配備,改善辦公條件,配備相應的執法車輛,保障監管需要。要加大監管機構檢測裝備投入力度,提高檢測能力,實現檢測常態化。
(二)繼續加強從業人員培訓。建議組成民間學術團體,采取有償服務,聘請專家、學者及借助各相關部門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對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的負責人和從藥人員加強法律法規和藥學專業知識的培訓,使從業人員知法、懂法、守法、自覺依法辦事。同時,要加大對廣大群眾的普法宣傳,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形成食品藥品監管的群防群治網絡。
(三)強化責任意識。一是強化政府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的責任意識。進一步落實藥品安全責任,建立健全各級政府食品藥品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定期分析評估本地食品藥品安全狀況,找準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狠抓食品藥品安全監督檢查工作。二是強化監管部門齊抓共管的責任意識。食品藥品安全涉及相關部門,在使用環節管理、廣告監管和聯合打假行動等方面,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合作,齊抓共管。三是強化企業作為第一責任人的意識。加強對企業的引導,大力推動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高生產組織化、加工集約化程度,提升產業整體發展水平;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將生產使用偽劣產品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向全社會公布,促使企業真正成為產品質量的`第一責任人。
(四)加大專項整治和綜合監管力度。大力實施食品藥品放心工程和專項整治。監管部門要從實際出發,突出重點,扎實有效地搞好食品藥品各個環節的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認真組織開展食品藥品市場安全整治行動,堅決防控藥害事件的發生。
(五)增強執法的權威性。要將專項檢查、食品藥品抽檢、日常監督、食品藥品質量管理(使用)規范檢查相結合,堅持教育和懲罰相結合,強化執法力度。針對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經常出現的問題,建立不良紀錄檔案,制定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檢查預案,對查出問題并有懲處依據的,要不折不扣予以懲處;對尚無明確處罰依據的則下達懲戒通知書,責令規范整改;對不服監管、列為重點監管的對象,要增加監管頻次。同時,發動社會力量對食品藥品安全進行監管,形成專業執法隊伍監管、有關部門協同監管、社會力量參與監管的齊抓共管格局。
(六)切實加強監管基礎建設。一要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充實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機構的執法力量。二要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化建設。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和基礎,搭建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共享平臺,不斷提高食品藥品安全監測分析、信息通報和公共服務水平;抓緊建立并完善企業監管、應急指揮等監管應用系統,對藥品在線監控和動態監管,不斷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
(七)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強化藥事法律法規宣傳,重點宣傳食品藥品法律法規以及省市相關的規章制度。通過宣傳教育,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使用機構的責任意識、依法誠信規范經營意識,切實保證食品藥品質量,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放心的食品藥品消費環境。要通過開展食品藥品安全知識進企業、進社區、進學校等活動,增強公眾科學飲食用藥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和依法維權意識,形成全民參與抵制假劣食品藥品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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