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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1
1、總則
1.1為加強電氣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發生觸電事故,確保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規程。
1.2本規程適用于本廠的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試驗、使用、維修與管理。
1.3一切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規程。凡違反本規程而造成事故者,要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運行、試驗、維護檢修等工作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凡有視覺(雙目視力校正后在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癔病,癲癇病,神經官能癥,精神分裂癥,嚴重口吃者不能從事電氣工作。
1.5各項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必須齊全。變配電所(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的安裝、驗收、運行、檢修資料檔案應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用電單位應對使用者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用電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裝置在安裝前,應確認其已經國家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或具有認可,應確認其符合相應環境要求和使用等級要求。
2.3電氣裝置在使用前,應確認真閱讀產品使用說明書,了解使用可能出現的危險以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正確使用。
2.4用電單位或個人應掌握所使用的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保護方式和要求、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裝置或延長電氣線路。不得擅自增大電氣裝置的額定容量。任何電氣裝置都不應超負荷運行或帶故障使用。不得任意改動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
2.5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氣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氣線路須具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禁止使用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軟電纜或軟線中的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或護套軟線作電源線,同時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2.8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在插頭(座)內將保護接地極與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2.9在插拔插頭時人體不得接觸導電極,不應對電源線施加拉力。
2.10在使用移動式的I類設備時,應先確認其金屬外殼或構架已可靠接地,使用帶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同時宜裝設漏電保護器,禁止使用無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產生飛濺火花、灼熱飛屑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閉、隔離措施。
2.12手提式和局部照明燈具應選用安全電壓或雙重絕緣結構。在使用螺口燈頭時,燈頭螺紋端應接至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用電設備在暫停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遇突然停電時均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相應技術措施。
2.14當保護裝置動作或熔斷器的溶體熔斷后,應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并確認電氣裝置已恢復正常后才能重新接通電源、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應任意改變熔斷器的熔體規格或用其他導線代替。
2.15當電氣裝置的絕緣或外殼損壞,可能導致人體觸及帶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修復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用電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雨、防雪、防霧和防塵的措施。
2.17禁止利用大地作工作中性線。禁止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道作為保護線使用。
2.18用電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供電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2.19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源,使觸電人員與帶電部分脫離,并立即進行急救。在切斷電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員直接接觸觸電人員。
2.20當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采用專用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
3、電器設備管理部門的安全職責
3.1貫徹國家有關電力安全法規、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電氣安裝規程;運行管理和維修制度及其他規章制度;
3.2負責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并按有關規程、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行安全。
3.3負責電力裝置工程、電氣圖紙和有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器設備檢修、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建檔。
3.4負責對參與本單位承裝、承修電力工程單位的安全資質審核。
3.5負責轄區臨時用電計劃的審核、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及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隱患及時安排整改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4、低壓配電裝置與通用電器的管理
4.1配電線路應根據線路性質,裝設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選用斷開短路電流的電器時,應盡量滿足在正常接線方式下能可靠斷開可能產生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氣裝置和線路上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絕緣強度要符合有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柜)內應標明各供電回路的名稱和熔絲(片)的容量。集中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便于識別的標志。
4.4低壓電氣裝置接線端頭應有線號標志。線號標志不得采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得外露。
4.5低壓配電電器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安裝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有特殊的標記。
4.7用作短路保護的保險絲不得隨意用銅線、鐵絲等金屬材料。
4.8嚴禁在配電線路上私自接裝用電設備和隨意拆卸電氣裝置的零部件。
4.9對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標準,且與前次測量值比較不應有顯著下降。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應提交有關技術資料。
4.11運行管理中應有與實際相符的圖紙資料。需要變更電氣線路和增、改、減、遷電氣設備時,應經主管部門批準。并應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及其起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裝置的.選擇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有出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及附屬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應齊全完整。
4.14用于室外或潮濕、高溫、污穢環境的電動機及附屬裝置除選擇相應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按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防護措施。
4.15應定期測定與檢查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均應符合規定的數值
5、易燃易爆場所用電管理
5.1易燃易爆危險場所應根據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分區標準,劃分其所屬分區。該場所電氣裝置的設計、安裝應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范要求。
5.2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安裝工程必須按批準的設計施工。
5.3防爆電器設備的類型、級別、組別在外殼上的標志和在銘牌上的國家檢驗單位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應齊全、清晰。燃易爆危險場所電氣裝置的安裝與驗收,應嚴格按《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有關規定執行,并提交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對于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應加強維修保養和定期檢修、預試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嚴禁“帶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防護及防雷設施的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電氣裝置保護上和功能上的要求,并長期有效。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對地泄漏電流而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有附加的保護,以防外界影響而造成損壞。
(4)變配電所的接地裝置應盡量降低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氣的金屬管道做接地線;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的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每臺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與接地干線可靠連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線中串接幾個需要接地的部分。
(7)在進行檢修、試驗工作需掛臨時接地線的地點,接地干線上應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應涂黑漆。在接地線引入建筑物內的入口處和備用接地螺栓處,應標以接地符號。
(9)保護用接地、接零線上不能裝設開關、熔斷器及其他斷開點。
6.2不同用途和不同電壓的電氣設備,除另有規定外,可使用一個總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零保護。在中性點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力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采用接地保護。由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同一段母線供電的低壓電力網上的用電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除另有規定外,均應接地或接零:
(1)電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照明器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器設備及其相連的傳動裝置。
(3)配電柜與控制屏的框架。
(4)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5)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鋼筋混凝土構架的鋼筋,以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皮,電力電纜的接線盒與終端盒的外殼,電氣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及電動起重機不帶電的軌道。
(7)裝有避雷線的電力線路桿塔。
(8)在非瀝青地面的廠區,居民區無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桿塔。
(9)安裝在電力線路桿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及支架。
(10)鎧裝控制電纜的外皮,非鎧裝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2根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通用電器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
6.6低壓電力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應超過4歐。
6.7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裝設直擊雷保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獨立避雷針(線)宜設立獨立的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
6.9第一、二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防雷電感應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第三類建筑物應有防直擊雷和防雷電波侵入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場,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獨立避雷針(線)的支柱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及低壓架空線等。
6.12對于接地、過電壓保護與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有關技術、管理資料。裝置變更時,應及時修改圖紙、資料,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量接地電阻值,并將結果記錄歸檔。
7、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
7.1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國標《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式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或部頒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出廠合格和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上必須設置標志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上的技術數據應齊全清晰,其安全防護罩殼、限位、保護、聯鎖應齊備可靠。手持握柄和操作手把盡量采用絕緣材料。
7.4移動式電氣設備與手持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采用截面足夠的三芯或四芯多股銅芯橡膠(或塑料)護套軟電纜。應采用專用芯線接地,此芯線嚴禁同時用來通過工作電流。嚴禁利用其它用電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破壞的電纜或幾根單芯導線并用。
7.5使用移動式電氣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首先將接地線裝好。應正確的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防護用品。
7.6電焊機金屬外殼必須有良好保護接地。焊鉗和焊鉗導線應完整無損、絕緣良好、電源線一般不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氣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員離去或突然停電時,必須斷開電源開關或撥掉電源插頭。
7.8手持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應小于下表規定數值:略
8、電氣安全用具的管理
8.1電氣安全用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用具,輔助絕緣安全用具和一般防護用具。
8.2電工人員應學習正確使用各種安全用具的方法與檢查鑒別是否完好的基本知識。應根據操作任務選用必要的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安全用品。
8.3所用各種絕緣安全用具均應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應檢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是試驗周期內的合格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安全用具使用后,應擦拭干凈,存放在干燥通風處,保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用具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9.1臨時線路的安裝、架設應由使用部門事先填寫“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并經技術部門審核、安全管理部批準后方可架設。
9.2臨時線路使用期限一般為十五天,特殊情況需延期使用應續辦手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不超過一個工作日的不用辦證,但應按用電安全要求,由持證電工負責架設,工作完畢立即由安裝人員負責拆除。臨時線路的一般安全要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良好的導線,其截面能滿足用電負荷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設,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不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4.5米,與道路交叉跨越時不低于6米。嚴禁在各種支架、管線或樹木上掛線。臨時線路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每一分路應裝保護設施。
9.3裝在戶外的開關,熔斷器等電器設備應有防雨設施。所有電器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線。時線路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應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如臨時線裝置發生危險并證明因裝置不妥,應由承裝人負責。
9.4臨時線路安裝完畢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而自裝自接臨時線者,一經發現,令其拆除,并適當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裝者責任。
9.6使用完畢,由申請單位告知主辦部門予以拆除,并在申請單上注明注銷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架設臨時線路
9.8嚴禁非電工人員從事電工作業
10、電氣事故的處理
10.1電氣事故處理的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的擴大,解除人身危險和使財產少受損失,并盡快恢復供電。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斷開電原,搶救觸電者,并應保護事故現場,報告有關領導和地方有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0.3系統發生事故時,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及時報告主管領導,并積極處理事故。在事故未分析、處理完畢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交接班時發生事故,交班人應留在工作崗位上,并以交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還應盡快報告當地電管部門。
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地、實事求是地分析處理事故。對事故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本規定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2
為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關于規范公司系統職工用電管理的緊急通知》,以及加強公司生產用電和職工生活用電的管理,切實做好公司降損節能工作、樹立公司依法經營企業形象,特制訂本辦法。
一、公司成立生產用電和職工生活用電管理委員會。
二、各單位生產用電必須裝表計量,并由管委會核定生產用電量指標,每月結算一次,當月節余電量,集存到下個月結算;
三、公司所有員工(含內退、離退休職工)必須按對外普通用戶一致的標準裝表計量,并按國家核定的電價激納電費;
四、職工用電應按照等同普通客戶一樣的'有關用電規定進行用電,嚴禁違章竊電行為,并不得向外轉供電;
五、新裝職工用電應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請,嚴禁在未辦理手續的情況下私自搭線用電。
六、各供電所應每月按規定時間向公司用電稽查大隊上報職工用電及生產用電報表;
七、用電稽查大隊每月應對全公司范圍的生產用電及職工用電情況張榜公布,并對職工用電情況進行監督有計劃地對職工用電及生產用電進行檢查;
八、各單位生產用電超過用電量指標,按市場價結算電費,查出違章用電、竊電按有關電力法律法規追補電量、電費,并依《經濟責任制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九、查出職工生活用電違章用電、竊電,按以下標準進行處罰。
1、領導班子成員罰款2000元,并予通報。
2、中層干部罰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職直至撤職處分。
3、職工罰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處分。
4、內退、離退休職工罰款500元。
5、村電工、臨時工罰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竊電、違章用電職工取消一年電貼補助,非生活用電竊電、違章用電依有關電力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3
1、各項目工程部的施工現場應配有至少一名持證電工人員,工地的生產、生活用電、設備的安裝、用電線路以及開關的布設等有關電方面的工作,均由電工人員完成。
2、電工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掌握安裝與維修的安全技術,并經過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獨立操作。
3、電工人員上崗時必須按有關規定穿戴,嚴禁酒后上崗。供電期間,當班機電工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要密切注意電機、發電機、電控箱等是否正常,如有異常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報告當班領導。
4、施工期間值班電工注意觀察各用電設備的工作狀況、接頭、閘刀線路以及電源輸出端的情況,有異常時,必須馬上采取措施,必要時停機修理。
5、電工人員進行發電機操作須嚴格按《發配電操作規范》進行。
6、按機械保養規定或根據發電機說明書,定期對發電機組各部位進行保養,保持發電機組處于良好狀態。
7、發電機附近不準掛烤、吹各種物品,以免妨礙操作或因之造成事故。
8、新增設的電氣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或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通電使用。
9、各種電氣設備或線路,不應超過安全負荷,并要牢靠、絕緣良好和安裝合格的保險設備,嚴禁用銅絲、鐵絲等代替保險絲。
10、放置及使用易燃液體、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電氣設備及照明燈具。
11、定期檢查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是否符合,不低于1kω/v(如對地220v絕緣電阻應不低于0.22mω)的規定,發現隱患,應及時排除。
12、不可用紙、布或其他可燃材料做無骨架的.燈罩,燈泡與可燃物應保持一定距離。
13、變(配)電室應保持清潔、干燥。變電室要有良好的通風。配電室內禁止吸煙、生火及保存與配電無關的物品(如食物等)。
14、施工現場嚴禁私自使用電爐、電熱器具。
15、當電線上穿過墻壁或與其他物體接觸時,應當在電線上套有磁管等非燃材料加以隔絕。
16、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發現可能引起火花、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時,必須立即修理。
17、各種機械設備的電閘箱內,必須保持清潔,不得存放其他物品,電閘箱應配鎖。
18、電氣設備應安裝在干燥處,各種電氣設備應有妥善的防雨、防潮設施。
19、每年雨季前要檢查避雷針接點要牢固,電阻不應大于10ω。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4
總則
為了防范用電安全隱患,規范生產現場的用電,指導生產人員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一、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二、試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用電活動。
三、用電安全檢查小組
1、組長安全主任設備電力組
2、成員各生產車間科長、組長、一線生產員工
四、電工作業要求及內容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性能。
2、檢查導線發熱情況。(裸母線正常運行時的最高允許溫度一般為70攝氏度)。
3、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線路的負荷電流不得超過導線的允許載流量。
4、每周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及接地裝置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接頭處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情況。
5、檢查線路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
6、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質等場所的線路,要做定期的絕緣檢查,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歐。
7、檢查設備接地控及絕緣測量
8、檢查設備電纜、開關控制及接線頭絕緣狀態。
9、嚴禁超負荷用電,嚴禁違章用電。更換保險絲、保險管等不得超過額定電流,注意人身安全。
10、人員較長時間離開房間或電源中斷時,要切斷電源開關,尤其要注意切斷加熱電器設備的電源開關。
11、一切電路作業按操作規程操作,若電器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或糊焦味時,應立即切斷電源。
12、如遇電線走火,切勿用水或導電的酸堿泡沫滅火器滅火,應切斷電源,用沙或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
五、車間用電要求
1、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2、每天下班前,車間的班組長負責檢查設備都已關機、停電源開關、關燈。
3、平時放假與節假日放長假時由部門科長確定車間總電源已關閉。
4、電器設備及配電裝置有故障時應及時請專人修理。不得擅自亂改線路和亂接電線。
5、注意防止電器設備受潮。
6、有人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或用絕緣物體將電線和人體分離后,在實施搶救。
7、車間員工如發現用電設備、照明燈、電源插座工作異常,第一時間通知電工處理,不得私自處理。
8、車間做清潔時不準用溶劑類、揮發性酸類液體擦拭機器或者桌面,不準把帶輕微腐蝕性液體灑落在帶電體上。
9、車間組長要做好車間用電安全的檢查,對車間設備保養及點檢做好監督。
10、車間員工掌握安全用電常識,提升安全意識,杜絕用電安全隱患。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5
為加強方山礦用電管理,節約用電,提高經濟效益,降低噸煤電耗,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成立用電管理小組。
二、機電科要嚴把設備購置選型關,推廣節能型產品。
三、對大功率用電設備的運轉加強管理:
(一)減少副井絞車提升次數,杜絕無計劃提升,每出現一次,罰輸隊把鉤工50元(特殊情況除外),副井每周必須清理一次礦車衛生,清理結束后,機電科負責驗收,不清或少清一次罰運輸隊100元,盡量減少無效提升鉤數。
(二)全礦用電功率因數達0.9以上,低于此數必須進行功率補償。負荷率不得低于80%,做到均衡、經濟用電。
(三)對新開口的巷道,配備風機時不得按最大用風量進行配備,必須根據不同的通風距離和風量分三個時期配備局扇,即第一階段用2×15KW風機單級,第二階段用2×15KW對旋風機,第三階段根據情況選擇大功率對旋風機。
(四)在掘進巷道內推廣使用皮帶機,減少刮板機的使用,不經機電礦長、開拓礦長批準,掘進隊不得使用刮板機。
(五)主扇風機、空壓機推廣使用變頻控制設備,減少無功損耗。
(六)加強井下使用電管理,膠帶運輸機、刮板運輸機嚴禁空轉,機尾無煤時及時發點停車,對皮帶機、刮板機空運轉或前面皮帶機、刮板機不開而運轉后面皮帶機、刮板機的,每發現一次對責任人罰50元。
(七)進一步落實避峰調荷措施,控制大功率水泵的開停,避免水泵頻繁啟動,大功率水泵的`運轉盡量全部放在用電低谷期。
(八)主排水泵房的各臺水泵必須輪流開啟,嚴禁單臺水泵長時間運轉,一周內各臺水泵必須輪流一遍,單臺水泵連續運轉兩天以上的,給予責任人50元罰款。
(九)其余區隊在8:00~12:00檢修期間,在不耽誤生產的前提下,盡量少開啟設備。
(十)調度室、機電科要做好監督,對不經同意,不按上述時間規定開啟水泵的,每次對單位罰款100元。
(十一)對形成自然通風的巷道,24小時內必須停止供風,否則,罰責任單位1000元/天。
(十二)井下所有照明逐步更換為節能燈管,不經機電科同意,嚴禁使用其它照明用具。
四、生活用電管理
(一)地面推廣使用節能用具,公共場所逐步更換為節能燈,廁所照明、樓梯走廊應安裝聲光控開關;工廠照明,路燈應安裝定時器,白天嚴禁開放,每出現一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二)各辦公室、隊部、機修房用電設備不得超過100W(機電部審批使用除外),并做到人走燈滅,領導組成員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一次,給予每盞(臺)10元罰款。各辦公室、隊部、宿舍、機修房等不準用大功率取暖電器.否則沒收取暖電器并給予每盞(臺)100元的罰款。
五、崗位管理
(一)井下所有崗位工及區隊值班人員,必須服從機電部及調度室管理,拉閘限電和送電填谷必須聽從指揮,對不按規定要求停送電的,責任人按違章處理。
(二)平地配變電站、井下各變電所值班人員發現負荷變化較大或電壓較低時,必須立即向機電部和調度室值班人員匯報,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指揮拉閘限電。每月底,機電部對全礦用電情況進行分析,并拿出處理意見。
(三)每月由機電部對礦用電量核算一次,根據產量與收費標準、綜合電價比較,節約部分的適當對機電科進行獎勵。
(四)全年實現礦定電費成本指標,節約部分的適當對機電科進行獎勵。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6
一、配電房由專人負責,其它人員不得進入電房重地。
二、配電房內除正常的電工工具外,不得堆放其它雜物,使配電房內保持清潔、干凈。
三、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專人完成,其它人員不得入房擅自動用配電設備。
四、用電負責人員,要嚴格按施工規范、規定操作。
五、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操作,建立安全用電技術檔案。
六、用電工程要定期檢查、檢修,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進行,對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措施,并履行檢查、復查驗收手續。
七、配電房專人作好當天的施工用電情況記錄。
八、配電房閑人免進,注意用電安全,作好消防保障工作,以防不測。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7
1.目的:
為了提高檢修電源的供電可靠性,保證檢修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章制度。
2.本制度編制依據:山西晉城恒光矸石公司熱電車間的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3.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矸石公司各級人員及其它各外包商人員。
4.要求:
4.1臨時電源的接引必須通過熱電車間審批后方可接引,審核工作由熱電車間負責,程序由檢修班組提出接引申請,然后由熱電車間審核,指定接引位置及接引負荷,然后由用電人員根據指定的位置進行接線工作。臨時接引必須符合矸石公司有關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熱電車間不進行接線。
4.2臨時接線熱電車間有關人員必須測量好用電設備的好壞及負荷大小,用電設備的負荷不能大于開關容量。
4.3用電人員在申請接線時必須將負荷的性質(三相還是單相).接線地點及所用電設備填寫清楚,否則熱電車間不予接單審批。
4.4臨時用電必須使用現場檢修電源箱進行接引,嚴禁使用其它配電柜.配電盤進行臨時電源接引工作,否則一經發現生技科視情節嚴重程度將對責任人給予100—1000元的經濟處罰。
4.5熱電車間人員不準無單接線,一經發現考核責任人10元。
4.6臨時線接引完畢后,用電人員必須將臨時線按《安規》中要求架空,對不正確布置臨時線的用電人員按《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4.8熱電車間人員每天對檢修電源箱巡檢,發現私自接臨時電源線的`人員,生技科將給予責任人經濟考核100元。
4.9接入容器內的臨時照明電源,必須使用行燈變壓器,二次側電壓不允許超過12V,并且將行燈變壓器放在容器外部。
4.10當臨時電源線接好后,確認臨時用電器完好后,可以送電試用,否則不予送電。
4.11用電申請單位在申請得到批準后,自行進行電源的引接工作,一經發現將給予經濟處分500元。
4.12在需要電源拆除時,要及時的聯系熱電車間人員。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8
1、為了確保人身安全、機電設備正常運行,降低消耗,保證生產用電、維修用電的安全,特制訂車間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2、嚴禁指派無證電工管電,生產線上停送電操作由值班電工執行。并且辦理停送電手續,其他任何人不得進行操作。
3、車間所有臨時用電(電焊機、水泵、照明、切割機、磨光機等)必須由電工安裝接線,不得私拉亂接,特殊情況的接電必須經車間領導同意。
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5、設備投料前,盡量減少空機運轉時間。減少耗電(指不檢查設備時)。
6、車間電力室、變壓器室、電器設備上的安全標志牌,除原來放置人員或負責的運行值班人員外,其他任何人員不準移動,也不得隨意亂掛或摘除。
7、車間電力室非工作人員及外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
8、檢修設備時應切斷電源,掛好警示牌,必要時派專人監護。
9、所有車間人員不準用電爐,碘鎢燈等燒飯、取暖。
10、電工作業時,應正確穿戴防護用品。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下,須采取安全措施,并有人監護。檢修高壓電氣設備,必須先斷電、放電、驗電,確認已經放電完全了才可進行檢修。
11、使用手持電動工具時,必須檢查電纜有無破損,燒蝕以及絕緣情況。
12、使用電氣設備時,遇緊急情況的'應立即切斷電源。
13、非電工不準拆裝、修理電氣設備,發現破損的電線、開關、燈頭及插座應及時與電工聯系修理,不得帶故障運行。
14、移動非固定安裝的電氣設備時,如:電風扇、照明燈、電焊機等,必須先切斷電源再移動。導線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來拖去,以免磨損。
15、工作臺上機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
16、不準使用檢修中機器的電氣設備。
17、不準用水沖洗各帶電體,如電機、開關盒、線槽等。
18、發現有漏電情況時,馬上停機,將電源關掉后立即去找電工處理。
19、在更換保險絲時,要按負荷選擇合格保險絲,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銅絲代替。
20、嚴禁用鐵柄毛刷清掃或用濕布擦拭電器開關。
21、凡電器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
22、供電突然中斷時,要關閉一切加溫和其他電器儀器,供電恢復后,再按規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電器設備或線路上灑水,以免漏電。
24、凡使用110伏以上電源裝置、儀器的金屬部分必須安裝地線。
25、如遇到高壓電線斷落到地面上時,以導線斷點為圓心,周圍半徑10M以內,禁止人員進入,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如果有人在10M以內,應用單足跳離危險區,不能奔跑,以免發生跨步電壓觸電。
26、打掃衛生、擦拭設備時,嚴禁用水沖洗或用濕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濕手和金屬物去扳動帶電的電氣開關,以免發生短路和觸電事故。
27、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干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黃沙等;切不可用有導電危險的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救火時應注意人身防護,身體的任何部位及滅火器材不得與電線、電器設備接觸,以防發生危險。
28、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9
一、安全用電基本知識
★電氣線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電氣線路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要及時更換。
⑵不準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到作為保護線用。
⑶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
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將插頭(座)內保護接地給予工作中性線連接一起。
★用電設備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
⑵電器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⑶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或護套軟線做電源線,同裝設漏電保護器。
★電器火災的預防
⑴正常使用時會殘生飛濺火花、灼熱飛肖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如電砂輪、電鋸、電熱爐等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封、隔離措施。
⑵當發生電器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⑶用電設備應安裝合理容保險裝置,禁止用捅死或鐵絲代替保險絲。
二、電氣設備使用和維保安全
★對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⑵電器作業人員作業時,應正確穿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⑶非電工禁止從事電器作業。
★帶電作業安全要求
⑴帶電作業,拆線時,先拆相線后拆零線;接線時,先接零先后接相線。帶電作業段街道顯示,不許帶負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導電粉塵、易燃、易爆、高溫、特潮濕環境下帶電操作。
⑶斷接導線應用絕緣布包好。
★按要求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⑴在變電所(室)內、送電的開關、隔離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或“有電危險”等警示牌。
⑵再用電設備的控制柜、控制線路開關的操作手柄上,根據使用內容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小心有電”等標示牌。
⑶在變(配)電所外懸掛“配電重地,閑人免進”的標志牌。
★長期不使用的電器設備,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⑴長期停用的電器設備重新使用時,應進行電器安全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如絕緣電阻小于規定值,應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應做空載試驗,聽聲音是否正常,又無異常發熱部位和氣味,轉動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
三、電動工具及照明設備安全
★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適用前必須進行外觀和電器絕緣檢查,保證完好。
⑵用電設備應有連接接地保護的插頭、插座。如單相三孔和三項四孔插頭、插座,其一孔為保護接地用,禁止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啟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
★.爆炸、火災危險場所照明設備安裝要求
應作防腐處理。
⑶照明燈具按章高度:室內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m,廠房內2.5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豎直上方、不能安裝照明燈具
四、照明器具安裝使用的安全要求
⑴.照明器具必須設專用保護零線并接到熔斷器前面的零線上。
⑵照明器具外殼的保護接零線應單獨與中性線相連。不能夠將多個照明電器具的外殼保護接零線串聯后與中性線相連。
⑶行燈、機床、工作臺等局部照明應使用36v安全電壓;在特別危險場所,如在金屬容器內或超市場所照明應采用12v安全電壓。(單位內)
4.觸電急救的方法
★將觸電電人脫離電源時的注意事項
⑴.救護人不得直接用手或金屬及潮濕得的物件作為救護工具。
⑵防治觸電人脫離電源后,發生二次傷害事故。
⑶如事故發生夜間,應迅速決臨時照明問題。
⑷迅速將觸電人脫離危險區,抬至通風干燥處立即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是120中心么請火速過來搶救這又一個觸電的傷員!)
★使觸電人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
⑴迅速斷開開關火拔掉插頭,切斷電源。
⑵用絕緣鉗或干燥的木柄斧子等切斷電線,斷開電源。
⑶用絕緣物品使觸電人脫離電源。
★根據觸電人的具體情況,迅速采用心肺復蘇對證施救。
⑴當觸電人呼吸停止時,應采用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
⑵當觸電人心臟停止時,應采用胸外心臟技壓法。
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
★電器設備遮攔和阻擋物的種類
⑴固定式防
護。配電裝置設遮攔、導閘等開關設罩蓋,母線設護欄等。
⑵臨時性防護。電器設備檢修工作是應設臨時性防護這欄等裝置。
⑶移動是防護。天車設移動的天車滑線防護裝置。
⑷戶外變電裝置應裝設圍墻,高度應大于2.5m。
⑸凡用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為防止意外造成觸電,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
★電器設施、防護遮攔和阻擋物的安全要求
⑴防護裝置不能直接與帶電體接觸,應有足夠的強度。
⑵防護裝置應設板狀屏護或網眼屏護。
⑶室外地上變壓器,以及安裝在車間或公共場所便配電裝置、均設遮攔或柵欄做防護。
1.易燃易爆場所用電安全
★電器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暴、防潮仿腐的要求。
⑵電器設備的外殼,應采取保護接地措施。
⑶易燃易爆場所應設導除靜電的.裝置。
★電氣線路的安全要求
⑴導線和電纜芯線的電器連接都應可靠壓接。
⑵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導線應穿鍍鋅鐵管保護。
⑶根據用電設備的負荷,合理選用導線,隨時檢查線路負荷情況,適當減少線路中的負荷。
⑷電纜導線通過的墻空洞應密封良好。(要經常地進行檢查、電纜線過墻眼的密封情況不能有泄漏。)
★變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⑴易燃易爆場所不應設置變配電室,如需要設置必須為正壓室。
⑵變電室的門應向外開,門、窗、必須通向非易燃易爆場所,并保證室內通風良好。
⑶變配電室的門、窗應設防小動物鉆入的措施,門設門坎,墻應無孔洞,窗戶應安裝鐵絲網,門、窗應有預防雨水侵入的措施。
⑷配電室內的照明應完好,并配備應急照明設施。
⑸變配電室內的電纜溝踏板應齊全無破損
⑹通入易燃易爆場所的電纜溝應添沙,防止易燃易爆氣體侵入造成火災或爆炸。
⑺配電柜前應配備和各絕緣膠墊,保證絕緣良好。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保證安全用電,防止事故發生。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車間的所有用電活動。
3.安全用電要求
3.1所有從事電器維修和接線人員必須經技術培訓,并取得勞動局頒發的“電工證”才準上崗工作。
3.2在掛有維修標志的`用電設備及配電開前,除是設標維修者外,其余任何人不得亂合閘.
3.3設備漏電、過壓、跳閘時,未明確原因,不得擅自合閘。特殊情況下需合閘時,手要保持清潔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絕緣工具。
3.4在拆裝、檢修和接線工作時,應斷開電源;需帶電工作時,必須配齊安全工具,穿戴絕緣鞋,手套,保持人體各部分干燥、清潔,嚴禁赤膊從事電氣操作。
3.5發現電氣故障、漏電、走火或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將電源切斷。
3.6因電氣故障造成火災時,在未斷電源時,切不可用酸堿泡沫滅火,而應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撲滅。
3.11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3.12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3.13組合插座及插座電源導線應完好無損,不得吊掛使用,不允許超負荷使用,嚴禁使用偽劣插座。
3.14電氣設備維修、檢修必須由正式電工進行作業。
3.15未經允許不得拉接臨時電源線和使用電爐子等表面熾熱的大功率電器。
3.17凡是電器(設備)自身電源線為三相插頭的,應采用已接好地線的三孔插座,接地極不準甩掉不用。
3.18電工人員上崗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工作時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19保持室內照明、通風、良好,每班打掃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清潔,嚴禁吸煙。
3.20嚴格保持各開關狀態與實際一致,不能隨意更改設備與接線的方式及各開關的整定值。
3.21嚴格執行各種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程。
3.22在惡劣天氣氣候下,要加強設備的特巡,發生事故應保持冷靜,按照操作規程及時排除故障,并做好記錄。
3.23作及檢修時必須按規定使用電工絕緣工具,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4.用電注意事項
4.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
4.2所有工作人員應該按照上述用電要求嚴格執行,避免發生用電事故。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11
1.嚴格遵守“電業安全規程”運行基本制度和規范,執行用電管理。
2.實行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對每一個出線開關的操作,開票人應是各班組負責人和各個單位的在現場負責人才有開票的權利。
3.在0.4kv盤柜適當的位置必須掛上0.4kv網絡圖,根據送電開關位置進行送電的操作。
4.運行人員在進行開關送電時,見票是否符合開關的容量要求,才能進行送電。
5.各個單位在進行各部位用電時,應現呈報用電的負荷情況,運行單位才有根據負荷量進行送電分析,
6.用電部位的`負荷不能超過開關額定容量,不能在用電設備搭設臨時施工電源,否則開關和設備燒壞由用電單位負責更換。
7.對廠用容量超過廠用系統容量的40%時,應現分析此電源點是否能承受的了,如承受不了,應通知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進行協助解決。
8.廠用系統的總容量是3945kva,施工用電變壓器是800kva,10kv總電流是260a,可能110kv施工變電站的對我施工變壓器送電線路的保護定值可能偏小。在使用時應盡量不要超過廠用系統的總負荷的40%,待保護定值調整后,在增加用電負荷。
生產車間用電管理制度 12
l)變配電所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巡視制度、交接班制度、工作票與操作票制度、隱患管理制度、保安制度等。
(l)值班制度有以下內容:值班人員必須有變配電所上崗證。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不得離開值班室,不可會客,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得到值班長同意方可離開。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完成值班的工作內容,非值班人員不許進入配電室。
(2)巡視制度有以下內容:視察人員分為班巡、夜巡、特巡3種。在班巡視的人員在每班值班時間內對變配電所設備運行情況至少巡視兩次。夜班巡視人員對夜間易發生閃烙、放電設備必須專項巡視。特巡是在特定條件下進行巡視(如高峰用電、高溫季節、雷雨季節等)。
(3)交接班制度有以下內容:接班人必須提前進配電所,如有特殊情況,交班人不得離崗,堅持值班。交班人必須詳細向接班人交待一切原始記錄單據及當班時間發生的所有問題。交接班人員共同對變配電所巡視一次。
(4)工作票與操作票制度的內容有:在配電所內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工作票或操作票,工作票發給在變配電所的電氣設備上工作的人員,操作票是發給變配電所內進行倒閘操作的人員。工作票分為第一種工作票、第二種工作票,必須根據工作內容規定發第一種或第二種工作票,不可亂發。工作人員必須用鋼筆認真填寫工作票上的內容。操作票在操作人員工作時發放,每張操作票只能填寫一個操作任務,操作票應先編號,按號順序使用。
(5)隱患管理制度內容有:隱患分為緊急、重要、一般這3類,對緊急隱患應立即通過電話向供電部門或廠部動力科報告。對重要隱患應向動力科領導或廠部生產計劃科報告。對一般隱患應按月用”面向動力科報告。對隱患處理應在24h內處理。一般應停電處理,如無法全廠停電,則實行局部停電。
(6)保安制度內容有:嚴格進出制度,除動力科領導和主管技術人員以外,其他人員未經許可不準進變配電所。變配電所內要保持整潔,附近不準堆放易燃、易爆或有腐蝕的.危險品。節日期間應加強巡視及保安工作。變配電所的門和主要通道均不可堵塞,保持暢通無阻。
2)新增用電審批制度
填寫審批表,報送動力科,動力科接到審批表經現場調查核實后發施工通知單。電工組接到施工通知才可施工,施工完后將施工單送回動力科,由主管部門到現場檢收后方可啟用。
3)電氣設備日巡視維修制度
維修電工在當班期間至少兩次對用電設備運行情況巡視。發現問題要做好記錄,主動修復,如有過負荷情況,維修電工有權拉去部分用電設備。如有違章行為應立即勸阻解決,如不能解決應向領導匯報,對亂拉亂接現象應當即拆除。
4)電氣設備報修制度
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或有故障苗子,使用者應填寫“報修單”,故障嚴重的應先停電,立即報修。維修電工接到報修單后,應立即到現場排除故障,修復后填好報修單上內容,報修單由修理者保存,月底交班長匯總后交動力科。
5)電氣設備周期保養制度
維修電工必須按規定在周期保養表上填寫保養內容、保養日期、保養者簽名,由主管部門驗收。保養好的設備經主管技術人員、使用部門、維修者共同驗收。
6)設備事故賠罰制度設備
因非正常損壞造成的事故,均為設備事故。設備事故分為一般事故(維修費在100一10000元)、重大事故(維修費在10000一50000元)、特大事故(維修費用在50000元以上,嚴重影響全廠生產)。對一般事故,扣1一6個月獎金,并承擔損失費。對重大事故,要在兩天內由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扣6一12個月獎金,并承擔損失費和行政處分。對特大事故,要由廠部當天報上級部門,扣12個月以上獎金,并承擔損失費和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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