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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時間:2025-05-16 14:05:04 小英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精選16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精選16篇)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

  校服是學校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既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又提升同學們的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學生統一著裝,還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集體教育、教學活動。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作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四,學生在校期間須穿著校服運動服,周五穿自己的服裝。季節更替或有特別安排時,學校會另行通知。

  2、出席學校的`集體活動、重大儀式或外出考察,學生須穿校服。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負責本班學生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教導處負責全校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值日護導老師的檢查項目,一并列入學期末星級班評比項目。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2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學生星期一至星期五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外出活動、集會必須統一穿著校服。

  3.校服穿著要規范,嚴禁套穿、混穿。

  4.保持校服干凈整潔,正確佩戴紅領巾。

  二、愛護要求:

  1.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管、存放習慣。

  2.不得隨意將校服亂丟亂放,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寫字涂畫。3.嚴禁將校服轉借他人。

  4.校服損毀或丟失,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補購。

  三、監督管理:

  1.班主任要積極引導學生穿著校服,紅領巾監督崗和值周教師負責學生校服穿著的監督檢查。

  2.將學生穿著校服情況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對于不按要求穿著校服以及不愛護校服的'行為,由各班老師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者將取消本學期評優評先。

  四、檢查考評:

  1.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將納入值周班級紀律檢查考評及學期文明班級評選的內容之一。

  2.值周教師與紅領巾監督崗負責檢查學生校服穿戴情況,未按要求著裝校服者,每人次扣減0.2分。

  本規定從2021年5月9日正式開始執行。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3

  一、實施原則

  (一)自愿選擇原則:學生是否穿著校服,是否購買校服,選用何種方式購買校服,完全自愿。

  (二)多方參與原則:學校建立以學校和家長委員會為主體,學生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代表等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

  (三)公開公示原則:學校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健全校服選用工作機制,選用和采購過程全程公開,向全體家長師生和社會公示。

  二、操作辦法

  (一)調研論證,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學校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在深入調研、論證和與全體家長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是否選用校服。

  (二)健全機制,公開選定校服式樣。

  學校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確定選用校服后,按照校服選用程序公開選定校服款式、顏色等。選定結果向全體家長和學生公示。

  (三)組織招標,確定團購校服廠家。

  校服選用組織委員會委托招標公司做好深度調研,組織公開招標,向學生和家長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自愿選擇,多種方式購買校服。

  1、穿著自愿:學校尊重學生著裝意愿,不要求學生上學期間必須穿著校服。學生完全自愿選擇是否穿著校服。

  2、購買自愿:如果學生愿意穿著校服,家長按照學校校服選用委員會選定公示的'校服款式、顏色等自愿選擇購買方式。

  (1)自制。家長自行制作校服。

  (2)自購。家長通過可行的方式自行選購校服。

  (3)團購。班級家委會組織到中標廠家團購;也可以到其它具備資質的校服生產廠家團購。

  (4)其它合法、合適、可行的方式。

  三、注意事項

  (一)透明規范。家委會采購過程中,組成家長工作團隊,確保操作過程透明,操作程序規范。

  (二)確保質量。家長選擇校服生產廠家或者自行為孩子定做校服必須考察學生校服的各項技術和質量指標。校服安全與質量應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確保學生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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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服穿著的要求

  1、學生在學習期間,從進校園起,必須全天著校服(在寢室生活區除外);可根據天氣變化情況決定穿著哪款校服;未著校服者,暫時不能入校,待家長將校服送至學校更換之后方能入校。

  2、寢室、運動場除外的校內場所必須著校服。學生體育課、訓練期間按老師要求著裝。

  3、進出校門(包括周末返校)必須著校服。

  4、每位學生不得以任何借口不穿校服。學生將校服披在肩上或拿在手里一律視為未穿校服。

  5、不得在校服上亂涂亂畫,注意勤換洗,保持校服潔凈,如有污損的,立即責令整改,自行更換。

  6、班級、年級、學校搞活動時,學生必須著統一款式的.校服,規范,整齊。

  7、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由家長簽字的申請書,經學校批準后方可不穿,同時報徳體處登記備案。 

  愛護管理

  1.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洗滌、存放習慣,原則上夏裝每2天清洗一次,春秋季校服每周洗1次;冬裝視個人情況而定。

  2.嚴禁在校服上吊掛飾物、寫字或涂畫。

  3.校服污損(刻劃、涂抹無法清除或破損無法修補)或丟失,或者尺寸大小不合適,或不夠換洗的,學校為校服公司提供地點(學校服務部),學生、家長按自愿原則自行購買。

  監督管理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年級主任首先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天),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天),年級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天),徳體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警告紀律處分;第四次(天),徳體處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記過紀律處分;對于屢教不改者勸其轉學,并將不聽從學校教導的不誠信信息錄入學生學籍系統。

  3、常態化穿著,常態化管理、檢查。學生會,在校園內設置監督崗隨時檢查考核;值周組,上午、下午、晚自習至少檢查一次,作好記錄考核;巡課組,每天上午、下午、晚自習各考查一次;門衛管理,學生進校時考核登記:家長送至學校更換入校的只作記錄,不算考核。未著校服的,不許入校,最后通知班主任帶至辦公室教育并通知家長;徳體處隨時抽查登記考核。 

  檢查考評

  1、將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班級常規考核項目。

  2、學校將不定時抽查校服穿著情況,對不按規定穿著校服者及班級進行通報批評,并扣除班級考核分。

  ①未穿校服者,每個巡查組檢查考核均記一次,扣0.5/人次,直至改正。每天由徳體處匯總公告未穿校服的人數及名單。

  ②嚴禁在校服上亂寫亂畫,如發現每次扣學生所在班級0.5分/人次,如情節嚴重的將收回校服,并責令重新購買。

  3、徳體處對班主任和各年級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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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校園文化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學生良好的精神面貌,經研究決定,特制訂如下校服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進出校門、及在校期間必須穿校服。

  2、周一集會升國旗,未穿校服者不得參加。

  3、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保管好校服。

  2、校服丟失時,學生應及時由家長在網上補買。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負責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校服穿著情況。政教處負責學生校服穿著的檢查工作。

  2、政教處對班主任的工作進行監督。發現學生不穿校服,則扣除班主任考核分。

  3、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按人次扣減班級分數。

  4、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規處理(取消評優評先、不接收入團等)。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6

  1、學校集體決策

  (1)每年秋季開學前,將校服采購納入“三重一大”事項,在與家長委員會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決策。

  (2)按照校服著裝規范和管理要求,合理確定選用需求(包括款式、套數、件數、價格區間等),制定工作方案,啟動征集校服采購意向。

  (3)校服采購每3年一個時段(即小學1—3年級、4—6年級),分時段在起始年級采購。畢業年級不組織采購校服。

  2、征集采購意向

  (1)按照自愿原則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確定是否選用校服(確定選用校服應征得2/3以上家長同意);(2)學校原有校服款式獲多數認可的,可繼續沿用,保持校服款式相對穩定。

  3、組建選用組織

  學校成立由學校管理人員、家長委員會代表、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家長代表與社會代表多方參與的`校服選用組織,負責選用、采購、監督等工作,其中學生和家長代表占比不得低于80%。

  4、發布采購需求

  在區教育局指導下,聯合發布招標信息并實施招標活動。

  5、確定供貨企業

  (1)對意向供貨企業進行資格性及資料符合性審查,并做好深度調研,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

  (2)根據學校在校學生人數選取合理比例的學生、教師、家長代表共同組成評定組,評定組人數不得少于學校人數的30%(1000人以上的學校不少于300人),其中家長和學生代表不少于評定組總人數的80%;

  (3)組織對師生和家長進行校園文化、服裝專業基礎知識、著裝禮儀等方面的宣導、培訓;

  (4)組織意向供貨企業進行樣衣展示、方案說明;

  (5)優先采用綜合評分法,由評定組按照“質優價宜”“少數服從多數”原則投票確定供貨企業。

  6、公示采購結果

  (1)票選結束后,學校通過多種方式對擬確定的校服供貨企業名稱、款式、質量標準及檢測項目、采購價格、采購流程、服務年限、售后服務和意見反饋渠道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公示期間無異議,或相關反映問題得到有效處理,方可簽訂合同

  7、簽訂采購合同

  由學校與供貨企業簽訂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簽訂校服采購合同,不得委托家長委員會代收取校服費用;

  8。校服檢查驗收

  校服發放前,按照合同約定,采取隨機抽樣方式進行驗收。重點查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質量檢驗報告原件及成衣質量標識,并抽取不同批次和樣式的校服兩套(件)留樣封存。

  9、售后服務監督

  (1)采購結束后,及時公示質檢報告和售后服務相關事項,督促供貨企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做好售后服務;

  (2)定期組織開展校服滿意度調查,并將調查結果作為后續采購的依據。

  10、資料存檔備案

  (1)采購結束后,將采購各環節相關資料(如會議紀要、檢測報告、投訴處理、視頻、照片等)存檔備查;

  (2)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采購合同,主動接受相關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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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校服管理規定,采取學校與家委會主導、3家校服企業遴選原則召開校服采購會議,以確定本年度校服相關事宜。

  一、召開校務會議,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確定召開校服采購會議時間。

  二、由于確定需求選購的是新生校服,隨機抽取5位新生家委會的家長代表,代表家委會參與校服采購工作。

  三、通過比較選擇,邀請3家知名企業參與本校校服會議。

  四、家長現場確定企業:

  1、是否征訂校服:按照自愿原則、通過各位家長代表表決,確定校服是否有存在的必要。

  2、通過廠家展示、陳述,家委會現場確定校服供應企業、款式風格、服裝面料、服務方式等。(要求:價格應低于本年市教委規定的上限,款式風格盡量符合學校特色和文化氛圍。)

  五、廠家參與的要求:

  1、具有完善的`公司資質證明材料,在校服行業有良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合作相類似客戶操作案例,能承擔起相符相關的設計、生產、銷售、服務等校服相關工作。

  2、按照市中小學生校服抽查及送檢流程第一條校服產品監督抽查的工作流程中,有以下三種記錄的企業將不得參與學校校服遴選:

  (1)產品有嚴重質量問題的廠家:

  (2)主要指標連續兩年不合格:

  (3)拒不配合檢查和抽檢的。

  3、3家企業做好現場服裝展示,并依次進行闡述各自的優勢,由學校校服管理小組和家委會代表共同投票決定遴選出更適合本校情況的企業。

  六、共同確定交貨時間、雙重質檢相關問題。

  七、按照市教委本年規定版本簽訂相關合同,并及時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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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條:中小學校應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建立校服穿著規定。中小學校制定的校服采購辦法、校服穿著規定等工作應當聽取本校家長委員會意見和建議,并經本校家長委員會審議通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公布后方可實施。

  第二條:中小學生校服采購應選擇生產安全、管理規范、質量保證、服務到位和便于屬地管理的經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備案的校服生產企業。按照市工商局、市教委發布的校服采購格式合同,與校服生產企業簽訂合同,并將合同報送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第三條:中小學生校服合同價格應在市教委、市物價局、市財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學校代辦校服價格范圍內。校服代辦服務性消費應由學校財務部門統一收取,并使用由市財政部門印(監)制的統一票據。

  第四條:中小學校接收校服時,必須查驗生產企業提供的由上海市纖維檢驗所出具的校服質量檢測報告。對校服款式、面料材質、輔料材質、服裝標識等進行初步認定合格才能收貨。如有異議,按照合同約定處理。

  第五條:中小學校在將校服發給學生前,應當按照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抽樣送檢比例,主動將每批次校服進行抽樣送檢。檢測合格后,在學校網站、公告欄進行公布,再將校服發放給學生。校服送檢費用在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另行收費。

  第六條:中小學校應按時將校服發至學生,并會同校服生產企業做好售后服務工作。

  第七條:中小學校校服經辦人員應嚴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學校和教師不得在校服采購活動中獲取任何利益,不得收任何形式的服務費用。如有違紀、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第八條:中小學校發現校服有安全質量問題,應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會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調查核實。依據調查結論進行處理,情況嚴重的依法追究校服生產企業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九條:區教育局成立中小學生校服監管工作小組,由分管中小學、局屬企業、監察的局領導以及基礎教育科、學前教育科、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監察室負責本方案具體實施的過程監管。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實行問責追究制。

  第十條:本方案適用于嘉定區中小學校(含中職、中專、特殊學校、幼兒園)校服采購和管理。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9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四中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女生裙裝視季節調整)。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周一升旗儀式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有體育課允許下身穿著運動褲,但上身需穿著西服佩戴領花、領結)。周五放假日統一穿著正裝,系領帶領結。其余時間班級自行統一。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紐扣全扣或敞開最上面第一顆紐扣。夏季不允許出現上身自己的T恤衫。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學校審查,無誤后上報,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教導處登記備案。

  6、校服內有特設的白色條塊,用于書寫,家長可以寫學生的姓名班級,以便區分。 7、體育課學生必須穿運動服,運動鞋。可提前到學生宿舍進行服裝更換。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教導處(值周班)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反饋提醒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分值。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0

  校服是一個學校對師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穿校服,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保持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培養團隊意識,規范行為舉止,加強自我約束,有利于抵觸相互攀比和穿著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也有利于學校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和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有利于推進校園文化建設。

  為進一步推動我校精神文明建設,更好的`加強內部管理,塑造建寧學子良好的精神面貌,經校委會決定,為規范校服著裝,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校服必須成套著裝。季節更替或者有重大活動安排時,根據學校通知著裝。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嚴格要求,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校服要整潔,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

  4、因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經年級組長審查無誤后上報有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年級不穿校服者須報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的好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者涂鴉。

  3、校服損毀不能穿或者丟失時,學生應及時補增。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的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全校、年級組負責本年級的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教育工作。

  2、學生穿著校服情況列入日常行為規范評比項目,對不符合服飾要求的,按人次扣減相應的考核分。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1

  一、總則

  為了加強學校校服管理,規范校服驗收工作,落實教育部關于教育管理職責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任務和職責

  1、校服驗收任務

  (1)校服驗收任務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和分配。

  (2)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由校長擔任主任,由各校領導和教師代表組成。委員會負責制定校服驗收工作計劃,落實校服管理責任。

  (3)校服驗收任務主要包括對校服質量、數量、樣式等方面的檢查和評估,對校服使用情況的監督和整改。

  2、各部門職責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制定校服驗收標準、流程和工作細則,并負責校服驗收信息的匯總、統計和分析。

  (2)學生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校服驗收,建立校服檔案,對校服使用情況進行日常監督。

  (3)教育教學部門負責宣傳校服管理制度,培養學生對校服管理的意識。

  (4)學校保衛部門負責校服驗收場地的安排和保障工作。

  三、校服驗收流程

  1、校服驗收前的準備工作

  (1)確定校服驗收的時間、地點和人員。

  (2)校服管理委員會應通知學生、家長和教師了解校服驗收標準和要求。

  (3)校服管理委員會應組織教師和學生代表參加校服驗收培訓。

  2、校服驗收的具體工作

  (1)校服驗收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監督。

  (2)校服驗收應按照標準和流程進行,保證公平、公正、公開。

  (3)校服驗收標準主要包括校服數量、樣式、尺寸等方面的要求。校服數量應符合學校規定,樣式和尺寸應符合學生身體特點。

  (4)校服驗收應由校服管理委員會成員、教師代表和學生代表共同參與,確保各方的利益都得到充分保障。

  (5)校服驗收記錄應真實、準確、完整。對于不合格的校服,應進行整改或退換。

  3、校服驗收后的處理

  (1)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及時對校服驗收結果進行統計和分析,并按照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整改和重檢。

  (2)對于考核不合格的校服供應商,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按照學校校服管理制度的.要求進行處理,可以采取暫停供貨、解除合同等措施。

  四、校服管理的監督和評估

  1、監督和評估的目的

  (1)監督是對校服供應商和學校校服驗收工作的監督,目的是保證校服的質量和數量。

  (2)評估是對校服驗收工作的評估,目的是優化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的效果。

  2、監督和評估的方法

  (1)校服評估應定期開展,并由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實施。

  (2)校服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校服質量和數量的評估,校服使用情況和整改情況的評估。

  (3)校服評估結果應及時向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報告,并在學校網站或其他適當的方式上公開。

  五、校服管理的獎懲機制

  1、獎勵機制

  (1)對于校服供應商,如果校服質量和數量滿足驗收標準,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給予獎勵,如推薦為學校指定供應商,提供其他相關支持等。

  (2)對于校服驗收工作中表現優秀的教師和學生代表,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2、懲罰機制

  (1)對于校服供應商,如果校服質量和數量不符合驗收標準,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理,可暫停供貨、追究相關責任等。

  (2)對于校服驗收工作中表現不良的教師和學生代表,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可以進行批評和警告等處理。

  六、校服驗收管理的監督機制

  1、監督機構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負責對校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2)監督機構可以通過日常巡查、抽查等方式對校服驗收工作進行監督。

  2、監督方式

  (1)監督機構可以要求校服供應商提供校服驗收的相關材料和記錄。

  (2)監督機構可以對校服供應商進行現場檢查,對校服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七、校服管理的改進與完善

  (1)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校服管理工作,總結經驗,提出改進和完善措施。

  (2)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積極傾聽師生家長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解決問題,提高校服管理工作的滿意度。

  (3)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應加強與相關部門和機構的合作,共同推進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效果。

  結語

  學校校服驗收管理制度是學校校服管理的重要環節,通過制定明確的校服驗收流程和標準,加強校服管理的監督和評估,建立獎懲機制,可以有效提高校服質量和校服管理水平,保障學生的權益。同時,學校校服管理委員會還應不斷改進和完善校服管理工作,提高校服管理的效果,為學生提供良好的校服環境。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2

  校服是一個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抵制相互攀比、奇裝異服的不良習慣、規范行為舉止、增強自我約束力、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學生統一著裝,有利于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和管理,也有利于學校和班級進行教育教學活動。

  學生統一穿著校服,既是落實市教育局整頓中小學生儀容服飾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行動,也是推進校園文化建設的有效措施。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特制定如下管理規定:

  一、著裝要求:

  1、星期一至星期五,學生在學校期間必須穿著校服。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參加的活動,必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禁止不穿校服者參加活動。

  3、穿著秋季校服上衣拉鏈位置不得低于領口以下15厘米處。

  4、因身體特殊原因不便穿校服者,須向班主任、政教處遞交有家長簽署意見的申請書和醫院出具的診斷書,經批準后方可不穿。

  5、各班不穿校服者須報請政教處登記備案。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學生自行更換。更換后的服裝樣式、顏色要與原校服相同或相似,且須經政教處認可。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政教處負責教育工作、學校學生自主管理小組負責學生穿著校服的檢查。

  2、管理程序:對未經批準而不穿校服的學生,按違反校紀校規處理。第一次,班主任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說明書”;第二次,班主任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要求該生寫出“保證書”;第三次,學生科請其家長共同對該生進行批評教育,給予紀律處分。

  3、政教處對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工作進行監督。在不定期的檢查中,發現學生無故不穿校服較多,則追究班主任和學生自主管理小組的責任,按管理事故處理。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3

  校服是學校學生管理與學生精神風貌的體現,學生統一著裝,對培養團隊精神、平等意識、規范行為舉止,提升自信心和朝氣蓬勃的精神狀態,都有積極作用。為使校服穿著規范化,日常化,學校校服管理小組結合學校實際,經討論特制定以下校服穿著制度。

  (一)著裝要求

  1、學校規定周一至周四,學生在學校期間原則上必須穿著校服。周五為“自由著裝日”。

  2、學生以班級為單位集體外出參加的活動,都要規范穿著校服,校服內側要寫清班級姓名。

  3、穿著校服要整潔,穿襯衣時紐扣從第二個開始往下必須扣上,穿著運動服時要將上衣拉鏈拉至胸部以上。

  (二)愛護要求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暫時無法穿著的.,應馬上上報班主任,同時及時補訂服裝。

  (三)管理監督

  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大隊部負責本年級學生穿著校服的不定期檢查、教育工作。

  (四)檢查考評

  執勤隊長和總護導教師重點檢查升旗、課間操等集體活動,不符合服飾要求,1人次扣減1分。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4

  校服是校園中永遠流動的時尚,穿著校服的你們,是姜小校園里最美的風景。

  服裝可以體現人的身份認同與審美素養。作為校園統一著裝的校服,除了學生身份象征外,還被賦予了更多價值,如孩子們的美學啟蒙老師一般,承載著美育、德育等功能。

  一、正確穿著:

  1.上學期間每周一、周二、周五,學校要求統一穿著校服。

  2.升旗儀式、重大主題教育活動等須統一規范穿著校服。學生可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決定穿著哪款校服。

  3.學生以學校名義集體外出參加的各類教育教學活動,須穿著統一校服。組織者要嚴格管理。

  4.規范穿著各套校服。夏裝T恤的扣子要全部扣上,領子折疊整齊,下擺收在褲(裙)內。秋冬校服要拉好拉鏈。(備注:不規范穿著如:校服領子不平整,或者袖子卷起來;校服扣子不扣,或者拉鏈不拉;上身穿校服,下身配其他褲子;校服穿里面,外面穿其他服裝等)

  5.冬季天氣特別寒冷和特殊情況時,學生可以在外套上穿著其他顏色的外套。

  6.注意保持服裝的平整潔凈(尤其是衣領袖口)。紅領巾應佩戴在校服領外面。

  二、加強愛護:

  1.學生要愛惜校服,養成良好的穿著、保護、洗滌、存放習慣。

  2.不得在校服上吊掛飾物,不得在校服上寫字或涂畫。

  3.校服損毀或丟失,應馬上上報班主任要求補辦(自費)。

  三、管理監督:

  1.班主任具體管理本班學生穿著校服,負責校服的發放和穿著管理。

  2.學校日常進行學生校服的穿著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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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規范校服管理,保障學生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教基一〔2023〕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強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校服選用的基本原則

  優質、合體、美觀、舒適的校服是培育校園文化的重要載體,是培養團隊意識、傳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統一著裝上學是家長、學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選用須遵守以下原則:

  (一)質量第一。

  招標采購須選用有校服生產資質的廠家,要在合同中標明校服執行標準,校服安全與質量須符合GB18401《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GB31701《嬰幼兒及兒童紡織產品安全技術規范》、GB/T31888《中小學生校服》等國家標準,嚴禁選用質量不達標的校服。各校可以與我區易地搬遷安置點扶貧車間加強業務合作。

  (二)家長自愿。

  廣泛征求家長意見,發揮家長委員會的功能,切實做好校服征訂意愿收集工作,嚴禁強制統一選用。

  (三)相對穩定。校服款式一經選用要保持相對穩定,減少家長重復支出,嚴禁短時間內更換顏色和款式。

  二、嚴格規范校服選用管理

  (一)設計標準。

  要廣泛征求家長、教師、學生的意見,要召開家委會、職工代表會、校務會討論確定。校服的顏色、款式要符合學生的年齡特點,款式要美觀大方,要與學校文化協調統一,彰顯學校校徽等文化符號。

  (二)學段及套數。

  城區直屬學校、鎮中、鎮小及鎮屬初中學校原則上要統一校服;公、民辦幼兒園、職校、鎮屬其他學校、民辦學校根據當地居民經濟收入狀況,征求家長同意后可統一選用;各學段起始年級及小學四年級可統一訂購,其他年級學生若校服陳舊、破損、短小需要重新更換的',由家長自行更換。統一選用校服原則上為春秋裝、夏裝各一套(有條件的學校可征訂一套冬裝)。學校開展各種活動,未經家長同意,不得以班級為單位訂購服裝,參加區級及以上活動,確需統一服裝的,須經組織活動單位負責人同意并報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備案方可訂購。教職工可以在學校有社會資助或捐贈,并符合捐贈方意愿的情況下,統一訂購工作服。

  (三)價格標準及費用支付。

  幼兒園、小學、初中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職校夏裝、春秋裝、冬裝分別不超過120元、150元、300元。學校在服務性收費中如收取了校服費,則必須進行抵扣;教職工工作服經費一律不得從財政撥款中支付。

  (四)采購流程。

  在核實企業質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務水平、社會信譽度等信息的基礎上,按照成立領導小組、征求意見、集中討論、確定訂購、招標采購、中標公示(中標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備案登記(局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計財股)的流程規范開展工作。

  三、加強校服監管工作

  (一)加強管理。

  區教育局將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每年對校服訂購情況開展核實督查。局基礎教育股負責對學校校服設計進行指導,牽頭協調做好核實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設備采購股負責校服采購流程的監督管理;計財股負責校服費的標準、收支的審查管理;學校負責對校服質量的把關。

  (二)強化督查。

  區教育局每年組織督查組對學校校服征訂開展督查,發現學校、工作人員在

  校服采購過程中未認真履職,存在違反程序、收取回扣、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將嚴肅依法處理。強化關愛,對家庭特別貧困的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兒童等特殊學生,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多種措施由廠家無償提供校服,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小學校校服管理制度 16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我校校服管理工作,確保學生校服的品質,保障學生的健康成長,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教育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見》、《山東省中小學生校服管理工作指導意見》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濟南市萊蕪汶水學校校服管理工作。學校負責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進行管理和監督。學校設立校務監督委員會,加強對校服的選用、采購、質量等的監督,學校設立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校服選用、采購及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

  第三條校服設計應逐步健全推薦評議制度,聽取學生、家長、社會各方意見,經學校集體決策及2/3以上家長同意,同時結合本地實際,考慮青少年身體特點、學校各類活動的需要等因素,注重校服面料、功能、款式,引導專業設計人員或學生參與校服設計。校服設計一經選定應保持相對穩定,以減少家長支出。

  第四條學生校服訂購實行“自愿量力”的原則。學生訂購必須征得家長同意,校服訂購價格在質量不低于企業招標時提供的樣服質量的情況下,不得高于該企業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報價。

  第五條校服采購可由學校采取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方機構代為集中采購的方式。校服采購招標時,學校或第三方機構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招投標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校服采購應在招標文件或采購合同中標明校服質量技術標準。學校要嚴把校服質量關,選擇質量保障體系健全、產品質量合格穩定、社會信譽好的生產企業作為校服生產企業。校服生產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標準組織生產。學校采購時可適當提高相關指標要求,嚴禁低于標準采購校服的行為。

  第七條校服采購應全程進行公示,包括向學生和家長公示通過招投標等公開方式選定的校服生產企業、校服質量標準、采購流程、采購價格等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學校應將采購的各個環節相應材料全部存檔備查。

  第八條校服實施雙送檢制度。校服生產企業將其自行采購的`校服布料、輔料等原材料及出廠前的校服成品主動送檢,并取得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學校結合實際,隨機性抽取校服送法定檢驗機構檢驗。檢驗費由學校承擔,不得向家長收取。

  第九條學校校務監督委員會和家長委員會共同參與對校服進行驗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產品標識、是否有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合格報告,并建立質量驗收臺帳,及時記錄校服驗收情況。如校服出現質量問題,學校應立即與校服生產企業進行交涉,并依照采購合同約定,要求校服生產企業辦理退賠事宜,同時向主管的市教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校服驗收合格后方可發放給學生使用。

  第十條校服費用由校服生產企業直接向學生收取。家庭貧困學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兒、殘疾學生等可以提出申請,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聯合捐助。捐助人向學校捐助的,學校應對捐助情況(包括捐助人、受捐助人、捐助數量等)建立臺賬進行登記,并告知捐助人。

  第十一條校服采購合同簽訂的合同文本由學校和校服生產企業共同制訂。合同文本一式三份,采購合同需經校務監督委員會及家長委員會鑒證、簽字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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