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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時間:2023-07-06 09:16:4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熱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熱門]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

  全體財務人員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政法規及會計制度,敬業愛崗,不做有損于公司的事。嚴格按照公司財務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對待工作認真踏實,樹立為客戶服務意識。

  一、財務部職責范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序執行。

  3、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回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

  7、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8、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9、參與業務項目結算,參與采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0、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任務。

  12、加強本部門人員的'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出差在外人員借款:已出差在外或者從一出差地轉另一出差地人員借款,先請一代理人到財務部部領取 “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預計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后報總經理簽批;持已批“借款單”至財務處領款。

  3、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序同第1條。

  4、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周轉金等,審批程序同第1條。

  5、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于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6、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后帳不借的原則。

  7、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批準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盡量取得原始發票,對于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并簡述事由,并經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后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并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后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系,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后再進行補簽。

  財務部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周一填寫貨幣資金周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發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

  6、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7、全面了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并正確執行;

  8、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匯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9、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10、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系清楚;

  11、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12、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項目部人員構成等;

  13、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項目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結合合同督促項目部回款;

  14、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15、每月末及時督促各項目部報帳;

  16、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并制單入帳;

  17、準確把握各項材料采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18、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審核;

  19、編制和執行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

  20、進行成本費用控制、核算、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21、參與業務項目、采購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22、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

  23、完成領導布置的其他工作。

  財 務 基 礎 工 作 規 范

  財務基礎工作規范是財務工作最基礎的部分,它對財務部門日常具體工作進行指導和解釋。

  一、 票據

  1、 票據的種類: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

  2、 票據的報銷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發票:要求填寫齊全、字跡清晰,包括客戶名稱(填寫陜西藝林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服務項目、金額(大小寫應一致)、收款單位蓋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費報銷單:此報銷單專為出差報銷使用,后附出差火車、船、飛機等票據、住宿發票、寫明出差天數、出差補貼、核出總報銷金額。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證明單:此支出證明單有兩種用途,一種為對于確實無法取得原始票據的情況,填寫此單據,經相關領導簽字后,可以報銷;另一種為對于一次報銷,票據非常多的情況,使用支出證明單進行票據匯總。此票面不允許有任何涂改。

  附 則

  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會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為規范安徽分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在努力增加銷售收入的同時更好地提高效率和效益,針對安徽分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分公司會議討論決定制定本制度,具體如下:

  一、借款的有關規定

  1:出差人員暫支差旅費款,必須先到財務部門領取“領款憑證”,填好該憑證后先經財務審核,再由分公司經理或經理授權人簽字后,方可借支,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三天無故未報銷者,每延遲一天扣其所報差旅費金額的1%并不得再借款。

  2:公司員工一般不允許因私借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借款的,需注明理由和還款期限,1000元以內由財務審核、分公司經理審批,1000元以上報總部由財務副總審批。還款期限內不還清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處以所借款額10%—30%的罰款。

  3:試用人員借支差旅費,若借款人未能償還借款,由分公司經理或其委托人負連帶責任。

  4: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后,三天內應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后結欠部分金額或三天內不辦理報銷手續的人員欠款,財務部門有權在當月工資中扣回。并視具體情況對當事人進行其所欠款項的10%—30%的罰款。

  二、費用管理制度

  1、手機費

  因本年度業務拓展的需要,各辦事處主任常出差在外,相互聯系的費用較高,分公司會議決定其報銷額度:徐州、阜陽、安慶為300/月,蚌埠400元/月,合肥、蕪湖為500元/月,正副經理每月各為800元與700元,若每月實際開支金額少于其額度內按實際報銷,超額度的超額部分自負。另外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辦事處人員向專賣店(商場)營業員借身份證辦理手機卡事宜,如果雙方同意則后果自負,外銷員每月定額補貼50元,不得報銷相關支出。

  2、辦公及日用品

  各辦事處設采購員一名,負責采購日用品和辦公用品。辦事處可統一購買報銷的日用品為香皂、洗衣粉、衛生紙等。不得報銷的日用品為護膚品、牙刷、牙膏、洗發水、毛巾等,為此分公司發給每人每月10元補貼自購。

  3、差旅費

  原則上要求出差晚上回辦事處住宿,如要在外留宿須向經理請示,如無特殊情況,出差不得報銷誤餐補助,交通費憑車票報銷,票面上注明何日去何地,不得隨意打白條。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餐費、招待費、雜費,其最高報銷額度如下:

  職位經理副經理主任主任以下

  費用

  交通費實支

  每日住宿費每日早餐中晚餐每日雜費

  分公司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乘坐飛機,如有特殊情況需乘坐飛機的需經主管副總審批,除分公司經理和副經理外其他人不得乘坐軟臥,如乘坐者則由乘坐者自行負擔軟臥票面金額的30%。;餐費在標準內以符合要求的票據報銷,超標準的'自付,由公司,代理商或其他個人供應餐飲或已報銷招待費的不得報銷餐費。如無符合規定票據則改為補貼方式,分別為早餐5元、中晚餐各15元。雜費憑正規票據報銷,無補貼。已報銷手機費人員不得報銷電話費。

  4、業務招待費

  招待工商、稅務、商場經理等相關人員要先電話或書面向經理上報批準,因各辦都已聘保姆,代理商一般在家里就餐,如未準備而在外招待的要有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客人留宿也需要兩人以上簽字證明。報銷必須提供正規的單據,同時寫清事由、請客對象、人數等,否則不允許報銷。

  5、伙食費

  各辦按原總部標準加保姆工資為最高伙食費額度,不得超出,否則自負,合肥分公司因人數較多,月標準為3000元。

  6、促銷費

  商場的促銷費要根據與商場簽訂的合同來付款,各辦人員不得隨意向代理商許諾給促銷費,否則后果自負。

  7、運費

  倉庫收發貨由倉管員付款后取得對方收據(注明件數、金額),市內運雜費由送貨員付款開單報銷(注明次數、金額)

  8、費用報銷程序

  各辦費用單據要分類粘貼,由經手人簽字,主任預審簽字后先行報銷,經財務部門審核并經分公司經理簽字后確認,如有不合理支出,分公司有權追回所報金額并予以批評,開拓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xx市xx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進一步理順母、子公司之間的投資關系和母子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事項,規范公司內部運作機制,不斷強化財務核算和管理,維護公司和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的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等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稱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據總體戰略規劃、產業結構調整及業務發展需要而依法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主體,公司依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決定其財務和經營決策,據以從該企業的經營活動中獲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設立形式包括:

  (一)全資子公司;

  (二)公司與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會絕大多數席位(控制其董事會)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條公司子公司依法設立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子公司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協議的規定,依法設置會計機構,配備會計人員,組織和開展本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

  第四條子公司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不斷改進和完善管理基礎工作,真實記錄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接受上級有關部門和公司的檢查監督。除法定的會計賬冊、賬戶外,子公司不得另立會計賬冊、賬戶,不得編制虛假的財務報表,不得將公司資產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五條為了規范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體系,提高公司對外披露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各子公司在日常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中所采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會計變更等均應遵循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及其有關的規定。

  第六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預算及成本管理體系,健全財務預測、會計核算、監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礎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真實、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為公司的經營決策提供有效的財務會計信息。

  第二章管理基礎工作

  第七條子公司生產經營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業務,必須根據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公司財務管理的要求,及時填制真實、完整的原始記錄,確保會計核算的原始資料的準確、有效、合法。[page]

  第八條建立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規范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嚴格控制成本、費用,努力提高經濟效益;通過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完善財務指標的分解落實和財務指標完成情況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條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制度,確保各項定額先進合理和進出公司的存貨及提供的勞務做到手續齊全、計量準確、收費合理。

  第十條建立科學的存貨管理制度,保證內部經濟核算的及時進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財產物資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必須對全部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賬賬、賬物、賬卡三相符。

  第十一條建立財務機構內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確經濟責任,保證會計核算資料的真實、完整、規范、正確。

  第三章會計核算制度

  第十二條各子公司應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開展日常會計核算工作。

  第十三條各子公司下述會計事項參照母公司的會計政策執行:

  1、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遵循謹慎經營、有效防范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的原則,制訂并經公司董事會批準實施的關于計提各項資產減值準備和損失處理的內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須參照該制度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財務報表中給予如實反映。

  2、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辦法,各子公司均應參照公司確定的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和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并計入當期損益。

  3、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規定的報表報送時間按時編制并報送財務報表和提供有關會計資料。子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由公司委托或經公司同意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子公司報送母公司的財務報表應當按照下列時間提供:

  (1)月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財務報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應參照公司的標準和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福利費、通訊費、招待費、差旅費等非生產性支出的管理制度,報公司財務處備案。

  第四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十四條各子公司應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確定的基本原則,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計劃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時編制年度財務預算,并將財務預算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

  第十五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制度,在加強成本、費用管理過程中,強調成本、費用指標及相關措施要落實到實處。要強化對成本、費用的日常監督和管理,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不斷提高經濟效益。[page]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要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和進一步強化各項支出的授權審批制度。按公司有關制度的規定嚴格控制非生產性支出,各子公司財務部門要嚴格把好費用審核報銷關。子公司不得報銷公司本部各單位及任何個人(含擔任子公司兼職董事、監事)的、不應由子公司承擔的各種費用。違者除退回已報銷費用外,還將視情節對責任人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對各項財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要進行檢查、分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查明原因,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以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八條各子公司應根據公司關于資金管理的規定和要求,結合本公司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資金管理制度。同時應根據本公司生產經營總目標的要求編制年度、月度資金使用計劃;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時掌握資金的增減變動情況,對資金實行動態管理,使有限的資金在生產經營中發揮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發布的《現金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中國人民銀行頒布的《支付結算辦法》、《票據管理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從本公司內部實際情況出發并結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內部牽制制度,確保銀行結算憑證和貨幣資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各子公司在實施資金管理中要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得對外提供擔保,不得對外出借資金,不得任意對外投資,以確保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子公司處置超過經審計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凈資產10%以上的固定資產,應事先向公司財務處或相關部門報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六章投資管理

  第二十一條對在公司授權范圍內允許對外投資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的確定,要貫徹“適用性、科學性、先進性、效益性”原則;在具體確定投資項目時,強調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要特別注重于技術和經濟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可供選擇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策。

  第二十二條各子公司應建立對外投資項目報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時履行對外信息披露義務。即經本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批準的對外投資項目,在項目實施前應向公司董事會報告,經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才能組織實施。各子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在具體實施時要加強日常管理、檢查和監督,嚴格控制工程質量和工程成本。未經過上述程序審批的項目不得任意對外投資。對經過上述程序確定的投資項目的有關文件須上報公司相關的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各子公司在具體實施對外投資項目的過程中,涉及需為項目公司提供籌資擔保時,應按公司的有關規定,建立擔保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向公司有關部門報告,經公司同意后方可實施。

  第七章母子公司之間的相互關系

  第二十四條各子公司生產經營目標及發展規劃必須與公司的總目標及長期發展規劃保持相互協調和總體平衡,以確保公司總目標的實現及穩定、高效的發展。

  第二十五條各子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等應接受公司有關部門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公司可以隨時查閱和審計子公司的會計賬目,查閱時子公司應無條件服從。

  第二十六條各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活動應遵循市場規律,根據自身的發展與經營特點,制定經營方針和政策。經營中涉及的關聯交易按如下原則處理:

  1、各子公司與公司及所屬單位、公司控股股東及其子公司之間發生的關聯交易業務,應按市場經濟規律及公司對外披露信息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的關聯交易的內容要按“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原則簽訂經濟合同,對交易中涉及的結算價格按市場原則合理確定,交易雙方不能因為存在母子公司關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減讓或提高結算價格。

  2、各子公司應嚴格執行經濟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子公司按合同規定支付的采購款項(含采購預付款),必須經本公司總經理審批同意后,財務部門才能按規定程序辦理付款手續。關聯交易完成后,交易雙方應及時辦理款項的結算,不得拖欠貨款;也不得簽訂無交易背景的經濟合同,通過預收貨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資金。確因市場變化等特殊情況,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如期執行的,合同雙方應詳細說明無法履行合同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后解除合同,作為已預付貨款退回的依據。

  3、關聯交易預計發生的金額超過公司章程規定的限額時,各子公司應履行報告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條公司審計部門負責對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并向公司董事會報告審計結果。公司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決定對子公司進行審計。

  第八章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報告制度

  第二十八條公司各子公司應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報告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信息,通報可能對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事項,由公司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在該等信息未公開披露前,相關當事人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財務處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4

  1、根據國家財務會計法規和行業會計規定,結合公司特點,負責擬訂公司會計核算的有關工作細則和具體規定,報經領導批準后組織實施。

  2、參與擬訂財務計劃,審核、分析、監督預算和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

  3、在部長領導下,準確、及時地做好帳務和結算工作,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帳和總帳,對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資產基金增減和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4、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會計決算及附注說明和利潤分配核算工作。

  5、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6、負責公司稅金的計算、申報和解繳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財務審計和年檢。

  7、負責會計監督。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8、負責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9、及時做好會計憑證、帳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0、主動進行財會資訊分析和評價,向領導提供及時、可靠的財務信息和有關工作建議。

  11、協助部長做好部門內務工作,完成財務部部長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5

  裝修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最根本的一條是專款專用,許多本來做的還不錯的裝飾公司,到后來做不下去,很多是因為把預收裝飾款用到其它地方,而不是專款用在裝飾項目上。裝修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具體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公司財務部是公司實行財務管理的職能部門,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各分公司財務部門直接受總公司財務部管理。

  2、公司資金實行收支二條線的管理辦法,客戶向各分公司所交工程款,各分公司必須在24小時內(節假日順延)全部打入公司指定賬號,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所需支付款項可預借備用金,然后實報實銷。

  3、裝飾公司財務要及時記賬,做好憑證的歸檔、保管工作,做好現金管理工作,做到日結月清。

  4、各級財務一律使用統一的`“收款收據”,收據不得遺失、跳號,不得使用其它收據收款,用完一本及時銷號并將存根交回總公司,再領用新“收款收據”。

  5、各項開支均需由經辦人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核簽字后方可報銷。

  6、各分公司應嚴格控制費用支出,凡有額度限度的費用,不得突破,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先報請總經理批準。

  7、公司員工確因工作需要需備用金或周轉金,2000元以內可由借款人填寫“借款單”經公司經理批準后方可借支,超過2000元須經總經理批準方可借款,前次借款未還清前不得再借。特殊情況可由財務與董事長聯系,經董事長同意后先行借支,事后補辦手續。

  8、各分公司應按月上報各種財務報表,務必確保財務數據的準確性。

  9、工資發放必須根據員工考勤表,業績考核情況,經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發放。

  10、工程竣工交付后需交驗全套客戶檔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方可進行結算。全體財務人員均應自覺保守公司財務機密,公司的財務情況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外泄露。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6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了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財務負責人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辟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賬、復賬、報賬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按期報賬。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賬目,嚴格審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后,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賬、報賬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賬務處理。

  (七)完成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并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會計、出納員記賬,都必須在記賬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賬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并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并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報告,并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內部審計。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六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并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七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主管副總經理監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準簽字,然后將支票按批準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支票付款后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后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賬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注銷。

  第二十條財務人員月底清賬時憑支票領用單轉應收款,發工資時從領用工資內扣還,當月工資扣還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資,領用人完善報賬手續后再作補發工資處理。

  第二十一條對于報銷時短缺的金額,財務人員要及時催辦,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補簽。

  現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準的其他開支。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三條除本規定第二十五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支付現金。

  第二十四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采取轉賬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五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00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準。

  第二十七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并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準后提取。

  第二十八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九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二條的,憑發票、工資單、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準后,由會計審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十一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賬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二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主任簽字,會計審核時間、天數無誤并報主管副總經理復核后,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三條無論何種匯款,財務人員都須審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部主任、總經理簽字。會計審核有關憑證。

  第三十四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

  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五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文件和其他有保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六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審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保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并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八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準。

  處罰辦法

  第三十九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扣發不超過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規定范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準,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準坐支或未按批準的坐支范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賬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文件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泄露秘密及貪污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范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于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規定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深圳xx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行為,保證會計信息質量,使公司的會計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公允地處理會計事項,以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維護股東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我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及公司對會計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及下屬控股公司。各控股公司可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章會計核算體制

  第四條財會組織體系及機構設置

  1、公司負責人對公司財務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實施以及經濟業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在董事會領導下由總經理組織實施,公司財務負責人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

  2、公司設立會計機構負責人崗位,負責和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和會計核算工作。會計機構負責人由董事會按規定的任職條件聘用或解聘。

  3、公司設置財務部,專門辦理公司的財務管理和會計事項,財務部配備與工作相適應、具有會計專業知識的會計人員。財務部根據會計業務設置工作崗位。會計工作崗位,可以一人一崗、一人多崗或一崗多人,但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務處理等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崗位責任6j3kxd9P#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制,以滿足會計業務需要。

  4、財務部經理是公司會計機構負責人。

  5、公司有權對下屬控股子公司的財務負責人予以推薦,并依照規定程序聘任和解聘。

  第五條會計人員職業道德。會計人員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提高專業知識和技能,熟悉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辦理會計業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熟悉本單位經營情況和管理情況,運用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方法,改善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保守公司秘密,按規定提供會計信息。

  第六條賬簿設置。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結合公司具體情況使用會計科目、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賬。

  第七條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結合本公司經營特點和管理要求,建立內部會計管理制度,使會計管理工作滲透到經營管理各個環節,以利于改善管理。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包含:

  1、內部牽制制度。必須組織分工、錢賬分離、賬物分離,出納和會計分離。為保障企業資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資金不相容的職責分由不同的人員擔任,形成嚴格的內部牽制制度,并實行交易分開、賬物管理分開、錢賬管理分開,內部稽核、定期輪崗。

  2、內部稽核制度。明確會計稽核的職責、權限、程序和方法。

  3、內部原始記錄管理制度。建立規范的原始記錄管理制度,規定原始記錄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簽署、傳遞、匯集、審核、管理原始記錄。

  4、內部定額管理制度。制定原輔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消耗定額、考核方法、獎懲措施,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5、內部財產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財產,保證賬實相符。內部財務收支審批,按財務收支審批權限、范圍、程序執行。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6、內部

  制定財務指標分析方法,定期檢查財務指標落實情況,分析存在問題和原因。

  第八條會計工作交接。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管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冊上簽名,移交清冊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三章主要會計政策

  第九條根據財政部財會(20xx)3號文的規定,公司于20xx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企業會計準則。

  第十條會計年度:公司采用公歷年度,即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記賬本位幣: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十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本公司以權責發生制為記賬基礎,經濟業務發生時以歷史成本為計價原則。

  第十三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公司發生外幣業務時,采用固定匯率進行折算,報告期末按期末匯率進行調整,差額列入當期損益或予以資本化,在建工程外幣借款的匯兌差額在該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在建工程。

  第十四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現金等價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動性強、易于轉換為己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十五條金融資產的確認、計量和轉移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

  1、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分為: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持有至到期投資;

  (3)貸款和應收款項;

  (4)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2、確認條件:

  (1)在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

  ②屬于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采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

  ③屬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于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2)只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才可以在初始確認時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該指定可以消除或明顯減少由于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計量基礎不同所導致的相關利得或損失在確認或計量方面不一致的情況。

  ②企業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的正式書面文件已載明,該金融資產組合、該金融負債組合、或該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以公允價值為基礎進行管理、評價并向關鍵管理人員報告。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不得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的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4)貸款和應收款項,是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

  3、金融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應當終止確認: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已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4、金融資產后續計量

  (1)交易性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8f4K3M;p0i;qc

  (2)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①按公允價值計量。

  ②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

  ③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的變動計入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④處置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與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確認為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持有至到期投資

  ①持有期間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實際利率與票面利率差別很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

  ②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③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應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4)應收款項

  應當采用實際利率法,按攤余成本計量。

  企業收回或處置應收款項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該應收款項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

  (5)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

  ②資產負債表日,應當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③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應按取得的價款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

  5、金融資產的減值

  (1)發生減值的資產范圍

  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

  (2)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①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②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發生違約或逾期等。

  ③債權人出于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④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⑤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⑥無法辨認一組金融資產中的某項資產的現金流量是否已經減少,但根據公開的數據對其進行總體評價后發現,該組金融資產自初始確認以來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確已減少且可計量,如該組金融資產的債務人支付能力逐步惡化,或債務人所在國家或地區失業率提高、擔保物在其所在地區的價格明顯下降、所處行業不景氣等。

  ⑦債務人經營所處的技術、市場、經濟或法律環境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使權益工具投資人可能無法收回投資成本。

  ⑧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3)減值損失的計量

  ①一般企業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對于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當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當出項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公司對相關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a)債務單位撤銷;

  (b)債務單位破產;

  (c)債務單位資不抵債;

  (d)債務單位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e)債務單位發生嚴重自然災害導致停產。

  (f)對于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后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按賬齡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余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具體計提比例如下: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3

  一到二年10

  二到三年20

  三年以上30

  (g)期末對逾期的應收賬款項相應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及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對那些估計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一般按以下比例計提特殊的減值準備:

  賬齡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50

  一到二年80

  二到以上100

  ②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損失的計量比照應收款項減值損失的計量規定辦理。

  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a.發生減值的跡象:通常情況下,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后,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于非暫時性的,可以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應當確認減值損失。

  b.確認減值損失的處理: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并轉出,計入投資損失。

  (4)減值損失的轉回

  ①對以攤余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確認減值損失后,如有客觀證據表明該金融資產價值已恢復,且客觀上與確認該損失后發生的事項有關(如債務人的信用評級已提高等),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轉回后的賬面價值不應當超過假定不計提減值準備情況下該金融資產在轉回日的攤余成本。

  ②已確認減值損失的可供出售債務工具,在隨后的會計期間公允價值已上升且客觀上與原減值損失確認后發生的事項有關的,原確認的減值損失應當予以轉回,計入當期損益。

  ③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通過損益轉回。

  ④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或與該權益工具掛鉤并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金融資產發生的減值損失,不得轉回。

  第十六條存貨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的規定,存貨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存貨包括原材料、庫存商品、受托代銷商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3、存貨發出的實際成本除低值易耗品根據領用情況不同分別采用一次性轉銷法和五五攤銷法外,其余存貨按不同類別采用個別計價法或月末一次加權平均計價法。

  4、資產負債表日,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凈值孰低原則計量,存貨成本高于其可變現凈值的,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計入當期損益。若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當預計損失,計提工程施工合同預計損失準備并在“存貨跌價準備”科目下增設“合同預計損失準備”明細科目核算。

  第十七條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的規定,公司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編制合并報表時按照權益法對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調整。

  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原則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各項直接相關費用計入初始投資成本。

  第十八條投資性房地產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的規定,投資性房地產,是指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且能夠單獨的計量和出售。

  1、投資性房地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和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所發生的必要支出構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成本,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確定。

  2、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1)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建筑物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土地使用權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

  (2)如果由于市場環境等因素變化,采用公允價值更能反映資產狀況時,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可以由成本模式轉為公允價值模式的,作為會計政策變更,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處理。采用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3)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及累計折舊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4號-固定資產》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持有的有形資產。

  1、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2、固定資產折舊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分類折舊率計提,預計凈殘值率均為5%。

  資產類別折舊年限年折舊率%

  建筑物204.75

  機器設備109.5

  運輸設備519

  其他設備519

  3、年末根據固定資產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計價,按單項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辦理。

  第二十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核算根據各項工程實際發生的支出核算。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為該工程所發生借款的借款費用計入該工程成本,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

  在建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當月以暫估價轉入固定資產,竣工決算完成后根據實際成本對原入賬價值進行調整。

  中期期末及年度終了,對在建工程按照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孰低原則計價,將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差額提取在建工程減值準備,適用《企業會計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準則第號-資產減值》。

  第二十一條無形資產計價及攤銷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

  1、無形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資產達到預定用途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購買無形資產的價款超過正常信用條件延期支付,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無形資產的成本以購買價款的現值為基礎確定。實際支付的價款與購買價款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的以外,應當在信用期間內計入當期損益。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規定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3)投資者投入無形資產的成本,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4)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債務重組、政府補助和企業合并取得的無形資產的成本,分別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和《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確定。

  2、無形資產的攤銷

  (1)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

  攤銷方法應當反映與該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實現方式。無法可靠確定預期實現方式的,應當采用直線法攤銷。

  無形資產應攤銷金額為其成本扣除預計殘值后的金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無形資產,還應扣除已計提的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累計金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殘值應視為零,但下列情況除外: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①有第三方承諾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購買無形資產。

  ②可以根據活躍市場得到預計殘值信息,并且該市場在無形資產使用壽命結束時很可能存在。

  (2)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應攤銷。

  3、無形資產的減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處理。

  4、公司至少應當于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應當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

  5、公司應當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應當估計其使用壽命,并按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長期待攤費用攤銷方法

  除開辦費按實際發生額核算,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計入當期損益外,其余均在其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二十三條研究開發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的研究開發費用劃分為研究階段支出與開發階段支出,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于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開發階段的支出,符合一定的條件可確認為無形資產,予以資本化。

  第二十四條借款費用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的規定,本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按以下方法處理:

  1、本公司為籌集經營資金而發生的借款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2、本公司為購建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而發生的`借款費用,在該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尚未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發生的,計入該項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的成本,之后發生的計入當期損益。

  3、借款費用資本化政策:只要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用的借款,包括專門借款和一般流動性借款,符合條件的借款費用均可資本化,即該資本性支出確實占用銀行借款的,包括流動資金借款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借款費用都可予以資本化。資本化范圍為全部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存貨等。

  第二十五條收入確認的原則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包括商品銷售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收入。

  一、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企業己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二)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己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四)相關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五)相關的、己發生的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二、提供勞務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與費用的方法。提供勞務收入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二)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三)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四)交易中己發生的和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計量。

  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費收入等。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

  (一)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二)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計量。

  第二十六條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8號-所得稅》的規定,公司對所得稅的核算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

  第二十七條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

  1、合并會計報表的編制范圍:本公司投資額占被投資企業有表決權資本總額50%以上的子公司納入合并會計報表編制范圍。

  2、編制方法按財政部頒發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規定執行。

  (1)少數股東權益和損益的列報:子公司當期凈損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利潤表中凈利潤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損益”項目列示;子公司所有者權益中屬于少數股東權益的份額,在合并資產負債表中所有者權益項目下以“少數股東權益”項目列示。

  (2)超額虧損的處理:子公司少數股東當期虧損超過少數股東在該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權益中所享有的份額時,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協議規定少數股東有義務承擔,并且少數股東有能力予以彌補的,該超額虧損沖減該少數股東權益。否則該超額虧損沖減母公司所有者權益,子公司在以后期間實現的利潤,在彌補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權益所承擔的屬于少數股東損失之前,全部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權益。

  (3)當期增加或減少子公司的合并報表處理:在報告期內,因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在合并當期的期初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將該子公司自購買日至報告期末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在報告期內,處置子公司,將該子公司期初至處置日的收入、費用、利潤納入合并利潤表。

  第二十八條長期資產減值準備的核算方式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的規定,對計提的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等在以后會計期間不予轉回。

  第二十九條政府補貼的核算方法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規定,政府補助區分為與資產相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將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分期計入損益、將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四章會計核算內容和程序

  第三十條會計核算內容,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建立賬冊,進行會計核算,及時提供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會計信息,按發生的下列事項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1、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2、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3、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4、資本的增減;

  5、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6、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7、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三十一條會計核算要求,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第三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其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會計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對每項經濟業務,必須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實性,依據有關法規、制度要求填制會計憑證。

  第三十三條登記會計賬簿,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設置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啟用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寫啟用表,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逐筆登記,月底進行結賬、對賬,保證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三十四條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說明書,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根據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按時報送。

  第五章財務報告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三十五條財務報告內容:本公司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會計報表附注組成。依據《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會計列報》、《企業會計準則第31號現金流量表》、《企業會計準則第32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

  1、資產負債表;

  2、利潤表;

  3、現金流量表;

  4、股東權益變動表;

  5、有關附表。

  第三十七條會計報表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財務報表的編制基礎。

  2、遵循企業會計準則的說明。

  3、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包括合并政策、外幣折算(含匯兌損益的處理)、資產計價政策、租賃、收入的確認、折舊和攤銷、壞賬損失的處理、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等。

  4、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包括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重大調整的會計估計的確定依據等。

  5、對已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中列示的重要項目的進一步說明,包括終止經營稅后利潤的金額及其構成情況等。

  ☆6、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

  28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的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7、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8、或有和承諾事項的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與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9、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說明(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的相關披露要求予以披露)。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10、在資產負債表日后、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前提議或宣布發放的股利總額和每股股利金額(或向投資者分配的利潤總額)。

  11、其他重大事項的說明。

  第三十八條本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分為月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和年度財務報告。月度財務報告是指月份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是指季度終了提供的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是指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的前六個月結束后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是指年度終了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第三十九條月度財務報告,除特別重大事項外,不提供會計報表附注。

  第四十條本公司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當地財政機關、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公司的年度財務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以前置備于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財政部門、開戶銀行、稅務部門、證券監管等部門對于公司報送的財務報告,在公司財務報告未正式對外披露前,有義務對其內容進行保密。

  第四十一條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15天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120天內報出。財務報告的報出期限須遵循相關規定。控股子公司的月份會計報表應于月份終了后8天內報到母公司,年度會計報表應于年度終了后45天內報到母公司。

  第四十二條本公司對其他單位的投資如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50%以上(不含50%),或雖然占被投資單位資本總額不足50%,但具有實質控制權的,應當編制合并會計報表。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合并原則、編制程序和編制方法,按照《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定》以及《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并財務報表》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本公司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注明:公司名稱、報表所屬年度、月份、日期等,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財務機構負責人和編制人簽名或蓋章。

  第六章會計核算基礎工作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第四十四條記賬要求

  1、記賬、填制原始憑證要使用藍黑色或碳素墨水書寫,不能使用圓珠筆(復寫除外)和鉛筆。所寫文字必須符合國家的文字規范,不得任意造字和簡化漢字。

  2、紅色墨水在下列情況方可使用:

  (1)沖銷原始記錄數字;

  (2)劃線改錯;

  (3)結賬劃線。

  3、各種會計記錄中的數字必須端正、工整、清晰、標準。

  4、各種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不許涂改、挖補、亂擦或用其它方法消除字跡,所有改錯與更正要按規定劃紅線注銷原始記錄,再在己注銷記錄的上方重新正確記錄或按會計制度規定辦理。

  5、各種會計記錄中的簽章必須齊全。

  第四十五條會計憑證

  1、會計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作為記賬依據的書面證明。企業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必須取得或填制合法的會計憑證。

  2、會計憑證分類

  (1)原始憑證:它是經濟業務發生后的原始記錄和書面證明,要求各部門、各環節凡是發生經濟業務都必須填制或取得相應的原始記錄憑證,明確經濟責任,提供會計記賬依據。它分為以下兩種:

  A、自制原始憑證:是企業根據需要,自行規范填制的原始憑證,如入庫形成入庫單、商品調撥單等。

  B、外來原始憑證:是企業從發生業務的對方取得的原始憑證,如購貨發票、運貨單等。

  (2)原始憑證匯總表:將業務內容相同且數量較多的原始憑證,按要求匯總填制的憑證。

  (3)記賬憑證:會計人員根據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經濟業務內容和應用的會計科目填制的憑證。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

  (4)記賬憑證匯總表:將數量較多的記賬憑證按各個相同的會計科目匯總填制的用以登記總賬的憑證。

  第四十六條原始憑證的要求

  1、外來原始憑證必須具備以下內容:憑證名稱、填制日、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單位的名稱、經濟業務的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應注明各聯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聯作為報銷憑證。

  3、外來原始憑證如有遺失,應取得原簽發單位加蓋公章的證明,并注明原來憑證的號碼、金額、內容等,由經辦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才能代作原始憑證。屬確實無法取得證明的,如火車、輪船、飛機票等憑證,由當事人寫出詳細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代作原始憑證。

  4、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必須附在記賬憑證上,還款時,應另開收據(不得退還原借據,借款時不準白條頂庫)。若從工資中扣款時,可不開收據,但必須寫明應發數、所扣還金額、實際發放數等。

  第四十七條記賬憑證的填制:會計人員必須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制作記賬憑證。

  1、填制憑證使用會計科目應按國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

  2、摘要欄的內容簡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幾種經濟業務摘要中應著重說明:

  (1)現金收付業務的收付對象和款項性質;

  (2)銀行結算業務的結算方式、票據號碼、結算對象及款項性質;

  (3)購貨業務的供貨單位名稱及主要品種、價格、數量;

  (4)預收、預付款項的業務對象及業務內容;

  (5)預提、應攤銷業務的提、攤期限及依據;

  (6)待決、待處理事項的責任單位(人)和原因;

  (7)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內容、對象、原因和發生時間;

  (8)物資內部轉移業務的對象、品名和數量。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后面,在其他記賬憑證摘要內注明附有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幾個部門共同負擔的,應開出分割單進行結算。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

  4、記賬憑證的編號按月依日期先后順序排列。一組會計分錄使用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應在順序后面用分數形式編制分號。例如1號憑證有三張記賬憑證編號應為11/3、12/3、13/3。

  第四十八條登記賬薄

  1、登記賬薄,必須依據經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記賬。

  2、記賬時,應將憑證日期、編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逐項記入賬內。

  3、賬薄中書寫的數字和文字一般只占格高的二分之一,上面要留適當空距,不要頂格。

  4、各種賬薄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跳行、隔行。如果發生跳行、隔行、隔頁,應將空行、空頁劃斜紅線注銷或注明“此處空白”字樣,并由記賬人員簽名或蓋章。

  5、凡需結出余額的賬戶,應及時結出余額,沒有余額的賬戶在余額欄內用“O”號表示。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商品(物資、用品)明細賬須逐筆結出結存數金額。

  6、每張賬頁記滿需轉記次頁時,須在最后一行摘要欄注明“過次頁”,計出余額及需要計的發生額,并將計出余額等記入次頁的第一行內,并在其摘要欄注明“承前頁”。

  7、記賬時發生錯誤,應用單紅線刪掉錯誤的文字或數字,要求使刪去的原有字跡可辯認,在劃紅線上方填寫正確的文字或數字,并由記賬人員在更正處蓋章。對于錯誤的數字應全部劃單紅線更正,不得只更正其中的錯誤部分數字。文字差錯可只劃去錯誤部分進行更正。

  8、月度終了,記完賬后都要辦理結賬,結出余額后,在下一欄摘要欄注明“本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月合計”,并結出當月各欄發生額合計數,在數字下端劃單紅線。季度終了,在當季每三個月月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季合計”,并結出本季三個月度發生額累計數。年度終了,在第四季度季結的下一行摘要欄注明“本年累計”,并結出全年發生額累計數,在數字下端劃雙紅線。

  9、對賬。會計部門內部總賬與二級、三級明細賬之間應賬賬相符,涉及財產、物資的,須賬實相符。現金賬必須天天核對;銀行賬每月至少核對一次。會計賬與業務調撥、倉儲管理、柜臺實物負責等有關職能部門的財產、物資、業務周轉金等業務賬、保管賬、三級明細賬、備查簿之間的賬目,包括進、銷、存金額及數量都應定期(每月)進行對賬。在對賬中發現問題,要及時查明原因并進行更正處理。

  對逾期未收未付的商品、材料、款項以及各種懸賬懸案,應主動聯系有關部門及時處理結清賬目。凡實物保管負責人員變更,必須辦理財產物資移交手續,明確經濟責任,并與會計核對賬目,結清手續。

  第四十九條原始記錄的管理

  凡在本公司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各環節的單證,各種原始記錄必須做到填寫完整、傳遞迅速、匯集全面、反饋及時,要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正確、清晰、及時。

  財務部要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裝訂整齊、匯集全面、歸檔及時、妥善保管。資料的傳遞、交換應由交換雙方簽字認可。重要資料的移交由財務部經理監交。會計憑證不得外借,特殊情況借用須經財務部經理批準。

  第五十條財務稽核

  財務活動中的所有會計憑證、賬務處理、報表編制,須經稽核審驗,會計人員負責審核與自己經營賬務有關的外來原始憑證,并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做到賬賬、賬證、賬實、賬表相符。設專人負責記賬憑證審核,或交叉審核記賬憑證。

  第七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五十一條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報告等會計核算專業

  財務管理制度(第二次修訂稿)材料,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具體包括: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匯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輔助賬簿,其他會計賬簿。

  3、財務報告類: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他應當保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

  5、會計電算化所存儲在磁性介質或光盤上的會計數據。

  第五十二條會計檔案的保管。財務部專門負責保管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類別、按順序立卷登記入冊,移送公司檔案室保存。當年的會計檔案,在年度終了后,由財務部門保管一年,第二年由財務部門編制清冊移交檔案部門保管,會計檔案的移交,應編制移交清冊,由交接雙方按移交清冊項目核查無誤后簽章,各執一份。

  第五十三條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五十四條會計檔案的調閱

  1、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調閱入庫檔案,應辦理相關借用手續。

  2、公司內各部門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部門主管領導批準、經財務部經理同意,方可辦理相關調閱手續。

  3、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調閱會計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后,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并詳細登記調閱會計檔案人員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查閱理由、會計檔案的名稱、歸還時間等。

  4、調閱會計檔案一般不得攜帶外出,若確實需要將調閱的會計檔案攜帶外出,必須經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同意,填寫借據,辦理借閱手續后,方能攜出,并在約定的限期內歸還。

  5、若需要復印會計檔案時,應經財務經理同意,并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后才能復印。

  6、查閱或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圖畫、拆封和抽換。

  第五十五條由于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轉交手續,并由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簽字或蓋章。

  第五十六條財務部檔案的內部移交。財務部各崗位人員根據業務性質和需要制作的符合管理規范的各項會計檔案,按規定期限移交保管人。

  1、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2、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3、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資料,移交人員還應當在移交清冊中列明會計軟件及密碼、會計軟件數據磁盤(磁帶等)及有關資料、實物等內容。

  4、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一般會計人員交接,由財務部經理監交;財務部經理交接,由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監交,必要時可由上級主管部門派人會同監交。

  5、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賬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賬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賬戶余額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賬有關賬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賬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6、財務部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7、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8、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資料,不得自行另立新賬,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9、會計人員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部經理或者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

  臨時離職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

  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公司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但委托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章會計電算化

  第五十七條會計電算化工作。公司為了提高會計工作質量,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采用通過評審的會計核算軟件,按規定要求設置會計科目、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進行成本核算、編制會計報表。操作員應按核算方法和程序進行操作,建立會計電算化內部管理制度,保證會計電算化工作順利開展。

  第九章其他管理

  第五十八條發票管理及使用的規定

  1、發票系指在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和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同時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2、公司使用的發票,由財務部指定專人作為發票管理員。發票管理員憑稅務機關核發的“發票領購簿”到主管稅務局申請領購所需發票,并設立發票領用登記簿。

  3、公司各部門所需發票由部門專管發票人員到財務部發票管理員處申請領取。每次領發票時,必須將開具完的發票存根聯按其系號完整如數地交回公司財務部票管員處,經票管員檢查、核銷后方可領取所需發票。

  4、發票僅限公司相關部門在營業、勞務收入等方面使用,不準代他人開具,更不得將發票借、出售給他人使用,否則對當事人進行處罰。

  5、開具發票須用復寫紙套寫法按照規定的時間和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對開錯而作廢的發票聯不得撕毀,必須整套的保存在發票的存根上,不得撕毀,并加蓋“作廢”章。

  6、凡違反發票使用規定者,按稅務局規定進行處罰并追究責任。

  第五十九條費用報銷程序:

  1、經辦人持有效的原始單據,按財務部要求分類貼好附于費用報銷單后,經部門經理和公司領導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報賬。

  2、財務審核無誤后,會計編制會計憑證、出納辦理收付款手續。

  3、差旅費報銷管理,見專項規定。

  第六十條辦公用品的管理

  1、購買:按批準的購買計劃,經辦人從財務部領款購買后,交部門驗收、簽字,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發票及驗收單交財務部門記賬,結清賬務。

  2、領用、發放:財產管理部門按發放標準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后,發給辦公用品,同時登記實物明細賬。

  3、財務部根據收到的購買計劃及有關單據、發票、領用單等單據,進行賬務處理,并定期與財產管理部門的實物明細賬進行核對,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第六十一條財務開支審批權限規定依據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二條本制度于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六十三條本制度各項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8

  根據公司對物業管理公司各小區實行指標管理、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要求,結合公司業務管理的需要,為了做好各小區財務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預算管理

  1、物業部所有收支以預算管理為基礎,沒有預算不得開支。

  2、每月末物業部根據年度經濟指標及下月預計情況,編制、上報下月收支預算。

  3、收支預算由會計負責編制,經物業經理初審后,報集團財務部審核,總董事成員批準后執行。

  4、各月度支出計劃的編制應以年度經濟指標為依據,可在各月之間調節,但各月總和不得超過年度指標。

  5、每月初物業會計對上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編制上月收支預算與執行情況比較表,報物業公司匯總后報公司相關領導。

  6、預算內支出按公司規定流程審核支付,超預算支出報董事成員審批后支付。

  二、收支規定

  1、收據、發票及公章使用規定:

  (1.1)、收據、定額停車費發票,由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購買、統一管理,設專人負責,建立專門備查簿登記收據購、存、領、銷數量及號碼。

  (1.2)、物業各小區財務設專人負責收據及定額停車費發票的領用、保管和繳銷。領用收據時檢查無缺聯、缺號后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并在登記簿上登記領用時間、數量、起止號碼及領用人,同時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據的存根聯,以備查對。

  (1.3)、收據的保管必須專人負責。如有遺失,追究保管人員責任。領用收據的小區,如果人員變動,需在變動前到物業公司財務部交回收據并結清核銷。

  (1.4)、各小區使用發票,為便于管理,應到物業公司財務部統一開具。一般情況下應以收據(第二聯)換發票,所換發票的內容應與收據項目、金額完全一致,用以換取發票的收據作為發票記賬聯的附件,留物業公司統一保管。對于需要先開發票后付款的業主,出納(或物業助理)根據收費通知單開具發票,并在物業財務部做好登記,款項入賬后核銷。

  (1.5)、收據填寫要求:

  (1.5.1)、據實填寫。即必須按實收金額、項目、日期如實填寫,不得弄虛作假,做到準確無誤。

  (1.5.2)、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錯誤,全部聯次蓋“作廢”章或寫明“作廢”字再另行開具。

  (1.5.3)、全部聯次一次填開,內容、大小寫金額必須一致,禁止拆聯使用。

  2、收款規定

  (1)、各小區收款必須使用從物業公司領用、加蓋物業公司財務專用章的統一票據。其他任何票據或未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不得使用。

  (2)、已收現金款項必須在當天交由出納核對、辦理相關手續妥善保管,并及時入賬。

  (3)、以轉帳方式收款應及時通知財務辦理進帳、轉帳相關手續,并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物業公司財務部可隨時檢查使用票據的人員是否及時將所收款項按規定上交,并定期對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據核查是否繳款入賬,并進行核銷。

  3、支出規定

  (1)、工資費用。人事部門在對員工的出勤及人員變動核對無誤后,做出當月考勤表,報物業公司經理審批,審批后交財務部門,財務人員根據當月考勤表,計算當月員工的應付工資,制作工資表,復核無誤后交物業經理簽字,報總公司財務部簽批,董事成員簽名同意后方可發放。

  (2)、員工福利費。對于員工福利品的發放,如:防暑降溫品、節日禮品等,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節約原則,物業各部門擬定方案及所需資金等情況呈報物業公司經理,再報總公司財務部審批,董事成員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

  (3)、維修費用。小區工程維修費用,將已報呈的維修項目按已審批的程序:物業公司經理→總公司財務部→董事成員簽章。財務主管核實后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4)、日常性開銷的費用。差旅費、辦公費、電話費、清潔衛生費、保安費、業務招待費、綠化費、社會保險費等以各小區所報支出預算為依據,預算內的此類費用由經辦人填制費用報銷單,物業經理批準,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同意,方可報銷。會計人員應在原始票據審核方面嚴格把關,用于報銷的原始票據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除特殊情況外必須是發票,單據項目必須填寫齊全,特別是公司全稱、地點、費用項目大小寫金額必須準確無誤,票據應整潔,無涂抹修改。對于不符合上述規定的票據,財務人員應拒收。對于超出預算的上述費用項目,應呈報物業公司,說明情況,闡明超支原因,經物業公司經理同意后,報董事成員批準,董事成員同意后方可實施。

  (5)、水電費。水費按供水公司計收費用減去屬于小區業主應承擔的代收代繳項目的費用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水費。電費按供電公司計收的費用減去各業主電表應承擔的電費和分攤公共設施所耗電費為物管中心應承擔的電費,應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即本月收取的水電費必須首先用于保證該期水電費的支付。小區不得以此類收款支付日常的費用開支,以免影響水電費的正常支付。

  (6)、對于需要轉賬結算的各項支出,經物業經理核準簽字,送總公司財務部審核、董事成員簽字后,在支票簽發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加蓋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章進行支付。

  4、資金報表:

  (1)、每天由各小區收銀員填報每日收款報表給物業公司出納,由物業公司出納匯總后報公司領導。

  (2)、報表需注明當天款項的增加、減少情況說明。

  三、會計核算

  1、統一設置以下會計科目:

  (1)、營業收入:主要核算物業小區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的物業管理費;小區收取的停車費;工本費等;;

  (2)、營業費用:主要核算物業水電維修、保潔及綠化等部門發生的費用;下設明細科目:工資、折舊費,辦公費,其他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福利費、維修費、清潔費、電費,水費,社保費及其他。

  (3)、財務費用:主要核算銀行托收,托付手續費,支票工本費,利息收入等;

  (4)、其他應收(應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繳款項及裝修期間的保證金等。

  2、會計報表

  (1)、財務結賬日期為月末最后一天。

  (2)、會計人員應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將會計報表報物業總公司財務部。并將本月應繳的各項稅金明細報總公司審批,批準后才報稅。

  四、檔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據存根聯辦理繳銷登記后由物業公司會計進行保管。

  2、財務檔案應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范要求進行整理、裝訂、歸檔。

  3、當年會計資料由物管中心會計部負責保管,次年建立新帳后應將上年度全部財務資料移交總公司財務部負責歸檔保管。

  4、歸檔的會計資料不得攜帶外出或外借,凡查閱、復制、摘錄會計資料須經董事成員或財務總監批準并辦理相應手續,借閱人對檔案資料要嚴格保管,限期歸還。

  五、檢查控制

  1、會計每月須對小區出納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包括收據的填開、領用、繳銷;原始單據的歸檔、保管;賬簿登記、賬證相符情況;現場盤點庫存現金,賬實相符情況。并對檢查內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后上報總公司財務。

  2、出納應對各小區收銀員的收費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于有不符合“收據發票使用規定”及“收款規定”的行為,應及時上報。

  3、會計每月須與集團公司核對往來款,并簽署對帳單,確保雙方帳務清楚。

  4、物業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領用、繳銷票據及時核檢,發現問題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5、物業公司財務和總公司財務應對各小區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不定期聯合檢查或抽查。

  6、根據公司領導安排,聘請外部的會計師事務所對物業公司各小區財務收支執行情況進行年度專項審計。

  六、相關責任

  1、物業小區各出納對現金的收支負有直接責任,會計負有監管責任,小區物業經理負有管理責任。

  2、禁止私設帳外帳、收款不入帳等,禁止不使用統一規定票據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則一經發現直接上報董事局嚴肅處理。

  3、會計檔案的保管年限按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如因人為保管不力丟失檔案資料則追究保管人責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辦法操作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制度由總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年×月×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9

  一、財務人員管理制度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的財經法規、制度,以及財務工作規則,并以此指導崗位的具體工作。

  2.及時準確反映一定時期內各項資金的收支情況,月、季、年末要將資金的來源、運用、結存情況編制報表,并上報公司領導及有關部門。

  3.認真及時登記各項經濟業務,科目、項目登記準確,每批傳票登記完后,要編制平衡表,登記總帳,并做到總帳、明細賬相符。

  4.認真及時清理往來帳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杜絕呆帳、死帳。

  5.認真及時清理核對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的盤點,年中年末與各部門科室對帳,及時處理帳面差額部分及實物報損、處理工作。

  6.傳票、帳本既是整理、裝訂歸檔,并移交檔案部門。

  7.按時、按比例計提、上繳各項稅金。

  8.按時、按比例提交住房公積金,并做好其他服務工作

  二、現金管理制度

  1.現金借款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申請單”,經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支取。

  2.凡借現金5W元以上的必須提前與出納約定,以便提前準備。

  3.勞務工資發放時間定為每月十四日。

  4.每天所收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于當天下班之前交財務出納統一管理,不準挪用。

  三、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①不能撕毀,破損或涂改。

  ②簽發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筆填寫;簽發單位印簽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應有交換行號;加密的支票應提供密碼。

  ③支票有效期為十天,對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須檢查大小寫金額是否相符,收款單位、日期、用途填寫是否正確。

  2.使用支票需由經手人填寫“支票借款申請單”,經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辦理支票領用手續。支票領出后十天內持發票到財務報銷,如不及時報銷,出納有權拒發新的.支票。

  四、費用申請及報銷

  1.凡經經營部開支費用需在總經理審批后送達財務后方可申請項目開支費用。

  2.購買日用品、辦公費用需的發票要部門經理簽字,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領取現金或支票。

  3.項目費用的報銷:必須在原始發票背面注明事由、由經手人簽字后報財務審核并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4.差旅費報銷由報銷人按公司差旅費報銷規定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出納審核后報項目經理、部門經理簽字,由財務負責報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報銷的,不預支付下一次差旅借款;如特殊原因導致發生的費用超出差旅費報銷規定的,需寫明原因,由部門經理、總經理審批后予以報銷。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0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用戶,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余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審核出納編制的“銀行余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用戶;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于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于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并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于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余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周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余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并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審核簽字,并報分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并對造成的后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并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簽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并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余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并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簽,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后銜接,最后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并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鑒章的同時,必須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注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后的《出差申報單》。

  5、關于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范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于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系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并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后,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余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并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余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并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置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用戶”,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并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項目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并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后,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并貼粘標簽;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于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序審批后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于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項目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后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注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于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并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準后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發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注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注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后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并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后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于記賬憑證后,并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并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于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對象僅限于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后),要做到字跡清楚,項目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并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后,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后由財務經理審批,審核無誤后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于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于批準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并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并在紅字發票存根聯注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于《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審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并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于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于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審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后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后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后,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鑒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制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并征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于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后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1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的費用開支包括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所需的開支(如:租賃費用,辦公費用,車輛使用費,業務招待費用、市內交通費用、差旅費用以及薪資獎金等相關費用),但不包括成本項下的開支(如:廣告費用,材料采購和工程費用等開支,成本開支管理制度另行規定)。

  第三條:XX集團的費用開支從小帳戶列支并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各公司的費用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集團公司總裁授權職能部門和項目公司負責人的,由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四條:XX集團費用開支實施預算管理,各公司必須做出年度費用開支的預算,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靈活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費用開支計劃;各公司應于每個月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下個月的費用開支預算,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五條:對于預算計劃內除薪資獎金外的費用開支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費用當事人填寫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見附表一、二);

  2、在填制費用報銷憑證時,要按費用類別分別列支;

  3、部門經理審查并簽字后送交財務部審核;

  4、主管會計對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進行統一編號并審核簽署意見后送交財務經理審核確認,之后呈報總經理,或被授權人批準;超過授權審批金額的,須經集團總裁與財務總監聯簽批準;

  5、費用的事項與金額在授權范圍內的,由各公司被授權人審批,授權范圍外的除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外還要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已審批過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轉到各公司財務主管簽閱后,交由出納辦理付款手續;如公司沒有另設財務主管,則直接返回到出納處辦理付款手續;

  7、出納付款前核對各原始票據,并復核付款金額,正確無誤后將相關款項支付給經辦人,同時將已付款的原始票據加蓋付訖章,并將已編號的費用報銷單或付款申請書存檔保管;

  第六條:薪資獎金的審批權限與程序:

  1、薪資獎金在年度預算額度內的,每月未人力資源部專人負責核算,然后送交財務部審核,財務部審核無異議后,送各公司總經理審批后,發放當月薪資獎金;

  2、人力資源部門應將總經理鑒署的所有員工的薪資結構表、薪資調整表,加班表等與工資計算相關的資料原件報備財務部存檔;

  3、超過年度預算額度的薪資獎金報集團總部追加預算后方可發放;

  4、在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外的薪資調整應報集團總部審批。

  第七條:超出年度預算的費用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八條:費用支出的有關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由辦公室統一采購、集中向財務部報銷。各部門把經審批的辦公購物申請表(見附表三)報辦公室,辦公室每月匯總的辦公費用計劃抄報財務部一份,由財務部監督執行。

  二、業務招待費

  各部門員工(包括部門經理)因業務需要招待賓客,應事先填制《禮品/業務招待申請表》(見附表四),詳細填寫招待對象、預計金額及時間,一事一單,不得與其他費用項目混合報銷。按金額范圍報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并嚴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況外出聯系業務臨時發生業務招待費的,應電話口頭申請,于次日補辦手續(遇周末和節假日順延)。

  三、市內交通

  1、公司員工外出聯系業務、工作一般以公交車、中巴為主,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報銷出租車費用。

  2、在報銷出租車費時,應填寫差旅費報銷單(見附表五),所有的車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點和原因,以便審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經為其配備專用車輛的部門經理或員工,原則上不允許報銷市內交通費,特殊情況須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員工因公出差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簽字,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批準。

  2、出差人員可憑批準的申請單向財務部辦理暫借款手續,填寫《暫借款申請單》,預借金額由財務部根據路程遠近,時間長短核定,呈送總經理或其他被授權人簽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間的市內交通費、伙食補助費歸為外勤補貼均按出差的自然(日歷)天數計算,實行分項計算、總額包干、調劑使用,

  節約歸己,超支自理的辦法。

  4、凡出差到異地超過半個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補貼標準的80%報銷,超過一個月以上的,按長期外派人員待遇報支。

  5、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和伙食補助實行包干使用,不再憑據報銷。乘坐往返機場或火車站等的交通費用不屬包干范圍,憑據另外報銷。

  6、出差人員如自帶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單位提供交通工具,則不予報銷出差地市內交通費用。

  7、如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費用據實報銷,其它補貼取消。

  8、員工出差返回公司,應在三天內到財務部辦理結算手續。財務人員按公司規定標準,認真審核報銷單,超過標準的支出,個人自理。暫借款如有剩余,必須于結算時返還給公司,否則下月工資中扣除。

  9、因公出差發的郵資、電話費(因業務而發生的)、行李寄存費,必須在票據上注明原因一同報銷。

  10、長期外派人員或駐外機構人員,其住宿原則上應租房解決。每月補貼生活費(視具體情況定)。當地招收的員工,不享受生活補貼。

  11、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標準及補貼標準依各地公司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其他事項:

  1、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集團成本開支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成本的控制,提高經濟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資金的運用,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開支的范疇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開支的范疇是指除費用開支管理規定中所指的維持公司日常營運的費用以外的開支。(包括土地及拆遷費用、前期費用、建筑安裝費、基礎設施費、公建配套費、以及項目所承擔的貸款利息等)。

  建立綜合開發核算體制,搞好經濟核算,降低開發建設費用。

  第三條成本開支的預算

  根據公司成本分析會的制度,各項目公司按照集團公司的年度戰略,編制年度工作計劃和工程進度,報集團公司審批后執行。各地區公司總經理有權在整體預算不突破的情況下,合理安排各個月和季度的`成本開支計劃。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門編制“經營預算表”確定下個月的成本開支預算,于財務部匯總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會上確定,并報備集團公司財務部。

  第四條成本開支的帳戶管理

  本制度所規定的成本開支原則上必須從大帳戶列支。如遇特殊情況,在總經理授權審批的額度以內的,可以從小帳戶臨時列支,但財務部應做相應的臺帳備查。

  第五條成本開支的審批權限

  所有的成本開支審批實行一支筆制度,各公司的成本開支在該公司總經理授權范圍內的,由該公司總經理審批,或由總經理授權的被授權人審批;在授權范圍外的由集團公司審批。

  第六條成本開支審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預付款的支付,必須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據,付款前必須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單位履約預付款保函或保證金的手續依據,未辦理保函或保證金手續的不得支付預付款。

  2.所有成本開支的付款都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執行,不得提前預付或超付款項;

  3.集團下屬各房地產開發公司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甲供料),要有驗收報告,并附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合約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a)需驗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驗收報告并有規劃設計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的聯合簽名(簽單格式由集團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裝修項目工程尾款時,要有權威機構的環境衛生檢測報告

  c)支付最后一筆項目工程款時,應審查工程款發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時,應附有《保修服務情況征詢表》(見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業管理部門及項目總經理聯合簽名。

  4.合同項下的付款由經辦人填寫付款申請書,部門經理審核后送交財務部;

  5.財務部門參照合同核對后,送公司總經理審批,超出授權范圍的,再送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6.出納人員憑審批后的付款申請書辦理支票,由經辦人員簽領;

  7.以上流程對于建筑安裝工程款項,除按照合同條款約定外,經辦人員還必須附有經會簽過的《工程款撥付簽證程序單》(見附表一)或工程決算單;如因原設計圖紙修改等原因導致工程量的增加或減少,致使工程成本發生變化的應在該合同后另附《施工圖變更簽證表》(見附表二);

  第七條特殊事項的審批

  1.對于土地相關費用、前期的交易規費以及市政配套費用等向政府部門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項,可依照政府規定或相關文件辦理;

  2.對于應繳的營業稅金及附加稅及預征的企業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由各公司財務部主管會計精確計算后,將當月申報稅款填列付款申請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劃轉至納稅帳戶,稅務申報后自動轉帳。

  3.銀行貸款利息支出由所貸銀行每季度末按照貸款合同利率自動扣款,財務部應在每月末預提當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條超出預算外的成本開支應報集團公司追加預算額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審批,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支付該款項。

  第九條本制度之修改須經董事會討論、批準。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屬集團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2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簡介

  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三章

  財務人員管理

  第四章

  商品管理

  第五章

  現金管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章

  工程、設備管理

  第八章

  車輛、大型設備維修管理

  第九章

  費用管理

  第十章

  工資結構與資金管理

  第十一章

  借支、報銷管理

  第十二章

  社會養老保險及醫療保險

  第十三章

  舉債、擔保

  第十四章

  審計

  第十五章

  附則

  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第一次股東大會通過決議的'財務管理制度的精神,特制定本財務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建筑裝飾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細則遵照有利于國家,有利于社會,有利于企業,有利于職員的企業宗旨,是企業內部財務管理的最高準則,亦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審計的基本準則。

  第三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本辦法的實施經董事會授權,由公司財務部門實施,對公司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經濟行為的審計經監事會授權,由公司審計部門或聘請中介審計機構實施。

  第四條

  公司下屬各分支機構,各門店有關財務管理細則,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如有違背均以本細則為準。

  第二章

  財務部門職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及其它財務規章制度,認真、負責貫徹實施本公司財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六條

  根據會計核算原則,組織好公司的財務核算,包括購進、存貨、往來、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短期、長期投資、費用工資、稅金、利潤及利潤分配等核算,按要求建帳、記帳、算帳、結帳、對帳。

  第七條

  及時,完整,準確,真實編制月報和年報報表。

  第八條

  及時編制公司各門店,下屬分公司的經濟效益考核表,為計提工資和資金提供財務依據。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財務管理,充分發揮財務管理計劃、控制、監督、決策的職能,保證公司經營管理正常進行,提高擔保資金的利用效益,維護股東利益,根據《公司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擔保企業會計核算辦法》并結合《金融企業財務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要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經營管理,提高資產運營效率。公司的財務活動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

  第三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務是:全面貫徹《會計法》,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合理編制公司預算,如實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管理機制,加強經濟核算,管好用活資金,加強對擔保基金的風險防范管理,防止資產流失,對公司經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第四條

  建立責任明確的公司內部財務管理體制,公司董事會、監事、總經理、財務負責人應各司其職。財務部門要完善內部工作責任制,努力為公司發展和擔保業務的開展做好服務。

  公司內部要認真做好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照財務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辦理每筆會計業務,會計記錄應當準確完整。

  公司應當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凡是應屬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不論款項是否在本期收付,都應作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處理。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是:

  (1)財務計劃管理

  (2)收入管理

  (3)支出管理

  (4)擔保基金管理

  (5)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6)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計劃管理

  第六條

  財務計劃是對本年度經營活動的預測,根據本公司的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財務計劃包括基本業務收支計劃和資金計劃兩部分。

  第七條

  基本業務收支計劃主要有公司擔保業務活動中的收入、費用支出、及其他業務收支、稅金及營業結余的留用情況。

  第八條

  資金計劃主要包括公司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第九條

  公司財務計劃在公司有關業務部門提供的'數據基礎上,有財務部門匯總編制。

  第十條

  公司財務部門應經常檢查、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意見,以保證年度財務計劃的完成。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收入來源有:

  (1)擔保費收入:指從事擔保業務的收入

  (2)利息收入:指公司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利息的收入

  (3)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轉讓無形資產收入、咨詢費收入等

  (4)投資受益:進行投資取得的受益

  (5)營業外收入:指非業務性收入如外單位捐贈未限定用途的財務、其他單位對公司的補助、固定資產盈余、固定資產清理凈收益、其他零星雜項收入。

  第十二條

  各項財務收入應按國家政策和有關規定認真核算、正確反映、防止漏收、錯收。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在外私設賬戶,以保證損益的真實性和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或轉移收入。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十三條

  支出是指公司為開展主營業務及其他活動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主要包括:

  (1)業務支出:公司在進行擔保項目調查、評估過程中聘請中介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鑒定、審計、公正等的支出,一集聘請常年法律顧問、財務顧問等的支出,對本公司自身的審計評估除外。

  (2)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安全防衛費、公雜費(車船燃料費、養路費和拍照費、清潔衛生用具、訂閱公用書報、辦公用品)、外事

  費、郵電費、電子設備運轉費、注冊登記費、差旅費、修理費、水電費、房租費、招待費、勞保費、住房公積金、稅金(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咨詢費、公證及訴訟費和其他費用。

  (3)營業稅金及附加:包括營業稅、城建稅、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水利基金等。

  (4)提取短期擔保風險準備金:按每筆新發生擔保額10%提取風險準備金。在該筆擔保業務按時履約解除擔保責任時,凈預提的風險準備金等等余額返還擔保基金。

  (5)提取長期擔保風險金:從擔保基金的年收益中按50%提取擔保風險準備金,擔保風險準備金總額達到基金總額的50%后,可不再提取。

  (6)代償損失超出準備支出:代償損失超過已提取短期、長期擔保風險準備金差額部分。

  (7)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年未按在保項目所收取保費的50%提取,同時轉回以前年度提取本年已解除擔保責任余額項目所收取保費計提的未到期責任準備,用于彌補代償損失。

  (8)提取擔保賠償準備金:按年末在保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實行差額提取,用于彌補代償損失,計提的比例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計提的比例根據擔保業務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不同而不同。代償率和代償損失率有公司董事會決定。

  (9)利息支出:指借款應支付的利息。如到期一次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應按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核算。

  (10)其他業務支出:公司在業務經營中發生的其他與業務有關的支出。

  (11)營業外支出:指固定資產盤虧、固定資產清理凈損失、罰金、其他等。

  (12)所得稅:根據國家所得稅有關規定計算應繳的所得稅。

  第五章

  擔保基金管理

  第十四條

  擔保基金是保證公司擔保業務正常開展的前提和基礎,主要由國家、企業法人、個人投入,其他籌措擔保資金的活動應在國家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其來源主要有:

  (1)國家、企業法人、個人出資

  (2)基金凈收益

  (3)其他

  第十五條

  擔保資金的使用應建立審核和控制制度,建立內部制約機制,資金的收付集中由財務部門辦理。對外撥付保證金和發生代償賠付,必須符合操作規程,會同各有關職能部門共同討論通過,報公司分管財務經理簽字批準后,由財務部門審核,方可對外付款。

  第十六條

  加強風險防范和管理,正確提取和使用風險準備金和資本保障基金,中心開展擔保業務提取的各項準備金及資本保證金有: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2)長期責任準備金

  (3)資本保障基金

  第六章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十八條

  凡是單位價值在2000元(不含)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如房屋、建筑物、電子設備、機械設備等。公司因業務需要而購建的大、中型計算網絡(包括硬件購置費及軟件開發費),應作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由財務部門進行核算,按季(或按月)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折舊實行平均年限法。經殘值率為固定資產原值的5%電子設備的預計凈殘值為0。由資產管理部門負責固定資產的購置、調用、維修和管理,每季度核對,年終全面盤點,發現賬務不符,要及時處理。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 20年

  二、機器、機械設備 10年

  三、運輸工具 4年

  四、電子設備 3年

  第二十條

  低值易耗品應比照固定資產的管理方法,建立登記保管制度。每年進行一次盤點,對短缺的物品要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低值易耗品實行一次攤銷法(五五攤銷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在建工程包括前期準備、正在施工和雖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裝工程。在建工程按照實際成本計價。

  第七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二條

  公司的庫存現金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在保證正常業務開展的限額內留用,對超庫存限額的現金應及時繳存銀行。對庫存現金定期檢查核對,保證賬款相符。銀行存款要按月月銀行對賬,對未達賬做未達賬項調節表。

  第二十三條

  建立錢、物、賬分管制度

  (1)出納人員專管貨幣資金的收支并進行序時登記。

  (2)物資管理人員負責減產物資的收發并保證其安全完整。

  (3)會計人員按照會計制度對經濟活動進行反映和控制,并通過資產清查達到賬實一致的目的。

  第二十四條

  建立資金審批制度,凡是涉及財務收支及稅務等經濟活動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五條

  建立資金集中管理制度,公司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高度集中的辦法,一切收支都必須通過財務部辦理。通過財務部核算,監督控制各業務環節的資金周轉狀況及資金成本,努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第二十六條

  公司的應收賬款為應收未收的擔保費收入,要及時進行清理。

  第二十七條

  公司的暫收、暫付款項為臨時性的資金來源和運用,必須經領導審批后辦理,并經常進行檢查,督促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反映,采取措施,認真處理。

  第二十八條

  公司的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是利用暫時不用的資金為確保擔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而采取的措施,應按設立擔保公司的原則投資于風險較小的金融債券等證券類別,并按會計制度規定提取投資風險準備。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進行擔保業務是暫收保證金及存出保證金應嚴格按制度執行,對收取的會員基金實行專項管理。

  第三十條

  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借入資金,對借入的資金應合理運用,到期一次性支付的利息數額較大時,應該分期預提,分期攤入成本。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公司必須接受審計、財政和稅務機關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各項收支內容的檢查和監督,并如實提供會計資料和有關情況。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如與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法規執行。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自20xx年2月1日起試行。解釋權屬本公司。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4

  1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15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宏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于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并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于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采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采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機器設備;

  3、電子設備(如微機、復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機器設備10年;

  3、電子設備、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設備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后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準后,于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準后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柜、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盡量使資金結構趨于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項目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并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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