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1
一、培訓目的
動過培訓,增強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責任感,提高從業人員食品衛生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確保師生員工的飲食安全,促進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二、參加人員
食堂管理人員和食堂所有從業人員
三、培訓時間
時間為每學期二次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并完善學校食堂從業人員上崗衛生知識培訓長效機制,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計劃如下:
四、培訓內容
1、法律法規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衛生管理規定》《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
2、學校有關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食品安全預案研究。
3、《學校食堂管理操作規范》教學光盤。
五、培訓的組織實施與培訓形式
1、培訓的組織實施:由義烏市規矩培訓內容具體食堂人員的`工作時間組織實施。
2、培訓的形式:采用集中培訓與業余自學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培訓。
3、幾級參加教育局及衛生局的研究
為了有效的做好食品衛生工作,避免人為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的發生,制定本規定。
1、定期組織從業人員研究食品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研究與本崗位相關的衛生慣及操作標準,使從業人員了解熟悉有關應知應會內容。
2、建立完整的從業人員研究培訓記錄,內容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地點、培訓內容、參加培訓人員名單。
3、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按要求參加衛生部門、教育部門組織的各種從業培訓及考試,不參與者或考試不合格者給予開除處理。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2
一、為規范食堂餐飲經營行為,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項目上從事食堂餐飲工作的所有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管理人員等)均應遵守本制度,認真參加衛生知識培訓。
三、所有食堂餐飲從業職員在入手下手工作前(包括姑且工)必須進行基本的衛生知識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堂餐飲工作。
四、食品安全辦理員要及時對在本項目從事食堂餐飲的工作職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培訓計劃安排,組織從業職員分批進行衛生知識培訓教育,并進行考核。
五、衛生知識培訓內容包括與從事工作有關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衛生知識以及衛生操作要求。
六、從業人員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八、應建立從業職員健康檔案。
八、應建立從業職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3
為規范食堂服務職員培訓,保障學生餐飲平安,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辦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辦理制度。
一、餐飲服務從業職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姑且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職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四、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五、建立餐飲服務從業職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成效記錄歸檔,以備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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