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精選27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大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公安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大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大學學生工作委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反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大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槍械、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訪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大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訪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訪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委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宗教活動;不得參與進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大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反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記過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記過處分;
(四)違反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記過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反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訪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大學非全日制學生、來訪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
一、體制
學生宿舍由后勤處統一安排和調整,宿舍管理教師負責紀律、衛生和安全管理,學生須服從并尊重管理教師的.管理,班主任會定期或不定期巡查。
二、內務、衛生要求
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宿舍衛生由值日生每日打掃三次,門窗、地面、玻璃和床鋪要保持清潔,不可亂扔垃圾,不得向外傾倒污水和污物。
三、紀律要求
學生應按學校規定入住宿舍,不得擅自調換寢室和床鋪,按時歸寢和就寢,嚴禁在外過夜和留宿他人,不得在宿舍內抽煙、喝酒、賭博、打牌、玩球、講粗俗話,起床后要整理床鋪,參加早操。
四、安全要求
學生妥善保管錢物,不得攜帶貴重物品進入寢室,不得破壞電路,私安電源,使用電爐、電熱水器,不得偷盜或擅自動用他人物品,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入宿舍,注意不要亂倒亂扔廢棄物,嚴禁男女生互串寢室,在宿舍或校園內禁止打架斗毆,愛惜公共財物和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離校時與管理老師交接好宿舍財產移交工作。
五、進出請假制度
請假需完成請假手續,由本人提出申請,寫明請假原因及往返時間,班主任簽字,一式兩份,交宿舍管理教師和班主任備案,因病確需在宿舍休息者,需向管理老師遞交班主任簽字的證明,其他人在上課期間不得滯留在宿舍,除特殊情況外,中途不開宿舍大門,所有住校生在周末和節假日時間一律離校回家,不準在學校逗留。
六、獎罰辦法
每周進行宿舍評比,評出優秀宿舍,予以表彰鼓勵,對于違反紀律、安全、衛生、文明、財產等規定的個人,將給予通報批評、處分,取消評優資格,并進行罰款,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則,由宿舍管理老師上報政教處直接處理,處理結果公布并通報給班主任,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造成的一切意外事故,責任由學生自負,破壞宿舍財產和公共設施,要及時更換和維修,否則加倍賠償。
宿舍管理條例:五不準與四做到
五不準:
禁止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果皮等。
禁止往窗外倒水或扔雜物。
禁止在宿舍內亂掛繩索、電線、鐵絲,禁止攀爬。
禁止在墻上貼字畫,更不能涂鴉或踢墻。
禁止在宿舍內玩牌、下棋、瘋狂嬉戲或做劇烈運動。
四做到:
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如勤洗澡、換襪子、剪指甲、理發、洗衣物等。
確保宿舍內外區域每天三次清掃(早晚)。
要做到“五統一”—— 床鋪用品疊放有序、餐具擺放整齊、書本物品歸置整潔、箱包和訓練用具擺設規整、鞋類用品擺放規范。
要保證地面、墻面、門窗清潔,沒有灰塵、痰痕、蜘蛛網等。
值日制:
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和值日生共同管理,并制定值日表,實行輪流值日。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3
一、宿舍物品要指定地方擺放,這個由舍長親自指揮。
二、鞋擺放在床底下,整齊地擺好,如有同學亂脫的,由舍長安排任務。
三、衣服不準亂掛在床位,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四、宿舍衛生清潔要搞好,當天的同學當天倒完垃圾,否則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如果地上有水,用地拖拖干,以免摔跤。(注:倒垃圾時間為晚上5:50—6:20分,要向登記員回報,不登記的宿舍由舍長掃地一天,倒垃圾一周)
五、當天值日同學要掃凈宿舍衛生,陽臺、走廊、床底要掃干凈,如有扣分、掃地一周并扣學生本人兩分。(注:文明宿舍評比要搞好宿舍的'內務)
六、在宿舍不在亂扔剩飯剩菜或倒在廁所,如有違者掃地一周并扣兩分。
七、宿舍鈴響后,要保持安靜,回到自己的床位,不準開水龍頭、洗衣服等,等待值日人員檢查人數后,關好門以防別人竄進來。本舍的同學不準在午晚休時間竄進別人的宿舍,如有違者扣五分并抄書,如有舉報者加兩分以作表揚。(注:如果舍長虛報假人數的由領導或老師處罰)
八、午晚休講話者扣五分并掃地一周,如果扣班分由班主任處理。
九、在午晚休期間不能沖涼、看小說,如有違者扣兩分,并抄書。
十、舍長每天要催促同學按時起床,不準睡懶覺,如果不催促別人,扣舍長兩分。
十一、同學起床后應折好被子,不折好被子的同學扣本人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并掃地一周(包括倒垃圾)
十二、午、晚休的時間,沒響鈴不能走出宿舍門口,如有違者扣兩分/次,并掃宿舍一周。
十三、如有發現宿舍本人偷盜別人的東西扣十五分/次,并抄書。吸煙、飲酒扣二十分/次,有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四、午晚休時間,不能打撲克,如有違者扣十分/次,如果舍長打扣二十分/次,并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兩次,寫三百至六百字不等的檢討,由班主任監督。
十五、亂扔垃圾者扣兩分/次并掃地一天,舉報者加五分/次。
十六、上午晚休時間內不能吃零食,若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十七、如損壞宿舍門、窗、床板扣舍長五分/次,扣宿舍同學十分/次,并賠償。
十八、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以免火災發生,如有違者扣三十分/次。
十九、禁止在宿舍聲喧嘩,如有違者扣兩分/次,扣舍長五分/次。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4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大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
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并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周進行一次室內清潔大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門窗玻璃潔凈,墻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污垢;
④保持宿舍內務統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周(雙周)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
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布置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⑴整體布置:
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大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家具,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②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⑵墻面:
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桿須齊高,起床后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②起床后須按要求疊好被子,枕頭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③床面不堆放雜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齊;
⑷桌面:
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
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里,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⑹書架:
書架內書本、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⑺行李架(僅在普通宿舍配置):
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閑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
⑻其它: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臟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③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④請勿將待洗衣物長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⑤地拖、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5
一、住宿生安全制度
1.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絕對禁止不向校方提供家長及監護人有效聯系電話號碼或提供假號碼的行為。家長及監護人的電話號碼如有改換,必須主動及時到舍務管理老師處更改。否則,校方和舍務管理老師將不承擔可能由此導致的相關后果。
2.宿舍區內絕對禁止黃毒賭盜:包括攜帶、傳閱、租售黃色淫穢音像、圖像、文字制品;任何形式的賭博和偷竊行為。
3.宿舍區內絕對禁止吸煙,酗酒;嚴禁將打火機、火柴、汽油、酒精、鞭炮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與化學藥品、炊具(含酒精爐、煤氣爐、煤油爐等)電器(吹風機、熨板熱寶等)帶入宿舍。在寢室內嚴禁出現燃點蠟燭、蚊香、焚燒紙屑等危險行為。
4.嚴禁移動、更換插座和電器設備。嚴禁私自搬弄電閘和使用電熱器具。平時不得隨意打開和動用消防設施、用品。
5.在指定宿舍、床位就宿,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或床位。睡上鋪的住宿生要特別注意夜間上下床位時的安全,頭睡在有護欄的一面,盡可能避免踩空、磕碰、跌落等安全意外事故發生。
6.有外客(包括住宿生家人、親友等)來訪要向生活管理老師報告;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將外客帶入寢室,絕對禁止私留客人住宿。
7.保管好個人錢財、貴重及隱私物品,反對學生將貴重用品(手機和數碼相機等)帶進宿舍,堅持帶入者,要求其家長出具書面保證,出現遺失、被他人用損壞及被盜等意外時學校方面不承擔相應責任;晾曬被褥、衣物等要注意防盜、防墜,盡可能避免丟失、墜物等意外事故發生。
8.嚴禁在正常住宿期間擅自離校(包括白天)或缺宿,若因病、事需要外出,上課期間憑班主任批條向生活管理老師通報方可離校,住宿時間段內必須在生活管理老師處辦理請假手續。假畢返回時必須及時向批假老師銷假。
9.雙休日、節假日和非學習日,應按照學校規定及年級組要求離宿返家,休假結束時按時返回宿舍。
10.遇到意外情況或事故苗頭發生時不慌亂、不恐懼、不隱瞞、不假飾,不急躁、不掉以輕心,漠然置之,一定要及時向管理老師報告。
二、寢室紀律制度
1.嚴禁吸煙、酗酒和一切黃、賭、毒行為,發現他人有此類意圖、行為時要及時規勸制止,并向老師報告。
2.保持寢室安靜與整潔。進入寢室后,不喧嘩、不說臟話、不追逐打鬧。
3.不準隨意占用他人床位,未經本人同意,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4.宿生進入寢室。熄燈后嚴禁私開照明設施,燃點蠟燭等,以保證全室其他住宿生的正常休息。
5.按時離舍,按時回舍,上課和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期間不得隨意進入寢室,有特殊情況需要返回寢室須憑班主任老師的親筆批的正式住宿生臨時回寢單。
6.男女寢室學生之間不允許串室,反對把異性住宿生帶入自己寢室,嚴禁男女學生在寢室內一對一關門相處,絕對禁止男女住宿生同宿一室。
7.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無正當理由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者要受到宿舍管理處分或校紀處分。
8.早6:30前、晚自習前15分鐘時,必須離開寢室,及時參與早晚自習和各種班級、學校活動。
9.在宿期間做到不戴飾品,不化妝,女不燙發、留披肩發等。參與學校組織的一切校內外集體活動時必須以校服著裝,自由活動時間著裝要大方得體。
10、提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服從管理,積極支持、主動配合學校住宿生管理領導、老師、員工、寢室長和值日學生履行管理職責。
三、寢室內務、衛生制度
1.寢室內務衛生總要求必須做到整潔、統一、有序。使用學校印制下發的床單、苫簾。床鋪鋪法整齊劃一。被子折成四折,四層面向外,背靠床頭欄,不允許平鋪床面或疊成長條狀;床單(席子)要鋪設平整。
2.衣服須疊置放在箱柜內,不準亂掛放。臟衣服鞋襪要及時洗凈,晾曬;鞋子放在床下,鞋尖向內整齊成排,床下不許凌亂塞放箱包及零雜物品。及時把不用物品帶回家中,不在學校大量儲物。寢室內不得從事球類及其它器械和體能鍛煉活動。
3.個人洗滌用品不能隨意置放,臉盆、水桶等應擺放整齊劃一。毛巾折疊后與香皂、牙具規矩擺放在臉盆內,放在床底。各床底擺放成一條美觀直線。
4.各種學習資料應放入個人柜、箱中。
5.寢室門口、窗臺上不允許隨意堆放物品,打掃用具一律擺放門后,水壺擺放窗臺右側。務必要保持窗臺、走廊和樓梯的'整潔。
6.寢室內不準亂涂寫、亂張貼,不準隨意釘釘、拉繩。所有住宿生都有義務保持門窗、墻壁及桌椅整潔。
7.寢室環境應適當美化,可以營造一定文化氛圍(小心粘貼、懸掛和擺放字畫、小掛件或盆景等)。
8.垃圾雜物須及時放入垃圾桶中,值日生應隨時注意將垃圾清理出寢室,任何人不得將本室垃圾向門外、走廊、廁所、窗外、墻外等校內、外公共場地棄置、拋灑,更不允許在樓上向下拋棄。
9.每周五中午進行一次清潔衛生大掃除,大掃除行動由生活管理老師統一指揮,寢室長負責,值日生具體安排,全體住宿生必須共同參與。大掃除最終效果由管理老師組織寢室長共同評價計分。住宿生報告寢長檢查合格方可離校,寢室長報告生活片教師,經老師檢查全寢合格方可離校。
10.注意飲食衛生,不在街頭無證流動小食檔處購買食品,在商店、超市購買食物時認真查驗保質期、有效期和食品包裝密封狀況,嚴防食物中毒。
四、寢室長和值日生工作職責
1.寢室長負責組織全室住宿生制定安排寢室輪流值日表,管理、維護寢室各方面正常秩序,做好與其它寢室的聯絡工作,接受、傳達、并帶領、督促全室住宿生完成學校、舍務管理老師布置的具體任務。
2.寢室長負責檢查督促值日生完成本寢室的內務衛生的整理打掃工作,值日生請假離宿時應及時安排好替補人員做好值日工作,保證寢室環境衛生清潔。
3.負責檢查督促本寢室同學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必須按時起床、洗漱、整理內務、就寢;抓好就寢紀律工作。
4.協助生活管理老師做好夜間查鋪工作,有擅自缺宿或非本室人員在本寢室就寢時立即向老師如實匯報。
5.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抵制各種不良行為,發現問題及時向舍務管理老師匯報。6.在寢室內營造良好的學習、生活氛圍,帶領全室住宿生積極創建“文明寢室”。
7.團結同學,關心同學生活,有事及時向生活管理老師反映,以便盡快解決。
五、值日生職責
1.寢室實行輪流值日制,值日生負責一日的寢室衛生打掃及整理工作。
2.值日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掃寢室兩次,每天拖地、通風、擦拭窗臺、門等處灰塵。每星期五宿舍要組織好寢室衛生大掃除。
3.協助寢室長檢查督促寢室同學搞好當天個人衛生,保證床鋪整潔和室內學習、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六、住宿生獎罰制度
1.每學期末評選“文明寢室”、“文明住宿生”和“優秀寢室長”。
2.對違紀的住宿生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警告直至退寢處分并記入住宿生管理檔案。
七、住宿生時間制度
注:對違反宿舍管理條例者,兩次以下進行批評教育,不聽勸阻、違紀情節嚴重者作退宿處理。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6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一、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各宿舍都設有學生簽到表,每晚在到達宿舍后都要先簽到。
2、住宿生在晚餐就餐前先帶作業到指定班級學習,聽到指令后方在教師帶領下去就餐。
3、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中午不得回宿舍,晚上按時入睡。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看書、說笑、吃喝等,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
4、睡覺前注意關閉窗戶,早上起床后要及時開窗通風。
5、愛護宿舍的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
6、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
7、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
8、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入睡,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不得串樓層、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不要在宿舍存放非住宿生的物品。
9、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由其監護人親自找班主任請假,班主任要將請假信息報告給帶班干部,返校后主動銷假。
10、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熱水安全。
12、住宿學生必須節約水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睡前不吃零食,進衛生間輕聲慢步。
二、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以宿舍為單位,學校每天檢查一次衛生,并將檢查情況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文明住宿生的依據。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床上被褥要疊整齊,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7:00前,做好宿舍衛生。
5、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6、要保持衛生間的整潔衛生,不得將廢棄物、果皮等倒入洗臉池。
7、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每天晚上熄燈前要洗臉、洗腳、刷牙。床單、枕巾、被罩要保持清潔,定期換洗。
8、不得將個人衣服、鞋襪、破舊雜物等堆放在宿舍衛生間內以保持衛生間干凈整齊。
9、住宿生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違者嚴肅批評。
三、宿舍長職責
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做宿舍長。宿舍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宿舍。
2、宿舍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等工作。
3、宿舍長對本宿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7
學生宿舍樓衛生主要包括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學生宿舍內部衛生、學生宿舍區的環境衛生、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四部分: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衛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墻壁干凈,無蛛網,玻璃明凈。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墻壁上張貼字畫、涂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衛生
1、宿舍內部衛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干凈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臺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墻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床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床上無其它物品;床單、枕巾干凈,床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墻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衛生區,保證墻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三)學生宿舍區環境衛生
宿舍區環境衛生包括宿舍樓前后所有公共場所衛生,宿舍區的環境應做到保持地面清潔,無落葉、磚塊、塑料袋,無衛生死角。
(四)衛生用品管理使用辦法
1、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衛生用品由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其中,大掃帚、小條帚、拖把、鐵撮箕實行定期定量發放,節約獎勵。
2、學生宿舍內衛生用品由舍長負責管理,拖把、小條帚每學期每發放一次,鐵撮箕在新生入學時發放一次。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8
1、宿舍內的衛生要有專人負責,保持室內清潔、整齊。
2、宿舍內外不準隨地大小便,不準亂扔雜物,不準亂潑污水。
3、在宿舍內不準臥床吸煙,每間宿舍內有一盛煙頭的'消防小水桶,地上不準有煙頭。
4、宿舍內必須設置儲物柜、碗柜,鞋柜。
5、每間宿舍不準超過8人,床頭掛床頭卡,內容填寫完整。
6、宿舍內不準家屬及外人留宿。
7、要搞好個人衛生,被褥疊放整齊,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8、愛護宿舍內一切設備,不得擅自拆卸和改動,如有損壞進行罰款處理。
9、宿舍不得存放生產工具等非生活用品。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9
為了創設一個良好的住宿環境,使大家的身心得以良好的發展,希望大家協同寢室長共同做好以下幾點:
一、就寢:
1、每晚熄燈鐘敲響前2分鐘,各小寢室長負責清點人數,然后由寢室長統計,并及時向老師匯報未到或請假學生名單。
2、熄燈鐘響后,要做到熄燈、熄聲,未洗漱完畢的.由各小寢室長督促完成,不得拖延。
3、熄燈鐘響后,不得有妨礙別人休息的行為。禁止有吃東西、亂跑、亂竄、說話等現象的發生。
二、紀律:
1、在校住宿期間,晚上一般不得回家,若有急事必須回家者,必須由班主任批準,并且結伴而行,方可回家。
2、晚上不得留宿校外人員。
3、不得私調床位。
三、安全:
1、上下樓梯要注意安全,不得擠扛、推拉,以免發生不安全事件。
2、晚上休息時,注意將門窗關好,以防發生意外。
3、在日常生活中應注意防火、防電,以免出現火災等事故。
四、衛生:
1、寢室由寢室長負責安排所在寢室人員每天1—2名進行值日。
2、寢室內應做到常通風換氣,使室內保持空氣流通。
3、每位同學應注意衛生保持,有生活垃圾盡量自己帶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內。
4、不要將剩飯、剩饃、剩菜等亂扔、亂倒,以免影響室內整潔,或造成無謂的浪費。
以上規定望各位同學認真遵守,同時以寢室長為中心、各位班委協助并由每個同學監督執行。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0
(1)宿舍衛生做到“八凈”、“六無”。“八凈”即地板、墻壁、衣柜、門窗、玻璃、床、衛生間、洗手槽等每天擦洗干凈。“六無”即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無異味。
(2)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3)衣柜做到內外有序,即柜內衣物放置有序,疊放整齊;常穿衣服放上面,柜外用品擺放有序。
(4)保持墻壁清潔,做到“四無”,嚴禁“四亂”。即做到無蜘蛛網,無污跡,無手、腳印。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5)使用和保管好電器,按要求開關空調,嚴禁晝夜長明燈。用電器出現異常或損壞應及時報修,并說明責任。做到人離寢室燈就關掉。
(6)毛巾架、鞋架要擺放整齊、保持清潔。架上毛巾、面盆、牙杯、肥皂、鞋子等物要嚴格按學校統一要求排放整齊。
(7)注意室內通風。每天根據天氣情況啟閉窗。正常天氣時,要求上午9時至下午4時開窗通風。
(8)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池內。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9)保持宿舍、走廊、樓梯和扶手的清潔。不能亂丟雜物,亂吐泡泡糖,亂畫墻壁。
(10)保持衛生間、浴室和洗手間的'衛生。便后要放水沖洗。洗發精等包裝袋要放在垃圾箱內。下水道口如有堵塞現象要及時清除。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1
1、寄宿生要服從生管老師安排,不得隨意調換房間及床位。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宿舍內公物不得隨意損壞。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燈具破損要請電工維修。
4、宿舍內嚴禁抽煙、喝酒、賭博。不得邀請社會青年進入宿舍。
5、未經生管老師同意,不準留校外人員在宿舍內過夜。
6、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師。
8、各室應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工作。室長要天天點名,發現有人未準時回寢,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報告。
9、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學生宿舍衛生要求及寄宿生衛生保健須知
1、學生宿舍須保持整潔、安寧的舒適環境,嚴禁在宿舍區喧嘩、打鬧。
2、宿舍內床、桌、椅應按規定擺放合理、整齊,室內設備、物品也應統一、規范擺放。
3、宿舍區(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掃除次,每天應清掃(擦抹)地面、桌、椅、臺等。
4、宿舍要經常開窗透氣,保持新鮮的`室內空氣。
5、學生床上物品應統一、規范擺放,床上無零亂現象,床下也應注意擺放整潔。
6、寄宿生應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規定作息就餐,杜絕睡懶覺現象。
7、注意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勤換衣褲,不留長指甲,男生不留長發。
8、注意防、滅老鼠、蚊、蠅等,注意關紗窗和進出關紗門。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2
為確保我校畢業班學生有一個優美的學習和生活環境,讓學生有充沛的精力,全心投入到學習中去,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的'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每一位學生必須遵守:
1、學生必須服從學校老師(包括不任本班課程的老師)和學校保衛的管教和安排。
2、遵守社會公德及學校紀律,學生必須愛護學校和寢室內的各種公物,若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要安全防火,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煤油爐、蠟燭,擅自燒廢物等。不得私自接電拉燈、如有燈具破損要由學校老師或電工維修。
4、寢室內嚴禁打架斗毆、賭博、吸煙、酗酒等。
5、未經班主任老師同意,不準留宿外來人員(包括學生親戚)。
6、學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習下課后,不得私自離校,否則,發生意外后果自負,并接受學校行政處理(班主任老師每晚進行巡查)。
7、一般生活用品,自己應妥善保管,預防被盜。如果有較多的錢,可交由班主任或科任老師保管。
8、寢室安排安全值日生。值日生應做好本室當日安全監督工作,發現有違紀行為,要立即向老師報告。
9、講究清潔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瓜果皮和紙屑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10、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關電,關門。
11、室內物品擺放、床鋪整理等必須按要求,做到整齊有序,保持整潔,嚴禁將飯菜和零食帶入寢室。不得隨意調換床位。
12、嚴禁將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
13、不準在宿舍內高聲喧嘩和吵鬧,影響他人學習和休息。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就寢。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3
一、寄宿生守則
1、寄宿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床位住宿,未經許可不擅自調換。
2、寄宿生按規定攜帶的生活用品、物品的放置要符合宿舍的管理要求。對各類貴重物品及現金要提高防盜竊意識,妥善予以保管。
3、凡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時間內(因病或準假除外)學生不得留在宿舍內。寄宿學生平時及雙休日離校,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將班主任簽字同意的`假條交宿舍管理員后,方可離校。周日必須回校參加夜自修。
4、雙休日白天要離校的寄宿學生,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登記后,方可離校。當晚9時前必須回校。
5、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熄燈,按時就寢。
6、按規定要求自覺整理宿舍內務,保持宿舍衛生和清潔,不允許向窗外、走廊、庭院等公共場所潑水、吐痰、拋棄雜物。不將飯菜帶入宿舍,不在宿舍用餐。絕不能在宿舍內酗酒、吸煙。
7、愛護生活設施,不擅自移動、調換室內家具;節約用電、用水;設備自然損壞時及時向宿舍管理員報修。
8、在宿舍內不私接電源,不使用電爐、電熱杯、電水壺、電熱毯、酒精爐等器具。不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或焚燒雜物。
9、保持宿舍區安靜,嚴禁大聲喧嘩、起哄。不允許在宿舍區內踢球、打球。
10、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要及時關鎖箱柜。隨手關閉門窗。在宿舍接待來客必須經宿舍管理員批準并登記。不私自留客住宿。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1、為防止廁所下水道堵塞,應使用軟手紙,不允許隨地大小便和將雜物丟入大小便池內。
二、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每個宿舍推選舍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內務衛生,生活秩序、日常管理和值日生工作的安排和監督,并定期組織本舍同學進行衛生大掃除。
2、宿舍內每天安排一人值日。其職責為打掃宿舍地面衛生及門窗玻璃衛生,將垃圾倒入指定地點,督促本舍同學按時作息,按生活用品放置規定存放生活用品和用具,并負責本舍當日的安全保衛值班工作。
3、宿舍管理員不定期地按衛生標準檢查、評定成績。
4、學生違反宿舍制度或宿舍檢查不衛生(低于60分),由校區分管主任向班主任發“協助教育通知書”,班主任接通知后,須盡快處理并將結果填好“回復單”上,報校區主任室。
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向班主任簽發“協助教育通知書”后即取消其本學期參與“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評比資格。若對該同學發出三次“協助教育通知書”,則將給予紀律處分。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4
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準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墻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涂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凈,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床上、桌面物擺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床、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后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為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干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5
為進一步強化寄宿制學校管理,保障學校工作有序、順利地實施,依據《國家中西部農村寄宿制學校項目學校暫行管理辦法》,結合我縣寄宿制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內管理制度
第一條建立門衛值班、巡邏制度。各校要不斷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學生宿舍管理、檢查等各項校內管理制度和應急機制,及時消除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第二條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登記和學生出入校驗證制度。寄宿制學校應當加強校外人員和車輛管理,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輛入內;制訂學生出入校門管理制度,規模較大的學校不僅應有專職保安員,還應設專職的保衛干部,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和保衛工作。
第三條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學生宿舍。寄宿制學校應對學生宿舍實行夜間巡查、值班制度,堅持對寄宿學生實行晚點名和定時查鋪制度,并針對女生宿舍工作的特點,加強對女生宿舍的管理。
第四條落實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寄宿制學校應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日常維護,保證其能夠有效使用。設置消防標志,保證疏散通道、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學生宿舍的消防。
第五條嚴格遵守衛生操作規范。嚴格執行《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點采購和索票、登記制度,建立飯菜24小時取樣留存(驗)和簽字記錄制度,保證飲用水的可靠,保障師生飲食衛生。
第六條建立學生信息通報制度。學校將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信息資料,一旦發生特殊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處理,并注意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第二章排查制度
第七條建立校內日常檢查工作制度,認真開展好學校工作“五個一”活動。各校要注重學校排查過程中的每一個細節,重點檢查學生宿舍、樓梯過道、食堂餐廳、飲用水源、用電(線路)、圖書室、實驗室、教室、鍋爐房、教職工宿舍等重點場所和重點部位的情況。
第八條建立專項檢查工作制度。在日常檢查基礎上,針對不同時期的工作特點,專門組織消防設施、危房、破舊校舍、衛生等綜合性或專項檢查,提高學校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第九條堅持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登記制度。排查后應填寫“學校隱患排查與整改表”。排查過程中發現有危房和其他有隱患的設施,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學校無力解決的,要采取防護、警示措施,并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政府。
第十條積極協調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學校周邊環境的排查整治,嚴厲打擊校內外暴力侵害師生行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樓梯過道管理
第十一條學校樓梯間應有警示標志;學生在教學樓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合理安排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間;在容易擁擠的時段應有專人定崗疏導,切實防止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第十二條加強對學生在樓道和在大型活動地方等擁擠場所活動的行為規范教育,強化其意識。
第十三條學校應定期對教學樓樓梯、扶手、樓梯間照明設施進行檢查,及時清理樓道、樓梯間堆積物,確保樓道、樓梯通暢。要隨時檢查加固已損壞的樓梯扶手。校舍樓梯、通道的設置凡不符合要求的,應采取措施及時予以改進。
第四章學生離返校
第十四條建立學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據學生檔案注明的詳細家庭住址,與家長聯系合作,制訂詳細可行的接送方案,確保寄宿制學生往返學校。
第十五條針對寄宿制中小學學生集中在節假日前后離校和返校的特點,要根據公安、教育部門制訂的要求,嚴格執行校車接送學生管理制度和違規接送學生舉報制度,建立接送學生車輛和駕駛人員檔案。
第五章教育制度
第十六條建立經常性教育制度。要結合中小學生的特點,用好《中學生教育讀本》和《服務手冊》等教材,落實教育“八有”的要求,使教育入校、入課、入心。利用教育課、社會實踐課、板報、櫥窗、校園廣播等有效途徑定期對學生進行交通、消防、用電、防溺水、預防傳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閑時段要從事的游戲活動等知識的宣傳與教育。
第十七條建立專題教育制度。在開學初、放假前,要結合當地事故發生的特點,做好學生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學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間自覺不搭乘超載、違規車輛以及農用車輛,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寒假期間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生進行煙花爆竹燃放常識教育。暑假期間,針對我地區雷雨多、山洪大、雷擊事故多發、頻發的特點,開設專題防溺水、防雷擊、防山洪的'自護、自救教育,切實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
第十八條建立健全應對突發自然災害和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和演練制度。針對本學校的地勢特點和存在的隱患,各校要根據20xx年責任目標的要求,在教體局、中心小學以上的指導下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每學期至少組織一次全體師生參與針對性、實效性較強的預案避險演練,結合本校實際,在精心籌劃的基礎上,安排一次全體住校生參加的夜間逃生疏散演練,提高學生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學校應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加強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管理能力建設。強化措施,切實提高其意識,防止學生事故的發生。制定并落實家校聯系制度,建立學校、學生、家長之間暢通的聯系方式,探索加強家校共同實施教育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六章責任
第二十條校長是寄宿制學校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履行領導職責,真正把學校工作作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緊抓好。
第二十一條建立和完善學校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目標管理細則,細化每個崗位的責任,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項工作、每個環節,實行崗位責任制。針對寄宿制學校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獎懲制度。對工作措施到位,成績突出的部門和人員,給予獎勵;對責任心不強,工作不力的部門和人員,給予批評、限期整改;對工作失職、瀆職,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責任人,依法嚴肅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發生學生傷亡事故時,學校要按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及時實施救助,并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范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文明、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文明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核及問題發現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老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床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床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著相對集中、便于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床位,確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并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周后,將學生住宿情況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周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為單位認真、清楚填寫周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涂改需班主任在涂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核對學生人數,一切后果由系部自行承擔。周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后于周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匯總,學生科長簽字后于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準后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周末留宿流躊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文明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床挺設置床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于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保持安靜,不得聲喧嘩、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涂亂畫,共同保持宿舍文明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并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后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系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床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于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后,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床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況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準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核,建立衛生檢查考核記錄臺賬,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內容,考核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并作為系部年終績效考核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干凈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墻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凈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凈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床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范;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范,枕下無雜物;床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床順序一線擺放床頭一側;臉盆內潔凈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皂盒純凈,放置于牙缸左側。
3.暖瓶潔凈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里、笤帚在外、笤帚垂于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床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床、柜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核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映問題,并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老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核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煙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范擺放,扣1-10分。
2.床鋪(25分):床單、被褥、枕巾不整潔,床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范(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床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范擺放,扣1-3分;空床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凈、擺放不規范,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范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家具(10分):門不潔凈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凈,窗簾不整潔,扣1-4分;家具不干凈,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墻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墻壁不干凈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文明(10分):墻壁亂寫、亂涂、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煙、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約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床、桌、柜等家具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為損壞門窗、玻璃、床、桌、柜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責任人按價賠償,責任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氣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家具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約意識和文明生活習慣,自覺節約資源、能源;樹立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節約風尚,厲行節約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為,對違、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并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老師和執勤學生干部的管理,積極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煙;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為;嚴禁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文明上網,自覺抵御穢、色情、低俗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文明、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為,嚴禁觀看傳播動、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準,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干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況,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饋給值班老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系、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并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干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返回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返回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后,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為他人晚歸進入宿舍提供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況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老師聯系,由值班老師負責處理。
6.為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為,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為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后,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并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為便于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校園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為單位提供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系方式、住宿期間值班老師姓名、聯系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為單位進行匯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并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為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老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老師負責安全管理,并和宿管員保持聯系。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老師保持聯系。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老師提出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并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返回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返回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并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責任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責任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況并建立巡查考核臺賬,將巡查考核結果記錄詳實,作為年終績效考核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責任事故,根據責任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責任,對責任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7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
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8
為創造一個優美、整潔、干凈、衛生的生活環境,促使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培養學生勞動觀念,增強學生公德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衛生管理主要包括:個人衛生、宿舍內務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和環境衛生。
二、學生宿舍衛生采取日常專職衛生保潔、學生自己衛生清掃和開展衛生突擊清掃三種管理方式。
三、對學生宿舍衛生管理按不一樣區位和項目分別制定不一樣規范,實行不一樣檢查標準和評比、獎懲辦法。并定額包干,職責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場所和環境衛生規范
1、公共場所和環境衛生由專職衛生保潔員負責。
2、每一天上下午兩次清掃和擦洗樓道、樓梯,做到地面清潔,無痰跡、無垃圾、無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樓梯扶手,做到無塵土、無污物。
4、每一天清掃和擦洗水房、廁所,做到地面清潔,無積污水、墻面干凈、上下水暢通、無跑冒滴漏、水池內外干凈無污物、大小便池干凈無便跡、無異味,水房廁所門干凈。
5、每周擦拭一次樓內公共門窗玻璃、窗臺窗框,做到干凈、完好、無積塵。
6、每兩周擦拭一次樓道墻裙,打掃樓內墻壁頂棚,做到無積塵、無蛛網。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無臭味、無尿堿、無水銹。
8、認真做好季節性消毒、滅蚊、滅蠅、滅鼠、滅蟑螂工作。
9、愛護公物,節約水電,所用衛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謹慎使用,盡可能修舊利廢。
(二)個人衛生和宿舍內務衛生規范
1、個人衛生和宿舍內務衛生由學生自己負責。
2、學生要勤洗澡、勤洗衣,保持個人床鋪整潔、衛生。
3、門、門框、窗框、紗窗干凈見本色,無污物。
4、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無蚊蠅,無蟑螂。
5、門窗玻璃干凈明亮,窗臺、陽臺干凈無雜物。
6、床、桌、凳、書架等家具擺放整齊、干凈。
7、燈具、墻壁、頂棚、暖氣設備無塵土,無蛛網。
8、地面干凈,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無污物。
9、桌上、書架上、桌洞內行李物品擺放整齊、干凈。
10、床上物品干凈整潔,被子疊成方塊狀,枕頭放在被子里側。南面宿舍被子統一靠床南頭外側擺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頭外側擺放。
11、臉盆、暖瓶、飯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擺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擺放整齊、干凈、不零亂。
13、宿舍內無床帷,無亂掛、亂拉繩線、亂張貼等現象。
14、宿舍整體布置健康、高雅、和諧、美觀,無賭博等違紀現象。
15、宿舍內有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值日表和床頭卡。
16、各宿舍門前三包,墻上無球印、腳印、亂寫、亂畫、亂貼,門口外無亂潑污水,無垃圾,三包范圍以二室(對門與隔壁)的中心為界。
17、上課時刻內不準在宿舍睡覺(有證明或特殊狀況除外)。
(三)個人衛生和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室內潔凈明亮(45分)
(1)地面潔凈見本色,無痰跡、雜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凈扣5分,發現痰跡、雜物、污水、死角一處扣2分。
(2)門口外三包區域干凈,地面無垃圾、污水,墻面無亂寫、亂畫、亂貼。發現一處扣3分。
(3)各種用具清潔,門、床、桌子、凳子、窗臺、門窗框、書架、暖氣設備等顯本色,無灰塵污跡。一處灰塵污跡扣2分。
(4)窗紗、玻璃干凈明亮,無積塵。窗紗、玻璃不潔凈扣8分,一處不干凈扣2分。
(5)燈具干凈無灰塵。一處灰塵扣2分。
(6)墻面干凈,頂棚無蛛網,無積灰,無亂貼、亂掛、亂釘。發現一處蛛網或亂貼等扣3分。
2、室內物品放置和諧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擺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亂放、床面不平整一處扣5分。
(2)床下物品擺放整齊。床下亂堆放扣5分。
(3)桌上、書架上、窗臺上物品擺放整齊。一處亂放不齊扣5分。
(4)各種家具擺放合理規范。擺放不合理、不規范扣3分。
(5)無亂拉電線繩索,無床帷。一處亂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無蚊蠅。有異味扣3分,有蒼蠅扣1~2分。
(2)室內有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值日表和床頭卡。缺一種表格扣1分。
(3)室內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衛生潔具齊全。缺一種潔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發現一次扣1分,并責令清除。
4、說明
(1)單項衛生嚴重不合格者,該項目扣分直至扣滿標準分為止。
(2)凡有下列違章項目之一,均為總分不及格:房間未清掃;門口、室內有垃圾;被子未疊;室內有床帷;查房睡覺未起(特殊狀況除外);使用違章電器、煤油爐、酒精爐等;有經商行為;留宿外人;毀壞或私拆宿舍設備;室內存放自開車;私自換鎖;對檢查人員不禮貌;其它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
(四)個人衛生和宿舍內務衛生評比、獎懲辦法
1、個人衛生和宿舍內務衛生檢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內務衛生每日抽查由專職宿舍內務衛生檢查管理員負責,各系定期對所屬學生宿舍進行檢查、評比,按標準評分,做檢查記錄,并將結果公布張貼于樓內。
3、宿舍內務衛生定期普查由學生管理服務中心組織有關人員負責,按標準評分,做檢查記錄,并將結果匯總公告于布告欄內。
4、宿舍內務衛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結果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優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內務衛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兩周總結、每學期和每學年總評并將結果公布于樓內和布告欄內,作為獎優罰劣的'重要依據。
6、定期進行“衛生先進系”評比。對評比結果運用攝像機、數碼相機在校電視臺、宣傳欄上公布。
“衛生先進系”的評比,每學期進行一次,凡在一學期的`宿舍內務檢查成績按月統計總成績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衛生先進系”稱號。
7、凡在上級檢查中內務衛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處罰。
8、以上各項的評比結果,均直接影響所在班級參加優良學風班、優秀班群眾和先進團支部的評選。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9
一、學生在上課與自修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因特殊原因需進入宿舍,須持有衛生科或系辦公室證明,在門衛進行登記方可入內。
二、學生出入宿舍要有禮貌,服從管理員的管理,尊重衛生人員的勞動。
三、按宿舍管理中心分配的房間、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調換,不得擅自挪動室內家具,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如有丟失、損壞按價賠償。
四、遵守作息時間,維護宿舍秩序,樓內不準起哄或聲喧嘩,不準在樓道打球或進行有影響別人學習和休息的活動。
五、學生親屬及校外人員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不準兩人同睡一床。
六、遵守下列文明衛生條款:
1、嚴禁向樓道或窗外潑水、倒飯菜、扔果皮紙屑,嚴禁在室內或樓道上使用炊事用具和燒廢紙,不隨地吐痰。
2、保持室內衛生,床鋪整齊,門窗清潔。
3、室內不得亂釘釘子,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和涂寫刻畫。
4、節約用水、用電,禁止使用任何電熱器具和私自拉線接燈。
5、嚴禁在宿舍內喝酒、聚餐、跳舞、打麻將和賭博。
6、男女生之間不得互串宿舍,遇有特殊情況須經值班人員批準。
7、注意安全,防火防盜,不準使用明火,做到人走燈滅,關好門窗,不準在宿舍樓內買賣東西。
8、不準在宿舍內及樓道上擺放自行車或影響美觀的物品。
七、平時學生宿舍樓晚10∶40熄燈,10∶30鎖院門;法定節假日和周末晚上10∶45鎖門。特殊情況需經同意后方予開門。
八、學生畢業離校前,必須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和程序辦理離校手續,接受宿管人員的檢查、驗收。離校手續全部辦妥后,才可離校。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0
1、發揮黑板報宣傳工具的作用。
每周出一期黑板報,以校園生活為主題,及時宣傳宿舍管理和各項規章制度,表揚好人好事,介紹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跡,評議不良傾向行為,營造良好的宿舍氛圍。
每周公布一次“文明寢室競賽檢評分表”激勵學生努力爭創一流的文明寢室,爭當文明學生,凈化宿舍的衛生環境。
每日公布一次《每天動態》,及時反映清房時各寢室存在的問題和情況,達到宿舍管理與學生思想溝通,促進宿舍管理制度的落實。
2、發揮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優勢。
經常深入各寢室了解情況,能較全面、及時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通過以情感人和抓兩頭帶中間的'辦法教育學生。堅持教育、管理、服務相結合的原則,針對各位學生不同特點,采取相應的工作方式、方法,及時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宿舍內一旦出現了情況和問題,要及時趕到現場,認真調查,妥善調解和處理,并及時報告領導。
3、充分發揮學生干部參與宿舍民主管理的作用。
4、充分利用黨團員骨干力量,組織開展宿舍各項競賽活動。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1
為了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學對生的行為規范教育,培養住宿生的生活習慣,增強住宿生的集體觀念,促進住宿生學會生活,健康成長,特制訂“文明宿舍”評比方案。
一、評比辦法:
1、文明宿舍的評比以宿舍宿舍為單位,以常規檢查為基礎,每四周一評,頒發流動紅旗。
2、檢查項目為衛生、紀律、宿舍文化布置、公共秩序、文明禮儀五個方面,根據檢查年級得分高最高的.5個宿舍(男、女各5個)為優秀。
3、連續3次(3次以上)被評為文明宿舍的加掛五星級文明宿舍標牌,所在宿舍社長為優秀宿舍長。
二、評比細則:
(一)物品擺放
1、床上:除被褥枕頭外一律不得擺放其他物品。起床后必須將被子疊成方塊(即軍被標準),枕頭放在床的底側,床單鋪平,枕頭放在床的兩側。
2、床下:床下除鞋和洗漱用品外不準擺放其他物品,每鋪下只準許有6雙鞋,鞋尖朝外排列整齊,臉盆分放在鞋的兩側,內置物品要安軍訓標準擺放。
3、衛生工具:統一放在陽臺的兩側。
4、行李箱、暖水瓶及飯盒。根據本宿舍條件擺放整齊。
(二)衛生:
1、門窗、窗臺、宿舍周圍的墻圍子無污染、無痰跡。
2、宿舍內無垃圾‘地面清潔’按時熄燈,就寢。
3、宿舍內垃圾全部倒入垃圾道。
4、床單、被罩、枕巾要經常清洗,要經常曬被褥,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三)紀律:
1、嚴禁亂扔垃圾、亂倒剩菜、剩飯。
2、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
3、熄燈后,室內要保持安靜,做到不講話,不吃東西,不打手電,不走動,不看書,不聽錄音機,不兩人合睡等。
4、室內部做危險舉動(嬉鬧、追逐、玩球等),不玩火、不吸煙、不喝酒、不留宿晚來人員。
5、嚴禁將刀具和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進宿舍。
6、住宿舍不得擅自互串宿舍。未經允許,不準動用他人物品,不準翻看他人信件和日記本等。
7、除規定時間外,不得擅自進入宿舍,如有特殊情況,須經批準,并到值班室登記后方可進入宿舍。
8、勤儉節約,不開水長流,無人燈;損壞公物應賠償。
9、做好本宿舍的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要放在宿舍內,離開宿舍必須鎖好房門,關好門窗。
10、住宿舍晚上不得擅自離校,如有事外出,必須向班主任請假,同意后須到值班室登記由家長領回。
11、班主任應積極做好本班學生宿舍管理工作,親臨宿舍監督、指導。
(四)宿舍文化布置:
學期初各班宿舍要按學校要求統一將宿舍布置好,文化內容要健康、向上,體現班級特色及宿舍氣氛。
(五)公共秩序及文明禮儀:
1、進入公寓樓要慢步輕聲,不大聲喧嘩,不打口哨,不追逐打鬧。
2、保持廁所及水房衛生,做到大小便入池,手紙入簍,不亂倒剩菜、剩飯。
3、保持樓道內的衛生,禁止給樓道內潑水。
4、愛護公共財物,不損壞樓道開關,廁所及水房室門、水龍頭等物品。
以上條例為宿舍考核的依據,每項根據實際情況量化扣2——3分。對嚴重違反條例者如屢教不改,不服從管理者,學校將從嚴處理,直至取消住宿舍資格,為把此項工作落到實處,政務處將堅持日查日公布、月總月評選,考核結果與住宿舍所在班級的班級考核掛鉤,作為評選先進班集體的主要依據之一。
三、獎懲辦法:
1、被評為周“文明宿舍”的宿舍,在周一升旗儀式上進行表揚。
2、連續三次(3次以上)被評為文明宿舍的,宿舍長獎評為優秀學生干部年終對該宿舍進行物質獎勵。
3、宿舍成員如有對師長,宿舍管理員有不禮貌行為和帶火、玩火、打架、偷竊、吸煙、喝酒以及破壞公物的行為,將取消其“文明宿舍”的評選資格。
四、評選名額:
1、初一年級男、女文明宿舍各5個
2、初二年級男、女文明宿舍各5個
3、初三年級男生文明宿舍1個,女生文明宿舍2個。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2
為校園文明建設,不斷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文明水準,優化育人環境,努力使宿舍環境達到“清潔、整齊、文明、有序”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準:
1、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廢紙、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準向窗外倒水和亂扔雜物;(污水倒到學校規定地點)
3、不準在宿舍內亂拉繩子、鐵絲和隨意攀掛;
4、不準在墻壁門窗上張貼字畫,嚴禁在墻上涂寫踢腳;
5、不準在宿舍內打撲克、下棋、瘋鬧及其他劇烈體育活動。
二、四做到:
1、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做到勤洗腳、勤理發、勤換衣服、勤曬被褥;
2、學生宿舍及宿舍外區域和樹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掃(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個“整齊統一”:床上被服用品疊放整齊統一;洗漱飲食用具擺放整齊統一;書籍物奇放整齊統一;衣帽用品掛放整齊統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齊統一。
4、做到地面、墻壁、門窗整潔干凈,保證無灰塵、痰跡、蛛網等。
三、值日制:
學生宿舍衛生由各宿舍舍長全面負責,輪流值日;
四、檢查制:
1、平時學校組織有關人員隨時檢查“五不準”執行情況,凡違者,一經發現立即令其改正,情節嚴重者要嚴肅處理。
2、學生宿舍由學校政教處、團學生會負責檢查,檢查結果要記入學校,作為評比學生宿舍的.標準和依據。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住宿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創建秩序良好、安全衛生、文明健康的學生住宿環境,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教學〔20xx〕5號)及《山東學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員會,對學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指導,由學校分管領導任主任,黨學生工作部、黨研究生工作部、處、興隆山校區管理辦公室、齊魯醫學院學生處等部門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學生公寓管理員會辦公室設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
第三條學校建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分管學生工作的負責同志輔導員班長、團支書宿舍長組成的五級教育管理責任體系,負責住宿學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對所轄住宿學生的行為進行檢查和整改,逐級落實崗位責任制。
第四條學校向住宿學生統一提供學習和生活的基本設施,并配備管理服務人員,做好公寓門衛值班、公共區域的日常保潔、設施維護等工作。按照以學生為本的原則,為學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個性化服務。
第五條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與學習的重要場所,相關部門、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工作,切實加強對住宿學生的思想教育、素質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負責學生校內住宿的安排調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負責做好本單位校內住宿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衛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學校成立學生自律組織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協助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完成公寓內住宿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工作。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相應成立本單位的學生公寓自律組織協助開展本單位公寓內住宿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條開展公寓文化建設,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積極、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對學生成長、成才有著重要作用。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學生公寓文化建設,以學生公寓為平臺開展相關系列校園文化活動,深入開展全員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過程育人活動,不斷提升學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條在山東學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并在學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須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規定,同時有權利對學校的管理和服務進行監督,并提出批評及改進意見。
第二章學生的權利與義務
第九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住宿學生以適當方式參與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對公寓工作與學生權益相關事務享有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二)對學校給予的與宿舍有關的處理或者處分有異議的,或因學生公寓管理部門有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行為的,學生有向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提出申訴或依法提起訴訟的權利。
(三)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條學生在學生公寓住宿期間依法履行下列義務:
(一)自覺遵守學校制定的規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規范,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創造和維護文明、整潔、優美、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樹立安全風險防范和自我保護意識,保障自身合法權益,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三)國家法律、法規及學校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學生公寓安全管理事關學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學生公寓安全狀況關系到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住宿學生須嚴格遵守《山東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有關條款,學習消防知識,增強防火意識,主動舉報違消防法規的行為。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作為學生在宿舍內的`教育管理主體,其相關負責人是本單位學生在宿舍內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責任人,須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學生宿舍安全,查處違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情況。
第十二條公寓內嚴禁違規用電和使用明火。嚴禁使用或存有破壞學生公寓智能控電設備的插座、熱得快、電飯煲等功率電器及公寓管理部門認為其他有可能影響學生宿舍安全的電器;在公寓樓生活服務室(或公寓樓指定區域)嚴禁不按操作規程使用電吹風、洗衣機、微波爐、熨燙機等設施;不得在公寓內存放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更不能在宿舍內為電動(瓶)車等容量電池充電;嚴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爐、卡式爐、蠟燭等能產生明火的物品;嚴禁在公寓內自炊、吸煙、燃燒紙張雜物。
第十三條嚴禁個人物品影響消防通道暢通。未出現火情火警時,嚴禁動用和損壞一切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發生火情時,學生應及時報警,并同時報告本樓值班室工作人員。
第十四條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險氣入公寓,嚴禁在公寓樓內從事非法活動。
第十五條為保證財產安全,學生須妥善保管貴重物品和現金,不得轉借、私配房間和消防窗鑰匙,不得私換門鎖。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交費后入住學生公寓,由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組織學生簽訂住宿公約或住宿承諾書。住宿房間和床位確定后,學生不得擅自調換,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學生須服從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統一管理,接受相關工作人員的巡視檢查。學生因專業調整、學籍變化、交流學等原因需進行住宿調整的,須持學校相關部門、轉出或轉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開具的證明(或通過線上申請)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統一調整(跨校區住宿調整的,原住宿校區床位必須要辦理退宿手續)。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如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對本單位的住宿學生進行房間內部調整的,須向學公寓管理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后才能進行調整;同時將調整后的學生住宿情況報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七條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臉”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記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員檢查詢問的義務。外來人員不得進入公寓樓,如遇特殊情況,來者須持有效證件登記,由被者當面確認后方可進入公寓,且須在當日21:00前離開。
第十八條住宿學生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預防傳染病發生。房間空氣應暢通,物品擺放有序,地面干凈,個人床鋪潔凈,桌面整潔。各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自律組織配合學校學生社區自我管理員會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公布檢查結果。
第十九條學生在公寓樓內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吸毒及傳播、復制、販賣非法書刊和音像制品等違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不得進行活動;不得參與進行、封建迷信活動;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不得留宿異性;不得從事或者參與有損學生形象、有損社會公德的活動。
第二十條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公寓作息時間制度。因特殊原因晚歸者須出示學生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方可進入公寓;不歸者須向所在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請假。
第二十一條住宿學生離開房間時應關閉、切斷室內所有燈光和電源,關好門窗,鎖好房門。
第二十二條畢業生應按照學校相關規定按時離校、文明離校。
第五章公共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住宿學生須愛護公共設施,節約水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二十四條住宿學生不得丟失、破壞學校統一配備的公共設備。損壞公共設備要及時報修,丟失或破壞的由當事人賠償。
第二十五條學生公寓內的電路、燈具、插座、風扇、洗衣機、淋浴器、開水器、空調等設備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人員負責,學生個人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條住宿學生因疾病、結婚、實習等原因需要辦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請,本科生須家長知情同意,研究生須家長或配偶知情同意,經指導教師、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審核同意后方可辦理。
第二十七條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校規校紀,加強個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的自我保護。因校外住宿而發生的一切人身財產安全問題以及相關責任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七章獎懲
第二十八條學校將學生在公寓內的`表現納入綜合評價并將之作為學生參與各類評獎評優的重要依據;學校對在學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
第二十九條對于違以下有關規定的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一)未經同意夜不歸宿或經常晚歸屢教不改者,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二)擾亂公寓管理秩序,對他人正常的學習和生活造成影響,經批評教育不改者,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影響學校住宿安排,擅自調換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留宿異性者,視其情節和后果,給予箭以上處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給予箭處分;
(四)違公寓消防、用電等相關規定,沒收違規物品;宿舍內私拉亂接電線、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違章電器,未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給予警告處分;已釀成火情或者火災者,視情節嚴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
(五)在宿舍內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蝕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險品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嚴重警告處分;
(六)在宿舍窗外違規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樓外拋擲物品,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損失的,給予嚴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處分;
(七)在宿舍樓內違規飼養動物,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八)在宿舍樓內吸煙,經批評教育不改的,給予警告處分;
(九)其他違學校學生住宿管理規定的行為,視其情節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三十條學校將學生公寓內的衛生、安全、學生行為文明狀況、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輔導員進宿舍走次數、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與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設活動等方面的工作情況納入學院(研究生培養單位)學生工作評價和輔導員年終考評之中;對因疏于學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和學校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山東學非全日制學生、來學生及其他需要在學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青島校區和威海校區學生公寓管理可根據本校區實際情況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山東學學生工作員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東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山學字〔20xx〕16號)同時廢止。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4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和生活的重要場所,為給廣同學創造一個整潔、舒適、文明、健康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如下內務衛生管理規定:
1、學生宿舍以宿舍為單位實行衛生輪值制度,宿舍舍長負責安排衛生輪值,各宿舍必須堅持輪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須將宿舍打掃整理,做到每天打掃兩次,并及時用垃圾袋將垃圾裝好放到指定地點。宿舍全體成員每周進行一次室內清潔掃除。
2、內務衛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統一”:被褥疊放統一;洗漱用具擺放統一;桌上、書架上物品擺放統一;鞋子、行李擺放統一;
②“四不準”:不準亂拉電線繩子鐵絲;不準亂張貼;不準隨地吐痰、亂丟垃圾及向窗外、陽臺外吐痰、倒水、拋棄廢物;不準把雜物、菜渣、剩飯等倒入廁所和沖涼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門窗玻璃潔凈,墻壁無灰塵、無蜘蛛網,地面清潔無痰跡,桌面無灰塵、無污垢;
④保持宿舍內務統一、整齊、清潔、美觀。
3、內務衛生檢查說明
①每單周(雙周)宿舍組織專人對學生宿舍內務衛生進行定期檢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師對內務衛生進行不定期檢查,并及時公布檢查結果。
②每次衛生檢查均進行打分,每次分數均作為評選“文明宿舍”、“星級宿舍”和“宿舍管理先進系”等評比的依據。
③對衛生檢查不合格的'宿舍,將按照學院有關宿舍管理及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4、學生宿舍布置規范
宿舍布置規范化是為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有序。根據各宿舍樓的住宿條件,制定相應的宿舍布置規范,要求如下:
⑴整體布置:室內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點擺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①書桌、行李架等家具,熱水瓶及臉盆、桶、衛生潔具等須根據實際情況,本著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主要針對普通宿舍)。
②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
⑵墻面:墻面布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得使用漿糊和膠水、圖釘。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帳及帳桿須齊高,起床后應將帳簾等掛起。冬春天,須將蚊帳統一摘下;
②起床后須按要求疊好被子,枕頭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疊好,可放在被子內側;
③床面不堆放雜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齊;
⑷桌面:除學習時間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裝飾用品、計算機和少量常用書籍,且應整齊擺放;人離寢室須將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紙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潔,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簍里,不得隨手亂扔。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桶及其它雜物。
⑹書架:書架內書本、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⑺行李架(僅在普通宿舍配置):個人物品裝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閑床鋪上整齊擺放;行李架上不亂堆雜物。
⑻其它:
①臉盆內平時只放置洗漱用具,臟衣服不得長時間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③室內不得拉繩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桿及鐵絲上,更不得在宿舍亂拉電線。
④請勿將待洗衣物長時間堆放在盥洗室內。
⑤地拖、掃把等清潔用具要擺放整齊;花盆擺放安全、美觀。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5
一、學生必須在所分配的寢室、床位住宿,不準擅自調換或占用其它房間或床位,不準以任何借口拒絕物業管理部門的`調整。床鋪、桌椅等按統一規定擺放,不得任意搬動。
二、宿舍內按規定配備的家俱(床、桌、橙),由個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損壞或丟失者照價賠償。畢業生離校前,應將所用家俱還清,并經物業管理中心驗收。
三、嚴格遵守學校《關于加強水、電管理的六項規定》,節加盟用電,不得私自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其他電熱器具。
四、嚴禁在宿舍區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毆、酗酒滋事、賭博。嚴禁從樓上往下甩酒瓶、潑水和丟廢紙雜物。
五、嚴禁在宿舍區進行任何買賣活動。
六、遵守作息時間。自習時間不準打撲克、下象棋、放音響或進行其他娛樂活動;晚上熄燈后,必須停止一切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七、自覺維護宿舍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雜物,剩飯菜倒入潲水桶內。
八、室內用具按規定擺放,保持清潔。每間寢室要建立寢室長負責制、衛生輪流值班制,堅持每天一次清掃,每周一次掃除。每天上午8點、下午2:30以前,將宿舍內垃圾清掃在門口的走廊上,把內務整理好,內務衛生達到《湖南中醫學院教育學院學生宿舍內務衛生要求》的`規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門,有事可在值班室會客。住校學生平時不得外宿,雙休日外出活動,應在星期天晚上自習前返校。非走讀生不準在外租房住宿,不準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盜,注意安全。寢室鎖匙不準交給非本寢室的任何人。外來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登記后,在值班室會面,不得進入宿舍房間。宿舍人員攜帶行李、包裹離開宿舍時,必須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6
宿舍是學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場所之一,搞好學生宿舍的內務、衛生,對確保學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為了給同學們創設一個整潔、有序、安全的宿舍環境,特制定如下規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潔。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應整理各自內務(要求:蚊帳靠墻垂掛收起,被子疊成方塊,左右床兩面相對。桌面和柜頂要保持干凈,物品要擺放整齊,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擺放要整齊)。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掃室內、后陽臺及門前走道衛生兩次。并及時清倒垃圾于室外衛生桶內。宿舍門窗每周至少要擦洗兩次,保持明亮干凈。衛生間每周至少用潔廁精洗擦兩次。
三、檢查評分標準:每個宿舍一周內的衛生分滿分20分。
四、獎勵
四周內衛生分達到“星級宿舍”標準的`,將在宿舍門上掛星,以示榮譽。并于期末按有關標準給該班加分。綜合宿舍被評為“星級宿舍”,該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應班級期末總分。
五、學生宿舍內務衛生檢查評分標準:
1、床上不潔,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陽臺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陽臺、門前走廊有紙屑、果皮或雜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網的扣1分;
4、門窗不凈或亂寫、亂畫、亂貼,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襪子亂掛于室內,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亂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內、陽臺上有煙頭扣2分;
8、室內垃圾不及時倒掉或桌椅亂擺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時關燈的,每次扣1分,并記1次違紀;
10、內外墻壁上亂寫、亂貼、亂畫各扣2分;
11、水桶、潔廁精、廁所刷、掃把、拖把、垃圾鏟(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綜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數平均扣除相應班的衛生分。
六、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27
一、寢室風氣正:
1、人人動手,積極開展爭創“文明寢室”活動。
2、談吐文雅,互相尊重,互相幫助,團結友愛。
3、不打架斗毆、滋事尋釁,不看不健康的書刊及影像制品。閱讀內容健康的書刊,嚴禁抽煙、喝酒、打撲克。
4、注意個人衛生,文明使用廁所和自來水。
5、有健全的`輪流值日制度,并張貼上墻。
6、服從寢室管理人員、值周老師的管理。
二、行動軍事化:
1、遵守作息制度,按時開關燈,不喧嘩打鬧起哄,不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晚上就寢動作快,熄燈鈴響后寢室安靜,不吃零食。
2、早晨起床鈴響后立即起床,并迅速整理好內務。
3、就寢不遲到,不早起,不講話,不使用通訊設備。
4、就寢、起床要靜、齊、快,做到準軍事化。
三、內務衛生好:
1、晚就寢熄燈后室內地面干凈,無亂扔垃圾現象。
2、桌面、門窗、墻面保持干凈,無污跡。
3、保持寢室地面、床鋪干燥。
四、內務擺設整齊:
1、床架統一靠墻擺放。
2、棉被折成方塊,放在靠墻一頭,開口朝外,枕頭放在棉被上方。
3、鞋子放床下成一直線,毛巾、牙杯、熱水瓶、箱子等物品擺放整齊,個人其他物品不得亂丟亂放。
五、愛護公物:
1、不在寢室玩球,不損壞墻面、玻璃及公共設施。
2、不拉扯電線,不毀壞開關、燈管,不私接電源和使用違章電器。
3、節約用水,不準往門外潑水,拋雜物。
4、窗臺上不擺放任何物品。
六、安全保衛好:
1、安全防范意識強,寢室及時關門加鎖。
2、無責任性失竊事故。
3、無有意外傷害事故。
【寄宿制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寄宿制學校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20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08-05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05-05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28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09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07-02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12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0-19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