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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時間:2024-12-19 13:12: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精選)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篇

  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急救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篇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總則

  一、為了加強和規范應急隊伍建設與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學校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針對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成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小組及成員。

  三、按照“統一指揮、紀律嚴明、反應迅速、處置高效、布局合理”的原則,根據金瑞二中突發事件特點,統籌建設和管理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條件

  一、根據金瑞二中能更好的處理突發事件的需要,按照相關規定建立正規的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隊伍。

  二、納入應急救援隊伍的成員,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里素質。

  應急救援隊員條件

  一、熱愛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團結合作精神。

  二、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三、接受過應急培訓和處理過突發事件者優先。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編造理由不參加。

  二、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應聽從指揮,不能擅自做決定去救援,嚴格規范自己的救援行為。

  三、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積極向上級匯報更好的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四、時刻準備、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隊員享有的權利

  一、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二、配備應急救援中必備的裝備,如果沒有應急救援裝備可能危及生命,可以拒絕作業。

  獎懲制度

  一、在突發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應急隊伍和個人,由上級相關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應急救援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1.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2.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3.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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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主要體現在:

  1. 生命保障:面對可能發生的礦難,有效的應急救援制度能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 社會穩定:快速、有序的.救援行動有助于維護社會穩定,減輕社會恐慌。

  3. 資源保護:減少事故損失,保護煤礦資源和生產設備。

  4. 法規遵從:符合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規要求,防止因應急不力導致的法律責任。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一、建筑施工企業的應急救援管理應包括建立組織機構,預案編制、審批、演練、評價、完善和應急救援響應工作程序及記錄等內容。

  二、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領導小組,設立專家庫,組建救援隊伍,并進行日常管理。

  三、建筑施工企業應建立應急物資保障體系,明確應急設備和器材儲存、配備的場所、數量,并定期對應急設備和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四、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施工管理和環境特征,組織各管理層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包括:

  1緊急情況、事故類型及特征分析;

  2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與人員職責分工;

  3應急救援設備和器材的調用程序;

  4與企業內部相關職能部門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險、醫療等相關單位與部門的信息報告、聯系方法;

  5搶險急救的組織、現場保護、人員撤離及疏散等活動的具體安排。

  五、建筑施工企業各管理層應針對應急救援預案,開展下列工作:

  1對全體從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培訓和交底;

  2定期組織組織專項應急演練;

  3接到相關報告后,及時啟動預案。

  六、建筑施工企業應根據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實戰的'結果,對事故應急預案的適宜性和可操作性組織評價,必要時進行修改和完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提升響應速度:通過預先規劃,能快速調動資源,縮短響應時間。

  2.減少損失:有序的行動可以避免混亂,降低二次災害風險。

  3.保障人員安全:明確職責和流程,減少救援人員傷亡。

  4.促進協作:統一的指揮和溝通機制,提高各團隊間的`協同效率。

  5.適應復雜環境:面對不斷變化的災害形勢,制度提供了靈活應對的框架。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檢查、催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技術質量部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職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應急保障

  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發動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職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監督管理

  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職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職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獎懲制度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職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應急隊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正確時機,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迅速、有序、高效地進行救援行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降低災害損失。它通過規范隊伍的組織架構、職責分工、行動流程,提升救援效率,保障救援人員的安全,同時也為公眾提供穩定的安全保障。

  內容概述:

  1.組織架構:明確各級管理層級、各部門職能,設立專門的指揮系統,確保命令的'快速傳達與執行。

  2.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各類災害的應對策略、資源調配方案、疏散與救援路線等。

  3.培訓與演練:定期進行專業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提高救援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團隊協作水平。

  4.裝備與物資管理:規范裝備的采購、維護、分配和使用,確保在緊急情況下能迅速獲取所需資源。

  5.通訊與信息管理:建立有效的通訊系統,保證信息的準確傳遞,減少誤判和延誤。

  6.后勤保障:包括救援人員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導,以及災后恢復與重建的支持。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為加強隧道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應急救援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設備齊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6.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員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7.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8.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9.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10.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總結。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一、成立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職責包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2、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3、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4、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5、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6、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二、兼職救援隊伍應該參與礦應急演練和預防性檢查。

  三、兼職救援隊隊長應該取得資格證書。

  四、兼職救援隊員應定期參與礦應急管理培訓,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能力。

  五、安全管理部對兼職救援隊伍進行監督和檢查。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于企業的安全運營至關重要。它能:

  1. 降低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通過風險評估和預防措施,減少潛在的危險因素。

  2. 快速響應:在事故發生時,快速啟動應急預案,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 保障業務連續性:通過有效的恢復計劃,盡快恢復正常運營,減少對企業的.影響。

  4. 提升企業形象:展示企業對員工安全的重視,提升公眾信任度。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1.目的

  為增強公司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及時處置重大職業病危害,最大限度保障職工權益,特編制此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發生重大職業病危害時應急救援與管理適用此制度。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源編制導則》以及國家、企業等相關管理規定。

  4.專業與術語

  職業病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

  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有害因素。

  5.職責

  5.1公司總經理對公司職業病管理負主要責任。

  5.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全面管理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

  5.3公司安全環保辦公室為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執行部門,全面負責現場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管理工作;負責職業病應急物資管理、維護保養工作監督

  5.4工會全面監督公司職業并防止工作,并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全面監督。

  5.5各車間負責配合安全環保辦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培訓,應急物資使用等工作。

  5.6公司采購部,負責對職業病防治,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所需物資進行采購。

  5.7公司財務部對職業病危害應急救援與管理所需費用進行支付。

  6.應急管理

  對主要職業危害場所,編制相應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發生職業危害時,作業人員可正確處置職業病應急事故。

  7.工作要求

  7.1培訓公司安全環保辦,依據安全培訓管理制度,對上述崗位職工進行職業病應急救援工作培訓。

  7.2應急救援

  7.2.1應急救援原則:先救人再救物。

  7.2.2發生職業病事故時,公司依據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對職業病事故進行救援。7.2.3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部門有限保障應急救援工作。

  7.2.4職業病事故應急救援時,各救援人員要保證自身職業健康安全情況下,去參與救援,嚴謹無防護措施參與救援。

  7.3職業病應急救援管理

  7.3.1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各車間應及時上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7.3.2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依據事故上報程序,進行上報。

  7.3.3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應及時調整生產工藝或封存物料,并安排人員進行啟動事故通風裝置或排風系統,確保降低作業環境職業危害因素。

  7.4應急物資管理

  7.4.1公司在浸出車間東臨設有應急物資,內設有防化服、正壓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溶劑回收設,并設有專人管理。

  7.4.2公司配備氣體檢測儀、呼救器等個體防護設施,以確

  保作業場所實時檢測,并定期測試,以保證作業人員安全。

  7.4.3浸出車間裝有溶劑泄露報警裝置、防護風機設備設施,定期檢測或保養,可保障作業場所安全。

  8.監督與處罰

  8.1對隨意動用應急物資的,公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2安全辦監督車間對安全防護措施維護保養監督,為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3安全環保辦,依據職業防護標準,進行配發職業防護用品,個人未進行正確佩戴的,納入安全績效考核,進行處罰、

  8.4在發生職業病應急事故時,未及時依據相關規定處置的,造成嚴重傷害的,對主要責任人進行降職處分。

  9.附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制度中未盡事項,或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的,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高礦井安全生產災難事故的應急處臵能力,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促進礦井的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防止事故蔓延和擴大,維護職工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礦區穩定,結合礦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職急救援隊伍、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應急醫療救援隊伍、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二章 應急管理方針

  第三條 貫徹落實“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及時排查,消除各類隱患,做到控制事故,安全生產。

  第四條 堅持“加強戰備,嚴格訓練、主動預防、積極搶救”的工作原則,切實做好礦井災變預防和搶險救災工作。即做到在日常工作中要搞好戰備值班訓練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第五條 堅持“以人為本”,把保障廣大煤礦干部職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災難事故對廣大職工的危害。

  第六條 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煤礦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第七條 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

  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三章 專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八條 服從礦應急指揮部及礦應急管理部門指揮調動,參加礦應急救援工作。

  第九條 堅持理論武裝、作風錘煉,加強事故案例分析和救援經驗總結評估工作,不斷提高救援的科學性、失效性,定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救援能力。

  第十條 堅持專人24小時值班,其它人員24小時待命,接到命令后,迅速實施救援行動。

  第十一條 建立各項管理制度,包括:

  (一)值班工作制度;

  (二)待機工作制度;

  (三)交接班制度;

  (四)技術裝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五)學習訓練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戰后總結講評制度;

  (八)下井預防檢查制度;

  (九)材料裝備庫管理制度;

  (十)救護車輛管理使用制度;

  (十一)計劃與財務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查清事故原因,估算事故損失,搶救事故遇險遇難人員,控制危險源。

  第十三條 對事故現場進行恢復通風等工作,確保搶險救災時事故現場的安全。

  第四章 兼職應急隊伍管理

  第十四條 組建兼職救援隊伍的單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證照齊全,依法成立并取得安全生產相關許可;

  (二)具備針對某一類或某幾類災害事故的救援裝備、器材、物資和專業技術人員;

  (三)裝備、器材、物資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行業相關規定,特種設備應當經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第十五條 救援隊伍組建后,應設立隊伍負責人,明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并上報礦調度室備案。

  第十六條 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職責包括: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二)聽從命令,服從指揮,盡心盡力,密切配合;

  (三)樹立高度的'工作責任感;

  (四)自覺參加教育培訓和演練,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五)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的維護、保養,保證性能良好;

  (六)完成各項應急救援任務。

  第十七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五章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

  第十八條 應急管理專家隊伍按照煤礦生產事故類別、自然災害類型和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劃分救援類型,確保應急救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第十九條 制定本礦應急預案,部署各項防治措施和應急處臵工作。

  第二十條 對突發事件分級及采取的重要措施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提出建議,并提出相應的預防控制措施。

  第二十一條 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進行技術指導,參與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培訓,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臵工作。

  第六章 應急醫療隊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二條 應急醫療隊伍應配備醫療救治和現場處臵設備,承擔安全生產事故和其它突發事件受傷人員醫療救治及衛生學處理,傳染病、食物中毒和記性職業中毒、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臵,以及相應的培訓、演練任務。

  第二十三條 應急醫療救援專用設備及常用工具,要做好維護、保養和報廢更換。

  第二十四條 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定,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第二十五條 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臵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臵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第七章 后勤保障

  第二十六條 保障應急管理日常工作所需經費,確保應急設備、裝備和車輛運行正常。將應急裝備建設、隱患排查治理、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救援設施建設和應急通訊等經費納入安全生產費用,優先安排保障。

  第二十七條 規范應急救援裝備采購、儲存、管理、維護和調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范配備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第八章 附錄

  第二十八條 在綜合應急隊伍管理和搶險救援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對不服從調度未履行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相關職責或因處臵不力導致突發事件危害擴大造成嚴重后果或造成社會負面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追究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危險源安全管制度理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公司重大危險源的管理、監控、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公司的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重大危險源的辨識、登記、檢測、評價、監控、應急救援和監督檢查等管理工作。

  第三條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第二章

  工作職責

  第四條

  綜合部是本規定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本規定的編制、修訂;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危險源隱患治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對各部門在危險源管理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五條

  危險源所屬部門全面負責危險源的安全管理與隱患治理工作;負責對危險源辨識、評價、建檔、監控,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源管理工作中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第六條

  各專業處室依據自身職能劃分負責專業范圍內的各項管理工作。

  第三章

  管理內容和要求

  第一節

  危險源的辨識、登記、評價和備案

  第七條

  公司危險源的安全監督管理實行“公司統一監管,職能處室專業管理”的原則。

  第八條

  公司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

  18218-20xx)中規定的標準,由綜合部在每年第四季度組織一次對公司的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進行辨識,屬于重大危險源的,及時進行登記。

  第九條

  危險源在辨識出后,公司成立安全評估組,對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安全評價,以評估危險源的危險因素、危害特性、管理現狀、導致事故的途徑等。

  第十條

  評價工作結束后,由安全評估組編制《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分析科學、辨識充分、數據準確、內容完整,改進措施應具體可行,結論客觀公正。其編制內容包括:

  (一)安全評估的主要依據;

  (二)重大危險源的基本情況;

  (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四)可能發生的事故種類、途徑及嚴重程度;

  (五)防范事故的對策措施;

  (六)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與評價;

  (七)評估結論與建議等。

  第十一條

  《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在編制完成后,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核、確認,經審核批準的《重大危險源安全評價報告》報送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十二條

  當重大危險源現狀發生以下變更時,應當對危險源進行重新辨識與評價,并將評價報告報公司綜合部備案。

  (一)重大危險源生產、儲運地址發生變化的;

  (二)重大危險源在生產過程、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救援預案發生變化的;

  (四)危險化學品的容量、介質發生變化的;

  (五)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國家有關標準發生變化。

  第十三條

  對新構成的重大危險源,所屬部門應及時對危險源進行登記、評價、建檔;對經技術改造已不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經安全評價后,報公司綜合部。綜合部負責及時更新公司重大危險源信息,對消除的'重大危險源及時報綜合部核銷。

  第二節

  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第十四條

  對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險源,由綜合部會負責進行統一管理,綜合部負責日常的監督管理,生產部負責日常的全面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對危險源實行安全承包制度。由公司負責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檢測監控等規章制度、控制方案,并將管理職責分解、落實到各崗位,明確各級人員在重大危險源管理中的安全工作職責。當危險源管理人員發生變更時,應及時調整重大危險源安全承包人。

  第十六條

  危險源旁設置標識牌,標識牌中應明示危險物質、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承包責任人等信息。

  第十七條

  公司每季度對危險源進行專項安全檢查,并形成記錄,對檢查出的隱患按照公司隱患排查治理方案相關要求進行整改、落實、歸檔。檢查的內容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

  (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危險源的登記建檔情況;

  (四)危險源的安全評估、檢測、監控情況;

  (五)危險源設備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情況;

  (六)危險源現場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情況;

  (七)崗位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情況;

  (八)應急救援組織建設和人員配備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練工作情況;

  (十)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配備及維護、保養情況。

  第十八條

  根據管理職責,危險源的各級安全承包人應定期對重大危險源進行檢查。

  第十九條

  公司、應嚴格控制涉及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參數,定期對現場環境進行檢測、分析;對涉及危險源的設備、設施,尤其是特種設備,應按規定定期檢驗、檢測,并做好檢驗、檢測記錄、臺帳。

  第二十條

  檢查中發現危險源存在事故隱患時,應立即采取措施,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控制,及時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不能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制定切實、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同時,有關事故隱患信息應立即上報公司綜合部。

  第二十一條

  針對危險源的危險特性,公司應組織制定重大危險源的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組織機構,配備充足的應急器材、設施,并每季度組織員工的學習與演練,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二條

  公司將危險源的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列入年度培訓計劃中,保障崗位員工掌握重大危險源的理化性質、危險特性、操作規程、操作注意事項、應急處置、安全防護、安全管理要求等安全知識。

  第二十三條

  公司綜合部建立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檔案,檔案內容包括:

  (一)重大危險源的有關管理制度;

  (二)重大危險源管理與監控實施方案;

  (三)重大危險源安全評估報告;

  (四)重大危險源監控檢查記錄;

  (五)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

  預案和演練記錄。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綜合部每月統計各部門危險源的運行、監控情況,填寫《危險源監控臺帳》,經公司安全主管審核后,每月28日前報總公司綜合部備案。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規定由綜合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

  本規定與總公司相關制度出現相抵觸時,按總公司制度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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