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5篇[精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學校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
為了規范采購行為,保證采購質量,控制采購價格,提高采購效率,特制定該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采購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和總務處、工會人員等組成。物資采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采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采購的程序、采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采購小組,由總務主任、專職采購員和需要采購的部門臨時選派1-2名人員組成。物資采購小組是全校物資采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采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各部門所需采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內)必須先提出采購計劃,報需要采購部門的領導、主管校長和校長審批后,方可交給物資采購小組集中采購和集體采購。
2、凡國家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上)均應報市米購辦統采購。
三、采購原則及方式
1、采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并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后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采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采購計劃后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采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采購小組在采購物資時要憑校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采購。在采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采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范圍較廣的物資采購可采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采購。
5、采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采購偽劣產品,采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采購物資的登記和領用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采購主任簽字認可,最后給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報銷。
五、采購物資的報銷
物資采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采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后,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采購領導簽字認可,最后給校長審批報銷。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2
為了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確保校園的平安,在還未配備專職門衛的前提下,特制訂本要求。
1、學校只給本校工作人員(含住校退休教師)配備小門鑰匙。持鑰匙者不能將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更不能協助他人配制校門鑰匙。如有違者,除追究其經濟責任外,還將報告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2、本校工作人員(含住校退休教師)和家屬進出校門必須隨時鎖好校門,不得因出校園外辦事時間短暫而將校門敞開。如有違者,一次處20元扣款。
3、機動車未經允許,不得入內或在校門口停留。本校工作人員(含住校退休教師)的親朋好友的機動車經允許進入校園后,也應停在指定位置,即校門西邊透視院墻處,同時鎖好大門。
4、非本校工作人員(含住校退休教師)和家屬,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入內。親朋好友和社會人士來校必須由接待人先允許登記后方可入內。
5、值周領導負責檢查本周校園封閉(校門是否上鎖)管理情況,值日教師負責當天校園封閉(校門是否上鎖)的`管理,同時作好學生家長、上級領導到校的開門、鎖門和接待工作。如管理不到位,值周領導、值日教師各扣款10元。
6、經允許進入校園內的外來人員,由接待人告知其愛護校園公物、維護學校清潔。如有違者,由接待人賠償損害的公物,并打掃丟棄的垃圾。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3
1、掌握并正確使用學校印鑒,校長名章,負責審定各行政部門印章的刻制,并對用印進行監督。
2、負責做好接待、車輛管理及日常服務工作,接待上級和兄弟單位領導同志的參觀、訪問,做好來信、來訪答復。
3、負責職員的考核工作、管理好學校人事檔案、文件檔案及綜合統計工作。
4、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5、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教科室主任職責
1、制定學校的學期、學以及中長期的教學研究計劃,提出教育科學研究的日程和實施方案。
2、在校長和市教科所的領導下,注意收集教學信息,總結教學經驗,推廣教學科研成果。、指導教研組長工作,預測教研方向,提出教研課題,促進學校的教學效率。
3、組織各課題組的教科研課題的研討和各類專題講座。
4、負責對教師的業務培訓,幫助教師總結教學成果,負責教學論文的征集、評選工作。
5、組織教師參加與教學科研相關的聽課、觀摩教學及評析課和各類競賽。
6、負責教師科研隊伍的.建設。不斷完善教科室規章制度。
7、辦好《教與學》報,使其成為全校師生的良師益友。
8、搞好辦公室衛生工作。
9、副主任協助主任按時完成校長交辦的各項工作
報帳員崗位職責
1、負責編制學校的財務預算收支計劃工作,搞好每月、每季及終的預決算工作。
2、負責學校會計的日常工作,遵守學校財務制度,正確處理帳務。
3、負責財務報表(含基建帳戶財務),及時向校長報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和提出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4、負責財務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保管工作(包括各種帳簿、報表、計劃報批文件、使用完的收據發票等)。
5、負責管理財務印章和印鑒,并按用途使用。
6、負責學校勤工儉學收入的審計工作。
7、積極配合稽核組及財政、審計等部門的審核工作。
8、負責學校行政出納的日常工作,根據領導及有關人員已審簽的合法憑證及時辦理資金的收付、轉帳、結算業務。
9、負責按規定審驗報銷單據,做好學校采購物品價格的監督工作。正確編制記帳憑證。
10、根據安全規定做好現金的存、取工作,保管好現金、及時清理逾期借款。
11、負責差旅費報銷,工資發放,代扣水電費、電視收視費和政策性代扣資金。
12、負責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報表、上報、支取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檔案管理員的職責
1、負責收集整理學校人事檔案、工資檔案、綜合檔案、圖片資料等檔案材料。
2、負責學校大事記、重大活動資料、規章制度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3、負責檔案資料的分類編號、目錄索引、保密保管工作。
4、負責檔案的登記,查閱等各項工作,查閱檔案資料必須經過有關領導批準,不得隨意查閱、更不得將有關資料帶走。
5、督促各處室將活動資料及時歸檔,防止出現檔案資料空缺。
6、保持檔案資料的清潔衛生和檔案工具的維修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職員崗位職責
1、負責全校必修課、選修課的課程安排,以及作息時間表和其它各種表冊的編制工作。
2、做好新生的注冊與學籍建檔,整理,保存好學生檔案,落實好學生的轉入,轉出等事宜。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4
依據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校本培訓的若干意見》和永嘉教師進修學校關于《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校本培訓管理辦法》,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機構設立
1、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負責人,校本培訓組織機構和專人負責,相關科室主任成員的校本培訓領導小組負責總體領導、協調工作。
2、學校科研處作為校本培訓的組織機構,具體負責校本培訓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
3、學校其他科室應配合校本培訓。
4、校本培訓的檔案有專門收集、整理和歸類存檔。
二、考勤制度
1、每次集中培訓各位教師應簽到。
2、在校本培訓期間,如有事需提前請假。
3、按要求做好培訓記錄。
三、考核制度
1、校長辦公室做好教師校本培訓出勤記錄,作為認定學時依據。
2、教師培訓結束后上交相關記錄表、冊、學習心得、成果集以及其他作業認定培訓學時。
3、每學年末進行繼續教育校本培訓先進教師的評選。
4、校本培訓考核合格者按縣教育主管部門的規定認定學時。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5
一、德育教學目標管理制度
1、工作目標
通過思想品德教育使學生具有一定的辨別是非能力;具有獻身祖國、獻身事業的思想準備;自覺遵紀守法的習慣和文明禮讓的精神風貌。
2、實施要點
(1)加強黨支部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少先隊根據少年兒童特點,積極開展各種生動活潑、健康有益以及弘揚朱子文化,推進國學教育活動。培養學生良好行為規范。
(2)重視班主任工作,加強班級日常管理,進行年級系列化教育,有效開展“誠信學生”創“文明班級”的教育活動。
(3)德育是學校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把思想品德教育寓于學科教學之中是對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起著導向、推動和保證作用。因此,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德育工作,緊密結合學生實際教學,其他學科要根據自身特點有機對學生進行德育滲透,切實加強對德育工作的領導,建設了一支高素質的德育隊伍,保證德育工作的全面落實,教師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課、班會課、隊會課程。
(4)開展豐富多彩的校外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5)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制定校訓,懸掛名人畫像、名言條幅,設置板報、櫥窗、園地等,不斷優化育人環境。
(6)開展社區教育,形成社會、家庭、學校三結合教育網絡。開展警校共建活動,對學生進行吃苦耐勞、遵紀守法的教育。
二、學校教學質量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保證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全面發展的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2、教學質量的主要任務
根據一定的質量標準組織全部教學活動,全面而有效地控制對教學質量可能產生影響的各種因素和事環節,使之處于最佳狀態,保證教學質量的不斷提高。
3、教學質量管理的主要內容
(1)指導教師的教學。
教師是教學的主導,教師素質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學生的學習質量。教師應具有較高的文化素養和教學技藝。學校領導及教研組應指導教師不斷地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能力,充分發揮他們的主觀能動性,使之能進行創造性的勞動。
(2)指導學生學習
學生是教學的主體。學生的知識基礎、身體素質和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等都是決定教學質量高低的不可忽視的因素。學校領導及教研組應充分發揮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使其得到全面發展。
(3)組織教師鉆研教材、教法。
教材是教學的主要材料,教材的質量及教學的方法對教學質量影響很大。目前,小學使用的教材“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教科書”,學校領導和教研組要善于組織教師深入鉆研教材,不斷研究和改進教學方法。
(4)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
教學秩序的好壞,是能否順利進行教學,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因素。良好的教學秩序是以學校管理工作的科學化,日常工作安排的合理化,嚴格的規章制度和嚴明的組織紀律為基礎的;學校領導和教研組必須全面抓好這些工作,并隨時注意和制止一切打亂正常教學秩序的思想和行為,保證良好的教學秩序,以利教學工作循著正確軌道有序地運轉。
(5)創設良好的教學條件和充實必要的教學設備,學校領導和管理人員應千方百計地為師生創造良好的教學條件。
4、影響教學質量管理的主要因素取決于學校領導教研組的水平和修養、指揮能力和領導藝術。因此,提高學校領導和教研組自身的水平和修養,是教學質量管理不可缺少的內容。每學期各科教研組長要對教學質量進行分析,教務處作全面的分析。
三、教研組長工作職責
1、按教導處的教學工作計劃,期初制訂教研組工作計劃,期末做好工作小結。
2、組織全組教師學習新課程標準,明確教學目的'、任務和要求,組織本組教師制訂教學計劃、教學進度、檢查落實教學計劃正確實施。
3、負責全組教師教學、教研、教改業務學習活動,確定研究課題,寫教學反思和教學論文活動。
4、開展本組的開課、評課、評卷、質量分析工作,協助教導處做好教學常規檢查工作,對存在問題要認真分析,積極加以解決。
四、年段長工作職責
1、積極配合學校做好本年段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的聘任工作。
2、負責抓好年段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以及學生的行為習慣的養成教育。
3、擬訂年段工作計劃、定期召開班主任、科任教師及學生代表會議,掌握班級先進管理經驗。了解班級工作存在問題并予以解決。
4、協助學校做好本年段教師“學期考評”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各類資料,并及時上交學校。
5、督促本年段教師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了解家長、學生對學科教學的反饋和要求。協調年段教師間的關系。
6、經常深入年段教學與教師共同研究、分析學生的思想動態、學習情況,采取有效的措施,指導班主任做好班級工作,善于總結推廣經驗。
五、班主任工作職責
1、班主任是班級的組織者、教育者,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培養良好班風。
2、對學生負責、有愛心、有耐心,并要以身作則,言傳身教,成為學生的表率,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
3、協調本班任課教師開展教育教學工作,保證班級正常的教學和活動秩序,組織帶領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鍛煉,指導學生參加各項文體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4、協助上好家教課,做好家校聯系工作,及時了解學生校內外表現情況,尤其做好學困生的轉化工作。
5、認真上好班隊課,并做好記錄。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6、組織學生做好教室、走廊和包干區衛生工作。
7、做好學生的入學、鞏固學額、評選先進等工作。學期初制訂好班級工作計劃,期末寫好學生素質發展報告冊,撰寫班主任工作總結。
8、做好班干的配備及選舉工作,組織領導班委會工作,注意培養班干,關心指導少先隊開展工作。
9、認真完成學校布置的任務并及時上交有關材料。
六、教學常規工作檢查制度
1、次數要求:
每學期于學期初、期中、期末對教師計劃、備課、業務學習筆記,學生作業、《素質發展手冊》及相關材料等普查2次;中心小學對所轄小學進行教學分析、聽課記錄、業務學習、常規檢查記錄、教師評價材料等普查一次,對各校教師計劃、備課、業務學習筆記,學生作業、《素質發展手冊》及相關材料抽查1次,教師不得任意占用德育課、班會課、隊會課程。
。
2、職責要求。
主管業務副校長要全過程親自參與檢查,切實掌握教學工作的全面情況;校長要做好抽查工作,并聽取分管業務校長每次檢查后的全面匯報,從宏觀上把握整體情況。
3、過程要求。
(1)有記錄:除記錄數量、格式外,重點記錄優缺點,要有具體的典型例證。
(2)有評價:每次檢查都要有等級評定,作為教師、學校工作質量形成性評價素材。期末對學校、教師進行總結性評價,學年末進行終結性評價。
(3)有總結:每次檢查結束或組織活動后,要進行整體情況總結分析,形成書面材料,并向教師通報、反饋、整改。
七、教學常規管理制度和有關要求
(一)聽課制度
1、行政領導教師每學期聽課不少于20節。
2、行政領導對不同年級、不同學科、不同層次教師的課要全面聽,力求每學年對所有教師的課堂教學情況都有所掌握,尤其要對青年教師、骨干教師、教學能力偏弱教師進行重點聽課、跟蹤聽課,教師對本學科的課程要重點聽,體現一定的計劃性、針對性。
3、認真做好聽課記錄。
(1)項目填寫齊全。包括:學校、班級、科目、授課教師姓名、聽課時間、節次、課題,并標明聽課節數。
(2)記錄簡明扼要,突出重點。簡記主要教學環節、任務,重點記學生參與教學活動情況。
(3)旁評和總評是聽課人縝密思考的結果、智慧的結晶,是聽課記錄的核心內容。聽課時要隨時記錄下對所發現的閃光之處或問題的思考,做好旁評;要對整個課堂教學進行綜合分析,抓住主旨、突出重點,分條列項寫清優點、缺點及改進意見,并做好等級評定。
4、課后要與授課教師及時交換意見,切實發揮聽課對改進教學、指導培養教師的作用。
5、每學期對聽課情況進行檢查評價。
(二)專題講座制度
1、校長:要從宏觀上、結合當前教改的大背景和本校教學現狀,每學期親自為教師做教學形勢報告分析1次,闡述自己的教學理念,指正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指明教改方向。
2、分管教學副校長或教務主任:以現代教學理念為指導,緊密結合本校教師的教學狀況、學生的學習狀況,要從優點(成績)、問題、下一階段主要目標任務及改進措施等幾方面來安排結構,每學期2次。
3、參加外出培訓的教師要開展校本培訓,為本校教師開講座。
專題講座和教學分析都要形成書面材料,并面向全體行政或教師進行宣講,其中專題講座材料要打印下發到各校或教研組,并進行歸檔整理。
(三)行政、教師業務學習制度
1、集體學習。
(1)學校領導班子成員,教師每周三下午1次。
(2)要注重學習的計劃性、系統性。每學期都要擬定學習內容安排表,包括時間、內容、主題、主講人等。
(3)集體學習要有問題意識且貫穿始終,要為更多的教師提供多種機會參與研討、交流,發表不同見解。要讓青年骨干教師多承擔學習任務。
(4)有原始學習材料或講稿,有主要學習內容解說及研討記錄,其中研討記錄要成為學習記錄的重要組成部分。
2、自學要求。
(1)每學期摘記筆記不少于3000字,撰寫隨筆或心得體會不少于20xx字。
(2)學習內容體現一定的價值性、前瞻性,與自己的教學相適合。提倡每學年讀一本專著。
(3)摘記要有所取舍,只摘記文章的重要觀點,精華所在,把主要精力放在摘記后的思考,寫下所感所悟。
(4)每次摘記要注明出處(報刊名、出版日期、作者等)、摘記日期。
(四)行政參與教科研制度
1、課題:每位校級領導參與指導一個本校確定研究課題,參與研究活動每學期2次以上,提出指導性意見或建議。
2、教研:校級領導必須參加教研組長會并深入教研組,校長每學期2次以上,副校長每學期4次以上,參與研討、進行輔導講座活動等(教研活動記錄中要有詳細記錄)。
(五)行政指導青年教師制度
1、堅持重點培養,塑造名師。省市學科帶頭人、小學中學高級老師、特級教師、省市優秀教師及每位行政確定自己的培養對象,至少帶1名教師,。
2、對有培養前途的青年、骨干教師進行量體裁衣、因材幫教、精雕細琢。有計劃的、有針對性的對他們擅長學科進行重點聽課、跟蹤聽課,其中校長不少于5節,其他行政不少于10節。
(六)教師及學校工作質量評價要求
1、開展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評價工作。
(1)制定以師德、能力、效能為重點的《任課教師教育教學工作質量評價方案》。直接對教師工作質量進行評價。
(2)每次常規檢查記錄(含等級評定)作為形成性評價材料。
(3)每學期末進行階段性總結評價。每學年末進行終結性評價,并寫出評語鑒定。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6
為切實做好“課后服務”工作,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1、值班老師必須提前五分鐘到達值班教室,與前一節課老師做到無縫對接。不得遲到、早退,中途擅自離崗,不得曠課。
2、周一~周四,由最后一節課值班教師負責整好路隊,盤點學生數,護送出學校。周五由班主任負責護送路隊。不參加課后延時服務的學生,應由各辦公室輪值派專人統一護送到校外,以保證安全。
3、周五下午課后延時服務為社團課。要求每個社團在學期初制定好一學期課程活動安排表,每周四前根據活動安排表中本周教學內容撰寫好教案交蹲點行政檢查,檢查通過后方可上課。
4、值班老師必須全程關注每一位學生,保證學生安全有序地學習、活動,做到學生不帶書面作業回家。并對完成的'作業進行批改,至少批改完三分之一以上的學生作業。
5、值班教師在服務過程中不得坐著上課(若有特殊情況需先報備蹲點行政),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不得玩手機,不得接打電話。
6、不得將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提倡利用后5~10分鐘對學生作業中普遍出現的問題進行點評)。
7、值班教師在服務過程中應注意因材施教,可根據學生學習情況分層布置適量作業。一、二年級應布置20分鐘以上作業量,三年級應布置25分鐘以上作業量。
8、值班教師需耐心、細致地對學生進行作業輔導,不得謾罵、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9、值班老師為第一安全責任人,全權負責值班時候內的學生安全。對發生的突發事件及時做出處置,必要時立即向蹲點領導匯報,由學校決定是否開動應急處置預案。
10、值班老師負責值班教室的環境衛生,保持教室桌椅整齊、地面干凈。第二節課值班教師負責組織學生打掃好教室衛生,整理課桌凳。
11、學校安排檢查人員每天不定時巡查、記錄、通報,并做為“課后延時服務”考核的依據。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7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切實提高師生身體素質,創造一個整潔、優美、舒適的工作、學習環境,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并結合學校實際,特訂本制度。
一、教學衛生
1、教師應保障學生每天學習的時間,適當安排課內外作業,盡量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2、學生應認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廣播操,上好體育體活課,加強體育鍛煉,增強身體素質。
3、教師要準時下課,保證學生有充分的時間休息。夏季班主任可組織學生進行半小時左右的午睡。
4、班主任每周要調整學生座位,矯正學生視力。
5、各科教師要嚴格培養學生正確閱讀坐姿、握筆、聽講的姿勢。
二、保健衛生
1、學校應明確學生個人衛生的要求,各班班主任要切實做好學生的晨檢工作,加強學生個人衛生檢查,及時上報因病缺勤學生的名單。
2、班主任及相關任課教師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學生的計劃免疫工作。
3、班主任教師要做好衛生保健工作指導,并通過班主任加強學生對常見病的預防進行教育,并確保得病(傳染病)學生按規定時間進行休息,防止傳染病在校內蔓延。
4、班主任、體育教師要根據分工組織好學生的`體質測試工作,并及時做好相關資料的記錄、上報工作。
5、學校在招生時應及時收取學生的《兒童計劃免疫接種證》,并要求學生進行健康體檢。
6、學校應組織師生員工進行定期體檢,建立學生和教職工健康檔案并做好保管工作。
三、環境衛生
1、學校設立環境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全校的環境衛生檢查考評工作。同時明確環境衛生的包干責任范圍和衛生標準,確保日常環境衛生和突擊性環境衛生都有教職工負責。
2、學校建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辦公室的日常衛生由行政值日人員負責。
3、全校教職工都應加強學生衛生習慣的教育與培養,幫助學生養成文明衛生習慣,以確保墻壁無手腳印,地面無痰跡,桌椅無刀痕,使校園真正做到凈化和美化。
4、教職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做學生的表率。
四、除滅害蟲
1、學校要落實除“四害”的兼職人員,根據“四害”發生的不同季節,采取不同的方法,開展殺滅“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廁所、垃圾箱等地點的消殺蚊蠅工作。
3、每學期要求投放藥物1—2次(食堂使用專門滅鼠工具――粘鼠板)。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8
為規范我校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根據《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市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和國家有關法規,學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家資產損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二、財務收支管理
(一)收入管理
1、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勤工儉學收入和其他收入。
2、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并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3、學校要自覺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原則,各項經費必須及時足額上繳學校,做到票款同步。
(二)支出管理
1、支出是指學校為開展教學活動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包括:事業支出、建設性支出、經營性支出。
2、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出最大的經濟效益。
3、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學校支出須使用合法票據。
4、嚴格開支審批手續和批準權限:10000元以下支出,由校長審批。重大資金使用,根據“三重一大精神”須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然后再由校長審批。維修、基建、綠化、設備添置,由校務會議集體討論后報上級部門備案或審批。
5、支票領用必須由部門主管領用并交于經辦人員,領用前必須在財務處作好登記。
(三)財會人員職責
1、學校會計解結算中心具體負責本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清楚、數字準確、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并運用會計資料進行科學分析,做好學校領導參謀。做好學校的收費管理,制止亂收費。
2、出納人員應熟悉、掌握財務制度和收支標準,認真把關,嚴格審查原始憑證,以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為收入和支付的依據,對不符合制度和規定的經濟業務,不予辦理和報銷或要求退還補正。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控制庫存現金限額。及時辦理現金、銀行收支業務,及時登記現金及銀行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及應收票據,嚴格掌握庫存現金限額和現金使用范圍,不得以白條子抵充現金,也不得坐支現金。嚴格空白支票和票據管理,銀行印鑒分人保管,確保資金安全。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3、報帳人員負有出納的職責外,還應做好以下幾點:
⑴及時將學校收入解繳銀行,并將收入記帳聯和銀行存款回執交學校會計人員入帳。
⑵在500元備用金范圍內支付學校各項支出業務,并及時向學校報帳。超過500元的支出業務應按批準權限規定,報校長審批后支付。
4、財會人員應認真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記帳憑證每月應連續編號、認真復核、及時打印、妥然粘貼,發現有錯及時更正,確保會計核算資料的準確性。
由于憑證錄入錯誤而導致會計帳簿發生錯誤,只能通過調整憑證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另編記帳憑證以紅字沖錯誤憑證,重新編制正確憑證,任何人不得通過其他操作對機內帳簿作無痕修改。
5、報表是進行會計信息綜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會計報表必須實行全市統一格式,不得隨意修改報表格式和確定報表文件名稱,并按規定要求報送。做到內容完整,數據準確,報送及時。
6、做好財務分析。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財務管理以及事業和業務工作完成情況、存在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三、固定資產管理
學校固定資產是國家財產,是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滿足師生生活所必須的物質基礎。學校應加強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其作用。
1、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學校固定資產的管理必須貫徹“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管用結合,合理調配,物盡其用”的原則,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作用。
財產總保管員負責財產明細帳的管理,做好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頒發、調撥、登記、維修工作,定期檢查核實分管的財產。當分保管員調換時,負責監督交接工作。
財產保管員分管財產、設備的保管、使用、維修,隨時記錄分管財產的變動情況,定期(每學期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學校財產、設備由總務處統一調配使用,專用設備要專管專用,財產設備的使用須有領用、借用、回收手續,努力提高使用效率。學校教職工調離,必須辦理公物歸還移交手續,經財產總保管員簽字后,學校行政才可辦理調動手續。
2、資產的帳、冊。
財產分保管員應對分管固定資產建立財產登記清冊,記錄所分管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價值等。學校必須做到帳冊記錄齊全,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減少的鑒定、報批。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報損和轉讓,一般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房屋、建筑物、車輛等的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報損和轉讓,要經過有關部門技術鑒定,經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準后予以核銷。
固定資產經鑒定不能使用且無使用價值時,應填寫固定資產報損單,經學校負責人批準和7人資產處置小組討論方能報損,并作相應的帳務處理,申報表一份交會計作記帳憑證。收回的變價款上繳財政。
學校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四、收費管理
嚴格收費管理,加強行風建設,學校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常抓不懈,嚴格要求,規范學校收費行為,樹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健全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必須在收費前依據有關文件及時向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的申領和變更手續。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嚴格按規定亮證收費,公開學校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規范學校收費票據,嚴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據,票據的結報實行“向誰購領向誰結報”的辦法。
加強代管費的管理,代管費要按規定統一收繳,集中管理,單獨核算,專款專用,按規定項目列支,每學期結束前必須按實結清,列明細向學生公布,余額退還。
五、內部牽制制度
為了在經濟業務處理中查錯防弊,以保證會計信息質量和學校財物的安全完整,各校應制訂學校內部牽制制度。
凡涉及款項和財物收付、結算及登記每一項經濟業務的處理過程,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共同分工負責。
經費的報銷需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報校長按權限審批后才能辦理。重大經濟業務須經校務會議研究決定。
帳、錢、物相互獨立分管。貨幣資金實物形態保管和反映貨幣資金增減變化記錄完全獨立。財產物資保管和反映財產物資增減變化的記錄完全獨立。
簽發支票所使用的印鑒,有學校領導和學校報帳員分別保管。
實行財務公開、民主理財,增強學校財務工作透明度。學校應建立財務審查小組,對學校經費收支情況每月進行審查,公開學校經費收支的項目和內容,加強群眾性的財務監督。學校年度收支預、決算應向教工代表大會報告,接受審議。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保障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人口增長相適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建設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中小學校,包括小學、初中、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
第三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應當堅持政府主導、合理規劃、統籌建設、依法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領導、組織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建設,將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 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組織實施工作。
規劃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管理工作。
國土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用地供給管理工作。
住建行政部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合并、分立、置換、搬遷等需要對用地進行調整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規劃、國土、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提出方案,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后實施。
本市行政區域內大專院校因合并、分立、置換、搬遷后閑置的教育資源以及其他富余的公共資源
應當優先改建成中小學校、幼兒園。
第三章 建設
第十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和入學需求,提出中小學校、幼兒園年度建設計劃,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列入當年建設計劃。
第十八條 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城區范圍內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縣(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城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范圍內小學、初中、幼兒園建設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
第十九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建筑設計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設計、建設標準和規范,充分考慮教育教學需要以及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使用特點,達到建筑工程質量、消防、抗震、防雷、環保、節能、衛生、安全等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第二十條 毗鄰現有中小學校、幼兒園或者中小學校、幼兒園預留用地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間距、消防、安全和環保等要求,不得影響中小學校、幼兒園規劃建設的.實施,不得妨礙中小學校、幼兒園的通風、采光和日照,不得危害學校環境和師生身心健康。
第二十一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應當有良好的交通條件,與中小學校、幼兒園毗鄰的主干道應當設置適當的安全設施,保障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安全通行。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圍道路應當設置規范的警告、限速、禁鳴、讓行等交通標志、標線。
第二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編制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需要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服務性收費清單,并向社會公布。對國家和省規定予以減免的收費項目,應當依法減免;對屬于本市開征的收費項目,應當予以免征。
第二十三條 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資金按照下列渠道籌措:
(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的財政撥款;
(二)依法征收的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和土地出讓收益計提百分之十;
(三)社會組織和個人的捐資;
(四)建設單位納入綜合開發計劃的建設資金;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渠道籌措的資金。
第二十四條 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
支持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的規定,捐贈財產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
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捐贈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惠。
第四章 配建和移交
第二十五條 開發建設商品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涉及的房屋建設等住宅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或者有關建設單位應當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配建小學、初中和幼兒園。
第二十六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所需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中非營利性教育設施用地有關規定,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以劃撥方式供地;住宅建設項目配建營利性中小學校、幼兒園所需用地,以出讓方式供地。
以劃撥方式供地的,由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或者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教育機構,依法辦理相關用地手續。
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單位自愿將其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無償移交政府舉辦的,建設單位應當與教育行政部門在辦理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手續前簽訂協議,明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性質、建設標準和建成后無償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等內容。變更出讓中小學校、幼兒園用地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國土行政部門依法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二十七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規劃行政部門在出具建設項目規劃條件時,應當明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占地面積、建筑面積等內容;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應當就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方案書面征求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意見。
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住宅建設項目施工現場和房屋銷售現場,公示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辦學性質、規模和標準、開工和竣工日期等信息。
第二十九條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時辦理規劃、土地、建設等審批手續,與住宅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分期建設的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應當與首期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三十條 住宅建設項目不具備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條件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協調教育資源。
第三十一條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住宅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時,驗收組織單位應當通知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參加。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符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建設單位應當及時整改。
對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不符合規劃條件、設計方案、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竣工驗收合格后三個月內,建設單位與教育行政部門有簽訂協議的,應當按照協議將校舍、場地和相關建設資料全部移交教育行政部門,并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辦理接管手續。
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產生的稅費,由同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管理的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三條 住宅建設項目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移交前由建設單位負責管理維護,并承擔相應費用;移交后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維護,并承擔相應費用。
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
擔質量安全保證責任。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執行本條例情況進行監督,并將執行情況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和績效考核內容。
第三十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教育、規劃、國土、住建、發展改革、房管等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簡化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的審批程序,明確審批條件、時限和責任,提高審批效率。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組織對因城市建設、人口變化等因素影響學校布局、學生就學的情況進行評估,并及時將評估結果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六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實施本條例的有關情況進行專項督導。
第三十七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規劃、國土、住建、發展改革、房管等有關部門對中小學校、
幼兒園規劃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教育、規劃、國土、住建等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組織編制、調整或者擅自變更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的;
(二)未按照中小學校、幼兒園布局專項規劃規劃建設的;
(三)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用地、選址建設標準的;
(四)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建設的中小學校、幼兒園項目辦理規劃、建設許可、竣工驗收手續的;
(五)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擅自改變以劃撥方式取得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用地用途的,由國土行政部門責令交還土地,并處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規劃行政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違反約定未將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校舍、場地及相關建設資料在規定期限內移交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作出限期移交決定;逾期不移交的,由教育行政
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條例施行前,建設單位配建的中小學校、幼兒園未移交教育行政部門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經教育行政部門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中小學校、幼兒園的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四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建設單位沒有按照規劃要求配建中小學校、幼兒園的,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條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0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小學生安全須知》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進一步加強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保證學生健康安全地成長,全面推進學校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盡快把我校辦成秩序井然,質量一流的高品位學校,特擬訂下列學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生出操、管理制度
1、集合鈴聲響后,學生應立即在教室外排成路縱隊,在教師帶領下按指定樓道上、下樓。
2、同層學生一起下樓,做到安靜、整齊,勿前推后擠。走到操揚后,按指定地點站立,由班長或體育員整好隊。
3、全體學生做操時必須按口令,動作規范準備。做操完畢,各班應按隊列順序回教室(上樓走法同下樓)。
4、若,在廣播操隊形的基礎上,向前向中間靠攏。散會時,按隊列順序依次出場,不得擁擠。
5、值日、值周教師在出操、過程中應監督、巡查,班主任應跟隨本班學生隊伍上下樓梯,對學生加強管理和服務。
二、學生上學、放學管理制度
1、每天早上值周教師必須提前30分到校,和監督崗的'學生一起在校門口迎接學生的到來,并且負責檢查學生佩戴校牌,紅領巾等情況。
2、放午學鈴響,即由任課教師組織排隊,分走讀、午膳兩隊,按規定路線下樓(同上)。午膳生在前,走讀生在后。下到操場后,午膳生到食堂領飯,然后按原路返回就餐;
3、值日老師和監督崗學生要加強對就膳秩序的管理,對不按規定排隊依次取飯的學生要批評教育,認真記載;值周教師每天要準時檢查記錄排隊放學情況,并將違規情況及時饋各班。
4、下午放學鈴響后,學生在任課教師帶領下排隊下樓(同上)并由教師送出校門。
三、學生課間活動管理制度
1、抓緊做好課前一切準備,自覺維護課間秩序,不講粗話,不玩教具,不打牌下棋,不在教室內外追逐,特別收彎處不急跑。
2、課間十分鐘全體學生(中午時間午膳生)一律不準出校門,應在指定的范圍內活動,嚴禁劇烈運動,不得擅自去打乒乓球,打籃球(中午除外),不做危險性游戲,違者輕則班主任批評教育,重則全校通報批評。
3、值日教師和監督崗學生應各盡其職,經常巡查,堅決杜絕攀爬走廊護墻,沿樓梯欄桿下滑等危險性行為的發生。
四、室外活動課管理制度
1、上體育課多是全身性運動,活動量,還要運用很多體育器械,因此,課前老師必須檢查學生的穿戴,要求學生穿運動鞋,不帶小刀、鉤針等容易傷害學生身體的物品。
2、體育老師必須按教材內容,認真備課,準備器材,備課中考慮到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開始部分組織學生做好準備活動。活動時,根據訓練內容,采用不同的安全保護方法,如進行單、雙杠和跳高訓練,器械下面必須備好海綿墊子;進行投擲訓練時,要求學生必須按老師的口令行動,不得有絲毫的馬虎,對于難度較的動作,必須先示范,提醒學生注意安全。結束部分要做整理運動,整隊、點名,確保安全。
3、課外活動課,班主任應帶領學生到指定地點,根據學校安排有秩序地組織活動,并來回巡視,及時制止學生不安全的行為和動作。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教育評價改革和“雙減”工作部署要求,嚴格規范學校教育教學行為,切實降低學生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義務教育學校考試管理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4號)和省教育廳相關通知精神修改制訂我校考試管理制度如下:
一、準確把握考試功能。
考試主要發揮診斷學情教情、改進加強教學、評價教學質量等方面功能,不具有甄別、選拔功能。學生評價要處理好考試、作業、日常評價、質量監測等方面關系,科學合理安排考試,引導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通過多種措施、方法,引導教師、學生、家長正確認識考試。
二、嚴格壓減考試次數。
一二年級不進行紙筆測驗,其他年級學校每學期組織一次期末測驗。學校和班級不組織周考、月考、單元測驗等其他各類測驗,也不以測試、測驗、限時練、學情調研等各種名義變相組織測驗。
三、科學運用考試結果考試實行等級評價,一般分4至5個等級。
考試結果不排名、不公布,以適當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不得將考試結果在各類家長群傳播。不得按考試結果給學生調整分班、排座位、“貼標簽”;教師要運用考試結果精準分析學情教情,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幫扶輔導,科學研判教學工作的重點難點,切實改進課堂教學,不斷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學校對考試結果進行整體分析,根據分析對教學質量作出科學判斷,針對性地對教師教學進行指導和培訓。
四、規范考試命題管理考試命題
要嚴格規范考試內容,合理控制考試難度,不得超越國家課程標準和學校教學進度。
要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教學目標達成情況,注重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型、探究性試題比例,注重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減少機械記憶性試題,防止試題難度過大。
五、完善研究過程評價。
樹立全面發展的質量觀和科學的教育評價觀,綜合考慮學生學科考試成績與其他表現,科學全面評價學生。杜絕“一考定成績”的評價機制,要完善研究過程評價與考試結果評價有機結合的'學業考評制度,加強學生研究過程評價,鼓勵實踐性評價,可以采用課堂觀測、隨堂練、實驗操作、課后作業等方式開展學生研究情況的即時性評價,通過定期交流、主題演講、成果展示、學生述評等方式開展階段性評價。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研究慣與研究表現、研究能力與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評價。
六、完善管理監督機制。
建立考試日常監管制度,不給老師下達考試任務,不得簡單將考試結果作為教師業績評價的依據。嚴禁學校聯合開展考試。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家長和學生正確看待考試結果,為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和利用效益,根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固定資產是學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學校建設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是培養人才,保證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后勤等項工作順利進行,辦好學校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明晰產權關系,合理配備并節約有效使用固定資產,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第二章固定資產的范圍和分類
第三條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能夠立使用,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來物質形態的資產屬于固定資產。單位價值雖不足規定標準,但耐用期在一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處理。
第四條學校各部門不論是通過何種經費購得設備(包括自籌、捐贈、自制等);均屬于學校財產,納入固定資產管理范圍。
第五條固定資產按以下分類進行管理。
1、土地。指學校所有的經營場地。
2、房屋及建筑物類。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房屋包括教學和科研用房、行政辦公用房、職工生活用房、食堂用房、鍋爐房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圍墻、等;附屬設施包括房屋建筑內的電梯、通訊線路、輸電線路、供水設施道等;
3、交通運輸設備。主要指學校的車輛。
4、教學儀器設備類。指各種具有專門性能和專門用途的設備。包括各種儀器和機械設備、實訓室的設備。
5、辦公電子設備類。指辦公和事務用的通用性電子設備;
6、家具及其他類。指學生桌椅、床、辦公桌椅、柜、沙發、茶幾等;
7、圖書文物類。指圖書館(室)、閱覽室、資料室的圖書資料等;
8、文藝體育設備。
9、公共設施。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管理體制
第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應堅持統一歸口管理。后勤處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職能職權部門,其職責是:
1、負責全校固定資產產權界定、資產評估、清產核資等項工作;
2、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實施產權管理,保障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負責制定固定資產的配備使用標準、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落實;
4、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建檔建卡。
5、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驗收、調撥、調出、丟失、損壞、報廢的審批及處理;
6、對各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
第七條各處室是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在資產管理處授權范圍內,組織實施本單位的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行政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固定資產負有全面的管理責任。其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資產管理的實施細則,加強規范化和使用效益的管理;
2、對本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在學校規定的權限內有調配權,但需到后勤處備案,必須保證學校資產的安全和完整;
3、配備專職和兼職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管理好本單位固定資產的賬、物,根據學校資產管理部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清查,保證賬、物相符,認真做好有關資產管理的各種統計報表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應相對穩定,工作調動或離職時要實行嚴格的交接手續,賬、物清點無誤后,簽署交接文書,經資產管理處備案后方可調動或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九條固定資產計價標準
1、購入、上級主管部門劃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調撥價以及運雜費、保險費等計賬;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賬;
3、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改建、擴建發生的凈增加值增繼定資產賬;
4、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市場價格或者有關憑證記賬;
5、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不能查明原價值的,按照估價入賬;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重置完全價值入賬;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辦理驗收手續的固定資產,待確定實際價值后,再進行入賬;
第十條固定資產不實行折舊,按原值入賬。
第十一條已經入賬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不得任意變動固定資產賬面原值: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重新估價的;增加補充設備或改良裝置的;將固定資產一部分拆除的: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暫估價值的;發現原來記錄固定資產價值有誤的。
第十二條固定資產的價值變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辦理,并對固定資產有關賬目作相應調整。
第五章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
第十三條添置固定資產必須根據學校發展規模及學科設置情況,按照教學、科研、行政辦公、生活服務等方面的需要,全盤規劃,保證重點。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避免重復購置,積壓浪費。
第十四條購入、調入和自制的固定資產,不分單位、不分經費來源,統一由資后勤處組織驗收(屬于技術設備的協同技術部門共同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后勤處根據驗收單等憑證入賬。
第十五條接受捐贈或盤盈的固定資產,由資產管理處辦理接收和交接。并開具固定資產交接單、捐增協議、發票或固定資產盤盈報告單等憑證,資產管理處根據憑證,辦理入賬手續。
第十六條新增固定資產一律持購貨憑證等相關證件(須有單位負責人、經辦員、領用人簽字)到資產管理處辦理驗收,登繼定資產編號、入固定資產賬;經驗收人員及主管負責人簽字之后,財務室方可辦理報銷手續。未經資產管理處辦理上述手續的,財務室一律不能辦理其它手續。
第十七條固定資產的減少變動(變賣、盤虧、報廢、丟失、損壞)都必須按規定履行報批手續。全校各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其產權歸學校所有,處置權歸后勤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對固定資產報廢、變賣、串換或私分。固定資產處置的審批手續完備后,由資產管理處組織回收、處置或授權歸后勤處處置。
第十八條對使用部門長期閑置、多余或不能有效利用的固定資產,后勤處有權進行處置或調劑。拒絕處置、調劑的,資產管理處可建議學校對其進行相關的處理。
第六章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發放、使用、保管、維修保養及處置等項工作,都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嚴格的責任制度。
第二十條建立固定資產賬目管理制度,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后勤處建立全校統一的固定資產一級賬。各部門也要建立所管固定資產明細賬,準確記錄所管范圍的固定資產的數量、價值增減變動情況。各處室每年十二月底前將所管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報給后勤處。
第二十一條學校各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固定資產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要認真履行資產管理職責,切實管好、用好學校的固定資產。各使用單位要妥善維護和保養好自己所占用的固定資產,保持其良好的使用性能和財產的完整。對使用情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充分發揮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二條對利用學校固定資產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未經許可擅自處理、變賣學校資產的收入,后勤處有權代表學校予以沒收,并對有關責任人按相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或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小學學校管理制度13
1、倉庫管理是要認真做好校產、校具及采購物品的登記保管工作,要做到家底清,要做到帳物相符,定期清點。
2、新購置的國家資產必須符合審批、采購、驗收、報銷手續,會計和使用部門按發票登記后方可使用。
3、因是資產確系使用年久,又無法修復使用的,要辦理報廢手續,由管理者填報廢單,經主管部門簽意見后由主管校長批準。
4、教學儀器由教導處確定專人管理,有的'不常用儀器由管理員管理,儀器一般供校內使用,外單位來人借用,要有正式介紹信,經主管領導批準方可出借,按時歸還,如有損壞的情況按章辦事。
5、保管員對教工借用的教具要準確的填寫借用字據和報帳單報校財務按月扣租用費。教學用具要及時歸還,及時銷帳。
6、要配合學校各部門進行勤儉建國、艱苦奮斗、增產節支、愛護公物的教育。
7、學校的財物由校總務處保管員統一管理,教職工因工作學習和生活需要,必須通過保管員領取或借用,一律不得私自任意拿用。
8、領取和借用學校公物必須辦理一定手續,屬消耗品需簽名,貴重的儀器須經校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借。借用完立即歸還或按借用日期歸還。
9、歸還物品,保管員要驗收,如有損壞要查明原因,按責任大小合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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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總務主任任副組長,司機為成員。
二、司機必須服從學校領導的統一調度和安排,不能無故不出車、遲出車,若遇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主管領導請示。
三、司機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思想,不斷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業務能力和行車技術,準時參加學校及上級管理部門組織的各種安議和培訓班。
四、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不酒后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超速行車,校內行駛車速不能超于每小時5公里,接送學生不超過每小時60公里;
(4);堅持做好車輛的檢查和保養,保持車況、車容、車貌良好,特別是機油、汽油、水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保修解決。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所造成的后果及責任由駕駛人全部負擔,并予以箭或免職處分。
(1)未經許可將校車借予他人使用;
(2)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過錯方不在學校的;
(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第一時間上報主管領導,盡快做好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
(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學校共同負擔。
(5)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學校各負擔一半。
六、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于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輪胎氣壓
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由隊長報告總務主任,經主任同意并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并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七、司機接送學生規定
(1)家長未在接送地點等候、接回學生,可在附近打電話通知家長,或者將學生送回學校。絕不可以讓學生自回家。
(2)若有家長要求司機在沿途增添停車點或更改線路。司機可示意家長寫申請信,經學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機應按校
車表的時間準時到達停車點,若提前到達應確定已上齊學生,否則需等候至預定時間方可開車。
(4)司機要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注意形象,不在駕車期間吸煙,接打電話,不光膀,穿拖鞋開車,不能恐嚇打罵學生,更不能和家長發生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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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后,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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