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培訓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培訓管理制度1
一、每個學員出勤率需達到培訓班總學習課時的70%以上,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勤的需寫請假條,曠課一次以上當自動退學;
二、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上交至少兩篇通訊稿,開班時必須要上交一篇通訊稿,并附帶照片等相關資料,培訓班學習中旬或結束前必須上交第二篇通訊稿;
三、每個培訓班一學期必須抽查4次以上;一旦被我們抽到沒到課的,一律不予以結業;
四、自覺保持教室衛生整潔,一旦被中心成員抽查到有將垃圾遺留在教室或損壞公物的情況,則該同學將取消期末培訓班評優資格;
五、各培訓班負責人需嚴格地向學員們傳達上課紀律,并嚴格把關;
六、每個學員必須通過最后考核才能予以結業;
七、每個培訓班培訓學員結業時必須上交一份學習心得;
八、培訓班負責人學期結束后必須要上交一篇工作總結;
九、每個學期結束后將評出5%的.優秀學員,評出優秀的學員必須再上交一份對該培訓班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培訓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藝術教育成果,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培訓中心在辦學過程中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遵循教育規律,保證學校的辦學方向。
第三條:培訓中心以培養兒童藝術素質為主要教學任務,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第四條:培訓中心教風:嚴謹施教務實創新教有特色
培訓中心學風:勤奮扎實精益求精學業有成
第五條:培訓中心辦學目標:努力創辦質量一流、隊伍一流、條件一流、管理一流的樂園式學校。
第六條:培訓中心的辦學理念:以人為本、育人為旨、德育為首、質量為上。
第七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方針:依法治校、科研興校、質量立校、特色榮校。
第八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思想:堅持整體改革、和諧發展,減輕學生負擔,提高綜合素質,培養學生藝術特長,促進全面發展。
第九條:培訓中心的辦學模式:以改革促創新,以特色促發展,與實踐相結合,學習內容級級銜接的長期培養制培訓中心。
第十條:培訓中心的教育思想: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樹立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教育質量觀,樹立為學生的一生發展和幸福奠定基礎的教育價值觀。
第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教學思想:扎實基礎,注重過程,揭示規律,授給方法,培養自學,啟迪創造,發展個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訓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條:培訓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訓中心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培訓中心的法人代表,對培訓中心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負責。校長在校內具有人事聘任權、財務經費使用權和培訓班教育教學工作決定、指揮權、管理權。
(二)培訓中心實行崗位責任制。培訓中心在定編定崗的基礎上,根據培訓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學設置工作崗位,根據崗位的特點,合理確定崗位責任,崗位工作量,工作目標和上崗條件,建立科學的考核辦法,促進全體教職工熱愛本職工作,不斷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訓中心實行教職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編和建立崗位責任制的基礎上,依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教職聘任方案的有關要求,實行待聘管理,每兩年進行一次教職工聘任。
(四)培訓中心實行職務等級工資制,教職工的工資由基本工資、浮動津貼工資、獎勵工資三部分組成。獎勵工資培訓中心從辦學經費中提取一部分,用于獎勵在學校管理、教育教學、教學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
(五)培訓中心實行校務公開制
(六)培訓中心實行師生獎懲制
對于教職工在管理、教育、教學、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培訓中心將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
對于學生在學習及其他方面中表現特別突出的,培訓中心將給予物質和精神上的獎勵。對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心紀律規定的行為,除追究其法律責任外,本培訓中心還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經濟上的處罰。
第十三條:校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辦學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組織實話教育教學活動;
(三)聘任教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四)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五)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培訓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項;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十四條:校長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三)管理好學校不斷提高學校的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
(四)維護受教育者、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采取措施,創造條件,努力提高教師隊伍素質。
(六)保證本培訓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監督。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五條:培訓中心要牢固樹立以教育教學中心的辦學思想,加強對教育教學工作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促進學生素質不斷提高。
第十六條:培訓中心嚴格執行規定課程計劃,開足學科和課時。
第十七條:培訓中心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時,以國家的《教學大綱》為指導,大力推進課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十八條:培訓中心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工作,強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樹立“教學即研究”的理念,促進教師不僅成為一個優秀的教學人員,也要成為一個出色的研究人員。
第十九條:以學校教育為基礎,開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區教育,整合教育資源,完善育人網絡,提高育人效果。
培訓中心要通過教師家訪,召開家長會等形式指導好家庭開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訓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區教育資源,通過社會實踐,密切學校與社區的聯系,發揮軍區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條:培訓中心加強對任課教師工作的指導和管理,任課教師應當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教育。
(二)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
(三)關心愛護差異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促進所有學生健康成長。
(四)認真貫徹落實《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行為規范》的各項要求,做好學生養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級管理,學生檔案的建立,學生操作評定等各項工作。
(六)做好家訪工作,協調好培訓中心、家庭的關系。
(七)做好學生鞏固工作,盡量杜絕出現流失生。
第二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每一位教職工都是學生的教育者,必須樹立“學校無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愛心和技能服務學生;
(二)用熱情和無私奉獻學生;
(三)用真誠和友愛尊重學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潤學生。
第二十二條:在教育教學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別加強對后進生的教育,采取科學有效的教學方法,幫助他們努力學習。
第二十三條:對學生要加強學習方法的傳授和良好學習習慣的養成教育。指導學生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養成提前預習、使用
學習用具,動手完成的良好習慣。
第二十四條:教師必須嚴格按照要求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一)每節課前必須充分做好教學準備,不許無準備上課。
(二)每節課必須提前10分鐘進入教室,組織學生上課。
(三)課堂教學進行中教師不得離開課堂。
(四)課堂教學中教師不得使用通訊工具。
(五)教師不經本培訓中心批準不準隨意串、并課。
(六)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學生接受學習的權力。
(七)教師必須按時下課,不得壓堂延長教學時間。
(八)教師下課后必須組織學生列隊出教室。
第三十七條:關于使用教材的規定
(一)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許以任何理由亂訂資料,并推銷規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條:關于教學質量測試的規定
(一)學校每年進行二次集中測試,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時測試、分期測試由任課教師組織。
(三)測試內容為非筆試,內容側重專業成績、實踐能力的考查。
(四)學生期末總成績由平時成績、分期成績、期中成績、期末成績按比例折算,綜合評定。
(五)任何教師不得給學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條:關于教育管理的規定
(一)培訓中心的招生、編班由培訓中心校長組織完成。
(二)培訓中心校歷由教導處根據培訓中心工作計劃按月編排并嚴格執行。
(三)培訓中心每個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例會的基本內容是總結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務和要求;且進行一次全校的工作總結。
(四)培訓中心的檔案管理按檔案管理規定由專人負責。
(五)培訓中心的學籍管理執行上級的有關規定,由教導處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條:加強對培訓中心的秩序管理
1、認真做封閉管理工作,對外來人員沒有學校的允許不準進入教室內。
2、嚴禁任何外來人員在我培訓中心內從事商業活動。
3、嚴禁在培訓中心內進行任何危害師生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二十八條加強對培訓中心環境的管理
培訓中心的各處必須保證整潔干凈,物品擺放有序,綠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負責環境管理的教師每天必須早午晚對培訓中心的衛生情況檢查一次,并及時總結。
2、每周周五為衛生清掃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為全中心性的衛生清掃日。
3、環境衛生保持情況納入到我培訓中心考核評比內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強對培訓中心各種物資,設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專人負責對各種物資,設施的管理,各負責人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二)物資,設施的管理,必須做到賬,物相符,入庫及時。
(三)物資,設施的使用必須履行借用,歸還手續。
培訓中心每期組織管理者對所管物資,設施進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訓中心組織專人檢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訓中心資產流失的。由管理者負責按價賠償(無法購置的加倍賠償);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訓中心資產流失的,由使用者負責賠償,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強對培訓中心財務工作的管理:培訓中心的收入與支出必須堅持平衡有余的原則。培訓中心的收入由培訓中心的財會人員及時收繳入帳,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須按如下要求執行;
(一)我培訓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須經校長同意方可執行;
(二)培訓中心的重大款項的支出,必須經校長決定方可執行;
(三)培訓中心的支出必須遵循申請——批準——購物——核實的程序方可執行。
培訓中心的財務報銷必須執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報銷的支出必須是培訓中心校長批準;
(二)報銷票據必須是真實,合法,有效;
(三)報銷必須具備的條件:
購物申請批準單,經手人簽字,驗收人簽字,財會人員的審核,校長簽字。培訓中心的財會人員必須每月向校長報告收支結余負責情況。培訓中心每年向全體教職工進行一次全年財務收支情況報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條:培訓中心的所有教職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職工必須認真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做師德表率。
第三十二條:培訓中心的所有教職工必須認真完成學校分配給的各項工作任務,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第三十三條:教職工的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教職工有下列情況視為曠職:
(一)事假逾期者;
(二)無故不上班者;
(三)未經本培訓中心同意,到其他學校或培訓班工作者;
(四)病假無診斷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診斷者;
(五)以患病為借口開假診斷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頂崗者;
(七)婚假、喪假、產假等法定假日超過規定時間;
(八)出國逾期不歸者;
(九)教職工離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單位工作,按通知規定時間未及時回本單位者。
第三十四條:教職工實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員的產生及待遇、管理按學校規定執行。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隨時待聘:
(一)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亂收費、亂訂資料、向學生家長卡、要、報等師德較差的,家長和學生反映強烈,在社會造成極壞影響的;
(三)由于工作失職,給培訓中心造成重大損失,影響較壞的;
(四)明顯不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學生、家長反映強烈的;
(五)不服從學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條:培訓中心對所有工作人員實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據為教師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實行按需聘行,按崗聘任;
(三)聘任實行個人申報崗位,我培訓中心擇優任用,個人工作愿望必須服從培訓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從按拒聘處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認真工作職責,對完不成工作職責的人員隨時解聘、待崗。
第三十七條:對教職工實行獎勵制度,培訓中心根據經濟能力設定以下獎勵項目:教學質量獎;最佳服務獎;綜合治理獎;滿勤獎;藝術成果獎。
第三十八條:培訓中心設立校長基金,用以獎勵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
(一)培訓中心臨時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員;
(二)在本職工作中特別突出的有功人員;
(三)為培訓中心建設獲得重大榮譽的有功人員;
(四)為維護培訓中心利益見義勇為的有功人員;
(五)為培訓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第三十九條:教職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扣發崗位工資:
(一)病事假累計一天(含一天)扣發20元,累計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間發生事故一切損失均由漏崗者承擔;
(三)值日期間出現事故負全責(未造成損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間溜號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計一天扣5元(按實際工作日計算時間,其中:婚、喪、產、患病住院有診斷的除外);
(六)不經校長同意無故曠課一節扣100元。
第四十條:教職工有下列行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當事者本人負全責:
(一)亂收費造成處罰金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二)亂訂資料亂造成處罰金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三)體罰學生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四)由于工作失職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由當事人自己負責。
第四十一條:教職工應當積極參加培訓中心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繼續教育學習,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和培訓中心規定的業務學習任務,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勝任本職工作。
第四十二條:我培訓中心的名星、先進的評選實行以下制度:培訓中心名星、先進評選實行民主集中制;培訓中心名星、先進評選實行公示制。
第六章學生管理
第四十三條:培訓中心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符合要求的場地、環境、設施等。
第四十四條:學生必須保證按時到校上學,及時繳納學校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四十五條:學生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校紀、校規。
第四十六條:學生必須愛護培訓中心的公共設施,尊敬師長,聽從教師的教導與同學友好相處。
第四十七條:學生必須完成我培訓中心規定的各項學習任務,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質,做一個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學生。
第四十八條:學生的入學、退學按我培訓中心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培訓中心在辦學過程中所涉及到的有關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長提出,并經教師會通過。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由培訓中心校長負責解釋。
培訓管理制度3
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是五原縣教育局嚴格審批,允許辦學,并具有教學資質的民辦教育機構。為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加強學校、民辦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為保證各位學生學好樂器的同時,也希望和祝愿孩子們健康、快樂的'成長,長音琴行音樂培訓中心決定進一步規范、強化安全管理。特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擬定以下責任。
1。學生上課、練琴時家長必須按時接送,長音琴行不負責接送學生。
2。正課時間最長為60分鐘(補課時間要短),具體的上課時間由長音琴行與家長商定,正常上課時間定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師及調動授課時間之權利,除特別通知外。如有特殊情況長音琴行會提前通知家長。故每位學生應遵守上下課時間,規定課前最多提前10分鐘到達;如有事不能來上課,家長應提前給老師打電話或通過其他方式請假,否則不給補課。
4。若假期間提供免費練琴輔導,請家長自由選擇,錯過不補。
5。家長應該監督和鼓勵孩子刻苦練琴,每天至少一小時,按時完成老師留下的作業;學樂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師只負責教會怎么去彈奏,怎么把握節奏、音準、感覺,每節課能保證學生理解,其余時間需要學生花時間練習,學樂器乃手上功夫。
6。請注意學樂器不一定是每節課都會有新內容。
7。不允許任何學生在教室里嬉戲、打鬧。如不遵守規定,損毀任何物件由監護人原價賠償。
8。不準在教室里飲食、大聲談笑。
9。上課時間不準接打手機,家長請調靜音或去教室外接打電話。
10。不許亂動教室里的每一個電源插座,當心電擊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災,一旦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1。私人財物自行保管,如有損失,本琴行恕不負責。
12。在練琴期內不能影響其他人的學習,練琴完畢應關好燈、空調,蓋好琴蓋,然后安靜離開。
13。請自覺繳納學費,如繼續學習下期課程,須在本期最后一節課繳交下期學費。
14。在長音琴行購買的所有樂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務(免費上門調試、安裝、保養等)。非本琴行購置的樂器不提供上門服務,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調試費用。
培訓管理制度4
1. 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人員類別:國家規定的三項崗位人員 (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
2.對調整工種崗位、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應當進行專門安全培訓。未經安全培訓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3.煤礦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證書),應在國家規定的有效期內進行復審,并按時參加復訓和考核。證書復審時間為至復審到期前2個月內進行,不按規定辦理復審的.,按無效證件處理。復審不合格的,須重新參加培訓。證書有效期到期的,必須在到期前2個月內重新培訓,領取新證書。
4.證書持有人一崗一證,因崗位變動,應取得相應崗位的證書。根據工作需要,一本證書可登記一個工種。
5.對現有崗位人員不足,需要補充的三項崗位人員,各科隊必須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經公司領導研究同意,由安全科審核合格后報送培訓機構培訓。未取得相應的“安全資格證書”,一律不準上崗。
6.已取得“安全資格證書”,但未持證上崗的人員,給予50~100元的罰款。
7.凡因無證上崗或未持證上崗人員被上級有關部門查出而對我公司的處罰,一律由責任人承擔,并對其單位負責人罰款500元/人次。
8.由培訓科負責培訓計劃的編制,聯系培訓機構進行培、復訓工作;由安全科負責檢查考核。凡出現漏培、誤培的,對責任人罰款50~200元,影響正常工作開展的,對責任人罰款500~1000元。
培訓管理制度5
一、教師全員培訓制度
要提高學生的素質,培養新世紀的人才,首先應提高全體教師的素質,因此加強全員崗位培訓十分必要。
第一、堅持每周一次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學習,以提高廣大教職工的政治思想覺悟、師德修養和業務理論水平。
第二、教職工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或業務理論學習須遵守學習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認真做筆記,并定期組織學習交流活動。
第三、加強崗位練兵,要求教師為人師表,說標準普通話,寫規范漢字,具有駕馭課堂的'能力。加強現代教育技術的培訓和應用,加強英語口語表達能力的培訓。
第四、全體教職員工都有責任、有義務積極參加各種形式的在職崗位培訓。
第五、抓好師徒結對子工作。定出“師徒”公約,雙向考核,限期達到培養目標。
第六、堅持科研興校,選派上進心強、素質好的教師開展專題研究,培養典型。
第七、學校定期對教職工培訓情況進行考核,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和個人,考核結果記入教師業務檔案,并與教職工評聘、晉級提薪掛鉤。
二、青年骨干教師培訓制度
年骨干教師培訓制度的制定,要立足本校實際,制定長期、近期規則,注意充分考慮數量、質量、學科分布、年齡層次、職稱結構等因素。
第一、制定青年骨干教師培養計劃,采取崗前培訓或在職培訓的方法,定期組織青年教師參加業務、政治理論、教育法規的學習與培訓,定期對青年教師的工作情況檢查、驗收、評價,切實加強對青年骨干教師的培養。
第二、重視“以老帶新”、“師徒對子”以及老教師對新教師的“傳、幫、帶”工作。通過各種活動,不斷提高教師的業務素質、教學水平和工作能力。
培訓管理制度6
(1)分管車輛維修、機動車駕駛培訓、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執法工作;
(2)貫徹執行道路運輸行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
(3)參與重大決策討論,組織制定和實施分管的道路運輸行業發展規劃、工作計劃,按規定權限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
(4)負責組織對分管工作的監督檢查;
(5)組織處理分管范圍內的.重大業務問題;
(6)負責分管范圍內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7)參與聽證、行政復議及應訴;
(8)其他職責。
培訓管理制度7
為了辦好(網絡)培訓班,抓好培訓質量,達到預期的培訓效果,制定此培訓班管理制度。
一、學員必須遵守公司及教育培訓中心的有關培訓規章制度。
二、學員必須按培訓課程表安排學習培訓課程,不學習者按曠課處理。
三、學員在培訓期間原則上不準請假,確因工作需要或因病不能參加者,必須向教育培訓中心出示所在工作單位分管領導批準的`請假條,經教育培訓中心領導批準后方可停課,無故缺課視為曠課。
四、按時完成作業,無故不交作業者視為曠課,取消作業成績。
五、曠課學時超過總學時的20%取消培訓資格并通報學員所在單位,面授期間遲到、早退按教育培訓中心培訓班管理制度進行罰款。
六、作業不得抄襲,作業完全一樣者均視為作弊,作業成績取消。
七、準時參加考試,無特殊情況錯過考試不予補考。
八、學習最終成績及學習情況將通過電郵發至單位負責人郵箱。
九、學習期間違反其他相關制度所罰款項按照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培訓管理制度8
藝術培訓機構管理制度
1、管理制度的定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具,對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法以及管理機構
設置的規范。它是實施定的管理為的`依據,是社會再產過程順利進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
以簡化管理過程,提管理效率。
培訓管理制度9
一、目的
規范員工培訓工作內容,使員工培訓系統化、規范化最終使員工具備滿足工作需要的知識和技能。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保安部全體員工的培訓。
三、職責
(一)事務主管負責監督及抽查培訓實施情況,驗證培訓效果及對外聯系培訓教師
(二)保安班長負責進行軍事技能的培訓。
四、工作程序
(一)新入職員工的培訓。新員工入職后上崗前需進行7天的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崗。
1.第一天,由保安隊長負責介紹保安工作性質/公司的基本情況/部門的基本運作程序/安全教育及帶領新員工熟悉小區環境。
2.第二天,由保安部隊長負責講解各崗位職責/部門的'獎懲規定/公司的考勤制度/著裝規定及禮貌禮儀和文明用語。
3.第三天,由保安班長按照保安部《軍訓標準-隊列》對新員工進行隊列操練。
4.第四天至第六天,由保安隊長安排新員工試行上崗,即1名老保安員帶1名新保安員同時執勤,由老保安員聯系實際情況對新保安員講解崗位情況及崗位工作程序。
5.第七天,考核。新員工入職培訓結束后,進行思想小結。
(二)軍事技能培訓
1.培訓內容:
1)隊列項目:
-立正、稍息、跨立、蹲下起立等;
-齊步、跑步、行進間轉法、步伐變換、敬禮、脫帽、戴帽等;
-動作要點見《軍訓標準-隊列》;
2)拳術項目:捕俘拳。動作要點見《軍訓標準-拳術》;
3)體能訓練:跑步、俯臥撐等。
2.軍訓要求:
1)軍訓過程中按正規軍事化要求操作;
2)隊列訓練中按口令完成動作操作,動作要求利落、標準;
3)聽從指揮員口令,回答提問整齊統一、聲音洪亮、無拖音;
4)養成良好的隊列禮儀;
5)除非因特殊原因經保安部主管批準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軍體培訓。
3.軍事技能培訓由保安部班組長具體負責。
(四)消防知識培訓
1.培訓內容:
1)消防法規的學習;
2)消防理論知識的學習;
3)滅火器材的操作使用;
4)滅火演練。
2.消防培訓時邀請公司消防管理中心的有關人員或公安消防機關的有關人
員講授示范。
(五)法律知識培訓
1.培訓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內容;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4)其他地方性法規。
2.法律知識培訓需要時,由事務主管聯系有關法律界人士授課。
(六)服務培訓
1.培訓內容:
1)文明用語;
2)儀容儀表;
3)禮貌禮節;
4)服務意識;
5)服務技能;
6)服務要求。
2.服務培訓由公司安排有關人員授課。
(七)安全培訓
1.培訓內容:
1)工作安全;
2)日常生活安全。
2.安全培訓由保安隊長負責,必要時可邀請相關人士共同進行。
(八)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的形式:
1)班務會;
2)保安員全體會議;
3)個別交談;
4)交接班時講評。
2.思想教育的內容:
1)思想品德;
2)政治思想;
3)行為準則。
(九)物業管理知識培訓
由公司統一安排專項的物業管理知識培訓及物業管理IS09000質量體系知識培訓。
(十)文化知識培訓
1.保安隊長負責每季度對文化素質較低的員工進行文化知識培訓。
2.文化知識培訓內容:
1)寫作能力;
2)閱讀與理解能力;
3)語言表達能力。
3.文化知識培訓形式:
1)講課;
2)開展演講比賽;
3)寫作比賽。
(十一)工作技能培訓
1.培訓內容:
1)小區物品/人員出入管理工作規程;
2)保安員交接班管理制度;
3)保安員內務管理規定;
4)停車場管理;
5)機動車停車廠管理制度;
6)突發事件處理工作規程;
2.培訓形式:
1)正確的人際關系處理;
2)公共關系學基礎知識;
3)溝通與協調;
4)講解與示范。
(十二)每次培訓后均應對培訓效果作出考核或現場評估,對于考核成績應有完整的記錄,并歸入個人檔案長期保存。保安隊長負責《訓練記錄表》。
董事會職責 監事會職責 班主任職責
團支書職責 企劃部職責 內控制度
培訓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了使公司內部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技能滿足公司發展戰略和人力資源發展需要, 公司對員工應進行有計劃、有系統的培訓, 以達到公司與員工共同發展的目的, 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 適用范圍
本管理規定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子公司應參照本制度執行, 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內容需將修改版本進行評審經過并納入文件管理體系中, 報備到公司人力資源部。
3. 權責
3.1分管總經理負責批準各部門提報年度部門培訓計劃及必要時參加公司舉行的培訓
3.2人力資源部: 指導部門進行培訓需求的調查( 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需求表的設計) 、各部門培訓計劃收集和審核、對其它部門培訓活動的監督檢查及指導效果評估, 本部門的培訓計劃實施, 內部培訓講師的選拔、考核評估, 培訓效果進行跟蹤、評估, 培訓記錄材料收集、整理及歸檔。
3.3 各部門: 調查員工培訓需求, 內部培訓講師的推薦和協助管理、部門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及培訓效果評估。
3.4 員工個人: 參與公司組織與培訓相關的各類活動, 提出個人培訓需求,報名參加內部培訓師選拔。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
4. 工作要求與規范
4.1 培訓宗旨: 全員培訓, 終生培訓。
4.2 培訓方針: 自我培訓與傳授培訓相結合、崗位技能培訓與專業知識培訓相結合。
4.3 培訓目標:
4.3.1 在尊重員工個性前提下, 調整員工心態, 促使員工思想融入公司價值觀和企業文化;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
4.3.2 縮小員工能力與崗位勝任力之間差距, 使得員工能力符合崗位勝任力要求;
4.3.3 滿足員工在公司的職業發展和個人價值實現, 實現員工在公司的職業生涯規劃。
4.4 培訓原則: 公司對員工的培訓遵循系統性原則、制度化原則、主動性原則、多樣化原則和效益性原則。
4.4.1 系統性: 員工培訓是一個全員性的、全方位的、貫穿員工職業生涯始終的系統工程。
4.4.2 制度化: 建立和完善培訓管理制度, 把培訓工作例行化、制度化, 保證培訓工作的真正落實。
4.4.3 主動性: 強調員工參與和互動, 發揮員工的主動性。
4.4.4 多樣化: 開展員工培訓工作要充分考慮受訓對象的層次、類型,考慮培訓內容和形式的多樣性。
4.4.5 效益性: 員工培訓是人、財、物投入的過程, 是價值增值的過程, 培訓應該有產出和回報, 應該有助于提升員工的個人績效和公司的整體績效。
4.5 培訓內容
4.5.1 知識培訓: 不斷實施員工本專業和相關專業新知識的培訓, 使其具備完成本職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知識和迎接挑戰所需的新知識。
4.5.2 技能培訓: 不斷實施在崗員工崗位職責、操作規程和專業技能的培訓, 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論的基礎上,能自由地應用、發揮、提高。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
4.5.3 素質培訓: 不斷實施企業文化、人際關系學、社會學、價值觀的培訓, 建立公司與員工之間的相互信任關系, 滿足員工自我實現的需要。
4.6 培訓形式
4.6.1 內部培訓
⑴新員工培訓: 詳見本制度第五條。
(2)轉崗培訓: 根據工作需要, 公司原有從業人員調換工作崗位時,按新崗位要求, 對其實施的崗位技能培訓。轉崗培訓可視為新員工培訓和崗位技能培訓的結合。
(3)部門內部培訓: 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 對員工進行小規模的、靈活實用的培訓。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組織, 定期將培訓相關記錄資料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4.6.2 外派培訓: 外派培訓是指培訓地點在公司以外的培訓, 包括公司組織的各種培訓、國內外短期培訓, 中高層管理人員外出考察, 另外還包括資格證書培訓、學歷進修等。
(1) 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經公司批準的外出培訓, 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后, 視為正常出勤;
(2) 臨時外派培訓項目, 申請人需填寫《員工外出培訓申請表》提出申請, 經公司領導審批后, 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3) 參加外派培訓人員應為有長期服務于本公司的意愿;
(4) 公司具有培訓資格的培訓, 原則上不得到公司外參加培訓;
(5) 外派培訓結束后, 外派培訓人員應于返公司七日內將外派培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訓期間所填寫的學習日志及學習總結交公司人力資源部。個人參加培訓學習結束后, 須持結業證、考試成績或其它證明材料到人力資源部備案登記;
(6) 外派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須在返公司七日內匯總填寫明細,外派人員以《培訓總結及改進建議表》為據, 按財務報銷流程報銷車旅費。
4.6.3 員工自我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積極參加各種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的培訓。
4.7 內部培訓講師:
4.7.1 公司成立內部培訓講師隊伍, 協助公司人力資源部推動培訓工作的開展,
4.7.2 內部培訓講師的選拔及管理具體見《公司內部培訓講師管理制度》。
4.8 培訓組織與管理
4.8.1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活動的計劃、實施和控制, 基本程序如下:
⑴培訓需求分析
⑵設立培訓目標
⑶設計培訓項目
⑷培訓實施和評價
4.8.2 其它各部門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評價, 同時也要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4.8.3 建立培訓檔案
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
⑴建立公司培訓工作檔案, 包括培訓范圍、培訓方式、培訓講師、培訓往來單位、培訓人數、培訓時間、學習情況等。
⑵建立員工培訓檔案。將員工接受培訓的具體情況和培訓結果詳細記錄備案。包括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結果等。
4.9 受訓者權利
4.9.1 在不影響本職工作的前提下, 員工有權利要求參加公司內部舉辦的各類培訓;
4.9.2 經批準進行培訓的員工有權利享受公司為受訓員工提供的各項待遇。
4.10 受訓者的義務
4.10.1 培訓期間受訓員工一律不得故意規避或不到。
4.10.2 培訓結束后, 員工有義務把所學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4.10.3 非脫產培訓一般只能利用業余時間, 如確需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培訓的, 須憑培訓部門的'有效證明, 經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批準后, 方可參加。
4.10.4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 受訓員工須與公司簽訂培訓合同。
⑴脫產培訓時間在1周以上;
⑵公司支付培訓費用在500元以上( 含500元) 。
4.11 培訓計劃
4.11.1 人力資源部年度周期結束前一個月開始組織各部門進行培訓需求調查, 填寫《培訓需求調查表》, 部門負責人結合本部門的實際情況, 將員工的《培訓需求調查表》匯總, 并做好本部門資料內容僅供您學習參考,如有不當或者侵權,請聯系改正或者刪除。
次年度培訓計劃。
4.11.2 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培訓計劃, 部門的培訓項目不少于6項, 部門的培訓需按提交的培訓計劃執行, 如培訓計劃有變動, 部門需至少提前一周告知人力資源部。培訓開展時所有參與培訓的人員必須簽到, 所有的培訓記錄需交人力資源部歸檔存入員工的檔案, 建立員工培訓檔案。
4.11.3 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制定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培訓的具體負責人、培訓對象、確定培訓的目標或內容、選擇適當的培訓方法和選擇學員和教師、制定培訓計劃表、培訓經費的預算等。重大培訓實施方案經人力資源部審批同意后, 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發到各部門。
4.11.4對于臨時提出參加各類外派培訓或進修的員工, 均要經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 填報《員工外派培訓申請表》, 公司領導批準后, 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4.11.5 公司中高層培訓計劃制定由人力資源部來組織, 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需求調查結果, 組織相關培訓資源, 擬定相應的培訓計劃, 報主管總監及主管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原則上培訓計劃應于新的經營年度第一個月完成。
4.12 培訓實施
4.12.1培訓實施過程原則上依據人力資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訓計劃進行,如果需要調整, 應該提前一周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請, 上報總經理審批;
4.12.2 內部培訓期間人力資源部監督抽查參訓人員出勤紀律情況, 并
培訓管理制度11
為了規范學員管理工作,保證培訓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以下學員管理辦法:
1、學生應按時到校,不遲到早退,離校后及時回酒店,并在來回途中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自身安全。
2、在課堂上學生應認真聽課,勤于思考,不得擾亂教室秩序。
3、學生不得在教室內追逐打鬧喧嘩,不尋事不打架。
4、學生應愛護培訓機構公物,不在黑板、墻壁、課桌等處亂刻畫。
5、學生應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保持教室及周邊的衛生,不得隨便亂扔垃圾。
6、學生上課應保持安靜,關閉通訊工具,在課堂上接打手機按規定扣分,不得隨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礙課堂秩序的事。
7、學生應尊敬老師,團結同學,舉止文明,不說臟話。
8、學生不要在教室和公寓私自亂接電源,不能攀爬窗戶,不私自外出,注意安全。按時就寢熄燈,有事外出者必須請假并于22點前返回酒店。
9、學生應節約用水、用電,做到隨手關水,下課后關燈。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學生不得參加教學以外的活動,否則按曠課論處。
培訓管理制度12
1目的:
規范培訓設備的日常使用與借收管理。
2適用范圍:
集團所有培訓設備。
3權責:
3.1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負責集團總部所有培訓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情況檢查監督。
3.2總裁辦公室負責清潔、內部設備的例行維護與物品的安全工作。
3.3財務中心信息部負責培訓部電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工作。
3.4總部各部門、集團下屬各單位負責協助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設備的管理與使用情況的檢查監督。
5內容
5.1培訓室管理
5.1.1各單位在借用培訓室前須向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提出申請,批復同意以后才能使用。
5.1.2培訓室的使用權確定為“先申請、先使用、先重要”的'原則,當同時有兩個單位同一時間借用培訓室時,先自行進行協商,以重要的為前提、先行使用;如無法確定,將由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負責人確定。如有其他會議與事務急需培訓室,將由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進行統籌與安排。
5.1.3培訓授課與內部會議開始前的準備工作(座位排列、茶水準備等),由使用單位自行提前布置;如需要協助,可與培訓室管理人員協商。
5.1.3.1使用單位在使用培訓室過程中盡量保持室內整潔,按正確的程序操作各類設備;如因操作失誤導致設備損壞,且未咨詢相關人員如何操作,將對使用單位按相關制度進行賠償處理。
5.1.3.2使用單位在使用完后,應及時歸還鑰匙,并且進行桌面清潔、還原桌椅、關好門窗、正確的關閉電子設備、清理垃圾等;反之,將進行通報批評。
5.2培訓設備管理
5.2.1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設備(培訓室內設備、培訓其他相關設備)進行管理與定期檢查工作。
5.2.2人力資源中心培訓部對培訓室內各附屬設備應定期進行檢查,如有相關問題按本制度3通知相應部門進行處理。
5.2.3各單位確因工作原因須外借培訓設備,在借用前應聯系培訓部是否可以借出,得到肯定答復后,可找相應人員登記及使用。
培訓管理制度13
1.凡是50歲以下的教師均應參加相應的培訓。培訓工作應根據教師年齡、教齡、學歷以及對他們的不同要求,分層次、多渠道進行。教師培訓的重點是三十五周歲以下的青年教師,尤其要加強對教齡在三年(含三年)以下教師的培訓。
2.根據有關部門對教師提出的要求和學校教師隊伍的實際情況,教師培訓分為五類:
(1)教師專項技能培訓
(2)學歷進修
(3)繼續教育
(4)新教師培訓
(5)骨干教師培訓
3.各類教師培訓的具體目標:
(1)通過教師專項技能培訓,促使上級規定范圍內的教師通過普通話等級考試、計算機理論和操作等級考試,取得合格證書,掌握這些教師必須具備的基本技能,推動校園普通話和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
(2)通過學歷進修(包括函授、自學考試),使少量尚未獲得合格學歷的教師,獲得高級中學教師的合格學歷(大學本科)。
(3)通過繼續教育,使全體教師確立終身教育、終身學習的觀念,不斷努力提高自身的師德修養、教育理論和教育業務水平,適應社會和教育發展對教師的要求。
(4)通過新教師培訓,使新教師、新班主任迅速站穩講臺,掌握教育、教學常規,成為合格教師、合格班主任,挑起教育、教學工作的大梁。
(5)通過骨干教師培訓,包括在職讀研、參加研究生課程班學習和其他形式的培訓學習,提高教育、教學和科研水平,努力成為省市各級各類名師,為學校實施“名師工程”奠定基礎。
4.為切實做好教師培訓工作,對教師在培訓過程中的某些具體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1)教師專項技能培訓
①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等級考試、計算機理論和操作培訓與等級考試等專項技能培訓的教師,應先向教研科提出申請,由教研科向有關部門統一報名,組織參加培訓和考試。
②培訓和考試所需要的費用均由學校承擔。
(2)學歷進修
①要求函授進修的教師,須向教研科遞交書面申請報告,經分管校長批準方可報考(學校原則上同意三年以上教齡的教師報考本專業函授)。
②函授所需費用均由教師本人自理。
③在工作時間參加函授學習和考試(包括自學考試)的教師,按規定辦理請假和銷假手續。若需代課,按學校考勤制度中有關代課的規定處理。
(3)繼續教育
①凡符合條件的教師,均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
②參加繼續教育的`教師必須自覺遵守有關部門提出的各項規定。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向教研科書面申請請假,由分管副校長批準。
③參加繼續教育的教師,每一輪必須取得由有關部門認定的60學分。無故不參加或因故未滿60學分,學校對不同情況在分別作出處理。
(4)新教師、新班主任培訓
①凡是教齡在三年(含三年)以下和擔任班主任工作不到一年、第一次上高三的教師必須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新教師、新班主任培訓。
②培訓工作按學校教師常規制度、班主任工作常規制度、新老教師“傳、幫、帶”師徒結對制度和每學年培訓工作計劃進行。
③學校對參加新教師、新班主任培訓的教師,每學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考核的內容包括:學習和各項活動的參與率;在參加各項評比、競賽、展評、交流等活動中獲得的評價;教育、教學工作的實績等。
(5)骨干教師培訓
①參加在職讀研、研究生課程班學習的骨干教師是由學校批準或市教育局指定的教師。
②在參加在職讀研、研究生課程班學習期間,學習要勤奮刻苦,必須取得畢業(或結業)證書,切不可半途而廢;要把所學的新內容、新信息、新技能運用到教育、教學和科研上,要出成果;要在學科教學和科研中發揮骨干帶頭作用。
③參加在職讀研、研究生課程班學習所需費用,按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的規定辦理。
5.學校教師培訓的各項工作由分管副校長全面負責。分管副校長領導和督促教務科、學生科、教研科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師培訓的各項工作。
6.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解釋權在教研科。
培訓管理制度14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等餐后應立即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餐具清洗消毒必須嚴格按規定的程序操作。熱力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五保潔;藥物消毒程序:一刮、二洗、三消毒、四沖、五保潔。
3.餐具消毒應做到下列要求:
熱力消毒:煮沸蒸汽100℃蒸30分鐘。
遠紅外120度℃,15~20分鐘。
4.消毒完畢的餐具、茶具等應立即放于清潔的.櫥、柜內保潔,防止再污染。
4 5.廚房內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內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內進行消毒,未經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培訓管理制度15
東莞小桔燈培訓學校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盡最大努力體現多勞多得,能者多得,調動教師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更好的促進學校,教師員工共同發展,特制定以下工資制度標準。 教師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課時工資,獎金四部分組成。
一、基本工資
基本工資的核定以學歷,教齡和現實的教學能力為依據由校長考核確定
1、 實習或試用期的基本工資1300元
2、 大專及以上學歷1300元—1500元
3、 基本工資按10%逐年遞增(做滿一年以上開始計發) 4、 每月固定500元的住房伙食補貼,(已經提供食宿的不在此列)。
二、崗位工資
1、招生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招生計劃完成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崗位工資。
2、教學負責人崗位工資500—1000元/月,每學期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任務可享受全額,如未完成預定任務按一定比例發放一學期崗位工資,教學出現失誤或其他嚴重問題,扣發崗位工資。
3、任教師崗位工資200元/月。如日常考核無遲到早退,缺曠課等情形,可拿全額崗位工資,如出現違反教師管理制度,根據相關制度扣罰崗位工資。
三、課時工資
小班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1。5元課時計算。 小升初課時費:3人以上為小班,每課時按15元計算,每超一個學生按2元課時計算。 一對一課時費:小學15元每課時,小升初17元每課時,初中20元每課時,初三22元每課時。如果出現學生中途無故流失現象按每生1。5課時扣發課時費,小升初按2元課時扣發課時費。(一對一收費標準小學60,小升初80,初中100,初三120) 晚輔:按實收每月總金額的20%發放給科任老師。
四、獎金,提成
1、招生獎勵:按學生繳費總數金額的3%提取作為老師的獎金。獎金計發時間跟每月工資一起發放。獎金發放標準見附件一。
2、續班獎勵:下期每續班一人按實收金額3%獎勵。續班人數超過80%的按實收金額5%獎勵。 附件一:小桔燈招生獎金發放及分配標準 為激勵老師招生熱情,本著多勞多得,公平有序的.原則,學校決定對招生老師實行獎金制度。因工作中存在交叉點較多,為了避免因獎金分配問題產生糾紛,特別制定此標準。獎金嚴格按標準公開發放。 分配標準:
1、 本班學生續學,本班學生家長介紹,本班學生介紹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2、 經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上門并未經試聽即交費的學生歸招生老師。
3、 自動上門未經試聽即繳費的歸接待老師。
4、 經小桔燈招生電話或其他方式聯系的學生經試聽后繳費的學生獎金歸任課老師。
5、 因試聽不滿意或不通過無法講試聽課而由其他老師帶課的學生獎金歸代課老師。
6、 由學校組織活動現場報名的學生獎金參加工作的老師平均分配。
7、 經老師個人溝通上門試聽其他老師課的學生獎金歸兩人共同平均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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