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社區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社區管理制度1
1.設專兼職人員負責消毒工作,制定規范,開展消毒滅菌效果的監測
2.一次性醫療、衛生用品用后必須消毒后毀形,進行無害化處理,禁止重復使用和回流市場。
3.運送傳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車輛、工具后必須隨時進行消毒處理。
4.使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用品應先去污染,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其中感染癥病人用過的`醫療器材和用品,應先消毒,徹底清洗干凈,再消毒或滅菌。
5.手部皮膚的清潔和消毒,要有專用洗手設備,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確操作。
6.地面應及時清掃,保持清潔,有血跡、糞便、體液等污染時,應及時用含氯消毒劑拖洗消毒。
7.使用消毒滅菌藥械應掌握使用范圍、方法、注意事項;消毒滅菌液的使用濃度、配制方法、更換時間、影響消毒滅菌效果的因素。
8.開展全員消毒知識和技能培訓,掌握消毒知識,嚴格執行消毒規范。
社區管理制度2
1、深化城市公共設施管理體制的改革,從宏觀和微觀同時進行改革。
在宏觀管理方式上,轉變政府職能,從總體上宏觀調控政府行業管理部門,重點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制訂行業規范、標準,監督檢查有關法規執法情況,同時做好組織、協調、推動與服務工作。在宏觀投資經營模式上,要改變以財政投資為主的傳統,建立資產經營中心,積極探索投融資、建設、使用、維護等全過程的體制創新,實現從政府投資行為到市場化、社會化行為的轉變。探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建設與經營新模式。建立新型的政府與企業間委托建設、代理經營關系。政府授權或委托國有專業公司統一負責建設、代理經營的新型關系。避免政府多頭管理、分散操作產生的各種問題。運用公司機制增強城市融資能力,提高城市建設投資、經營效率。
在微觀管理方式上,應引進市場競爭機制。根據中國城市公共設施行業的性質,可以分兩種情況進行改革。第一,在當前和今后相當時期內必須是壟斷性經營的企業,如排水及地鐵,主要是進行企業內部機制和管理上的改革,可在企業內部采用競爭性承包的方式。同時,政府和社會加強對企業的監督,以克服壟斷經營所帶來的弊端。第二,能夠多家經營的,如公共交通、液化氣和部分城市供熱,這些行業應面向社會、面向市場,采取多家企業承包經營的方式,形成多渠道、多部門的競爭性格局。對具有明顯自然壟斷性和規模經濟特點的公共設施,只能由一個或幾個企業經營時,政府就要對潛在進入經營者嚴格限制。
2、健全和完善地方法規,依法加強養護與管理,走法制化道路。
中國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無論在立法還是在執法方面都存在較大欠缺,制約了城市公共設施管理的改革和發展。加強法制建設,制定比較完善和健全的全國統一的法律,已是中國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的必要條件。要改革計劃經濟管理體制,建立完全的.社會監督機制。各個城市要按照城市管理立法規劃,抓緊制定地方法規、規章,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法規體系,加強城管監察隊伍建設。要加強執法工作,對違反城市公共設施管理的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罰。
3、城市領導者要高度重視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工作,更新觀念,以改革的思想解決公共設施建設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要做到轉變觀念必須樹立超前意識、依法實施規劃意識、城市文明衛生意識、保護環境意識和可持續發展意識等等;要樹立社會化大生產、大流通、大市場的觀念;打破地區、部門、行業界限,徹底改變各自開發建設,把配套的包袱甩給政府的被動局面,切實組織好建設各項公共設施;在各級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統一組織各城市公共設施建設、規劃、土地、計劃部門,做到以規劃指導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綜合開發,提高城市建設總體水平。同時,開發項目必須與配套設施同步建設;提高公共設施配套水平和質量。
4、要加大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維護費用的投入,落實收費項目以更好地管理城市公共設施。
目前,中國城市公共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基本上以城維稅為基本的資金來源,實行新稅制后,城維稅有了很大的改進,增加較大,可是公共設施欠賬太多,本身項目投資也巨大,加上國民經濟發展很快,不斷地對城市公共設施提出更多更高的要求,城維稅是杯水車薪,再說城維稅也是重點在于建設而非維護管理,維護經費壓縮到最低限度,其結果是好不容易建設好的設施得不到正常維護,加速老化,功能下降,如此形成惡性循環。所以要管理好城市公共設施,必須在維護費用上采取措施,同時加大國家財政體制的保障力度。除對國家明文規定的收費設施,要按照標準收齊收費項目,還要擴大籌資渠道,破除“等靠要”“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觀念,廣泛利用外資和社會資金,鼓勵引導外資、個體、私營等多種形式的資金投入城市公共設施建設。
5、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需要有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的管理隊伍。
要搞好城市公共設施管理,必須對管理隊伍進行科學管理。中國城市公共設施管理執法隊伍構成復雜,有些人沒有受過系統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基本的素質培訓,一部分執法人員公仆意識差,執法觀念不強,作風紀律松懈,有的作風霸道,執法擾民,甚至以權謀私,吃拿卡要,侵害群眾利益。另一方面,經濟的發展對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的要求越來越高,而管理隊伍大多是沿襲計劃經濟條件下的,待遇偏低,也會影響執法隊伍的工作效率。要整體提高他們的素質必須注重管理隊伍思想教育,強化職業道德建設;同時,關心管理隊伍的生活,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也十分重要。
6、加強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體市民素質。
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要發動全社會參與這項工作,積極探討管理新方法、新機制,搞好日常綜合管理。筆者認為可以成立文明辦、愛衛辦、公共設施管理意見辦等小組,堅持“以人為本,教育為先”的原則,采取“管教”結合的辦法,大力宣傳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意義、目標和任務,宣傳公共設施建設的公益性、全民性,宣傳改革開放以來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的成就,形成強大的社會輿論,進一步提高市民對城市管理的參與程度。
7、綜合運用多種管理手段,實現城市公共設施管理的最大效益。
對城市公共設施建設管理可以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在具體運用上,要根據管理的對象和目的,綜合運用起來,以實現最佳的管理效果。從城市公共設施的管理對象來看,既有社會性的行為,也有內部性的行為。社會性的行為,是指社會上的人們在使用公共設施時的個人行為;內部性的行為,是指承擔維護公共設施工作的人們的行為。兩者都對城市公共設施的管理產生影響。對社會性的行為,應該以法律手段為主,經濟手段和思想教育手段為輔,通過對人們的行為的規范等措施,來降低對公共設施的損壞,實現最佳的管理效果。對內部性的行為,應該以思想教育手段為主,行政手段和經濟手段為輔,通過提高公共設施維護單位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維修、養護好公共設施,實現最佳的管理效果。
8、運用信息技術管理城市公共設施建設。
運用信息技術進行城市公共設施管理是時代的要求。隨著科技的發展,電腦已普遍應用于城市各個行業與部門,城市公共設施管理要充分利用電子資源的便捷、高時效性,建立一個系統的公共設施管理信息資源庫,開發與建立地理信息系統。通過地理信息系統,對空間相關數據進行采集、管理、操作、分析、模擬和顯示,適時提供多種空間和動態地理信息,為地理研究和地理決策服務。
社區管理制度3
一、網格員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向網格內群眾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定期不定期走訪網格內群眾、企業,收集群眾、企業各類服務需求、困難、意見和建議,了解他們在思想、生產、生活等方面的動態,及時做好社情民意記錄。
(三)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及時向鎮司法所反映群眾的訴求、意見和建議。
(四)協調解決群眾所難,說服解釋群眾所疑,積極做好群眾的穩定工作。正確引導群眾弘揚美德,樹立文明新風,保持良好的居住和發展環境。
(五)定期和按需為群眾開展健康服務。
(六)發揮網格員優勢,為群眾、為企業提供科技、文化、技術等方面的特色服務。向群眾提供就業、發展信息,引導、幫助群眾創業創新。
(七)開展應急管理服務、安全隱患防治、外來人口服務管理等基層基礎工作。
(八)每月向司法所報送網格化管理信息采集工作臺帳。
(九)完成網格化管理其他各項任務。
二、網格員工作形式
(一)定期開展集中進網格走訪活動,每名網格成員聯系一定數量的居民,原則上每月的1至15日集中走訪一遍網格內所有的居民,并將走訪情況分別于每月15日和20日前報鎮司法所以便于信息的及時統計錄入。緊急情況、重大情況隨訪隨報。
(二)由網格責任人開展日常信息采集,并做好與網格員的聯絡工作。
(三)通過網格責任人上戶的日常性、網格員定期進網格的針對性,為群眾持續提供需求服務。
(四)原則上每月3號上午(遇節假日提前),網格員向司法所領取網格排查表時召開工作例會,遇重要或緊急事由的,由網格責任人及時召集網格成員召開會議,分析研判相關事項。
三、網格員工作紀律
(一)六不準
1.不準弄虛作假,欺騙組織和群眾,更不準虛報瞞報。
2.不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物饋贈和宴請。
3.不準故意拖延辦事時間,推諉扯皮,損害群眾利益。
4.不準泄露群眾、企業的隱私和機密,確保信息安全。
5.不準在群眾中發表損害政府形象和不利于工作的言論,不搬弄是非。
6.不準無故缺席網格員開展的工作。
(二)六不讓
1.不讓上級布置的工作在我手中延誤。
2.不讓應該反饋的意見或傳遞的信息在我手中中斷。
3.不讓正在辦理的事在我這里積壓。
4.不讓我負責的事因我而影響全局。
5.不讓各種差錯在我手里出現。
6.不讓群眾反映的事情在我這里擱淺。
四、網格(總)責任人職責
(一)負責網格成員的召集,定期不定期組織開展網格走訪活動。
(二)明確網格員成員的職責,督促組員做好日志記載。
(三)每月召開一次網格員工作例會,回顧總結前期工作,提出熱點難點問題,商討解決辦法,安排下一階段工作。
(四)負責對群眾、企業反映問題和服務需求進行匯總,并及時向鎮黨組織及鎮相關辦公室匯報。保持同網格員成員的經常性聯系,掌握動態信息,檢查、督促積極履行職責,完成相應工作任務,使服務更加精細化,信息更加明朗化。
(五)如群眾反映的情況確須立即辦理的,能辦的當即辦理,不能辦理的進行移交并予以說明;移交給職能部門辦理或處理的事情要進行跟蹤,及時得到反饋意見,并告知當事人。
(六)按照網格化布局,整合力量,完善維穩信息員網絡,隨時了解社情民意,及時掌握涉穩信息,并加強分析研判,為維護穩定決策提供參考。加強網格間的協調聯系,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七)完成網格化管理的其他各項工作。
五、網格成員職責
(一)時常走訪了解網格內黨員、群眾的'思想、工作和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二)履行網格化管理工作的窗口職責,日常性地采集(充實)各類信息,注重各類矛盾發現和排摸,并加強動態跟蹤。
(三)及時向網格責任人、鎮黨組織反饋各類信息,并積極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和穩定工作。
(四)充分發揮熟知網格內各類情況的優勢,做好網格員入戶的向導、基本情況通報等相關工作。
(五)做好群眾對網格化管理的正確引導工作,促進群眾對服務工作的正確認識和密切配合。
(六)履行聯系和服務群眾工作其他職責。
六、問題協調解決與情況反饋制度
(一)定期分析研判。對于上報的情況或問題,各級網格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分析研判會議,研究相應措施,提出解決辦法、途經,落實辦理。
(二)限時辦結。一般性的矛盾、訴求問題的辦結或答復時間為7天;較復雜的矛盾、訴求問題的辦結或答復時間為15天,重大疑難性矛盾或問題要求在30天內辦結或提交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
(三)分類分層處理。網格員走訪和服務所收集的問題,采取分類分層解決的辦法進行處理錄入。
一般性的問題,由各網格負責人對群眾當場進行答復或解決,政策不明確的,咨詢后向群眾作出答復;
涉及共性問題或矛盾糾紛,由村(社區)協調解決;村(社區)未解決的、涉及到重大問題或矛盾糾紛的上報政府部門綜合協調處理。
重大疑難問題、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應及時向鎮領導或相關辦公室反饋,由辦公格辦提交鎮領導班子集中分析研究,提出處理方案,集中力量予以解決。
七、例會制度
為確保網格化管理工作深入有序開展,有效發揮服務群眾,改善民生,維護穩定的作用,特制訂工作例會制度。
(一)工作例會每月定期召開一次,可以單獨召開,也可以與民情分析會結合召開。
(二)工作例會由村(社區)全體網格員參加,網格組織負責人召集,并請相關領導到會指導。
(三)內容為在網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群眾干部反映強的熱點難題。
(四)對例會反映的問題要及時總結,完善,更新,補充。
(五)例會全體網格成員必須按時參加,不得隨意缺席,如確實有緊急情況,必須請假。
(六)每月按時總結和部署“網格化管理、組團式服務”下階段工作。
八、入戶走訪制度
為了切實轉變網格員成員的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不斷適應新形勢、新工作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體網格成員必須入戶了解民情,每月1—15日全面走訪。每天不得少于2小時。
(二)每個成員入戶都要認真聽取群眾意見,了解他們想什么、盼什么、要求村委干部做什么,能解決的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詳細記載記錄在專用筆記本上。
(三)入戶不僅要“身入”,還要“心入”。要走家串戶,召開各種類型座談會,廣泛聽取群眾意見,了解群眾基本情況,多為群眾排憂解難,多辦好事實事。
(四)在充分了解情況的基礎上,把帶有普遍性又難以解決的問題,要進行認真整理、歸納、分類,在工作例會中進行反映,總結。
九、工作督辦
鎮網格辦對網格運行情況,管理與服務是否到位,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等方面,每月進行督辦,督辦結果列入鎮網格工作考核。
社區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本區公、檢、法、司等部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銜接與配合,切實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規范、有效地開展,確保刑罰的正確實施,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兩高兩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居住在本轄區內的,被宣告緩刑、被判處管制、被剝奪政治權利、被裁定假釋、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服刑人員。
第二章審判機關
第三條區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對本區被羈押的被告人有可能適用緩刑、管制、暫予監外執行的,應向被告人居住地街道(鎮)司法科發放《關于是否具備適用非監禁刑條件意見征詢表》(以下簡稱《意見征詢表》),聽取意見。
街道(鎮)司法科收到區法院發放的《意見征詢表》后,通過走訪公安派出所、居委會、原單位、家庭、學校等了解情況,聽取意見,填寫《意見征詢表》。
適用普通程序的案件,街道(鎮)司法科在5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征詢表》反饋至區法院刑庭;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街道(鎮)司法科在3個工作日內將《意見征詢表》反饋至區法院。
《意見征詢表》反饋區法院前都須報區司法局審核和備案。
第四條街道(鎮)司法科出具的《意見征詢表》中的意見,供區法院在量刑時參考。
第五條區法院對適用緩刑、管制的案件在定期判決宣告時,應通知被告人所在地派出所和街道(鎮)司法科的同志參加。區法院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在判決書中可撰寫有針對性的“法官誡免語”,督促被判處緩刑、管制的社區服刑人員遵守社區矯正的相關規定,書面告知對象在3日內到公安機關報到。
區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參照前款執行。
第六條區法院應在緩刑、管制判決生效后及暫予監外執行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將判決書送達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司法局基層科及社區服刑人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將執行通知書送達社區服刑人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七條區法院宣告緩刑、假釋的犯罪分子,在緩刑、假釋考驗期限內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公安部門有關緩刑、假釋的監督管理規定,應當依法撤銷緩刑、假釋的,自收到區公安分局提出的撤銷緩刑、假釋建議書之日起1個月內依法作出裁定。
區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服刑人員,在喪失暫予監外執行條件后,由社區服刑人員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司法科將提請收監的相關材料送公安派出所;派出所在初審后報區公安分局審批;區公安分局在審核后,按法定程序向區法院提出書面建議書,法院視情況依法裁定收監執行。
第三章檢察機關
第八條對于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是否依法執行和執行機關的執法監管活動是否合法、規范實行監督。
第九條區檢察院對下列機關執法監管活動實施監督:
(一)區法院對被判處管制、被宣告緩刑、被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服刑人員的交付執行活動。
(二)區公安分局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及監管的執行活動。
(三)區司法局組織實施的社區矯正工作。
第十條區檢察院對下列刑罰執行及執法監管活動實施監督和審查:
(一)社區服刑人員是否被納入社區矯正對象范圍及是否按規定被落實監管和社區矯正措施。
(二)社區服刑人員是否有脫管、漏管或下落不明現象。
(三)對社區服刑人員的刑罰執行期限是否準確,刑罰執行的變更是否合法。
(四)對社區服刑人員刑罰執行宣告和期滿宣告是否按時進行。
(五)社區服刑人員離開本市,公安機關對請(銷)假審批的執行情況。
(六)社區服刑人員在刑罰執行期間違反監督管理規定時,公安機關實施治安處罰和提請司法懲處的情況。
(七)社區服刑人員在服刑期間有突出悔改表現或重大立功表現等法律規定情形的,公安機關審核和辦理減刑、假釋的情況。
人民檢察院對以上執法情況要加強檢察監督和審查,對公安機關報請裁定減刑和假釋的案件,要以書面審查的方式實行同步檢察,并提出檢察意見。對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執法活動,應及時向公安機關或司法局發送檢察建議書或糾正違法通知書,及時予以糾正。
其他有關刑罰執行活動的內容是否合法。
第十一條區檢察院應對社區服刑人員進行法制教育,對不遵守社區矯正管理規定或有違法行為的社區服刑人員進行告誡,并向執行機關提出檢察意見或建議。
第四章公安機關
第十二條公安派出所與街道(鎮)司法科要加強聯系與溝通,公安派出所要指派一名社區矯正工作聯絡員負責每月向街道(鎮)司法科了解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社區矯正情況,街道(鎮)司法科每月向公安派出所通報社區矯正工作情況,實現基礎工作信息和矯正工作信息共享。
第十三條公安派出所每季度與街道(鎮)司法科核對社區矯正人員相關數據,確保人員底數和刑罰執行期限的一致性。
第十四條公安派出所在收到對社區服刑人員予以刑罰執行的法律文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法律文書復印件送達街道(鎮)司法科。
公安派出所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社區服刑人員,要及時進行查找。
第十五條公安派出所應在社區服刑人員報到后5個工作日內主持召開矯正開始宣告會,并通知街道(鎮)司法科參加。
社區服刑人員矯正期滿時,由公安派出所主持召開矯正期滿宣告會,并通知街道(鎮)司法科參加。
第十六條社區服刑人員(被剝奪政治權利的除外)因事需要離開本市或離開居住地7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對街道(鎮)司法科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審核,并在2個工作日內向街道(鎮)司法科反饋審核意見,并督促社區服刑人員辦理銷假手續。對離開本市三個月以上的社區服刑人員,公安派出所在辦理上述手續的同時還應負責委托暫住地公安機關監管。經公安派出所審核同意后,發給《社區服刑人員外出證明書》。
社區服刑人員要求遷居時,應向社區民警提交書面申請,民警在收到申請后,應當對其遷移戶口的理由進行調查,并聽取街道(鎮)司法科意見,提出初審意見后報派出所領導,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十七條對于人戶分離的社區服刑人員,戶籍地派出所應通過發放《聯系單》方式告知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居住地派出所以回執確認后,落實監管措施,并通知各自所在地司法科。
第十八條公安機關應對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的減刑、假釋建議進行認真審核。
對被宣告緩刑、管制及被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人員符合減刑條件的`,由區公安分局各基層派出所對區司法局出具的減刑建議和有關證據材料進行初審,報區公安分局提出審核意見后,由區公安分局按法定程序辦理。
對被監獄管理機關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符合減刑、假釋條件的,由區公安分局各基層派出所對區司法局出具的減刑、假釋建議和有關證據材料進行初審,報區公安分局審核后,由區公安分局按法定程序辦理。
第十九條社區服刑人員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并及時書面通報街道(鎮)司法科和檢察院監所科。
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社區服刑人員在刑罰執行期間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收監條件的,公安派出所應對街道(鎮)司法科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報區公安分局審核后,由區公安分局制作《提請撤銷緩刑建議書》或《提請撤銷假釋建議書》,并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原判人民法院裁定。
對被法院或監獄管理機關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人員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收監條件的,公安派出所應對街道(鎮)司法科出具的有關材料進行初審,報區公安分局審核后,由區公安分局提請原決定機關(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撤銷原判收監執行的建議。
第五章司法行政機關
第二十條區司法局負責指導、監督、檢查、考評街道(鎮)司法科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的情況。
第二十一條區司法局負責與其他相關部門溝通和協調,解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疑難問題。
第二十二條區司法局全面掌握、收集、匯總社區矯正工作進展情況,并上報有關統計分析報告。
第二十三條區司法局每季度負責對街道(鎮)司法科緩刑和假釋征求意見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此項工作列入對街道(鎮)司法科的年度考核。
第二十四條區司法局指導、監督并評估新航社區服務總站工作站及區矯正社會工作者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街道(鎮)司法科應在公安派出所主持召開矯正宣告會后,及時為社區服刑人員建立矯正檔案,認真填寫《社區矯正工作記錄簿》,并對社區服刑人員實施日常管理、開展教育矯正(集中教育、個別教育、個性化教育、技能培訓、心理矯正),組織開展公益勞動和幫困解難等活動。
第二十六條街道(鎮)司法科發現社區服刑人員有重新違法犯罪嫌疑、逃避監管、下落不明等異常情況后,應及時填寫《異常情況轉遞單》,并在5個工作日內通報公安派出所和區檢察院監所科。公安派出所對司法科通報的問題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在10個工作日內將處理意見(或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街道(鎮)司法科。
街道(鎮)司法科應將《異常情況轉遞單》復印件報區司法局備案,區司法局負責將《異常情況轉遞單》轉遞至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會同區公安分局對街道(鎮)司法科開展通報和調查處理異常情況的工作定期進行檢查、通報。
第二十七條街道(鎮)司法科根據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矯正的情況按月、按季度進行考核,并根據市司法局《關于社區服刑人員日常行為獎懲的規定》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日常行為提請獎懲,由區司法局每季度開展審批、匯總和上報工作。
區司法局對在服刑期間有突出悔改表現或有重大立功表現等法律規定情形的社區服刑人員,根據市司法局《關于社區服刑人員日常行為獎懲規定》實施獎勵考核,并向執行機關提出減刑、假釋等書面建議。
社區服刑人員在接受社區矯正期間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社區矯正有關規定,經教育和實施日常行為處分后仍不悔改的,由街道(鎮)司法科向公安機關提出依法懲處的建議。
第二十八條區司法局基層科負責每季度組織召開由區法院刑庭、區檢察院監所科、區公安分局基層指導科有關同志參加的社區矯正工作例會,對每季度社區矯正工作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討論,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區司法局負責每年組織召開一次由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分局以及各街道(鎮)分管領導參加的社區矯正工作聯席會議,通報社區矯正工作,研究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辦法和措施。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區法院、區公安分局和區司法局對區檢察院依法提出的檢察意見要及時調查處理,并在三十日內將調查處理情況回復區檢察院。
第三十條本規定的內容與新頒布實施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相抵觸的,依照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解釋執行。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市區人民法院市區人民檢察院
市公安局分局市區司法局
社區管理制度5
為規范社區圖書室管理工作,發揮社區圖書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圖書管理員要認真學習管理業務知識,做好圖書管理工作,為社區居民服務。
二、按規定時間開放社區書屋,室內保持清潔衛生,擺設整齊美觀。
三、及時歸類期刊報紙,當日入賬、上架。
四、及時整理,修補圖書。
五、定期對社區員工的工作專業知識,休閑需求及借閱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調查、研究社區居民借閱心理和閱讀傾向,提出圖書購置計劃(含購書清單、價格、總費用每年控制在五千元之內),在每月的月底報社區工作站閱。
六、對社區員工進行愛護圖書的`宣傳和教育工作,盡可能避免書刊的丟失和缺損。
七、妥善保管圖書資料,做到防盜、防火、防蟲、防霉。
八、根據圖書內容進行分類注冊保管,每年年末匯同財務部門清點一次,保證賬目清楚,若發現賬物不符,要及時寫明原因,上報分管領導,做出相應的處理。
社區管理制度6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范本一:
檔案收集制度
1、根據《檔案法》的規定,在本社區活動中形成的,記錄和反映本社區工作情況、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文件材料(包括圖表、簿冊、聲像材料等)均屬收集歸檔范圍,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
2、歸檔的文件材料應為原件,格式符合國家規定,必須用碳素或藍黑墨水書寫,不得用紅黑水、藍圓珠筆、鉛筆、復寫紙書寫。
3、外出學習、開會、考察等活動中帶回的'文件資料,應在差旅費報銷前移交檔案室。
4、移交文件材料應填寫移交清單一式兩份,雙方清點核對后簽字,各存一份備查。
檔案整理制度
1、文書檔案的整理采用《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或《文書立卷方法》,必須于次年的3月份以前完成。采用《歸檔文件整理規則》應在每份文件上加蓋歸檔章或附上歸檔文件封面,編制歸檔文件目錄。
2、會計檔案由本社區財務人員按要求整理完畢后,于次年2月底前移交檔案室。
3、基建檔案由負責基建項目的人員在項目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整理、編目、造冊,集中統一移交檔案室。
4、設備檔案由設備采購部門或人員在設備到貨后,由檔案人員一起參加開箱驗收,并登記、及時歸檔后再提供利用。
5、錄音、錄像、照片、底片等檔案由具體承辦人員及時編寫說明(時間、內容、地點、人物、攝影者、背景等)后,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檔案保管制度
1、非檔案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2、堅持檔案室溫濕度測記工作,高溫、高濕季節積極采取降溫、除濕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檔案庫房放置滅鼠、殺蟲藥物,做好檔案防蟲、防鼠、防火、防盜、防光等工作。
4、保持檔案室清潔衛生,確保檔案安全。
檔案利用制度
1、社區檔案室要建立檔案利用登記表(冊),利用檔案必須填寫利用登記表。
2、利用檔案必須在檔案室查閱,特殊情況需借出時,須經社區委會主任批準,嚴格履行借出手續、按時歸還。
3、借閱檔案者不得轉借、遺失、拆散和損毀檔案,不得在檔案原件上圈點、加注、涂改、污損。
4、檔案借閱和保管人員要保守檔案秘密,不得向無關人員談論檔案內容和泄漏檔案秘密。
5、外單位借閱檔案須持單位介紹信,經領導批準,方能借閱。
6、借出歸還的檔案,必須認真清點、檢查,發現問題立即上級部門報告。
檔案人員變更交接制度
1、社區組織檔案人員由社區文書擔任。
2、檔案人員變換,要切實履行交接手續。
3、交接內容包括檔案數量、檔案有關設備、參考資料、登記、統計臺帳等。
4、交接雙方要認真核對檔案的內容,并做好檢查記錄。
5、檔案人員變換,要向縣檔案局備案。
社區檔案分類大綱示意圖
社區級檔案:
1、文書檔案
2、會計檔案
3、科技檔案
4、電子檔案
5、聲像檔案
6、實物檔案
社區檔案管理制度范本二:
1、目的:為規范創建安全社區的檔案管理,做好創建安全社區過程中相關材料的統一管理、收集、保存、開發和利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2、適用范圍:本管理辦法原則上適應于辦事處轄區內各級各類安全社區的創建過程中形成檔案的管理,各社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實施細則。
3、管理職責:創建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應設置一名專(兼)職安全社區檔案管理員負責檔案管理。
4、管理內容與管理方法
(1)歸檔范圍:創建安全社區過程中主要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圖片圖紙、音像制品等。
(2)歸檔要求
①歸檔文件材料應完整,準確,簽批手續完備。
②歸檔文件的形成和書寫材料,須易于長期保存,一般使用黑色碳素筆書寫。
③歸檔文件的`材料整理應符合入檔條件。
④歸檔文件材料須經過創建安全社區的促進委員會主任或該社區內機關、部門、單位負責人審核簽字。
⑤應歸檔材料應于次年3月底前,向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辦公室檔案室移交歸檔。
⑥各類應歸檔材料一般歸檔1份,特殊材料應歸檔2-3份。
(3)歸檔分類
①分類原則:根據創建安全社區過程中形成材料內容與形成特點進行分類,保持各類之間有機聯系,便于檢索和查閱。
②檔案分類:所有創建安全社區過程中形成的應歸檔材料分為一級八大類;二級;三級類別由各社區根據工作進程,從一級,二級中分設并保持與上一級的聯系。
(4)歸檔案卷的存放排列
①檔案按大類分別在檔案櫥架排列,小類應緊靠大類依次排列,即一級→二級→三級。
②檔案的存放年限排序:同一大類的案卷首先按年度分別排列,在各年度內,先按保存期限永久、長期、短期的順序排列,再將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按順序排列。
(5)檔案號的編制
①檔案的檔案號由分類號、案卷號組成。
②同一年度內按三個不同保存年限分別編寫件號(一年三位自然順序號)。
(6)歸檔手續:各類文件材料歸檔前,應填寫移交目錄一式兩份,經規定負責人審定并在目錄上簽字后,向檔案部門移交。交接時,雙方經清點無誤后,均在目錄上簽字,移交目錄雙方分別保存。
(7)檔案的借閱:檔案借閱須履行嚴格手續,填寫借閱申請單,經分管檔案的負責人和檔案管理員雙人簽字后方可借閱,借閱期已到,延期不還者每延期一天罰款50元,依次累計。
5、相關規定
(1)檔案專兼職管理員變動,須辦理相關關交接手續。檔案鑒定5年進行一次。
(1)催交:創建安全社區委員會辦公室對應歸檔的材料進行審查,對未及時歸檔、歸檔不齊者,限期在規定時間到期后一周內移交,對未及時歸檔、歸檔不齊者按社區部門工作目標責任書考核,兌現處罰。
6、檔案管理記錄
應根據本管理辦法要求,結合辦事處實際,統一設計辦事處各級各類安全社區檔案管理的相關記錄
7、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每年完善修正一次,每3年修訂一次。
安全社區促進委員會
社區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居民管理活動,提高居民素養,規范居民行為,建設文明、平安、和諧社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有關規定,結合xx社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xx社區是單位型社區,是依法設立的居民自治組織,依法開展自治活動,是準社團法人。
第三條、社區設居民委員會與專門委員會,下設離退職工辦公室、民政民調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勞動保障工作站、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站與居民小組等部門,對所轄居民、相關事務進行具體管理、服務活動,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接受地方政府與公司的管理、指導;社區法律顧問負責社區法制宣傳、法制管理與監督以及居民的法律咨詢服務等工作。
第四條、凡居住在xx社區的常住、流動人員,均接受xx居委會的統一管理。
第五條、xx社區居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常住、流動人口的信息采集與登記、備案等工作。
第六條、公司機動、物業、公安、信訪協助社區委對居民的有關管理工作,并根據社區的要求制定相關管理制度;社區民調室接受公司民調委管理與指導,專事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
第二章居民權利、義務
第七條、社區居民享有廣泛的政治權利,有權參與社會、社區的政治活動。
第八條、社區居民享有私產神圣不可侵犯的權利,禁止任何組織、個人侵犯其財產權。
第九條、社區居民根據需要,有權自發組織民間組織并開展活動,但必須合于法律與地方政府、社區管理規定,接受國家、地方、社區管理。
第十條、社區居民有權參與社區民主管理活動以及社區、民間組織組織的各項合法有益活動。
第十一條、社區居民有參加社區組織的各項評選、評比并接受獎勵的權利。
第十二條、社區居民有權對社區管理工作實施監督、批評、舉報、控告、建議。
第十三條、社區居民必須服從社區的統一管理,模范遵守居民公約與社區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公司有關社區發展規劃、建設等決議、決定、實施方案,作為社區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居民必須遵守。
第十五條、社區居民應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確保和諧相處,不得以任何方式方法影響他人正常生活;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有害社會公德與社會風化、有害社區管理與建設等活動,不得組織或參與反動xx組織。
第十六條、社區居民不得在社區內從事各種違法經營活動,不得將住宅改經營性用房干擾他人正常生活。
第十七條、社區居民不得侮辱、謾罵、毆打社區工作人員,不得借酒滋事,干擾、破壞社區和公司各項管理活動,不得哄鬧、沖擊、破壞辦公場所與設施,不得影響、破壞公司一切正常生產經營活動與其他合法經營業活動。
第十八條、社區居民不得拉幫結伙、聚眾或煽動鬧事、非法聚會、越級上訪、破壞社區環境與建設,不得破壞社區管理工作秩序與社區公共設施,不得阻撓、妨害社區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社區居民有維護社區設施完好確保一切社區建設活動的順利開展、保護社區環境、保障各項制度貫徹實施的義務。
第二十條、社區居民有義務實施計劃生育,確保計劃生育政策的貫徹實施。
第二十一條、社區居民在行使各種權利時不得構成對他人的妨害,對民、商事等爭議接受調委會調解并自愿達成協議的必須自覺履行。
第三章罰則
第二十二條、凡違法、犯罪被治安處罰、刑事處分的,一律不得參與社區組織的各種評選、評比活動,并由社區核查批準,報公司取消公司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關待遇。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三條、凡嚴重違反社區管理制度,借酒滋事,辱罵并毆打各級管理人員,阻礙和影響社區建設活動與正常管理工作秩序與公司有關經營秩序、社區工作秩序以及居民正常生活秩序的,由社區核查批準,報公司取消公司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關待遇,并取消各種評選、評比資格,構成治安、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四條、凡違反社區管理制度,情節輕微但造成一定影響或發生一定后果,由社區核查批準,報公司取消公司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關待遇,并取消各種評選、評比資格。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五條、多次違反社區管理制度,雖未造成一定影響、后果,經批評教育或屢教不改的,由社區核查批準,報公司取消公司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相關待遇,并取消各種評選、評比資格。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六條、違反社區管理制度、不正確履行上述權利與義務,未造成一定影響、后果的,由社區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各種評選、評比資格;因不履行上述權利、義務造成一定影響與后果按嚴重違反社區管理制度論處。,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七條、對接受調委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既不訴訟也不自覺履行的依違反社區管理制度論處,社區積極支持受害方的訴訟。
第二十八條、對不享受公司福利待遇的居民的處罰,由社區提出處理意見,機動、物業、公安協助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如停水、停電等,在取消各種評選、評比資格以及其他制裁措施的同時,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九條、是公司員工的,由社區提出意見,報公司決定取消公司給予的一切福利待遇,并取消各種評選、評比資格,視情節確定轉崗培訓、解除勞動合同。不予辦理低保申請、困難補助、慰問等,并不出具任何對其有利的有關證明手續。
第三十條、上列各種制裁措施,視違反者悔改情況,由社區確定取消制裁期日。
第四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由xx社區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于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本制度為法律顧問黃永翔首創不得翻錄、引用。
社區管理制度8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最大程度地保護社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2)服從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3)社區各部門密切配合,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4)依靠群眾,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和公益性社會團體的作用。
二、工作準備
(1)物資準備
1、建立社區綜合減災室,做好社區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2、與轄區內超市訂立合作協議,請轄區內超市配合,在災害發生時提供必須的應急物資。
(2)人力資源準備
1、完善社區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執行小組的'建設,提高其應對自然
災害的能力。
2、建立健全與公安、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
3、培育、發展防災救災應急救援志愿者隊伍,并充分
發揮其作用。
(3)信息資料準備
詳細了解轄區內廣場、學校的分布情況,按照就近疏散安置的原則,合理選擇避險場所。
三、日常開展宣傳、培訓和演習工作
1、積極開展社區減災活動,加大對社區居民防災減災宣傳力度,利用社區公益廣告牌、宣傳欄、宣傳櫥窗等陣地,廣泛宣傳災害應急法規和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保險的常識,增強社區居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2、每年至少組織1次社區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執行小組的培訓和1次救災志愿者隊伍的培訓。
3、每年根據本地區災害發生特點,組織1次演習,檢驗并提高應急準備、指揮和響應能力。
四、災情信息管理及處理
1、災情信息報告內容: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災害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人員傷亡數量、房屋倒塌、損壞情況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救災措施和社區的需求。
2、災情信息報告時間:對于本社區內突發的自然災害,凡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應在第一時間了解掌握災情,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初步情況。
3、在社區災害發生時,若街道負責人未到達,由社區責任人統一指揮,參加救援的單位和人員必須服從指揮。
4、及時組織救援,疏散受災群眾,盡快將社區群眾轉移至安全場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社區管理制度9
一、認真學習《檔案法》和《福建省檔案條例》,熱愛檔案事業,刻苦鉆研業務,忠于職守,做好本職工作。
二、制定并認真執行文件材料歸檔制度,積極配合、督促有關領導和有關人員按時、按質、按量辦理好各職能部門檔案的移交工作。
三、嚴格遵守檔案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本社區檔案收集、整理、鑒定、歸檔、保管、利用和統計等工作。
四、對本社區各種門類、載體的檔案實行安全有效管理,做到類別清楚、目錄齊全、排列有序,便于提供利用。
五、要定期檢查檔案保管狀況,建立保管檢查情況臺帳,并對破損或變質的檔案及時修補,復制或其它技術處理。
六、根據工作需要,編制必要的目錄、卡片、索引等檢索工具,編輯檔案文件匯集等參考材料。
七、熟悉庫藏檔案,為本社區各項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充分發揮檔案作用。嚴格執行保密、利用制度,辦理好借閱手續和利用效果登記等工作。
八、嚴守黨和國家機密,正確處理利用和保密的.關系,使檔案信息得到充分的開發和保證檔案內容的安全,更好地為社區建設工作服務。
社區管理制度10
一、讀者入室須知:
1、讀者須持本分館借書證進入借閱室。
2、進入本館應注意儀表、穿戴整潔。
3、保持室內安靜,禁止大聲喧嘩,并將隨身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設置為靜音狀態。
4、保持室內整潔,嚴禁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瓜皮、果殼等。
5、愛護室內公共設施和財務,若有污損、損壞應按規定標準賠償。
6、請勿在室內從事與閱讀無關的活動。
7、請自覺遵守本館各項規定,配合工作人員管理。
二、圖書管理人員工作制度
1、認真學習業務只是,嚴格遵守《圖書室管理制度》。
3、應做到圖書分類清楚,書刊排架迅速,提高叔叔列用章,努力為讀者提供快捷高效,熱情周到的服務。
4、科學管理本館圖書,保持圖書完好,隨時清理圖書,發現破損應及時修補。
5、每天下班前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核查借還圖書是否上架,同時做好登記工作。
6、做好本館環境衛生,隨時保持室內清潔。
三、污損、遺失書刊賠償制度
1、對污損書刊處理辦法
若歸還書刊又劃線、描影、批點、污損、剪裁、撕頁等現象,除進行批評教育外,過錯方應賠償原書刊,無法賠償原書刊的,按遺失論處。
2、對私自攜帶書刊出館的處理辦法
未按規定辦理借閱手續的、私自將書刊帶出本館外的,除追回書刊、取消借閱資格、給予通報外,應同時按書刊價的10倍繳納罰金。
3、對遺失書刊的處理辦法
(一)若有書刊遺失,應及時到本館辦理掛失,按照相關規定賠償損失,借閱期滿后仍未辦理掛失、除按規定賠償外、還應繳納逾期滯納金。
(二)出現書刊遺失后,讀者可選擇以下兩種賠償方式:
1、以書賠書、自行購買相同版本的書刊予以賠償(相同版本是指同一出版社出版的相同版次的同一書刊)
2、以款賠書,一般中外文圖書按不同的出版年份,賠款倍不同。分以下幾類:
(1)1985年以前出版的書刊,按原價的10倍賠款;
(2)1986―19*出版的書刊,按原價的`8倍賠款;
(3)1990―1992年出版的書刊,按原價的5倍賠款;
(4)1992年以后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價的3倍賠款。
(5)1998年以后出版的書刊,按原書價的3倍賠款。
(三)書刊價格計算方法:
(1)單冊圖書,按原定價計算;
(2)多卷書、叢書、按全卷(套)定價計算;
(3)期刊等連續出版物按全年定價計算。
四、報刊閱覽室閱覽須知
1、報刊閱覽室實行報刊開架閱覽、讀者可憑閱覽證或借書證入室閱覽。
2、隨身攜帶的包和其他物品,應按要求存放在指定位置,貴重物品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后果自負。
3、讀者每次期架上只能選擇一種期刊閱覽。閱覽后放回原處。
4、室內所有刊物為國家財產,應主動愛惜,若又撕頁、污損刊物等情況,應按本室規定交納賠償金。未經許可,本室刊物不得私自帶出室內。
5、進入本室應保持室內安靜、整潔,自覺愛護室內衛生,嚴禁吸煙,禁止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等。
五、圖書外借規則
1、辦理圖書外借書手續時將選好的圖書、雜志拿到本館服務臺按規定程序辦理;
2、借書證僅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書2冊(包括圖書和期刊)。本館借期為30天,雜志借期為15天,期滿后可續借一次(續借方法:直接將書帶到本館服務臺辦理續借手續,也可提前2天撥打電話辦理續借手續),如越期后未及時歸還或辦理續借手續,每天應交0。10元/冊滯納金。
3、讀者在辦理借書手續之前應檢查圖書有無缺頁、污損、若發現有類似情況,應及時告知工作人員,加蓋核驗章后方可辦理外借手續。否則,應承擔過錯責任。
4、館內圖書為國有公共財產,讀者應主動愛惜,若有撕頁、污損、遺失等情況,按國家、省、市《圖書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繳納賠償金。
社區管理制度11
為促進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規范化建設,加強對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管理,充分發揮社區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更好地豐富廣大社區居民文化娛樂生活,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文化服務衛生保潔制度
1、文化服務中心的衛生保潔要做到制度化、經常化,要定時清理,始終保持清潔狀態。
2、工作人員上午要上班前打掃室內外衛生,整理內務。節假日前要集中開展一次衛生突擊活動。
3、文化服務中心墻壁上和室內通道不準隨意亂貼亂掛。各功能活動室和辦公室門窗及玻璃要干凈、明亮,無灰塵、無污漬,窗臺干凈整潔,窗臺外無雜物。
4、活動設備和器材、桌椅等處無灰塵、無污漬,干凈整潔。
二、文化服務中心設備管理制度
1、服務中心設備財物要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專人專檔,妥善保管,統一登記、統一發放、統一管理,不得丟失。
2、服務中心內所有設備的使用管理,要實行專人保管制、損壞遺失照價賠償制。
3、設備只能用于開展群眾性公益活動所用,嚴禁私自另作他用,不準擅自外借或人為損壞,不得占為己有。否則,因外借、損壞、遺失的,嚴格追究責任,由保管人、當事人按原價賠償,確因工作需要,須有負責人書面批準,才能辦理有關手續。
三、文化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范
1、堅持為民服務宗旨,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模范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提倡敬業奉獻。
2、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掌握本職崗位應具備的政策理論、文化知識和工作技能,適應工作的需要。
3、以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對待工作,不斷改進工作方式和方法,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4、實行掛牌辦公,服務熱情周到,積極引導社會團體和廣大群眾參與各項文化娛樂活動。
5、保持文化站內外環境整潔、衛生,愛護公物,遵守值班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認真執行關于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做到嚴守法紀,秉公辦事,不以權謀私。
7、行為儀表舉止規范,提倡文明用語,做一個有較高素養的文化人。
四、文化服務中心服務承諾制度
1、保證服務中心正常開放運行,積極開展文化陣地活動,熱情周到接待來訪群眾。
2、舉辦各類展覽、講座,普及科學文化知識,傳遞經濟信息,為群眾求知致富,促進當地經濟建設服務。
3、根據社區群眾的需求,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群眾喜聞樂見的`文體活動。
4、開展群眾讀書讀報活動,為社區群眾提供圖書報刊借閱服務。
5、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展示、宣傳活動,指導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
五、文化服務中心向公眾開放服務制度
1、要結合自身功能特點和社區群眾生產、生活、學習的規律和實際需要,保持經常性向公眾開放,開放時間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重大節慶或傳統節日開展的文化活動,要提前做好宣傳,便于群眾參與。
3、搞好服務中心內設施保障,積極開展文明、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
4、工作人員要恪守職責,熱情接待,搞好服務。
六、多功能活動室管理制度
1、管理人員要嚴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職責。
2、管理人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預防和杜絕火災、被盜、騷亂鬧事等危及安全的事故發生。注意防火、防盜、防非法操作。
3、各套設備只能由站內工作人員使用,其他人員一律不得擅自操作。嚴禁私拉電線、亂接插座、私自安裝其它電器設備。使用設備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運行。
4、管理人員要定期對音響、線路等電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電器設備安全有效地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
5、每次開展活動,管理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場,做好安全檢查和準備工作后方可開放。對手續不全和沒有事先安全教育的使用者,管理人員有權拒絕開放。
6、開展活動時,如發現安全意外情況,要及時組織人員撤離,同時啟動應急程序,妥善處理。場地使用完畢后,管理人員要認真檢查設施、設備,關好門窗,切斷電源。
7、多功能廳所有設備一律不準外借,如有發現,管理者承擔物品損壞或遺失造成的所有責任。
8、場內嚴禁吸煙和明火,嚴禁攜帶一切易燃品和危及安全的化學藥品入內。
9、場內禁止吸煙,嚴禁隨地吐痰、吐棄口香糖、亂扔瓜果皮殼等不文明行為,不聽勸阻者,請其離開活動場地。
七、文體娛樂室管理制度
1、保持室內良好的衛生環境,嚴禁在室內吸煙,嚴禁隨地吐痰、亂扔任何雜物。
2、文明禮讓,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及爭搶活動器材。
3、要愛護公共設施,嚴禁違規使用器材,或將活動器材拿出室外運動,如有丟失,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照價賠償。
4、進入室內活動者,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社區管理制度12
一、檔案是國家的寶貴財富,未經鑒定,任何人不得隨意銷毀到期的檔案。
二、鑒定工作要在社區居委會主管領導下,由分管領導、檔案工作人員和有關人員組成鑒定小組,根據檔案的保存價值和本社區居委會“檔案保管期限”進行。
三、定期對庫存檔案進行鑒定,鑒定時,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準確地判斷檔案的存毀。
四、對于短期(15年以下)的`檔案,到期后應逐件審查,根據實際情況,直接判定其價值,一時無法確定其價值的應按照“保存從寬,銷毀從嚴”的精神辦理。需要保存的文件取出留存,延長保管期限,對保管期限滿,無需繼續保存價值的按規定手續銷毀。
五、對于無保存價值的檔案,經鑒定小組提出鑒定銷毀意見,將需要銷毀的檔案登記造冊,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二人在指定地點監銷,批準和執行銷毀人員在“銷毀情況”上簽字,以示負責。
六、銷毀檔案時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嚴防遺失和泄密。檔案銷毀后,檔案部門應妥善將銷毀清冊加以存檔保管。
社區管理制度13
一、網格劃分和隊伍建設
根據社區網格、單元網格“二級網格”的劃分要求,社區網格按現行行政區域劃分,即每一個社區為一級網格。單元網格按照“界定清晰、規模適度、任務相當、無縫覆蓋、管理方便、責任明確”的原則,結合社區實際情況,依據戶籍人口、流動人口和管轄面積等合理設置單元網格,原則上每個單元網格以200-500戶為宜。
網格管理服務隊伍按照一個網格一支服務管理工作團隊的原則,進行組建。社區網格服務管理隊伍由網格督導員(由掛社區鄉鎮領導擔任)、網格管理者(由社區書記、主任擔任),網格管理五大員(管理員、信息員、警務員、宣傳員、服務員,由社區工作人員和社區民警擔任)構成。單元網格服務管理隊伍按“3+X”模式組建,“3”即網格長(也是網格管理員,由社區工作人員擔任)、網格協管員(由居民小組長擔任)、網格督導員(由鎮掛居干部擔任),網格長和網格協管員實行“一格一員”,網格督導員實行“一員多格”;“X”指的是警員、調解員、治安員、黨小組長、中心戶長、樓長、志愿者等。
二、網格服務管理隊伍職責
(一)網格督導員職責:
1.全面負責督促、指導、協調網格服務管理工作;
2.受理網格內的疑難問題,并在職權范圍內予以協調解決,對于超出職權范圍且無力解決的,提交上級部門解決,并積極協助參與;
3.督促做好網格內各類數據、臺帳的匯總、上報和檔案的整理與管理工作;
4.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對網格內各項工作進行巡查、督查和考核、獎懲。
(二)社區書記(主任)職責:
1.負責指導、督促社區全面工作的開展,對網格內的工作承擔領導責任;
2.建立規范的網格化管理體系,形成規范的網格化管理運行機制;
3.組織召開網格周例會,研究分析本社區各網格的各類信息、社情、難點問題和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
4.組織社區工作人員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妥善化解各類矛盾糾紛;
5.上情下達,協調縣、鎮單位處理網格上報需處理的問題,跟蹤落實處理情況;
6.每半年組織轄區內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開展一次群眾滿意測評,提升網格化管理服務水平。
(三)網格長工作職責:
1.每日至少1次到網格內開展巡查走訪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現場不能處理的問題要及時上報社區;
2.對網格其他人員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到現場進行核實,并及時處理,社區不能處理的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問題處置工作;
3.與群眾保持經常性聯系,熟悉本網格內居民的基本情況;
4.重點關注本網格內老年人、殘疾人、生活困難、就業困難、外來人員等特殊群體,了解他們的需求,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回應,幫助解決;
5.對上報的問題進行跟蹤落實,已處置到位的問題要及時復核確認,建立好臺帳;
6.將網格內的巡查走訪情況建立網格化管理臺帳,記入《社區社情民意調查記錄簿》,同時錄入網格化服務管理信息平臺。
(四)五大員工作職責:
1.網格平臺管理員工作職責:負責對采集、排查的各類信息進行審定并上報信息平臺;做好網格化服務管理信息平臺的`日常維護和巡查工作;承辦網格化服務管理信息平臺上傳下達的業務工作;通過工作例會等形式通報網格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意見。
2.網格警務員工作職責:及時受理報警求助,在規定時限內辦理群眾申辦事項;積極參與排查調處民間矛盾糾紛,定期排查、分析社情動態和突出治安問題,全面準確地登記轄區實有人口,了解、掌握基本情況;熟悉掌握列管重點人群的現實表現,開展對重點人口、監管對象和有輕微違法人員的監督管理和幫教工作;重點掌握出租房屋和暫住人口的動態情況;指導治保會、義務巡邏隊等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治安巡邏和鄰里守望活動,督促轄區治安保衛重點單位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協助辦理轄區各類治安行政案件,為偵破刑事案件提供線索。
3.網格宣傳員工作職責:及時把上級的重大決策和法律法規,宣傳到群眾中,引導居民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把上級的決策、決定變為居民自覺行動,駕起政府聯系居民的連心橋,構建平安和諧社區,當好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員。
4.網格信息員工作職責:負責信息收集整理報送、臺帳的建立和檔案管理工作,做到信息處理及時,臺帳明晰規范,確保客觀真實反映本社區各網格動態管理情況。
5.網格服務員工作職責:對居民提出的要求服務的項目內容進行收集整理,及時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對計生辦證、申請低保、困難救助、申請經濟適用房、申請廉租房、民政優撫、殘疾人服務、下崗失業、就業服務、年檢辦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環境整治、衛生防疫、戶籍等服務項目提供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等信息。
三、工作制度
(一)定期例會制度
1.周例會制度。例會由社區書記或主任負責組織,參會人員為網格管理者、網格長、網格五大員。會議主要內容:
(1)網格長對責任區內各方面社情信息進行通報,提出解決問題辦法或意見;
(2)網格管理者對上周巡查中發現問題和解決的情況進行通報,對未得到徹底解決的問題,提出下一步解決方案,在下周繼續做好協調、解決等工作;
(3)對上周周例會中提出的困難、問題解決情況進行二次通報,對未得到徹底解決的問題由掛社區領導親自督辦,并在下一周通報解決情況,直至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2.月例會制度。由鄉鎮領導召集,參會人員為各社區網格指導員、網格管理者、網格長,鄉鎮社區辦、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計生、社會保障、、民政、信訪等負責人。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轄區內各社區網格本月工作情況匯報及下月工作安排;
(2)通報轄區內網格服務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研究對策辦法,安排部署近期工作任務;
(3)研究處理排查出的重大疑難問題,隨時召開會議研究協調解決。
(二)網格工作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學習培訓內容。
(1)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教育居民遵紀守法,履行法定義務;
(2)學習社會管理創新知識,熟悉網格管理基本原理、各類基礎信息采集與事件排查處置的方式方法、網格管理的工作技巧與信息平臺操作技能;
(3)各業務部門的有關政策、法規;
(4)網格工作人員文明規范管理服務的基本要求。
2、學習培訓方式。
(1)采取自學或以會代訓方式開展網格服務管理培訓;
(2)采用靈活多樣方式進行專項業務培訓,如講課、召開座談會、外出參觀學習等。
3、學習培訓要求。
(1)以會代訓方式由鄉鎮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社區辦)或各社區組織;
(2)參加培訓的網格工作人員必須按時參加培訓,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者,需事先向召集培訓的領導請假;
(3)培訓考勤情況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社區管理制度14
為了進一步規范我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的管理,落實好再就業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公益性崗位的社會效能,根據上級相關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執行范圍:
濱海社區公益性崗位人員。
二、公益性崗位考勤管理制度(全勤為22天):
(一)病假制度
1、公益性崗位人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需出示醫院證明,經科室負責人及分管主任簽署意見,主管領導審批后,方能休病假。請病假一年內請假時間不超過3個月,若有特殊情況的,請假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在病假期間確實不能堅持工作的,用工單位可根據規定退回勞務派遣組織。
2、病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病假15天(含15天)以下,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準簽字蓋章后,隨考勤勞動就業局。休病假15天(含15天)以上,除需定期出據醫院證明,本人寫出書面申請報告,由社區領導批準簽字蓋章后,報就業局審批備案。
3、病假工資待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并有醫院診斷證明書的,每休息一天扣20%的工資,依此類推。
(二)事假制度
1、事假審批程序:公崗人員請事假三天以下,本人寫出書面請假申請報告,由社區分管領導簽署意見,隨考勤報勞動就業局。
2、事假工資待遇:公崗人員請事假,工資按實際天數扣款。事假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3、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一天工資,累計曠工14天,按開除處理。
三、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的獎懲辦法:
(一)社區每年度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在續簽訂下一年勞動合同,對考核合格者的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二)對在公益性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表現突出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經考核,由社區進行表彰獎勵。
(三)對于錄用的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凡是連續15日或年累計30日不上崗工作,拒絕上崗安排的,我們社區可以突出申請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區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備案。
(四)、公益性崗位人員,必須遵循勞動保障所制定的管理辦法進行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工作,以便在社區內更好地開展工作。
公益性崗位本著以事定崗、以崗設人的原則,實行屬地管理,區勞動就業局實施具體檢查管理。
四、考勤紀律
1、工作作息時間為:上班:早7:00時-8.30下午:5點-6點(北京時間)
公崗工作人員必須做到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2、社區有專人負責考勤,考勤員應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如實記載。
五、具體要求
社區要組織公崗人員認真學習本通知,并嚴格執行本通知的.有關規章制度。
本規定自xxx1年1月10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規定有抵觸的,以本規定為準
2、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為加強對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社會穩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預防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妥善處理學校各類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體制。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實行“一票否決”制。
三、以消防、交通、衛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增長安全知識,增強安全意識。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四、做好學生集體活動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學生集體活動報告制度,切實落實學生集體活動安全責任制。冬(夏)令營和春(秋)游等活動要事先制定活動方案(必須包含安全措施),經批準后進行。堅持“誰組織,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嚴禁組織中小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商業性活動。
五、重視學生心理衛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導,教育學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狀態。
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衛生部《學士集體用餐監督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自覺接受衛生防疫部門監督。
七、要隨時掌握當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飲水污染的情況,采取切實有效的預防措施,杜絕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發生。
八、教學、科研、生產中領取使用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教學中使用危險物品應由實驗室相關人員領取,在教師指導下分發給學生。
九、做好校園內治安保衛工作,建立專群結合,人員防范和技術防范相結合的綜合治安工作管理體系,加強門衛和巡邏制度。
十、學生在日常教學及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中,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有關規定,聽從指導服從管理。自覺維護校園的安全與衛生。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十一、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災害等安全事故時,在場師生員工在進行防衛、救助的同時,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部門處理。在校園內的,學校應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輕傷害和損失。
3、學校安全崗位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為了配合學校開展正常得教育教學活動,進一步搞好安全教育,特制訂此制度。
第二條:學校各班主任,各課任教師要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經常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遵守課堂紀律,遵守實驗規則,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勞動安全,帶型工具注意交通安全等。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或報請學校處理。對玩忽職守,造成事故者,要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騎車學生不得在校內騎自行車。自行車要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按要求鎖好,不得隨意亂放。各班要隨時檢查,并整頓清理亂放自行車。
第四條:騎車同學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靠右行使,不搶道,不超機動車輛,注意交通安全,騎車不攀扶機動車輛,不雙手撒把,轉彎時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正常行使中不緊急剎車。尤其夜晚騎車時要注意違章駕駛的機動車輛。學生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第五條:注意用水安全。不破壞水窖護欄,打水時要注意安全,嚴禁用小瓶爬窖口打水,不得在窖口張望,不用不衛生工具打水,不在窖口附近洗涮。住校學生提開水提飯,要防止燙傷。
第六條:注意用電安全。任何學生不得在教室、宿舍隨意接電或觸摸電線。發現斷線頭,不能靠近,要及時報告后勤或學校處理。
第七條:注意防火。任何學生不得在宿舍點蠟、玩火。
第八條:校舍危房、危險墻壁等危險地段,要有醒目的標示。危險地段禁止任何人靠近,尤其做衛生、讀書、玩耍時,要留意觀察,以免發生不安全事故。
第九條: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食堂、庫房、實驗室、圖書室、微機室等的安全防護設施,如發現隱患,應及時報請學校處理,以避免發生偷盜事件。值周教師要經常注意校舍安全,及時關鎖門,留意閑雜人員,尤其精神病人,不得讓其在校園內亂竄。
第十條:外出游覽、活動、勞動等,一定要請示學校,在安全保障的情況下,經學校研究考察,準許后方可出行,并在游覽、活動、勞動過程中,始終強調安全。
第十一條:體育課、實驗課和電教課安全。體育課教師要經常檢查或發動學生檢查各類體育器材和設施的安全,發現隱患應及時清除。各類實驗課在實驗前一定要檢查藥品、實驗器材等的安全可靠性,并向學生講清安全操作的規則后,方可進行實驗。電教課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禁止違章操作和做操作以外的事情。
第十二條:食堂炊管人員要經常注意食堂衛生,對發霉變質的食物要及時清除,不能讓師生食用。采購食物時要注意鑒別,不得購買有毒、有害、爛變質食品,不得購買來歷不明的、或死或病的肉類。對于食堂及庫房等的滅鼠工作,要在假期中沒人吃飯、并妥善保管好存糧的情況下,由專人負責,做到及時清理,嚴禁隨意投放鼠藥。
第十三條:校內門點及學校附近門點,要保證正規的進貨渠道,不得向師生銷售發霉、變質或不能保證衛生的食品。
第十四條:冬季取暖要注意防火和煤氣中毒。學生在宿舍中,禁止點火玩耍,教師也要注意及時關閉電熱毯。師生取暖生火的房間要留有通風透氣孔,并要經常疏通煙道,尤其是氣溫升高、室內外溫差不的情況下,特別要注意防止煤氣中毒。
第十五條:加強對學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法制觀念和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禁止毒和賭進入學校。
第十六條:此制度于09-03起執行。
社區管理制度15
為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規范化管理,嚴格工作紀律,特制定《西城區社區工作者考勤管理及休假制度》。
一、工作時間
1.根據社區工作者性質,實行綜合工時制。以月為計算周期,每月工作時間不超過166.小時。
2.社區的一般作息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另外,中午休息時間、晚上下班后兩小時、雙休日以及節假日,需安排人員值班。
二、日常考勤管理
1.社區工作者應自覺遵守工作時間相關規定。
2.各社區應設立考勤員,本著真實、準確原則填寫考勤登記表。黨組織書記負責監督執行。
3.考勤表于每月考勤日之前由考勤員、社區黨組織書記、街道社區辦外勤干部簽字后,報社區辦。各種假條一并上報。
4.日工資的計算:本人月全部應發工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年限補貼、獎金、執業補貼)除以21.75為日工資。
三、出勤管理
1.日常出勤,指社區工作者按規定時間在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1)在社區正常上班;
(2)外出開會;
(3)參加組織安排的培訓或業務學習;
(4)其它經組織批準的在社區外的工作內容。
2.以下情況視同為出勤,不扣任何款項,但須在考勤匯總表上注明。獻血后按規定享受的休假;憑防疫部門通知單,帶子女進行免疫;女工作人員哺乳時間;因公負傷,按規定享受的治療與休養假;少數民族的傳統節日;憑學校通知書參加家長會;陪同未成年子女看病,每次半天,每月2次以內。
3.病假:
(1)病假為因病治療或休息的假期,需有醫院病休證明。
(2)病假每月累計2天以上(不含2天)10天(含10天)以下的,扣發當月月獎金的30%;病假每月累計10天以上(不含10天)的,扣發當月全部月獎金。
(3)當年病假連續20天以上(不含20天)或累計60天以上(不含60天)者,扣發當年年度獎金的50%。
(4)因病假扣款后,每月實發工資數額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需長期病休的社區工作者,參照《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及北京市相關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4.事假:
(1)事假為需占用工作時間辦理個人私事的情況。
(2)事假必須提前按照審批程序,經領導批準方可執行。
(3)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相應天數全部日工資。
(4)事假當月累計7天以上(含7天)者,扣發當月月獎金,當年累計30天以上(含30天)者,扣發全部年度獎金。
(5)因事假扣款后,每月實發工資數額不得低于當年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
5.早退與遲到:
(1)早退為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遲到為在工作時間開始后未到達工作崗位。
(2)當月遲到與早退累計4次視為曠工一天,按曠工相應處理辦法處理。
(3)當月累計遲到、早退7次以上(含7次)者或當年遲到、早退累計30次以上者,街道辦事處有權按違紀解除服務協議。
6.曠工:
(1)未經請假程序,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為曠工,曠工按日計算。
(2)當月曠工一天,扣發月獎金的50%;當月曠工兩天,扣發全部月獎金。
(3)當月曠工5天以上(不含5天)或年累計曠工10天(不含10天)以上者,街道辦事處有權按違紀解除服務協議。
7.職工帶薪年休假
(1)在社區連續工作1年以上者,享受帶薪年休假。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一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
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的年度周期為每年1月1日至當年的12月31日。
在一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不得跨年度安排。如因工作特點需要跨年安排的,務必在次年一季度內完成休假。
(4)社區工作者應根據個人意愿,在完成工作任務前提下,
提前一周申請休假并填寫《休假審批表》,經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5)各社區負責人應在保證完成任務的前提下,統籌安排好社區專職工作者的帶薪年休假,保障社區工作者利益。工作人員在休假前,應切實做好工作交接和安排,避免給工作造成混亂。社區辦有權對休假申請在一定范圍內做出合理調整。
8.婚假:
(1)婚假務必一次性使用,不得分拆。
(2)婚假為3天,晚婚者(男25歲以上、女23歲以上)再增加7天獎勵假。
(3)婚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假日。
(4)婚假不扣發任何款項。
9.喪假:
(1)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岳父母、公婆去世,享受喪假3天。
(2)喪假需一次性使用,不得留存。
(3)喪假不扣發任何款項。
10.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及計劃生育假僅限婚內生育及計劃生育使用,非婚生育及非計劃生育者不適用。
(2)產前檢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均可享受生育假,期限按照北京市相關法規執行。
(3)假期不扣發任何款項。
11.工傷假:
(1)社區工作者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或履行職責時受到事故傷害和意外傷害的,按醫院提供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天數休工傷假。
(2)工傷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有關待遇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決定》與《北京市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執行。
12.探親假:
社區工作者休探親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四、請假審批程序及權限
1.工作人員若因病因事不能堅持工作,必須由本人于假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審批表》,按下列條款逐級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如確因急病或急事,不能親自假前辦理相關手續者,可電話或托他人請假,并于恢復正常上班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請假審批手續,交驗有關證明。
2.請假期滿,因特殊情況需要續假時,應于假期期滿前辦理續假手續,續假未準應按時上班。請假及續假未經批準,擅自離崗的按曠工處理。
3.凡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會、社區服務站全體外出活動的,須由街道組織部或社區辦批準,并至少留一人值班,負責處理緊急事務。
4.請假審批權限
(1)請假3天以內的,社區黨組織書記由街道組織部領導批準。社區居會主任、服務站站長由街道社區辦領導批準。其他成員由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會主任、服務站站長分別審批。
(2)請假3天以上的',除按上述程序申報外,還需報上一級主管領導批準。
(3)所有《休假審批表》、《請假審批表》均需報社區辦內勤備案。
五、超出工作時長的相關規定
1.社區工作者實行綜合工時制,在一般作息時間以及值班時間外安排工作的,須由所在組織的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個人自行安排工作的不予計算。
2.街道辦事處各科室、社區各組織負責人在安排工作時,應盡量將個人月工作時間控制在規定時長以內。特殊情況需要超過的,超時部分安排調休。
3.調休的具體時間由本人提出,各組織的負責人批準。調休必須在三個月內安排完。逾時視同本人自動放棄。
六、其它
本辦法實施后,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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