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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大學生可“先落戶后就業” 自主創業優惠多
被稱為“最難就業年”的2013年已經過去,但2014年的就業形勢仍不容樂觀,被稱為“更難就業年”。昨天,教育部發布《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百問》,針對畢業生關心的話題,詳細解答了“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享受哪些幫扶政策”、“在校期間高校畢業生可以通過哪些途徑提升就業能力”等問題。為保證大學生就業,國家還給予大學生自主創業眾多優惠,如稅收優惠、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可否在就業當地落戶?
“目前揚城關于大學生未就業落戶的規定,和全省還有所不同,此前就已經取消了相關限制,揚城的大學生都可以‘先落戶后就業’。”市人才市場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自愿來揚州就業而暫未落實就業單位的,他們的戶籍關系均可委托市人才服務中心代理。
如何“先落戶后就業”?這位負責人表示,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報到、派遣工作一般統一從7月1日開始辦理。根據往年慣例,市人才中心確認收到畢業生檔案后,方予辦理有關就業手續。凡在市區落實用人單位的大中專畢業生辦理報到手續,須攜帶畢業證書、報到證、戶口遷移證、報到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雙選協議書、體檢證明等有關材料。
自主創業有哪些優惠?
現在越來越多的畢業生選擇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據介紹,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稅收優惠:持《就業失業登記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免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享受培訓補貼:對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如何幫扶困難家庭畢業生?
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可享受在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其報名費和體檢費。
為幫助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求職就業,高校一般都會安排經費作為困難家庭畢業生的求職補助,或對已成功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給予獎勵。困難家庭的畢業生可向所在院系書面申請。
從2013年起,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可給予一次性求職補貼,補貼標準由各省級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當地實際制定。
基層就業有何優惠政策?
為支持大學生到基層就業,教育部按照文件規定,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公益性崗位就業條件并在公益性崗位就業的,按照國家現行促進就業政策的規定,給予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
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其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就業的,給予薪酬或生活補貼,同時按規定參加有關社會保險。
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就業、并履行一定服務期限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
自2012年起,省級以上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應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錄用。市(地)級以下機關特別是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應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吸引優秀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錄用計劃應主要用于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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