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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教學中律動教學方法的運用論文
【摘要】律動教學法是一種帶動、引導學生將音樂中所包含的抽象的內涵和情感,以自身的理解、領悟為基點,外化為具體的肢體動作的教學方式。在提升音樂課堂的趣味性、實效性,培養學生的表現欲和創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廣大音樂教師應深刻把握律動教學法的內涵,明確其在音樂教學中的重要作用,注重從生活中汲取素材,以音樂表達的情感為依據,從難到易地設計肢體動作,避免誤區,妥善運用,最終達到激發學生表現欲,培養學生想象能力、創新能力的目的。
【關鍵詞】律動教學法;音樂教學
最新的教育改革提出,中小學生的日常培養,除了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還要學習音樂、繪畫等人文學科,用于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和鑒賞能力。我國音樂新課程標準亦指出,廣大音樂教師應豐富教學手段,積極引導學生感受、體驗音樂的情感和內涵,幫助學生形成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律動教學”作為一種可將抽象的音樂內涵與趣味性、形象性的肢體動作相結合的教學手段,可大大提升學生的課堂興趣,激發學生的表現欲,培養學生的表現能力、想象能力及創新能力,符合新課標的目的和要求。廣大音樂教師應深刻理解律動教學的內涵,積極探索、嘗試、創新律動教學的措施,切實提升學生的音樂素養。
一、在音樂教學中應用律動教學方法的意義
(一)幫助學生更深入地理解、把握音樂的抽象內涵
音樂所承載的感情和內涵較為抽象,單純視覺、聽覺上的學習效果較為有限,從而阻礙了學生理解、掌握音樂的程度和進度。針對這一問題,放眼國外的音樂教育體系,無論是達爾克羅茲的體態律動學還是奧爾夫的節奏教學,都強調用身體動作去理解、再現音樂的情感和內涵。著名的音樂學家柯達伊亦認為,任何音樂理念都可與身體律動相互轉化。律動教學作為一種可將抽象的音樂內涵與具體的肢體動作相結合的教學手段,可實現抽象音樂內涵與具體肢體動作間的轉化,讓學生在簡單、直接的舞動當中,更深入地理解音樂所表達的情感和內涵,從而提升學生感受音樂的能力。
(二)營造輕松、趣味的課堂氛圍,提升學生的課堂參與度
課堂環境氛圍是影響學生音樂學習效果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要達到預期的、提升學生音樂素養的教學目標,必須在施教的過程中營造輕松、和諧的教學環境。律動是一種輕松、活潑的娛樂方式,也是學生表達對音樂理解和感悟的最直接的方法,加之兒童青少年對于音樂節奏的感知能力較強,因而深受廣大學子的熱衷和喜愛。因此,充分運用律動教學法營造輕松、活潑的課堂氛圍,為學生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對于提升學生的活躍度、參與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促進作用。廣大音樂教師應盡可能地為學生創造律動的機會,充分利用其活潑好動的天性,使抽象、困難的音樂學習轉化為輕松、趣味性的肢體語言的探索和表達,使學生在輕松的課堂氛圍中,積極踴躍地參與課堂互動,加深對音樂形象的聯想和理解。
二、律動教學法的內涵
律動教學法是體態律動教學法的簡稱,是由瑞士的達爾克羅茲提出的一種提升音樂教學效率的教學方法。該教學法的基本內涵是讓學生在聆聽旋律、體驗節奏的過程中,引導、促進其視覺、聽覺、情感、運動及思維的內在聯動,使學生在簡單、直觀的肢體律動體驗中表達自身對于音樂內涵的理解,感受音樂的魅力和活力,從而達到培養其表現能力及創造能力的目的。由于體態律動教學法較為簡單、直觀,符合少年兒童活潑好動的天性,能夠營造良好的、活躍的課堂氣氛,已被廣泛應用于音樂教學當中。廣大音樂教師應結合自身教學經驗,深入理解、挖掘律動教學法的內涵,豐富肢體動作的設計方式,為切實提升學生的音樂素養奠定基礎。
三、增強律動教學法實效性的措施
(一)動作從易到難,循序漸進
在實施律動教學法的過程中,肢體動作的設計必須遵循從易到難,循序漸進的原則。一方面,學生對于簡單肢體動作的學習速度較快,可收到整齊的反應和理想的效果,簡單肢體動作階段形成的成就感可提升學生對于高難度肢體動作的接受、學習能力。另一方面,對于部分肢體協調能力存在一定欠缺的學生,高難度的肢體動作實施起來較為困難,可能會拉低整體的學習進度,還容易導致挫敗心理的產生,影響后續的學習和進步。總之,由易到難,循序漸進地設計思路符合學生發展的規律,是廣大音樂教師必須牢記和堅持的一大原則。
(二)注重從生活實際中吸取素材
音樂本身即是一種來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的藝術形式。因此,在運用律動教學法進行音樂教學活動時,亦必須注重從實際生活中吸取素材。一般來說,音樂教學中的律動多是根據歌曲的內容,對于人物動作或者動物形象的模仿組合,如人物輕快的步伐,喜悅的表情,或者白鵝走路時左搖右擺的形象等。對于來自生活的律動素材,由于學生具有一定的親身體驗經歷或者擁有一定的見聞積累,因而更容易把握和領會。比如由于學生親身體驗過劃船游玩的樂趣,因而在演繹《劃船歌》時會更加得心應手。這也啟示廣大音樂教師,律動教學法的順利推行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學生對于生活的細致觀察。因此,平時要注意要求和引導學生觀察生活,事先對可能涉及的模仿形象形成一定的意象積累,從而為提升律動教學法的成效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促進學生對于歌曲內涵、感情的深入理解和挖掘
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時期的音樂,包含的情感、內涵不同,涉及的模仿形象亦存在差異。在某種程度上,學生表現模仿形象的能力以其對于音樂內涵及情感的理解為基礎。學生對于音樂內涵的理解和挖掘越是深入,表現模仿形象的拿捏就越是精準和恰到好處。比如對于《月之故鄉》這首歌曲,如果學生能夠深入地挖掘到歌詞背后飽含的濃濃的思鄉之情,就可能產生深深地共鳴感,從而在展現肢體動作的過程中更精準到位地把控自身的動作和表情。因此,廣大音樂教師應積極引導學生深入挖掘歌曲中包含的情感,為律動環節的高效、順利進行鋪就情感上的基墊。
(四)時刻以培養學生的表現欲及創新能力為目的
雖然音樂教學中的律動多是根據歌曲的內容,對于人物動作或者動物形象的模仿組合,但目的并非簡單的模仿,而是在模仿體驗的過程中進一步激發學生的表現欲及整合、創新的能力。因此,不管學生模仿人物動作或者動物形象的能力達到何種程度,只要尚未練就融會貫通、舉一反三的創新能力,都不能算作律動教學的成功。當然,在某種程度上,整合、創新能力的形成以對形象的精準模仿為基礎。廣大音樂教師應注重激發學生的表現欲,使其在參與、體驗律動的過程中,提升模仿形象的水平,為練就融會貫通的創新能力做好積累和鋪墊。
(五)避免誤區,正確運用律動教學法
律動教學法作為一種行之有效的教學方法已被廣泛應于音樂教學當中。但當前存在幾處應用誤區。一是很多教師認為律動教學法具有活躍課堂氛圍的功效,于是頻繁地應用,結果課堂是熱鬧了,但教學目標未達成,導致與律動教學法的應用初衷相違背;二是很多教師混淆了舞蹈與律動的概念,認為律動就是舞蹈。實質上,律動是對于音樂本質的一種外化和體現,與舞蹈的性質存在一定的區別。廣大音樂教師應明確律動教學法僅是一種輔助教學的手段,必須配合教學目標妥善應用;充分認清律動的本質和內涵,避免與舞蹈混為一談。從而避免誤區,正確地運用和發揮律動教學法的功效。
參考文獻
[1]李林嵐.音樂課堂律動教學的運用與實踐[J].音樂天地,2008(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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