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我國證券市場應該培育合格股東
合格股東的標準理想的合格股東應達到以下標準:
1)目標標準。以所投資企業價值的最大化為追求目標,通過促進和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來實現投資價值的最大化,不單純地追求個體利益的最大化,也不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損害其他相關者的利益。
2)行為標準。在不同的狀態下應采取不同的行動。當企業不僅能夠按期支付信息,而且能支付股東紅利時,合格股東應當是沉默且關注的,只提出一些改進意見與經營者商討,不直接干預經營者;當企業經營陷于低潮,不能支付股東紅利時,合格股東就要拯救企業脫離困境,或者對企業戰略等進行重大調整,或者撤換經營者。總體上講,合格股東應當是積極的,具備價值創造的能力和實現手段,而不僅僅停留在價值評估的水平上。
3)道德標準。誠信是防范機會主義行為的最后一道防線。合格股東不僅要給予經營者以充分地信任,更要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標準來評價經營者的行為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不侵害經營者、債權人、職工和小股東的利益,引導和鼓勵一切有利于增加企業價值的行為。
培育合格股東的三個基本原則
1、制度互補的原則
股東實踐較為成功國家的普遍經驗就是相關制度之間互補支持,形成一個完整的制度系統。美國以分散的股權結構作為基本的股權模式。股權分散結構下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利益沖突。為控制此利益沖突,美國一方面保護投資者的立法完善而嚴密,給投資者以信心;另一方面經理市場、控制權市場發達,經營者激勵制度健全,在給予經營者以強大競爭壓力的同時,也給予強大的激勵。為防止日益壯大的機構投資者破壞已經形成的制度均衡,美國規定機構投資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一家公司總股本的5%;在德國形成的是以銀行為主的大股東主導的股權模式,該模式下的主要矛盾是大股東和小股東之間的利益沖突,但是在德國并沒有突出地表現出大股東機會主義。究其原因,關鍵在于以銀行為大股東的制度安排將大股東的利益與企業的長遠利益有機地結合在一起了。銀行不僅具有股東身份,更具有貸款人的身份。銀行如果以大股東身份侵害小股東的利益,也將因為企業價值和信用評級的降低而同時侵害其自身的利益。
中國企業改革的方向選擇了建立以股份制為核心的現代企業制度,公司立法更多地以日本為借鑒以大陸法系為基本原則。國有企業通過改制建立了以國有大股東為主要發起人、以社會公眾為中小股東的股權結構。但中國資本市場的建設更多地借鑒了美國的經驗,《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和框架主要參考了美國的證券立法。但美國的資本市場是與其分散的股權結構相一致的,立法更多地強調對公司經營層機會主義行為的防范,沒有特別突出對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的關注。制度沖突產生的直接后果就是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的彌漫。不論是誰擔當大股東都會發現通過所謂的資本運作、關聯交易就可以將企業的利益轉化為自己的收益。特別是由國有企業改制中產生的控股股東,實際上依然控制著改制后的企業,并且改制過程本身就是控股股東的資產分割過程,失去優質資產的控股股東有動機將失去的利益收回來。大股東機會主義行為已經成為中國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重大障礙。因此在中國培育合格股東,要遵守制度互補的原則,要看清隱藏在主要制度背后發揮作用的輔助制度和觀念,否則在制度移植過程將顧此失彼,引發制度扭曲。
2、路徑依賴原則
路徑依賴是制度變遷的基本原則和基本約束(諾思,1999)。中國建設現代企業制度是一個大規模的制度移植和建設過程,路徑依賴約束要求新制度的建設一定要從既有的制度傳統和文化傳統出發。大量的國有資產和相關制度及觀念是中國改革必須面對的現實,已經形成的法律和市場傳統也是必須承認的現實。新發展不能建立在對既有制度和傳統的激烈破壞上。在培育合格股東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承認已有的制度框架,在這個基礎上再來考慮如何消除制度沖突。
3、市場化原則
盡管在理論上可以總結最優股東應當具有的特征,但具體誰是合格的股東,卻不是理論所能預測的,甚至也不是有意培育的結果。股東應當是市場選擇的結果,股東是否合格最終也需要市場來檢驗。但中國的市場化進程還需要進一步的推動,整個市場環境還需要進一步完善。理性的經濟主體總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空間來獲取收益。當經濟主體的行為與預期的行為模式發生偏差時,所需要的不是批評經濟主體缺乏誠信,而是檢討制度建設中的漏洞和沖突,在進行大規模制度移植時更應如此。因此要從完善市場和彌補制度缺陷入手,形成系統
[1] [2] [3]
【我國證券市場應該培育合格股東】相關文章:
我國國企改革與證券市場的發展05-02
我國鋼鐵企業核心能力的培育機制04-27
培育我國資信評級業發展的環境基礎04-28
我國金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與提高05-02
我國人力資本培育水平綜合評估比較研究04-26
培育04-29
培育男孩04-29
培育豆芽作文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