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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外地就醫醫療報銷
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聯合印發《全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國家和省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在今年內將得到完善,實現省內異地就醫聯網結報;在2017年年底前,基本實現新農合轉診住院患者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結報。
《方案》要求,各省(區、市)要規范并相對統一省內和省外異地就醫補償政策,實現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等方面的統一,規范異地就醫業務流程。經規范轉診至省外定點聯網醫療機構就醫的患者,出院結算時僅支付自付金額,新農合基金支付部分由醫療機構墊付,醫療機構定期向就醫所在省級結算中心申請墊付資金回款;對于不具備提供直接結報條件的地區,參合地經辦機構根據國家平臺提供的就醫費用信息,依據本地政策計算補償費用,將補償費用直接匯至參合患者的居民健康卡或銀行賬戶中。國家衛生計生委依托中國醫學科學院(國家平臺承建單位)承擔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管理職能。
《方案》提出了明確的時間進度表,要求各省(區、市)2016年6月底前,完善省內異地就醫報銷政策,確保政策落實。
2016年7月底前,制定跨省異地就醫結報工作方案,上報轄區內提供跨省就醫結報服務的聯網醫療機構名單和省內異地就醫實施情況。
2016年8月底前,完善省級平臺信息系統,使其具備跨省轉診、結報等功能。開發全國聯網結報相關數據交換接口,實現國家和省級平臺以及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間的互聯互通。
2016年10月底前,建成省級結算中心,或委托相關單位承擔跨省就醫結算職能。全面實現省內異地就醫結報。至少要推出2個地級市,并遴選若干所省外聯網醫療機構,簽署相關協議,開展跨省就醫聯網結報試點工作;同時,要選擇若干所省內聯網醫療機構為其他省份患者提供服務。
2017年年底前,基本實現新農合轉診住院患者全國異地就醫聯網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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