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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年假,工資怎么核算?
[9:30案例]帶薪年假,工資怎么核算?
張某系實行月薪制的工人,其個人工資由兩部分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組成,加班工資和個人的加班時間相關。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對年休假的規定如下: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2009年3月,張某向用人單位提出享受帶薪年休假,用人單位予以批準。張某前12個月的工資共計50000元,其中包括加班費12000元,應當如何計算張某帶薪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9:30案例答案】對于這些員工應當先計算其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資,再除以計薪日天數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資。張某的帶薪年休假日工資應為(50000-12000)÷12÷21.75=145.59元。
[帶薪年假,工資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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