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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通用18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1
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
2、學生應嚴格按學院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宿舍財物,學期結束前將鑰匙、遙控器,由舍長統一上交宿舍管理員處。
3、就寢后嚴禁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熄燈后不得到其它宿舍串宿、留宿。
4、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5、保持宿舍衛生,每天按時整理內務,保證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制定值日表張貼于門后,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一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不得向囂間水池和便池倒雜物,以免堵塞下水道。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愛護宿舍內的公物,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不得用腳踢門;宿舍鑰匙專人保管隨身攜帶,不準留存在宿舍門周邊或交給他人,不得砸玻璃,撬門、撬鎖;不準拆卸和損壞公共設施。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室內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理刀具。不準擅自接電線,不準燒電熱杯、電爐、煤爐、酒精燈等功率電器。
8、學生宿舍內嚴禁飼養狗、貓、鳥等寵物。
9、學生嚴禁在宿舍公共區域私自張貼小廣告、通知、告示。
10、學生宿舍發生違紀事件突發情況第一時間通知值班輔導員。
二、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畢業搬宿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宿舍長及時報告,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宿管處登記,學校后勤處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5、宿舍公共區域設施由宿管員負責管理和責任承擔。
三、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學生在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扣除學分:
1、無正當理由晚歸或未經允許留宿外來人員者,一次扣3分;在一學年內,學生夜不歸宿一次扣5分,三次給予留校察看處分,五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2、不按規定住宿,未經允許擅自調換宿舍,或搶占宿舍房間、床位,經勸說拒不改正者一次扣3分。
3、在宿舍內隨手向窗外隨手倒水、倒飯、亂倒垃圾者扣2分,高空拋物者視情節和后果嚴重扣3-5分。
4、違規定私接電源線、網線者,扣5分。因上述違規行為而引發火災事故者,除賠償全部損失外,視情節給予箭或留校察看處分。
5、違規定使用功率電器扣5分,并沒收違規電器。
6、凡在宿舍內參與賭博、提供賭的用具、賭場者,扣5分。經教育后再次參與賭博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7、在宿舍內飼養寵物扣5分。
8、男女混宿扣10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各系每周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檢查,學生處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抽查。每月根據衛生、紀律各方面學生處在各系評選出一個優秀宿舍,給予表彰、獎勵,對長期臟亂差的寢室,取消其全室成員當學期一切榮譽稱號的評比資格。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生宿舍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生在宿舍內的日常行為,應嚴格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遵守學校制定的有關宿舍管理規章制度,尊重宿舍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管理,創造優美、安靜、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第三條學校后勤處是學校學生宿舍的主管部門,代表學校實施對學生宿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學生宿舍管理
第四條學生宿舍實行公寓化管理。新生入學后,由學校統一安排住宿。老生新學年報到注冊時須繳清當年住宿費后方可住宿。學生畢業、退學、休學時,經后勤處管理人員驗收室內家具設備完好后,方可辦理有關離校手續。
第五條學生宿舍的'分配、調整和使用,由學生工作處負責統一安排。學生住房一經確定,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調換,如違規定,根據校紀校規進行處理。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個別調整時,須有所在班級輔導員簽字,由所在二級學院報學生工作處審批,并報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備案后辦理。
第六條學生宿舍所有房屋、室內家具、電器及室外設施,均為學校財產,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破壞和處置。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對宿舍內公用設施、家具逐一登記建卡、編號落實到人,定期檢查。
第七條學生不得私自將公物搬出宿舍,學生經批準更換宿舍、畢業離校時要如數移交,并辦理好物品交接手續,公物如有丟失或損壞,由當事人或本寢室學生照價賠償。
第八條學生應愛護公物,不得使用鐵釘、油漆、刀具等在墻壁、天花板上涂寫刻畫或隨意張貼。人為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第九條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保衛處。學生宿舍除值班人員負責門衛值班工作外,學生應當認真做好宿舍安全自我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生刷門禁卡進入所住樓棟,未經允許,其他樓棟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居住樓棟。外來人員找樓棟內的學生,須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同意并登記后方可進入樓棟,強行進入的交學校保衛處處理。
第十一條學生宿舍實行分棟封閉管理。不得任意進出異性宿舍,需聯系事情時,可請宿舍值班人員通知學生在宿舍樓下處理。特殊情況,須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批準并經該樓棟的管理員查驗有關證件登記后并方可進入樓棟。
第十二條嚴禁學生到校外租房住宿。未經批準,學生不得夜不歸宿,宿舍內不準留宿非本宿舍人員,更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異性。
第十三條學生應當嚴格遵守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就寢、熄燈。不得在宿舍內賭博、聲喧嘩、酗酒滋事、打架罵人或從事其他影響他人休息和學習的活動。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每天6:00開門,23:00點鎖門,未按時回宿舍的學生回宿舍時學生證將被扣留在樓棟值班室處,并經值班人員登記后方可入內,學生次日憑輔導員證明領回學生證。
第十五條每個學生配發一把房間鑰匙,學生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給他人。學生離校時須退還鑰匙,否則照價賠償。學生不準私換門鎖和私配鑰匙,鑰匙丟失要以書面形式報告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后,方可重新領取鑰匙或更換門鎖,并由遺失者按成本付費;如不報告而導致宿舍失竊,由遺失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
第十六條學生的貴重物品個人應妥善保管,額現金應存入銀行,各宿舍做到人走關燈、及時關閉水龍頭、關窗、鎖門,發生物品現金被盜情況應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報案以便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七條學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攜帶有毒、有害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不得在宿舍內經商。
第十八條禁止在學生宿舍內養寵物。
第十九條學生宿舍水電計量一律以宿舍為單位計算。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每人每月定額用電量8度,定額用水量3噸,超過額定用量的,到學?▌罩行淖再M購買。
第二十條學生宿舍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第二十一條宿舍內照明設備、電器由寢室長與同室人員共同保管,出現故障及時報修,電器具自然損壞以舊換新,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第二十二條學生要安全用電,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磁爐、電飯鍋、電熱壺、電熱棒(杯)、酒精爐、煤油爐、取暖器、卡式爐等器具。學生宿舍內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私自安裝熱水器。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樓棟值班人員每天負責打掃室內走廊及室外衛生,寢室內衛生由學生自己打掃,學生應在每天上午8點、下午2點前將室內垃圾裝袋放入垃圾桶。
第二十四條學生應講究衛生保持室內外干凈整潔。室內物品應擺放整齊,不得在宿舍內焚燒廢紙、隨地吐痰、亂刻亂畫、在墻壁留腳印、打球,不得從窗口向外潑水、倒垃圾、扔雜物等。
第二十五條學生不得在宿舍出入口、走廊、樓梯等公用地方停放車輛或堆放物品。
第二十六條學校后勤處負責學生宿舍日常維修,宿舍公用設施等出現破損,學生應在樓棟值班室進行登記,值班人員要及時向后勤處房產管理科報修,房產管理科應及時維修,不得無故拖延。維修不及時造成水電浪費或發生重事故,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二十七條寒暑假期間原則上學生不留宿,確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學,須經所在二級學院同意并報學生處批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本宿舍樓的值班室登記。
第二十八條留校學生采取相對集中原則住宿。此后,不得隨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學生所在二級學院核實簽字后由本宿舍樓的管理人員陪同入內。
第二十九條學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章學生宿舍管理員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由學校對外招聘產生,后勤處負責對宿舍管理員進行管理、培訓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負責所轄樓棟的管理和衛生保潔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必須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服從工作安排,接受后勤處的領導。
第三十三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到指定位置打卡,不離崗曠工,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因事、因病必須提前請假,經后勤處房產管理科科長批準后才能認可。請假經批準后可請人頂班,頂班人報酬由請假人支付。因直系親屬紅白喜事請假的按學校相關規定發放工資,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三十四條對無視工作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曠工者,經教育警告仍不改正,一個月之內曠工3次,或一年曠工累計6次,或一次曠工達兩天以上者學校予以辭退。
第三十五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做好來登記,辦好交接班手續。值班期間不得因私事離開崗位到其他樓棟串崗聊天。
第三十六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學生宿舍保潔,按要求每天定時打掃衛生。垃圾在每天14:00之前清理完畢。
第三十七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保管好樓棟公共財物及水電設施,經常進行巡查,對損壞公共財物現象及時上報,堅決制止。
第三十八條學生宿舍管理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及房屋、家具、水電設施等登記報修工作。按規定辦理學生入住、退房等有關手續。
第三十九條學生宿舍管理員禁止在值班室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十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嚴禁將學;驅W生的財物未經允許擅自變賣給他人,發現一次將以實物金額的10倍進行罰款,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十一條學生宿舍管理員服務學生要熱情周到,遇事按程序處理,及時化解各種矛盾,嚴禁在工作中和學生發生爭執,不允許發生罵人和打架現象。
第四十二條學生宿舍管理員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第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3
學生宿舍系住校生的主要生活、學習的場所,住宿生的一日生活是否有序,直接關系到校風的建設,關系到住宿生的切身利益。為提高住宿生的品德修養,提高住宿生的獨立生活能力,管理能力,自控能力,確保學生有一個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擬定本制度。
一、住宿和退宿制度
1、學生宿舍由學校宿管組統一管理,所有住校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宿管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2、新生報到注冊后到管理員處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3、學生按分配的房間和床位住宿,嚴禁擅自調換;不準留宿客人。
4、學生住宿所用床上用品(被套、床單、枕頭等物品)均按學校統一要求發放。
5、學生離校(含畢業、轉學、退學等),必須由管理員辦理財產移交驗收等手續。學生因故休學均須辦理退宿手續,復學時重新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6、學生離校必須在接到學校通知后的3天內辦理完有關退宿手續,對無故拖延時間滯留學生宿舍者,學校將采取措施處理。
7、宿舍管理實行寢室長負責制。室長應做到:全面關心同學,如有室內同學生病或遺失錢物、鑰匙等應及時向管理員匯報;督促值日生認真負責做好工作,督促同學遵守紀律、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等。
8、學生因故短期需要回家住的,必須先向管理員請假,辦好由班主任同意的請假審批表交宿舍管理員。
9、住校期間,學生晚休擅自離開校園,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對學生實行警告、記過等處分。
二、學生宿舍紀律要求
1、要遵守作息時間,每天按時起床,按時清掃衛生,按時進教學樓上課并帶齊學習用具,無特殊情況不得隨便回宿舍。按時熄燈就寢,熄燈后,必須保持安靜,不得洗漱、看書、說笑、吃喝、聽錄音機,熄燈后不得使用手電,任何人不得自行安裝和使用臺燈、插座等。
2、在樓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得追跑,不得大聲喧嘩,不得使用音響。
3、住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寢,不得自行更換,住宿生男女生不得互串宿舍,住校生不得帶校內外非住宿生進宿舍樓或留宿。
4、住宿生平日因病、因事回家,必須親自找班主任或管理員請假并簽名,將請假條交宿舍管理員登記保管,返校后主動銷假。星期五下午必須回家,星期天下午必須返校。如因故無法返校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5、在上課時間,住宿生未經教師批準不得擅自在宿舍休息、睡覺,中途需要回寢室的要有班主任同意批條,晚間不得任意離校。
6、嚴格遵守晚自習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必須在規定教室上晚自習,對于在校園內其它地方學習或無故不上晚自習學生一律曠課處理。
7、住宿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行為規范,不吸煙、不喝酒,不談戀愛,不傳播淫穢思想,不打架,不罵人,不偷盜。住宿生要明辨是非,發現違紀行為應及時勸阻,并向教師反映。嚴禁攜帶有毒、有害和腐朽頹廢、淫穢的書刊、音像制品進入宿舍,違者按有關條例處理。
8、未經允許不拆看他人的信件,不隨便使用和翻動他人物品,不隨便拿他人的物品,借錢、借物要歸還。
9、提倡艱苦奮斗的精神。住宿生的消費水平應符合家庭經濟狀況,要節約開支,不攀比,不要追求過度消費。
10、住宿生節假日回家應主動向家長匯報自己在學校的生活學習情況,積極主動幫助家里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11、住宿生要有較強的人身安全意識,平日注意登高時的人身安全,用電、用火的安全,不得安裝和使用臺燈、電爐、電鍋、電扇、電吹風、電熱袋、電熱毯、熱得快等用具,不得隨便拆改電路、亂拉電線、亂安插座。
12、全體學生和學生宿舍管理服務人員必須節約水電,禁止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13、住宿生個人物品放在小柜內,貴重物品不要帶到學校。
14、住宿生要尊重教師,見面主動打招呼,要服從教師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頂撞他人。
三、學生宿舍衛生管理制度
1、建立衛生檔案,進行衛生檢查。宿舍管理員每天檢查一次寢室衛生,并要求有記錄。
2、學生宿舍必須全天保持清潔衛生。做到地面無垃圾,無碎紙、無果皮、無痰跡、無積水。做到墻壁上無腳印,不在宿舍內外亂扔廢棄物。
3、學生宿舍必須整齊劃一,必須做到“八個一條直線”
4、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宿舍衛生的清掃工作,早上6:00-6:30前,做好宿舍衛生,接受教師和值周生的檢查。
5、全校大掃除時每個住宿生必須按照大掃除分工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完成大掃除。
6、住宿生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進餐。
7、要保持宿舍周圍的衛生清潔,不得將廢棄物、剩菜剩飯、果皮等倒在宿舍前后的地面上,便后要立即洗水。
8、住宿生要支持寢室長和值周生的工作,有不同意見要向教師提出,合理解決。
9、實行紀律衛生檢查評比制度。
四、值日生和室長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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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宿舍每兩人輪流負責一天值日工作。
2、值日生負責本宿舍全天的衛生工作,每天拖洗地板,及時清理垃圾,不得將垃圾掃至床下及門外樓道,注意關燈鎖門。
3、值日生要按照宿舍一日常規要求,在起床、衛生、掃除、熄燈等方面監督檢查全宿舍同學的落實情況。如發現好人好事或違紀行為。必須于當日或次日晨主動向老師報告。
4、值日生必須服從室長的督促和檢查,支持室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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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學期由宿舍全體同學選出一名表現突出的同學作室長。室長要和宿舍成員一起,努力把本宿舍建成文明寢室。
2、寢室長必須提醒本宿舍同學按時起床、出操、按規定執行有關請假制度、按時上課,按時熄燈。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室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有權督促檢查值日生及舍員的紀律、衛生、財產保管等工作。室長不負責任將追究室長責任,同學不服從管理將追究該同學責任。
3、寢室長每天要清楚本宿舍同學的出勤情況,對有事請假回家或外出未歸的同學,要在熄燈前及時匯報給值班老師。
4、寢室長要注意事故隱患及事故苗頭,發現問題及時請示匯報。
5、寢室長對工作應認真負責,以身作則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全宿舍同學應支持寢室長工作。
五、學生宿舍財產管理制度
1、愛護宿舍的門窗、玻璃、窗簾、床、物品柜、抽屜、等公物,不得任意破壞。用手開門、關門要輕,不得摔門踢門。離開宿舍時要鎖好門。周末或節假日離校時要關好窗戶鎖好門。由于打鬧或管理不善而損壞公物要賠償。
2、要愛護室內、樓道的墻壁、樓梯扶手,不準在上面涂寫刻畫,不得在墻上釘釘子掛物品,貼畫等。
3、不得向樓下潑水、扔廢棄物。
4、公物損壞后應主動向值班教師報告并到主管部門賠償,若不主動報告,經查出加倍賠償。
5、凡故意破壞公物者,從嚴處理。
六、“文明寢室”評選制度
為了加強宿舍管理,營造恬靜、舒適、整潔、溫馨的宿舍生活環境,現制定“文明寢室”評比制度。
一、評比辦法
1、評比共分三項即衛生、紀律、宿舍文化,量化打分,每周計算一次成績。
2、每月匯總檢查結果,一學期評選一次。
二、評分標準
。1)宿舍衛生
1、學生宿舍必須保持清潔衛生,床鋪整潔,個人物品擺放整齊。
2、住宿生每天必須按時、按要求完成個人內務及宿舍的衛生工作,值日生早上7:30前做好宿舍衛生,并接受管理教師的檢查后方可離開。
4、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將飯菜帶到宿舍吃。
5、住宿生要搞好個人衛生,勤換洗衣服,做好個人內務。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4
學生宿舍是學生學習、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場所,也是學生相互交流思想,影響學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場所。為了完善宿舍管理的制度和措施,進一步提高學生宿舍管理的'質量和水平,為同學提供一個秩序良好、整潔衛生、舒適安全,具有健康氛圍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學生住宿制度
(1)凡外地(家不在縣城)學生必須住宿,特殊情況除外。
(2)住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及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3)入住學生必須及時繳納當學期的宿費。
(4)按照指定的宿舍、寢室、床號入住,不得擅自變動。
(5)退宿時如果本人使用的共有備品有損壞,須按價賠償。
2、宿舍樓作息時間
早5:20起床,5:30離寢。
中午11:50—12:50午休。
下午14:20—18:50為休息時間。
晚上21:00封樓,21:30熄燈。
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禁止走讀生進入宿舍。
(2)異性學生不得進入。
(3)學生親屬及同學來校,禁止進入宿舍。
(4)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不準留校住宿。
(5)放假期間寢室封門。最后離開的同學同時負責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并貼好封條。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個寢室推選一名寢室長,負責寢室事務。
(2)寢室要排出值日表,離寢之前將寢室衛生打掃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衛生。
(3)寢室鑰匙每人一把,管理老師處保留一把。如更換新鎖,須立即上交新鑰匙。
(4)愛護公物。自然損壞,及時報修;人為損壞,照價賠償;有意損壞,加倍賠償。查不出當事人,本寢室人員均攤。
(5)學生未經允許不準在校外住宿。
(6)嚴禁留宿外人在學生宿舍住宿。
(7)學生上課、課間、自習和學校組織的其他活動期間,不準回宿舍,寢室沒人時要鎖好門。
(8)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嚴防丟失,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走燈熄,水龍頭關好。
(9)嚴禁在宿舍私接電源,禁止使用各種電器及煤油爐、酒精爐、蠟燭或燃燒雜物等。
(10)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就寢、起床。熄燈后不許做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如:大聲講話、聽收音機、串床嘮嗑、洗漱、打電話等。
(11)保持宿舍內的肅靜,嚴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嘩、打鬧、摔東西、打球等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
(12)水必須倒在水池內。嚴禁向走廊、樓梯、水房、廁所內及窗外亂扔雜物、倒剩飯、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隨地吐痰、潑臟水。
(13)宿舍內禁止賭博、打麻將,不得進行不健康的娛樂活動。
(14)宿舍內不得吸煙、喝酒及就餐。
(15)不得私自將自行車、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帶入宿舍,床鋪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
(16)宿舍內不準飼養寵物。
5、宿舍內務規范要求
(1)被褥、物品擺放整齊。
(2)嚴禁在室內張貼字畫、照片、釘釘子、洗晾衣物等。
(3)熱水瓶放在窗臺上,擺放整齊。
(4)洗漱用具放在臉盆內,臉盆應放在床下兩側,毛巾可掛在床頭。
(5)鞋子頭外跟內放在床下,擺成一線?拷蔡莸臑樯箱亴W生的放鞋處,遠離床梯的為下鋪學生放鞋處。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5
為創建整潔舒適的住宿環境,切實維護住校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嚴肅住校紀律,促進對住校生的規范化管理,培養學生的自理和自立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寢室衛生
1、各種生活用品、衛生工具要擺放整齊,保持地面、門窗、墻面、衛生間和走廊的清潔。
2、養成愛整潔、講衛生、勤儉節約的良好習慣。不在寢室就餐、不亂丟雜物、不亂購零食、不浪費水電。
3、使用衛生間后,必須及時沖洗干凈;蹲坑內不留廢水、雜物。保持寢室干燥、通風。
4、嚴格執行衛生值日制度,值日生必須每天早晚打掃衛生,早晨必須清理紙簍、垃圾桶等。寢室長每天督促、檢查值日工作和生活用品的擺放情況并協助老師做好點名和檢查工作。
二、寢室紀律、安全
1、住校生要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作息制度,按時起床、按時就寢,晚上點名以后不許外出,平時無急事不進出寢室。除節、假日及學校組織活動外住校生一律不準出校門,如確有急事需外出者事先應書面請假,并經班主任(或學校值班領導)以及生活指導教師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
2、嚴格按照安排的寢室、鋪位住宿,未經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調換床鋪、寢室。
3、不把非住校人員帶入宿舍。非住校生及住校生的.親屬不準在學生宿舍內留宿,在學生休息時嚴禁異性學生家長進入其子女寢室。
4、不追逐打鬧起哄、高聲喧嘩以及打架斗毆。
5、不私自外出去游泳或買東西等。
6、不吸煙、喝酒;不在宿舍里打牌、賭博及變相賭博。
7、未經生活指導教師和班主任許可,不換鋪、合鋪睡覺,不竄寢室,不在校外或其他寢室留宿。
8、不穿奇裝異服或衣冠不整以及染發進入學生宿舍。
9、不將不健康以及不利于正常學習的書籍、圖片、影碟或其他有危害性的器械帶入學生宿舍。
10、不在墻上隨意張貼宣傳畫,釘釘子,不在樓內外墻上亂涂、亂刻、亂畫。
11、不在床鋪上蹦跳、嬉戲,以免發生意外,不撥弄電風扇,電燈等設備。
12、不翻越欄桿、窗臺;不在就寢期間離開寢室,更不離開寢室樓。
13、不在宿舍里燒煮食物,不亂接電源。注意用火安全,不點蠟燭,正確使用蚊香。
14、不在寢室內亂丟雜物及向窗外拋、丟雜物和倒水。
15、未經許可不得翻、拿他人的物品;嚴禁住校生有小偷小摸的行為發生,對有偷竊行為的將嚴肅處理。
16、不在就餐時外出就餐及到校外購物。
17、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善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發現違紀現象、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有關教師。
18、保管好自己財物。不攜帶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進入學生宿舍。
19、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時應照價賠償,有故意損壞的除照價賠償外,同時也按違紀處理。
三、寢室文明
1、團結友愛、互相幫助,共創良好的生活環境。
2、尊重生活指導教師、值周教師、寢室長和他人。
3、爭創“文明寢室”,爭做“文明住校生”。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6
學生宿舍是學生生活、學習、休息的重要場所,要創造一個安全、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對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對加強校風、學習建設、維持校園安定團結具有重要意義。為了使學生宿舍安全、文明、有序,培養住校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宿舍日常行為規范:
1、學校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住宿實行男、女生分區定位住宿。凡住宿的學生應嚴格按管理員安排的宿舍鋪位入住,不得擅自調換床位、宿舍,不得擅自動用、搬弄他人物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和宿舍鑰匙,學期結束前將鑰匙轉交舍長,由舍長統一上交管理員處。
2、尊重管理人員,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服從宿舍長安排,自覺維護宿舍成員的利益。
3、按時就寢,就寢后嚴禁吹、拉、彈、唱,高聲談笑,吵鬧喧嘩等有礙于他人休息睡眠的活動。晚上上完課后1小時內應洗漱完畢,嚴格作息時間。不得到其它宿舍串門、留宿。
4、學員不得隨意寄宿它處,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宿舍管理員請假。宿舍內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況應報生管處批準。因病休息于宿舍,應有專業老師的`簽字,并在生管處登記。
5、搞好宿舍衛生,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內務,并保持宿舍整潔。學生宿舍衛生由宿舍長每天安排宿舍成員輪流值日,做到一天一小掃,每周六一大掃。保持好室內外整潔,室內物品擺放有序,床下無臟物,墻上無污垢,門窗明亮,嚴禁往走廊、窗外倒水,拋扔雜物。有換洗衣服的學生,課外應盡快清洗完畢,并擰干晾好,堅持開窗通氣,保持空氣新鮮。
6、不得在墻上亂涂抹刻畫,嚴禁貼掛黃色庸俗圖片。宿舍區內不準高聲叫嚷,不準打球,不準說臟話,打鬧等。
7、注意安全,離開宿舍時關好門窗。嚴防事故,不準在宿舍點蠟燭,不準私接電源,不準在床上蹦跳打鬧。并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8、男女學生一律不允許進入異性宿舍,否則將給予嚴厲處分。
二、學生住宿違紀處理:
下列情況之一,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1)未經允許在外留宿一次者;
(2)打架斗毆;
(3)有偷竊行為;
(4)吸煙喝酒;
(5)看黃色等不健康書刊;
(6)賭博行為;
(7)私自接納他人留宿;
(8)向室外、樓下扔物品、倒污水:
(9)損壞公物、私接電器情節嚴重者;
(10)不尊重管理人員或不服從宿舍長安排,影響宿舍成員的利益。(11)其它違紀行為。
三、公物管理:
1、室內公物管理責任到人,入住時登記造冊,宿舍長簽字確認,負責人保管使用,結業時驗收。
2、愛護宿舍公物,發現破壞行為,必須立即制止,并及時報告宿舍長,宿舍公物的自然損壞,應到生管處登記,學校派人維修。
3、宿舍公物損壞或丟失,由責任人賠償。查不出責任人,由室內全體人員分攤。
4、損壞公物的賠償辦法:
(1)不慎損壞,主動承認者,照價賠償;
(2)不慎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3)故意損壞,事后又主動認錯者,按原價的二倍賠償;
(4)故意損壞,學校查獲者,按原價的三倍賠償,并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四、獎勵措施:
開展創建“文明宿舍”活動。每月對男女生宿舍在衛生、紀律各方面表現突出的各評出一個示范宿舍,給予表彰、獎勵。表彰將以錦旗形式體現,獎勵將以現金形式體現,金額為100元,由生管處負責表彰及獎勵發放。
寄宿制學校寢室的管理制度 7
為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床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床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核準無誤后,登記并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家具、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財產完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并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并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干凈。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后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并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凈,天花板與墻壁無臟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干凈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后要沖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范、整齊,嚴格按照學!秾W生宿舍內務管理規范》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后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嘩、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后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于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哄、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斗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準,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啟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床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柜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并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準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并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并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墻壁、門窗上亂寫、亂涂、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家具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后勤處報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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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每個同學的洗腳帕、襪子、衣褲統一用晾衣架按指定的位置放于晾衣繩上。
二、床面鋪墊平整,棕墊、棉墊、涼席邊緣與床緣對齊,不得相互超越,整個室內兩側的床緣應成一條線。上鋪棕墊下要求墊一層塑料布或紙殼。
三、被子應統一將被里折外按軍訓時的要求折疊成有輪廓的方塊或近似方塊,放于房間后窗一側的床頭鋪面外側與床緣對齊,被子口面朝進門方向,枕頭放于內側與被子底緣成一條線。干凈衣褲可折疊放于枕頭上面與枕緣對齊。
四、床下兩頭各放學生的'鞋子,上鋪同學的放于左,下鋪同學的放于右,拖鞋球鞋一律對扣,鞋跟與床腳面成一條線,皮鞋水鞋等可接放于拖鞋球鞋處向床底里部延伸。
五、臉盆一律放于下鋪床下地板上,上鋪同學的放左,下鋪同學的放右,位置對稱,盆緣與床腳、鞋跟成一條線,盆內放進香皂(盒)。若超員的臉盆可靈活放于內陽臺適當位置。
六、蚊帳要求帳頂拉平,白天將帳圍部分折疊到頂上。
七、若存放勞動工具橫放于床下最里部隱蔽處,掃帚鐵撮等清潔工具統一放于門后床下最里部。垃圾箱放于內陽臺窗壁正中處。
八、箱子提(掛)包統一放于兩側存櫥的一、三、四、五層,按從上鋪到下鋪的順序安放,箱子放左,提(掛)包放右,箱底、包底要與櫥緣一條線,超員的箱子可靈活豎放于床下兩頭。
九、瀨口盅杯把斜45度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刷與杯把相對放于盅內,毛刷向上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牙膏倒放于瀨口盅右旁,牙膏底部與瀨口盅底部對齊成一條線。與瀨口盅相對應的第二路放洗頭膏,洗頭膏右旁放梳子或小鏡,要相互對齊成一條線。與洗頭膏相對應的第三路放開水杯或碗筷,碗緣前面對齊成一條線,筷子、湯勺一頭放入碗中,另一頭露出碗緣朝一個方向,成一條線。
十、門后掛一個寢室流水記錄簿,門后設一個專欄,貼三表(寢室規則、內務標準細則、床鋪定位表)。室長為內務衛生管理員,負責統一管理內務衛生,做到兩根繩子七條線,清潔工具看不見,垃圾箱桶巧安放,一簿三表上門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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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宿舍的安全管理,強化自我約束意識,使宿舍管理逐步到達標準化、常規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條、住宿申請程序
住宿人員申請宿舍之前先到行政部登記備案,由行政部統一安排房間、床位后方可入住。
第三條、入住須知
1、宿舍床位統一由行政部安排,不準私自調換房間、床位。
2、宿舍床位只限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床位轉租或出借給其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追究其相關職責。
3、公司宿舍不允許留宿外來人員。
4、自覺愛護公物,宿舍內由公司供給的.所有物品住宿人員有義務維護其完好,如發現惡意破壞者,維修費用由個人全部承擔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確定是否取消其住宿資格。
5、住宿員工離職必須在離職2天內搬離宿舍,到行政部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四條、管理資料及要求
1、宿舍房屋問題在宿舍管理群內上報,由寶來宿舍管理員統一維修。
2、寢室內物品擺放統一按照公司標準,不得隨意移動和更換,對室內設施惡意損壞者按原價賠償,寢室門鎖不得隨意更換。
3、寢室內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4、住宿寢室人員嚴禁私藏管制刀具、利器等物品或危險化學品,如違反規定,對其相應處罰并將物品沒收。
5、寢室內只允許在洗漱間吸煙,如在洗漱間外發現煙頭、煙灰等,對吸煙者進行處罰。
6、服從公司安排、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住宿人員發生以下行為之一的,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并視情節嚴重呈報至相關部門進行處理
1、不服從公司安排、管理的;
2、有偷窺、偷竊行為的;
3、在宿舍賭博、打架、酗酒的;
4、經常妨礙他人休息,屢教不改的;
5、蓄意破壞公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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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準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墻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涂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凈,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床上、桌面物擺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柜(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床、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嘩、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后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并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為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干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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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教職工在校住宿安全,加強學校宿舍管理,營造一個舒適、衛生、整潔的生活、學習及休息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1.嚴禁使用電爐、電發熱管等簡易電器煮水、取暖;嚴禁使用電熱褥、電熱棒等具有危險性的電器及大功率的用電設備;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器產品。
2.嚴禁私接電源和插座;嚴禁私安床頭燈;嚴禁改動電氣線路,私接路燈線偷電。
3.宿舍內嚴禁存放和帶入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內使用明火和電器設備加工食品必須有人看守,確保安全;宿舍內點燃蚊香必須注意安全,應遠離易燃物品,底下應用金屬或玻璃容器墊底。
4.安全用電,做到人離電斷,嚴禁用電設備帶電待機;嚴禁在電線、照明設備上懸掛裝飾物品等。
5.設施設備出現故障必須及時報修,嚴禁在宿舍內外擅自施工搞安裝維修等。
6.宿舍陽臺、窗臺嚴禁擺放洗刷用品、花盆等雜物;嚴禁高空拋物;遇風雨天氣,在風雨來臨之前必須關鎖好門窗;
7.安全用氣,所有教職工宿舍配用的煤氣必須是與學校簽有安全供銷合同的'正規公司充灌,不得收購舊瓶、爛瓶,使用時必須保持室內通風,不使用時應關閉閥門。
8.嚴禁宿舍存放管制刀具;嚴禁宿舍喂養小動物;嚴禁在宿舍從事賭博等不良活動;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教職工宿舍;如有教職工家屬、親友等來訪入住,必須按學校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時間到期必須依時離校。
9.宿舍必須有完善的應急照明燈、疏散指示標志,有充足的消防栓和滅火器。
10.不得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和逃生通道必須保持暢通。
11.學校應定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所有人員必須會報警、會滅火、會逃生、會組織人員疏散。每學期組織一次宿舍防火疏散演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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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住宿者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第二條宿舍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有關維修部門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第三條嚴禁在宿舍內、走廊和衛生間等宿舍區內私自拉接電源。
第四條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和使用電熱棒、電爐和電飯鍋、電炒鍋、電磁爐、電熱杯、電水壺等電熱器具。違章用電設備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予以收存保管,5日內由違者本人寫出檢討,領回物品并妥善處置,不得再次在宿舍內使用;超時未領回的.物品將按無主物處理。
第五條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它用電設備。其它固定式插座只能接一個移動式插座,嚴禁多個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第六條嚴禁在宿舍區使用“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產品、不合格產品、劣質產品和自制的用電設備。違章用電設備將予以收繳銷毀,對初犯者給予通報批評,對屢犯者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
第七條嚴禁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破壞樓內的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反者承擔修復費用,并給予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
第八條切實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第九條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事故者,賠償損失,并視情節、后果輕重給予記過(含記過)以上處分;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條若同一宿舍在一學期內三次違反本規定,而無人承認使用或擁有上述禁用電熱器具的,取消該宿舍集體及所有成員個人該學年的校內一切評先資格。
第十一條凡違反本規定應受校紀處分者,由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提出意見,相關部門會簽后,按照有關學校規定發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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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切實做好學生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努力為大家營造安全、舒適、溫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安裝智能水控、電控系統,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每生每月供電5度、供水2.5噸,額定水、電用完后電自動停止,學生可通過一卡通查詢、繳納。
二、住宿學生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發各類安全事故。
三、宿舍發生用電故障時,必須及時通知總務處、公寓管理員,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四、宿舍使用惡性負載大功率電器將自動斷電。斷電后,學生應及時通過智慧校園后勤管理系統填寫《宿舍恢復供電申請表》,通過公寓管理員、輔導員、總務處老師審核后方可恢復供電。
五、嚴禁在宿舍存放和使用電熱毯、電夾板、電水壺、電磁爐、電熱杯、電熱取暖器、電吹風、熱的快、電熨斗等大功率電器以及“三無”(無中文標識、無廠名、無廠址)電器、不合格電器、劣質電器和其他自制的.用電設備。違者,所用電器一律代管或銷毀,視情節給予警告以上紀律處分。
六、宿舍用電設備必須安放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塑料等易燃物品。
七、養成良好的用電習慣,做到人離電斷。各種用電設備使用完畢后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八、嚴禁私自從其他宿舍接電,違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
九、嚴禁私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供電線槽(盒)和供電電纜,違者給予記過以上紀律處分并承擔修復費用。
十、違規用電者,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將發放《宿舍違規用電通知單》,逾期仍不整改的,將對該宿舍停止供電。
十一、因違反本規定而造成事故的,視情節給予責任人記過及以上處分,并賠償相應的損失;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本規定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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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采取封閉式管理,不準隨意離開學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事先寫請假條,有班主任和值班教師的`簽字,經班主任和管理住宿教師同意方可離校。
2、每逢周末、假日,統一放學,放學后必須先回家,上學時要按規定時間到校,不得單獨行動,路上要結伴行走,遵守交通規則。
3、增強安全意識,做到防火、防盜、防電、防水、防震,夜晚要關好門窗,嚴防意外事故發生。遇到意外情況,做到服從命令聽指揮。
4、課間不準隨便進宿舍(病假除外),午間、晚間不準在大門口逗留。
5、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起床,按時結隊,做到快、靜、齊,跑操做到隊伍整齊,口號洪亮,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操者應事先請假,不得隨意離隊。按時熄燈,不得說話,不打鬧,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夜間如有病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管理住宿教師反映報告。
6、晚上大、小便,不準在宿舍門外,如被發現按違反校紀處理。
7、值日生要經常保持宿舍內、宿舍外清潔衛生,宿舍內要經常通風,定時消毒,不隨便亂倒垃圾,要倒入指定地點。
8、各宿舍長認真負責,監督本宿舍學生執行情況,全體住校生嚴格執行學校制定的住宿管理條例,如有違反者,一律按校規、校紀處理。
9、按序排隊文明就餐,不得擁擠,剩菜剩飯應倒入垃圾桶,不得隨處亂倒,不吃生冷、變質食物,勤儉節約、不亂花錢,不奢侈浪費。
10、不得隨意留校外人員住宿(包括家長),不許將社會上閑散人員引入學校。
11、不得互相漫罵,打架斗毆,不能以大欺小,要講文明、講禮貌,互相幫助,團結友愛,愛護公物,保護公共設施,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12、書柜、飯桌、木凳、洗刷等用品擺放要統一標準,不能隨便亂放。
13、被褥干凈、疊放整齊、美觀,宿舍內要做到一日兩整理,三清掃。
14、如遇特殊情況不住宿者,要向學校提出申請,家長簽字,經批準后離校。
15、每周召開一次住宿生會,每月評選一次文明衛生宿舍。頒發流動紅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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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3、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至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晚自修結束時),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晚自修結束進入宿舍后,必須鎖好大門。
4、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5、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安全辦公室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嚴禁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6、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7、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安全辦公室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后勤辦公室修理。
8、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9、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10、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11、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政教處。
12、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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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舍管理人員必須具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和認真、踏實的工作態度,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宿舍管理條例及規定,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學生認真執行住校生條例,遵紀守法,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二、宿舍管理人員應遵守學校作息制度,按時上、下崗,中途不離崗,如有特殊情況應向校長室請假,同意后方可離崗;未經同意,不得擅自請其他人員代崗,做到有學生在,必有管理人員在。
三、學生上課時(早自習開始時、下午上課時、晚自修開始時等),應及時鎖好宿舍大門、小門,禁止學生和其他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回宿舍(下午放學時、夜自修結束時等),應及時主動開門;學生夜間就寢后,必須鎖好大門。
四、負責宿舍安全保衛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進入宿舍區,平時應管好門鑰匙,不得借給學生及其他人員使用。如上課期間學生有特殊情況要進入宿舍,學生須持教師開具的準入證明,無證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對可放行的學生,應跟隨到相關宿舍,并為其開門。
五、應經常巡視宿舍區(特別是中午和晚上),及時發現并制止違反宿舍管理條例的行為,堅決制止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對不聽勸告的學生和嚴重事件應及時向教導處匯報,不得隱瞞或私自處理,應嚴禁通校、外校學生和無關人員進入宿舍區。
六、做好樓道、走廊的衛生工作,負責督促學生寢室的衛生工作,每天進行衛生檢查,及時做好記錄。
七、要經常注意宿舍區內的公物情況,如有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報教導處查處。對自然損壞的公物,應及時報請總務處修理。
八、督促學生準時起床,準時參加早鍛煉,準時就寢、熄燈,保證充足的.睡眠時間,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幫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各種困難,應主動關心學生生活,對生病的學生應給予適當照顧,及時處理突發事情,能指導、幫助學生整理內務,提高學生自理能力。
九、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活動,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記錄。
十、應注意節約用電、用水,及時關好水、電開關。
十一、經常與班主任聯系,及時處理違反有關規定條件的行為,并上報教導處。
十二、做好為住校學生服務的其它相關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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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做好宿舍區安全保衛、清潔衛生、住宿紀律、思想教育等宿舍管理和服務工作。各樓管理員必須以做好本樓工作為原則,相互學習與交流,團結協作努力達到“內務整潔、管理有序、水電節約、關系融洽”的要求。
二、負責學生宿舍門衛值班工作,確保24小時值班,按作息時間規定開關宿舍門,晚上開門后,上樓抽查未歸情況,早上8:00到9:30分,到寢室檢查內務情況。每天做好值班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政教處。
三、熱情接待來客,主動向來客介紹學生在校自我管理及生活情況,并做好登激作防止不明身份者進入宿舍,嚴禁校外推銷人員進入宿舍區。學生宿舍原則上不接待異性來者(本校教師除外)。
四、各樓管理員負責所屬范圍內各寢室學生的全面管理,遵照《學生守冊》有關規定督促指導學生遵守執行,每天檢查宿舍內務衛生,每周公布檢查結果,督促學生按時、認真打掃室內外衛生,確保宿舍整潔;維持宿舍區良好的生活秩序,對違紀學生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及時向政教處映。認真做好學生宿舍個人文明表現考核工作。
五、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情況,耐心細致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經常找學生談心,了解學生的生活情況,助學生解決生活上的困難,做學生的貼心人,并把有關情況及時饋給主管部門。
六、做好宿舍公共設施的登記、保護和檢查工作,做好宿舍鑰匙的保管、發放工作,協助財務室做好宿舍財產保管工作。
七、力所能及地做好宿舍的日常維修工作,協助總務處做好水電、家具的維修工作。
八、做好宿舍區的防盜、防火、防破壞等安全保衛工作,嚴格控制使用明火及高功率用電器,妥善處理偶發事件(包括學生生病等),并及時向保衛處、班主任或值班行政映情況。
九、負責宿舍樓學生飲用水的供應以及飲水機、水桶的管理工作,做好校園電話卡的服務與管理工作。
十、做好本宿舍樓有關數據、材料的定期統計與整理工作。
十一、指導宿舍樓管理小組開展工作。
十二、完成學校各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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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精神和 [華師行保字(20__)07號]文,關于“華中師范大學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為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保障學生的`人生財物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學生宿舍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值班員必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宿舍通道應24小時保持暢通,并有明顯疏散標識和應急疏散預案;
二、嚴禁違章用電。宿舍內不得亂接亂拉電線,私裝插座,嚴禁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杯、“熱得快”、電熱毯等大功率電器;
三、使用臺燈、床頭燈時,不要用可燃物直接遮擋燈泡,同時要與其他可燃物(如蚊帳、床單、書報等)保持安全距離,并應做到人離燈熄、燈亮人在;
四、學生宿舍嚴禁吸煙、點蚊香和使用蠟燭照明,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焚燒雜物,嚴禁使用煤火爐、酒精爐、液化氣灶等燒水做飯、菜;
五、嚴禁在宿舍內、過道上停放各種車輛和堆放雜物,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非火警不得動用任何消防設施,否則按損壞公共設施論處;
六、一旦發生火警火災,要鎮靜,不要慌亂。值班員應根據火災應急預案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報警,同時打開各安全出口大門并派人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通過安全出口離開火警現場;
七、學生宿舍管理部門應加強對學生防火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管理,經常性、不定期地檢查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確保萬無一失。
八、對不遵守學生宿舍防火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的學生,學生宿舍管理中心應按有關規定沒收違規用具,并通告相關部門,學工部可按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報有關職能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和《武漢市消防管理條例》予以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對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工作人員,相關職能部門應予以批評教育直至清退離崗,情節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十、對不重視學生宿舍防火安全,工作麻痹懈怠的院系,學校予以通報,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追究該院系責任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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