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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監督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財務監督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督,規范經費收支行為,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機關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力求節約,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
(一)機關年度經費預算方案每年8月份由本辦各科、二層機構根據職能分工和業務需要,提出次年初步經費預算計劃,由綜合科財務人員匯總平衡,經辦領導審查,提交主任辦公會議審定。
(二)本辦二層機構次年經費預算方案于每年8月份編制完成,報送綜合科財務人員審核,經辦領導審查,提交主任辦公會議審定后,由辦公室下發執行。如遇到特殊情況經費不足,確需追加預算時,由二層機構提出書面報告,寫明原因,報辦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三)年度經費預算支出,各科、二層機構原則上不得突破預算指標,沒有預算指標的支出不得列支;特殊情況需追加經費,須由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提交辦公會議通過后方可執行。
(四)經費預算范圍包括:交通車輛費(含車輛油料、車輛保險、過路過橋費、車輛維修保養費、車輛裝飾費等);各部門的業務及辦公經費(含報刊雜志費、電話費、各類培訓、購買辦公用品、差旅費及出差補貼)。
第三條嚴格各項費用開支的審核報銷手續。
(一)送綜合科財務人員報銷的票據必須是國家統一使用的有效票據并具有真實、完整、合法性,票據必須注明開票時間,單位、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等,財務人員有責任對記載不全的發票予以退回,對涂改及不合法的發票不予受理。報銷票據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票據有錯誤的應由票據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二)報賬程序:經辦人填寫報銷憑證及單據,送會計審核簽字,各處領導簽字,由辦主要領導簽字后方能報銷。
(三)經費支出每筆超過1000元(含)原則上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支付,特殊情況須填寫《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經辦領導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第四條經費報銷審批程序
(一)各科在本年度經費預算指標內,報銷經費的,需經辦主要領導簽字后開支。
(二)各科預算確定后,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追加。如因特殊原因(不可預見及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追加預算的`,由各科寫出書面報告,送綜合科審核,提交辦公會研究,并經辦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三)各科舉辦的培訓、會議、考察開支標準和預算,先由舉辦科寫出書面報告(包括舉辦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人數、各項開支標準、經費預算額度等),送綜合科審核后,由辦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由辦公室舉辦的培訓、會議、考察的經費預算,由綜合科負責寫出書面報告,應由分管部門編制專項經費預算列入年度專項經費支出安排。
(四)會議費管理:
1.會議支出包括住宿、伙食、會場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辦公用品、備用藥品等支出。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貴港市本級會議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2.會議地點須到市財政局、監察局確定的定點飯店按標準辦會。
(五)差旅費管理:
1.出差人員(含外出考察,下同)應就出差的人數、時間、地點、事由及經費預算形成專題報告,報辦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出差,并作為經費報銷的依據之一。
2.出差人員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執行。
3.出差住宿地點須到市財政局、監察局確定的定點飯店按標準住宿。
(六)工程項目管理: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按照《貴港市人防辦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執行。
(七)業務培訓管理:參照會議管理執行。
第五條因公借款須填寫借條,經辦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借款;公務完成后兩周內還款或辦理財務結算手續。越期不辦理還款或財務結算手續的:一是通報批評;二是一年內不準再借款(特殊情況,經領導簽批除外)。財務借款不能跨年度結算報帳。個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條對于通過銀行轉帳的業務支出,具體填報《銀行付款申請表》的經辦人員須負責該項轉帳業務的后續銷帳手續。
第七條隨著公務卡消費制度的推行,單位的各項支出應按公務卡的使用規程優先使用公務卡消費。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消費的零星支出,方可通過現金報帳。
第八條各科領導要嚴格把關預算指標,厲行節約。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購置按《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辦理,文件規定可不采用政府招標采購的特殊人防設備,可參考《政府采購法》的形式,由辦公室組成集中采購小組負責采購工作。
第十條人防經費批復及撥款程序。
根據《人民防空預算管理規定》,涉及對各縣(市、區)人防辦及本辦二層機構各項人防經費的批復(含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由綜合科根據年度人防經費預算編制情況商有關業務科,由相關業務科提出書面意見,經綜合科按年度人防經費預算額度審核,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后,統一由辦公室下文批復。
對下級各項人防經費的撥款按照上述規定程序執行。
第十一條規范財務監督。每半年由綜合科在主任辦公會議上(各科領導參加)公布單位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年邀請審計部門對本辦財務收支進行一次審計,切實加強財務監督。
第十二條根據“三定”方案確定的財務人員人防內部審計和財務監督的工作職責。每年5月由綜合科財務人員對各縣(市、區)人防辦及本辦二層機構上一年度的人防經費收支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年度內根據具體情況進行1—2次抽查。根據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有關審計制度要求,由綜合科寫出書面報告報辦領導批準后,組織對市內重點人防工程建設項目審計。
第十三條每月財務收支情況報表,由綜合科財務人員在次月20日前報辦主要領導。
第十四條財務人員應根據職能分工及時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按規定妥善保存并裝訂歸檔。
第十五條財務人員應依法依規執行有關各項財務法規,履行各項財務職責。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第十六條加強財務管理,搞好財務工作,涉及到單位、個人利益的具體經濟行為是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共同遵守。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2
一、當前農村社區“三資”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三資”管理不完善。農村社區集體經濟中的資金、資產管理還好一些,對機動地、“四荒”等土地資源的管理不嚴,沒有登記造冊,特別是社區成立以來,在發包中不召開社區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不通過監事會成員同意,為承包方減免承包費,損失集體經濟收益。交易管理不規范。一些村對集體房屋、耕地、林地、山地、水域等資產、資源的開發、承包、流轉以及處置時,存在程序不合法、過程不公開、收入不入或少入賬等問題,尤其是合同簽訂和文書檔案管理方面問題突出,有些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不全面,有的甚至沒有書面合同,執行中隨意更改、終止、延長合同,對合同等重要文書檔案不歸檔管理,一旦出了問題很難分清責任,最終損害了村集體和群眾利益。
(二)相關制度建設不健全。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缺少社區“三資”民主管理程序方法的規定,目前,我國鄉鎮制度對社區組織的管理重點在換屆選舉、計劃生育等方面,對社區集體“三資”的處理很少有具體的監督制度。社區內部規章制度不健全,多數社區集體尚無切合本社區實際的資源資產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內部不全,也未認真執行,致使社區“三資”管理雜亂無序。考核機制不完善,對農村“三資”管理和村務公開工作缺少量化考核標準,缺少村民考核環節,缺少動態監督機制。
(三)審計、監督程序不規范
一是群眾監督乏力,村民意識淡薄,有的村民只忙于在外打工,對集體的事不關心、不過問、不了解。二是社區財務隊伍不穩定,由于經費緊張,鎮級機關對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力度不夠,基層財務人員業務能力低。有些村干部自己對財務法規和財務制度不熟悉,也不學習,不按規章制度辦事,造成管理不規范,對開支的收據不審核、不把關。有的理財小組成員原則性不強,不敢發現問題;有的不懂財務知識,沒有理財能力;有的沒有責任心,不敢為群眾說話,不履行職責。三是鄉鎮專職財務、事務審計人員較少,造成對社區賬務、事務不審計,也有的審計人員缺乏嚴肅性,不能很好的監督集體資產,以致造成集體資產流失。
二、社區“三資”管理的策略思考
(一)建立健全“三資”管理制度
政府要整合充實現行的有關社區集體經營管理的法規和政策,形成完善的法律規定,明確產權關系、行為規則及其程序方法、執法主體等,使社區三資的經營和監督有法可依。指導社區集體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社區資源資產發包、招投標、財務收支、“四務”公開等制度,規定切實的方式、方法,形成完善的.內部控制。
(二)完善“三資管理的登記造冊
對社區集體“三資”清理后的資金、資產、資源建立臺賬,明確界定產權。建立“三資”產權明晰,動態管理檔案,是保證集體資金、資產、資源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資產流失的首要前提。為此,基層鄉鎮成立社區集體“三資”清產核資專門組織,采取“臺賬式”管理辦法,每年底對集體三資進行一次清理核查,對因資產出售、征地、資產資源數量增減的情況,及時記錄歸檔,完善臺賬,實行動態管理,向社會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三)加強社區財務管理隊伍建設
一是加強社區財務隊伍建設,對業務知識缺乏、年齡較大、責任性不強的財務人員及時調整,盡量健全財務出納人員的從業資格,全面實行財務持證上崗制度。二是鎮級機關要加強對社區財務負責人、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重點抓新制度、新規定的財務培訓以及財務人員的上崗培訓和后續教育,增強其依法行使民利、保障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社會“三資”的監督
鎮政府可設立“集中記賬服務中心”,將資金、賬目集中到記賬中心代管,改為資金賬目單方管理為社區村委會、監委會、記賬中心、理財小組四方監督管理,提高財務管理的整體水平。同時在市設立高標準的“記賬監督中心”,任何一個村民都可以憑身份證到“記賬監督中心”查詢本社區的財務、資產管理和處置的招投標,資源管理經營承包的情況。另外政府及部門要加強三資的監督。制定完善工作規則,審核指正,服務、審計監督,從機制上建立一套“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的有效管理模式。
(五)建立健全民主監督機制。
各社區由社區村民投票選出5-7名村民代表組成民主理財小組,社區集體的資金收支、資產變化、資源管理等原始憑證必須經理財小組成員集體審核簽字后才能生效、入賬;重大資金開支、資產處置、資源開發等事項,還必須召開“兩委”會、社區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民主討論通過做出決定。設立村務公開欄,按照形式專欄化、內容通俗化的標準,對財務收支、資產處置、資源發包、項目建設、一事一議等群眾關心的事項及時公開;設立群眾監督意見箱,及時收集、掌握群眾意見,根據意見或建議及時整改。建立農經、審計、財政、紀檢等部門聯動檢查機制,及時發現、糾正、查處農村三資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社區“三資”是廣大農民群眾長期以來共同創造的財富,涉及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加強對三資的管理、監督,增強農村社區基層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實現農村經濟快速發展,深化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進程。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制度遵循“明確、嚴謹、細致、公開”的原則,在處理我班財務問題時,做到合理運用、合理花費,杜絕資產流失、賬目不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二條 土木三班所屬班費由班社區委員負責管理,所有財務活動接受全班成員的監督。
第三條 社區委員須備有財務管理登記本(加電子版),以記載有關事項。社區委員每次支出需在班群發布公告告知。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四條 土木三班的財務來源于大家的攤兌和可回收資源的變賣。
第四章 支出管理
第五條 土木三班所需物品只能由本班人員負責采購。采購人員策在采購前應通過微信或qq向班長申請報帳,班長將申請信息截屏發至社區委員。經班長批準后,先自行墊付購買,報帳時登記。
第六條 物品的每次采購應至少有兩人同行,如需采購專業用品(如特殊的`宣傳用品等)須一位專業成員同行。
第七條 采購結束后,社區委員應在兩天之內制作出財務報表,將經費用處標示清楚,注明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總額、共計金額,并將相應正規發票(背面必須有采購者的簽字)夾在其中,以此記錄。
第八條 如有特殊情況個別部門需臨時采購物品,開銷在20元之內的
可先告知班長,自行購買并開據正規發票以此保留。如超出20元,專題必須征得班長的同意后方可采購。采購過后,補全原有手續(注:本條款只適用于特殊情況)。
財務監督管理制度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關財務管理,強化財務監督,規范經費收支行為,增強經費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機關各項經費實行統一預算管理,本著“量入為出、力求節約,先收后支、留有余地”的原則,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方案。
(一)機關年度經費預算方案每年8月份由本辦各科、二層機構根據職能分工和業務需要,提出次年初步經費預算計劃,由綜合科財務人員匯總平衡,經辦領導審查,提交主任辦公會議審定。
(三)年度經費預算支出,各科、二層機構原則上不得突破預算指標,沒有預算指標的支出不得列支;特殊情況需追加經費,須由部門寫出書面報告,提交辦公會議通過后方可執行。
第三條 嚴格各項費用開支的審核報銷手續。
(一)送綜合科財務人員報銷的票據必須是國家統一使用的有效票據并具有真實、完整、合法性,票據必須注明開票時間,單位、物品名稱、數量、單價等,財務人員有責任對記載不全的發票予以退回,對涂改及不合法的發票不予受理。報銷票據的各項內容均不得涂改,票據有錯誤的應由票據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
(二)報賬程序:經辦人填寫報銷憑證及單據,送會計審核簽字,各科領導、科長簽字,協管財務工作的副主任簽字后呈辦主要領導簽字后報銷。
(三)經費支出每筆超過1000元(含)原則上必須通過銀行轉帳支付,特殊情況須填寫《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經辦領導同意后,方可支付現金。
第四條 經費報銷審批程序
(一)各科在本年度經費預算指標內,報銷經費的.,需經辦主要領導簽字后開支。
(二)各科預算確定后,年度內原則上不予追加。如因特殊原因(不可預見及不可抗力因素)確需追加預算的,由各科寫出書面報告,送綜合科審核,提交辦公會研究,并經辦主要領導審批后執行。
(三)各科舉辦的培訓、會議、考察開支標準和預算,先由舉辦科寫出書面報告(包括舉辦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人數、各項開支標準、經費預算額度等),送綜合科審核后,按照經費審批權限分別送辦領導審批后執行。
(四)會議費管理:
會議支出包括住宿、伙食、會場租金、交通、文件印刷、夜餐、辦公用品、備用藥品等支出。具體要求及標準按照市財政局《關于印發〈貴港市本級會議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五)差旅費管理:
1.出差人員(含外出考察,下同)應就出差的人數、時間、地點、事由及經費預算形成專題報告,報辦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出差,并作為經費報銷的依據之一。
2.出差人員按照上級財務規定執行。
第五條 因公借款須填寫借條,借款3000元(含)以下,由協管財務工作的副主任簽批,借款3000元以上由辦主要領導簽批。公務借款不能跨年度結算報賬。個人非因公不得借用公款。
第六條 對于通過銀行轉帳的業務支出,具體填報《銀行付款申請表》的經辦人員須負責該項轉帳業務的后續銷帳手續。
第七條 隨著公務卡消費制度的推行,單位的各項支出應按公務卡的使用規程優先使用公務卡消費。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消費的零星支出,方可通過現金報帳。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按《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辦理,文件規定可不采用政府招標采購的特殊人防設備,可參考《政府采購法》的形式,由辦公室組成集中采購小組負責采購工作。
第九條 規范財務監督。每季度由綜合科在主任辦公會議上(各科領導參加)公布單位財務收支情況。每兩年邀請審計部門對本辦財務收支進行一次審計,切實加強財務監督。每年4月份由綜合科財務室對縣市區人防辦和辦二層機構上一年度的人防經費收支情況進行一次重點檢查,年度內根據具體情況進行1―2次抽查。根據國家人防辦《關于頒發〈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內部審計辦法〉的通知》的要求,經辦領導批準后,由綜合科財務室組織對市內重點人防工程建設項目進行審計。
第十條 財務人員應根據職能分工及時編制會計憑證和會計報表,按規定妥善保存并裝訂歸檔。依法依規執行有關各項財務法規,履行各項財務職責。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持原則,依法辦事。
第十一條 加強財務管理,搞好財務工作,涉及到單位、個人利益的具體經濟行為是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責任,共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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