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養殖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養殖場管理制度1
1、具體目標。水產品藥物殘留監測合格率提高2個百分點,杜絕在水產苗種繁育和養殖生產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等違禁藥物行為,對監督抽查發現的陽性樣品生產單位執法查處率達到100%。
2、主要任務。一是開展水產苗種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規范苗種生產行為。二是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專項執法,加強水產品產地監管,嚴厲查處水產養殖過程中特別是苗種生產階段違法使用禁用藥物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未依法建立生產記錄、用藥記錄和銷售記錄的行為,使用限用藥物未遵守休藥期制度售賣產品的行為。三是開展水產品藥殘監督抽查,加強產地準出管理。四是對養殖基地的標準化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3、整治重點。重點產品:硝基呋喃類、孔雀石綠、氯霉素等重點違禁藥物,魚類、蝦蟹類等重點出口和國內市場大宗水產品;重點單位:水產苗種生產企業,水產健康養殖示范場、無公害養殖基地、出口基地和標準化養殖示范區(場);重點區域:漁業主產區重點市縣。
養殖場管理制度2
規模養殖場消毒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應嚴格按照消毒規程進行場地消毒。
二、生活區、辦公室、食堂、宿舍及其周圍環境每月大消毒一次。
三、生產區正門消毒池:每周至少更換水池、池藥2次,保持有效濃度。
四、周轉蛋箱必須嚴格浸泡消毒。
五、車輛:進入生產區的車輛必須徹底消毒,隨車人員消毒方法同生產人員一樣。
六、更衣室、工作服:更衣室每周消毒一次,工作服清洗時消毒。
七、生產區環境:生產區道路及兩側5米內范圍、畜禽舍空地每月至少消毒2次。
八、各棟禽畜舍門口消毒池與盆:每周更換池、盆水、藥至少2次,保持有效濃度。
九、人員消毒:進入畜禽舍人員必須腳踏消毒池,手洗消毒盆消毒。
疫情報告制度
一、養殖場動物疫情實行逐級報告制度:技術人員及時向場主報告,場主應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站報告。
二、養殖場應當建立本場疫情統計、登記制度,并定期向當地畜牧獸醫站報告本場動物疫情。
三、養殖場動物疫情暴高責任人員:養殖場技術人員、養殖場主。
四、養殖場動物疫情報告形式:快報以電話或傳真為主。需要文字說明的,要同時報告文字材料。
五、瞞報、謊報或者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引起重大動物疫情,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養殖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養殖場的養殖行為,根據《動物防疫法》,本場特制定養殖檔案管理制度。
一、落實專人做好養殖檔案記錄,包括養殖記錄、用藥記錄、診療記錄、防疫記錄等。
二、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廠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三)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畜禽養殖代碼;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內容。
三、畜禽養殖檔案保存兩年以上。
用藥制度
為遵守《動物防疫法》,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養殖場用藥制度。
一、應選用經批準取得正式批準文號并由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藥品,不得使用沒有正式批準文號和生產廠家的藥品。
二、使用正規的藥品不能擅自將人用藥等作為動物藥品使用,不能使用結塊、變質的過期藥品和處理藥品。
三、對癥下藥,不能盲目用藥病急亂投醫,藥不對癥不但不能起到應有的防止效果,反而會造成人力、物力的極大浪費,有時甚至會加重飼養動物的病情。
四、不得使用違禁藥品。
五、意掌握好藥物的劑量和療程用藥時切忌發生“隔鞋搔癢、點到為止、病好即止”的用藥習慣,要防止病情復發,同時要注意交替用藥,避免病原體產生抗藥性。
規模養殖場無害化處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應按照動物無害化處理規程進行病死畜禽的無害化處理。
二、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的無害化處理應在動物防疫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
三、無害化措施以盡量減少損失,保護環境,不污染空氣、土壤和水源為原則。
四、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一般為高溫、深埋和銷毀。
五、采取深埋的無害化處理場所應在感染的飼養場內或附近,遠離居民區、水源、泄洪區和交通要塞。
六、對污染的飼料、排泄物和雜物等物品,也應噴灑消毒劑后與尸體共同深埋。
七、無法采取深埋方法處理時,采用焚燒處理。焚燒時應符合環境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防治畜禽養殖業污染環境,促進我市畜禽養殖業健康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畜禽養殖單位和養殖專業戶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市畜禽養殖按區域功能定位和環境質量現狀,實行分區管理。
第四條以下區域為畜禽禁養區:
(一)主城區各街道轄區和其他區域的城市建成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一級保護區;
(三)執行Ⅰ類、Ⅱ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特殊保護的其他區域。
第五條以下區域為畜禽限養區:
(一)城市規劃區及規劃區以外的居民集中區、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工業區;
(二)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準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
(三)執行Ⅲ類水質標準的水域及其200米內的`陸域;
(四)各級自然保護區的實驗區,各級風景名勝區外圍保護地帶,各級森林公園重要景點和核心景區以外的其他區域。
第六條畜禽禁養區、限養區以外的區域為畜禽適養區。
第七條畜禽禁養區內禁止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已建的畜禽養殖場由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責令關閉或搬遷。其中經當地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批準建設的,其批準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補償。
因教學、科研等特殊情況需要保留的,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完善畜禽污染防治措施,且不得擴大養殖規模。
第八條畜禽限養區實行畜禽養殖存欄總量控制。畜禽養殖存欄總量超過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的,不得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有關養殖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畜禽養殖場環境管理規定和畜禽廢渣綜合利用規定。
前款所稱的畜禽養殖存欄控制總量,由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環境保護等主管部門根據區域(流域)的環境承載能力確定。
第九條畜禽適養區內發展畜禽養殖,應當符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實施的畜禽養殖發展規劃。
第十條新建、擴建、改建畜禽養殖場,必須遵守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畜禽養殖污染。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已劃定的畜禽養殖區域。調整或重新劃定畜禽養殖區域須遵守本規定第四條、第五條規定。
第十二條本規定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畜禽養殖場是指常年存欄量為300頭以上的養豬場、1萬只以上的養雞場和100頭以上的養牛場以及達到規定規模標準的其他類型的畜禽養殖場。
(二)畜禽養殖污染是指畜禽養殖場在畜禽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畜禽廢渣(糞便、畜禽舍墊料、廢飼料、畜禽毛羽等)、廢水、惡臭對環境的污染。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養殖場管理制度4
一、場長職責規范:
1.負責牧場全面工作,在公司規定的用人指數內,合理安排各崗位員工,在權限范圍內科學有效地組織與管理生產。
2.負責管理監督繼續執行牧場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管理規范。
3.制訂并實施牧場內各崗位的考核管理目標和獎懲辦法。
4.定期對所有技術人員和各崗位員工展開考核,根據考核成績對員工不予適度的經濟獎懲、教育或解雇。
5.及時圓滿地執行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定期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工作情況。
6.努力學習,不斷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業務能力。定期對職工非政府業務技術培訓,提升牧場整體生產技術水平。
7.歷行增產節約,努力提高牧場經濟效益。
8.安全生產、杜絕隱患。
二、技術員職責規范:
1.參予牛場全面生產技術管理,津津樂道牛場管理各環節的技術規范。
2.負責各群牛的飼養管理,根據后備牛的生長發育狀況及成母牛的產奶情況,依照營養標準,參考季節、胎次、泌乳月的變化,合理、及時地調整飼養方案。
3.負責管理各群牛的飼料口糧,派發飼料供應單,隨時掌控每群牛的捕獵情況并記錄在案。
4.負責牛群周轉工作。記錄牛場所有生產及技術資料。
5.負責管理各種飼料的質量檢測與掌控。
6.掌握牛只的'體況評定方法,負責組織選種選配工作。
7.熟識牛場所存有設備操作規程,并指導和監督操作方式人員恰當采用。
8.熟悉各類疾病的預防知識,根據情況進行疾病的預防。
三、獸醫職責規范:
1.負責牛群衛生保健、疾病監控與治療、貫徹執行防疫制度、制訂藥械購置計劃、填寫病例和有關報表。
2.合理安排相同季節、時期的工作重點,及時搞好總結工作。
3.每次上槽仔細巡視牛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認真細致地展開疾病外科,充分利用化驗室提供更多的科學數據。碰到疑難病例,非政府診治,特定病例必須單獨建好病歷。深入細致搞好發作,處方記錄。
5.及時向領導反饋場內存在的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配合畜牧技術人員,共同搞好飼養管理。貫徹“以防為主,防重于治”的方針。
6.努力學習、鉆研技術科學知識,不斷提升技術水平。普及奶牛衛生保健科學知識,提升職工素質。掌控科技信息,積極開展科研工作,推廣應用明朗的一流技術。
四、配種員職責規范:
1.年底負責管理制定下年奶牛種馬產卵計劃,參予制定選裝計劃。
2.認真觀察牛群,做好發情鑒定,適時配種,按規定時間做妊娠診斷。擬好停奶通知單,及時通知班組。
3.搞好奶牛產后監護工作,負責管理奶牛產卵疾病的防治及用藥。
4.及時記錄奶牛發情、配種、妊檢、流產、產犢、治療等技術數據,填寫繁殖卡片。
5.搞好精液、藥品的出入庫記錄和匯總,月底呈報財務室。
6.按時整理、分析各種繁殖技術資料,及時上報并提出合理化建議。對場內的各項工作有何想法,要及時與領導溝通。
7.向職工普及奶牛產卵科學知識,努力學習,掌控科技信息,推廣先進技術和經驗。
五、資料員(兼統計員)職責規范:
1.恰當核對奶牛譜系,依照譜系的有關內容和規定,定期測量后備牛的體重、體尺,測量和記錄成母牛泌乳月產奶量、乳脂率為,并及時核對。
2.負責奶牛各項育種指標分析、日糧營養分析和泌乳月分析。
3.負責管理出席dhi報告牛只的取樣工作,及時把數據輸出電腦并搞數據分析。
4.負責牛群異動、產奶及銷售、人員任用等各項數據的整理,于每月初4日前填寫生產報表,上報公司。
5.每月月底順利完成計件工資所需的數據統計數據。
6.妥善保存各類原始資料。
7.不懈努力鉆研業務,愛好本職工作,實事求是,保證數據真實可信。
六、核算員(兼保管員)職責規范:
1.嚴格執行公司主管部門的操作方式規范,嚴格執行財務制度。
2.進出物資要嚴格檢查質量、數量,各項記錄及時完整,各種報表要及時準確
3.得當看管和調用物資,先進先出,防止霉壞、變質及非正常損耗。特別注意防雷、防盜。每月資質審查,努力做到帳實吻合,實事求是。
4.如實記錄各類飼料的進出庫及奶牛飼喂情況,及時核算奶牛飼料成本。
5.每月底根據物資周轉周期及適度庫存,按實際須要搞好下月的采購計劃,及時呈報公司主管部門。
6.做好食堂伙食調整、管理飯票。把握伙食價格,做好非贏利性服務工作。
七、飼養員職責規范
總則:
1.確保奶牛充裕的飲水供應;經常刷試飲水槽,維持飲水潔凈。
2.熟悉本崗位奶牛飼養規范。飼喂保證喂足技術員安排的飼料給量,應先粗后精、以精帶粗。勤填少給、不堆槽、不空槽,不浪費飼料。正常班次之外補飼粗飼料。飼喂時注意揀出飼料中的異物。不喂發霉變質、冰凍飼料。
3.牛糞、雜物必須及時清掃整潔。牛舍、運動場維持潮濕、清潔衛生,夏不儲水、冬不結冰。上下槽不不能轉讓。秉持每天刷試牛體。
4.熟悉每頭牛的基本情況,注意觀察牛群采食、糞便、乳房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技術人員報告。
5.協調技術人員搞好檢疫、醫療、種馬、測量、消毒等工作。
a:犢牛崗位職責規范:
1.特別注意觀測犢牛的發作情況,辨認出病牛及時打聽獸醫化療,并且搞好記錄。
2.喂奶犢牛在犢牛島內應掛牌飼養,牌上記明犢牛出生日期、母親編號等信息,避免造成混亂。
3.新生犢牛在1小時內必須喝上初乳。
4.犢牛喂奶要做到定時、定量、定溫。
5.及時清掃犢牛島和牛棚內糞便,犢牛島內犢牛存欄后及時打掃整潔并利沙生石灰消毒。舍內維持衛生,定期消毒。
6.喂奶桶每班刷洗,飲水桶每天清洗,保證各種容器干凈、衛生。
7.幫助資料員順利完成每月的犢牛照相、稱量工作。
b:育成牛、青年牛崗位職責規范:
1.特別注意觀測發情牛并及時與種馬員聯系。
2.嚴格按照飼養規范進行飼養。
3.確保夜班飼草數量充裕。
c:成母牛崗位職責規范:
1.根據牛只的相同階段特點,按照圈養規范展開圈養。同時必須有效率掌控,避免個別牛只過肥或矮小。
2.愛護牛只,熟悉所管理牛群的具體情況。
3.按照緊固的飼料次序喂食。飼料品種存有發生改變時,應當逐漸減少給量,通常在一周內達至正常給量。不容忽然大量發生改變飼料品種。
4.產房要遵守專門的管理制度,協助技術人員進行奶牛產后監控。
d:產房崗位職責規范:
1.產房24小時有專人值班。根據預產期,做好產房、產間及所有器具清洗消毒等產前準備工作。保證產圈干凈、干燥、舒適。
2.張滌生前期奶牛臨產前1~6小時步入產間,后軀消毒。維持安靜的哺乳環境,盡量使母牛自然哺乳。飛瀉后必須檢查胎位情況,須要接產等特定處置時,應當掌控適度時機且在獸醫指導下展開。
3.母牛產后喂溫麩皮鹽水,清理產間,更換褥草,請獸醫檢查,老弱病牛單獨護理。
4.母牛產后0.5~1小時內展開第一次犁地,抽走全部奶量的三分之一左右,速度不必太快。第二次可以適度減少抽走量,24小時后正常犁地。
5.觀察母牛產后胎衣脫落情況,如不完整或24小時胎衣不下,請配種員處理。
6.母牛出來產房應當測量體重,并經人工授精員和獸醫檢查蓋章。
7.犢牛出生后立即清除口、鼻、耳等部位內的粘液,距腹部5cm處斷臍、擠出臍帶內污物并用5%碘酒浸泡消毒,擦干牛體,稱重、填寫出生記錄,放入犢牛欄。如犢牛呼吸微弱,應立即采取搶救措施。
八、飼料工崗位職責規范:
1.嚴格按照飼料配方配合精飼料。飼料原料、成品料要按照不同品種分別擺放整齊,便于搬運和清點。
2.嚴苛按照操作規程操作方式各類飼料機械,確保安全生產。
3.每天按照技術員的發料單,給各個班組運送飼料。要有完整的領料、發料記錄,并有當事人簽字。
4.載運或加工飼料時,特別注意驗出異物和腐爛變質的飼料。
5.每月匯總各類飼料進出庫情況,配合財務人員清點庫存。
九、犁地工崗位職責規范:
1.服從班組長的工作安排,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2.按照犁地操作規程展開犁地。嚴格執行牛奶衛生制度。
3.注意觀察上擠奶機的奶牛,發現患乳房炎牛只,不得上機擠奶,應及時通知班組進行特別護理和治療。開始擠出的第一、二把乳汁、應用抗生素及停藥后5天內的乳汁、血乳、病牛乳、初乳、末乳及變質乳要按規定單獨擠,單獨存放,嚴禁混進大罐。
4.愛惜犁地設備,特別注意觀測采用設備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匯報。
十、乳室工崗位職責規范:
1.堅守崗位,嚴禁擅離職守。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對擠奶設備、制冷奶罐進行操作。愛護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保養。注意觀察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確保正常運轉。
3.維持設備和環境的清潔衛生。按規定拆裝擠奶機、沖洗空調奶罐。運送牛乳的管道、奶泵、奶桶、奶車用前要消毒,用后必須沖洗。沖洗水排出地下,不得混進奶中。
4.按規定計量每班次的產奶量和鮮奶出庫情況,及時上報生產技術辦公室。
十一、電工、維修工職責規范:
1.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嚴苛按操作規程安全操作方式,不違章作業。
3.及時處理各種緊急故障,如停水、停電。
4.除工作時間外,因場內應急工作須要應當隨叫隨到。
5.定時檢修維護各種機械設備,保持設備完好性,不能耽誤正常生產,不能跑、冒、滴、漏。
6.順利完成場方交予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十二、司機崗位職責規范:
1.愛惜車輛,按時維修保養。維持車內清潔衛生。
2.安全行駛,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后駕駛,嚴禁飛車。
3.經常檢查車輛,保證運轉較好,不耽擱生產須要。
4.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工作時間不干私活。
5.合理安排空車計劃,提升工作效率,減少高速行駛成本。
十三、保安員職責規范:
1.看淡大門,監督、檢查人員、車輛入、出場消毒操作方式。
2.對持物進出場人員要詢問清楚,檢驗相關手續,做好記錄。
3.負責管理全場的治安、防雷、防盜等安全工作。
4.上班時間要堅守崗位,不準私自脫崗、不準串崗聊天、睡覺、做游戲等有礙工作的事情。
5.認真執行上班的交接班制度。
6.認真完成其它各自分管的工作。
十四、炊事員崗位職責規范:
1.保證食堂環境和飯菜的衛生。按時開飯。
2.非贏利性操作方式:發布菜價,每月底發布食堂帳目。
3.接受職工監督,不斷改善炊事水平。
4.火燒不好茶爐。
5.適當滿足職工合理要求。
養殖場管理制度5
1.禽場及孵化場工作人員不許在場外及自己家中飼養家禽和從事與養禽有關的業務,養禽場工作人員所需的蛋和肉產品,必須經檢疫無病并由本場供應。
2.防止人員、來訪客、飼養用具和雜物傳播疾病。對于易從外界帶來病原體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員、推銷員、買蛋商、運送工人和來訪客等),都應嚴加管理和監督。每次進入生產區前應沖洗、消毒、更換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運輸工具都須經嚴格沖洗消毒后,才能進入禽場和禽舍。獸醫人員使用的各種診療器械,必須經高壓消毒后,才可進入禽舍內使用。墊料要經陽光曝曬后或經消毒藥熏蒸后使用。
3.推行專業化生產和全系列進全出來。在條件容許時,最出色推行專業化生產。有條件的可以分成孵卵場、成年蛋禽場、孵化場、種禽場等,更必須防止畜、禽狗脂。例如孵卵場僅圈養1~49日齡的小雛,或1~120日齡的禽,而成年禽場則全系列就是120日齡以上的成年禽,這樣防止了成年禽的病傳染給幼雛。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棟禽舍的全進全出制飼養。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經沖洗消毒-火焰燒灼消毒-噴霧消毒-熏蒸消毒等徹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進下一批禽。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疫病的發生。因為許多疫病發生和中止有一個較固定周期,采用“全進全出”就不會給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機會。
4.定期對禽舍、受精室及禽群展開噴霧消毒,尤其就是生產過程中的帶禽消毒。及時清掃墊料和糞便,維持清潔衛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避免和減輕應激反應。禽舍要通風良好、風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籠結構要合理、保持適宜的濕度和溫度、保持禽舍空氣新鮮。要避免過分擁擠、頻繁捕捉、轉群、斷喙、免疫接種和突然聲響等應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處置出局的病禽和死禽。對于出局的病禽應當及時送至選定的屠宰場著急家主,在獸醫監督下加工處置。死禽充份燒毀或埋藏,糞便和墊料等載運選定地點搞生物冷等無害化處置。
7.配合做好殺蟲滅鼠,否則消毒工作會事倍功半。蚊、蠅、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傳播媒介。搞好環境衛生、消滅蚊蠅孳生地、殺滅體外寄生蟲,經常捕捉老鼠,場內禁養犬、貓等,防止飛鳥進入場內等。
管理就是把養殖工作搞好的重藥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搞好,就可以更好的把雞養好。不管行情的優劣(行情不受控),咱們養殖戶只有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把雞養好,就可以獲得經濟效益最大化!
一、育肥牛飼養管理一般原則
1、飼料配方應當根據牛的出欄階段、體重和地點飼料情況去制訂。
2、肉牛按體重大小、強弱等分群飼養,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給予。
3、飼料加工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按建議肉牛的各類飼料,特別就是添加劑等必須充份烘烤、攪勻后就可以喂食牛。
4、自由采食情況下,24小時食槽有飼料;自由飲水,24小時水槽有水。如定頓飼喂肉牛時,要制定飼喂計劃,按時飼喂,杜絕忽早忽晚。
5、一次迎飼料無法太多,飼料中無法搭存有鐵絲、鐵釘等異物,無法用霉爛變質的飼料喂食牛。牛下槽后及時打掃飼槽,避免草料殘渣在槽內腐爛變質,特別注意飲水衛生,防止有害有害物質污染飲水。
6、保持牛舍清潔衛生、干燥、安靜。搞好環境困生,減少蚊蠅干擾牛,影響育肥牛增重。
7、室外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0頭以上)2~3個月去除牛糞一次;存有牛棚牛舍圍欄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20頭)一天去除牛糞兩次。雨天時,搞好運動場排洪工作。
8、飼養員喂料、消毒、清糞等要按操作規程進行,動作要輕,保持環境的安靜。
9、肉牛夏季必須防暑降溫,冬季胸膈保溫。增加癥候群。
10、貫徹防重于治的方針,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
11、飼養員對牛隨時看看捕獵、看看飲水、看看糞尿、看看咀嚼、看看精神狀態與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時給牛體刷拭一次,以促進血液循環,增進食欲。
13、牛舍及設備常檢修。韁繩、圍欄等易損Fanjeaux,必須經常檢修、更改。
14、飼養員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加獎金制度,基本工資每日每人10元;獎勵工資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計算。獎勵工資的內容還可以增加飼料消耗量(飼料報酬)、勞動紀律、獸藥費用(每頭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項都細化為可衡量的等級,讓飼養員體會到獎勵制度經過努力可以達到,努力越多,獎勵越高。
二、嶄新出售架子牛的圈養管理
1、新購入架子牛進場后應隔離飼養15天以上。防止隨牛引入疫病。
2、飲水。由于運輸途中飲水困難,架子牛往往可以出現輕微缺水,因此架子牛步入圍欄后必須掌控不好飲水。第一次飲水量以10~15千克為宜,可以重新加入工鹽(每頭100克);第二次飲水在第一次飲水后的3~4小時,飲水時,水中直和些麩皮。
3、粗飼料飼喂方法。首先飼喂優質青干草、秸稈、青貯飼料,第一次喂量應限制,每頭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漸增加喂量,每頭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自由采食。
4、喂食精飼料方法。架子牛進場以后4~5天可以喂食混合精飼料,混合精飼料的量由少至多,逐漸嵌入,10天后可以吃掉正常供給量。
5、分群飼養。按大小強弱分群飼養,每群牛數量以10~15頭較好;傍晚時分群容易成功;分群的當天應有專人值班觀察,發現格斗,應及時處理。牛圍欄要干燥,分群前圍欄內鋪墊草。每頭牛占圍欄面積4~5m2。
6、驅蟲。體外寄生蟲可使牛捕獵量減少,遏制減重,出欄期快速增長。體內寄生蟲可以稀釋腸道食糜中的營養物質,影響育肥牛的生長和出欄效果。通常可以采用阿維菌素,一次用藥同時驅殺體內外多種寄生蟲。驅蟲可以從牛入場的.第5~6天展開,驅蟲3日后,每頭牛口服“利尿貧”350~400克利尿。驅蟲可以內要2~3個月展開一次。如購牛就是秋天,還應當口服倍硫磷,以預防牛皮蠅。
三、養牛場的飼養管理方法
(一)、管理
1.季節:肉牛肥育以秋季最好,其次為春、冬季節。夏季氣溫如超過30℃,肉牛自身代謝快,飼料報酬低,必須做好防暑降溫工作。
2.去勢:近些年研究說明,2歲前實行公牛肥育,則生長速度快,瘦肉率低,飼料報酬低,2歲以上的公牛,宜去勢后肥育,否則不便管理,可以并使剛b存有膻味,影響胴體品質。
3.驅蟲:育肥前要驅蟲(包括體內和體外寄生蟲),并嚴格清掃和消毒房舍。常用驅蟲藥有丙硫咪唑、敵百蟲、螨凈。
4.運動:必須盡量減少其活動,以增加營養物質的消耗,提升肥育效果。實行的方法就是,每次喂食回去后,每頭牛單木樁拴系或圈于歇息欄內,為增加其活動范圍,韁繩的長度以牛能臥下為不好。
5.刷拭:刷拭可增加牛體血液循環,提高牛的采食量。刷拭必須堅持每日1—2次。
(二)、圈養技術
1.飼料搭配與混合:在育肥牛的飼喂中可以把精料、粗料、糟渣料、青貯飼料、干草飼料分開飼喂;也可以混合拌勻后飼喂,將育肥牛日糧組成的各種飼料,按比例(稱量準確)全部混合,摻勻后投喂。所謂混合均勻,在有機械混合時,至少開動機器3分鐘;在手工操作時,至少應攪拌3次(把所有飼料攪拌3次),以看不到飼料堆里有各種飼料層次為準。這樣的飼料,牛不會挑食,而且先上槽牛和后上槽牛采食到的飼料比例基本都一樣,提高了育肥牛生長發育的整齊度:
2.干拌料和濕拌料:在喂食育肥牛時,可以使用干拌料,也可以使用濕拌料。理想的育肥牛飼料應當常年喂食全株青貯玉米或糟渣飼料。因此,在喂食牛前將蛋白飼料(棉籽餅、胡麻餅、葵花籽餅)、能量飼料(玉米粉、小麥粉)、青貯飼料、糟渣飼料、礦物質添加劑及其他飼料按比例秤放到一起往復滾落3次,此時各種飼料的混合物(含水量在40%一50%,屬于半干半濕狀),喂食牛最出色。育肥牛不必捕獵干活粉狀飼料,因為它一邊捕獵,一邊體溫,極容易把粉狀可望刮起,也影響牛本身的體溫。育肥牛在捕獵半干半燙混合料時必須特別注意,避免混合料蒸煮產熱,蒸煮產熱后飼料的爽口性大大上升,影響了牛的捕獵量。因此,應當實行多次煮料,每一次煮懸浮物太少一些,以能滿足用戶牛4—6小時的捕獵量為減半,用回去再煮;將蔥花的混合料鋪放到陰涼處,10厘米薄為不好。
3.飼喂次數:育肥牛的飼喂次數在我國目前大多數是日喂2次或3次,少數實行自由采食。自由采食能滿足牛生長發育的營養需要,因此長得快,牛的屠宰率高,出肉多,育肥牛能在較短時間內出欄,而采用限制飼養時,牛不能根據自身要求采食飼料。因此,限制了牛的生長發育速度。自由采食組的平均日增重較限制采食組高296克,從牛體重的標準差可以看出,自由采食牛的整齊度較限制采食牛好。自由采食組牛的屠宰串較限制采食組的牛高7.71%,凈肉率高7.59%,差異非常顯著。因此自由采食飼喂育肥牛可多生產牛肉13.9千克,按我國年屠宰2000萬頭的10%計算,僅飼喂方式一項可多增產牛肉
27800噸。采用自由采食法飼喂肉牛,其針扒(臀肉)、大米龍、腰肉的重量均大于限制采食組。
4.投料方式:將按比例包好的飼糧堆放到牛食槽邊,使用太少迎誠喂食,并使牛總存有嚴重不足之美感,爭搶而不嗜睡或偏愛。但太少迎誠喂食時必須特別注意牛的捕獵習慣,通常的規律就是早上捕獵量小,因此早上第一次添料必須多一些,太太少了難引發牛爭料而責罵斗架;晚上圈養人員歇息前,最后一次迎懸浮物必須多一些,因為牛在夜間也捕獵。
5.飼料更換:很少牛場能有均勻性的飼料,從育肥牛進欄到出欄都用相同的飼料;另一方面,隨著牛體重的增加,各種飼料的比例也會有調整,因此在育肥牛的飼養過程中,飼料的變更是常常會發生的。但飼料的更換應采取逐漸更換的辦法,決不可驟然變更,打亂牛的原有采食習慣,應該有3—5天的過渡期,逐漸讓牛適應新更換的飼料。在飼料更換期間,要求飼養管理人員勤觀察,發現異常,應及時采取措施,盡量減少因更換飼料給養牛者帶來損失。
6.飲水:育肥牛體內水的來源存有新陳代謝水、飼料含水及飲水三個來源。水就是廉價的資源,伹常常被人們忽略而影響育肥牛的生長發育。如何滿足用戶育肥牛飲水須要,使用民主自由飲水法最為適合。在每個牛欄內裝有能夠使牛隨意Fanjeaux水的裝置,此飲水設備的邊線最出色設于距牛欄糞尿溝的一側或上方,當流入的水或供水系統流入的水很快步入糞尿溝,不能淋濕牛欄。冬季北方天冷,民主自由飲水存有一定困難,就可以定時飲水,但每天至少3次。冬季飲水的溫度,據研究資料,冬季牛飲溫水(15℃)、飲冰水、喝雪三種情況下,育肥牛的減重速度未辨認出存有差異。因此冬季育肥牛飲用涼水即可,不必冷卻。
7.放牧育肥:在牧區因地制宜,依靠廉價的草原資源,采用一面放牧,同時補料的辦法育肥,也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時間選擇:放牧育肥的時間應選擇在每年的7—10月,此時牧區牧草茂盛,尤其要抓好牧草結籽期的育肥。放牧方式:早出牧,午間在牧場休息,晚上到有食槽處補料,每天的放牧距離不要超過4-5千米。采用放牧場補料:在放牧場臨時建牛食槽,將混合精料就地補飼,節省牛來回奔走而消耗體能,補料時,1頭一個槽,避免搶料格斗;補料量根據體重大小而異,按干物質計,每100千克體重補料量為體重的1%一1.5%;補料時要充分飲水。及時出欄:在氣溫下降到7℃左右時,應出售或屠宰。
(三)、秋季肉牛快速出欄法
秋季飼草飼料充足,氣溫適宜,是肉牛育肥的大好時機,利用這個季節到市場上購買淘汰的老、弱、殘牛,進行短期育肥后出售,是農家致富的好門路,一頭育肥瘦牛可增收2500—3000元。其技術措施是:
一、歇息。買回來后準備工作出欄的牛必須使其充份歇息,不再神之。
二、驅蟲。內服敵百蟲,每公斤按0·05克藥量內服,每天一次,連用2天。
三、利尿。香附75克、陳皮50克、萊菔子75克、枳殼75克、茯苓5克、山楂100克、神曲100克、麥芽100克、檳榔50克、青皮50克、烏藥50克、甘草50克,水煎一次衣,每頭牛每天1劑,屬格2天,可以進一步增強牛的食欲。
四、飼料配方。前期30天,青草45%,優質干草15%,玉米面、高梁面、紅薯20%,豆餅15%,麥麩5%,加適量食鹽;后期30天,青草25%,優質干草10%,玉米面、高粱面、紅薯35%,豆餅25%,麥麩5%,并喂適量食鹽。
a、飼料管理:
1、公司所屬的養殖場所需的飼料原料及輔料、預混料均由公司統一供給。公司按養殖場要求將飼料原料、輔料、預混料送至各養殖場,由養殖場按公司提供的各階段商品雞的飼料配方進行配制,養殖場再按實際生產情況進行飼喂。
2、各養殖場嚴禁私自在市場上出售其他飼料原料及輔料等,配制飼料時應拒絕接受技術員的監督,嚴格執行公司提供更多的飼料配方,嚴禁隨意修改,公司對私自更改飼料配方、私自出售其他原料、輔料、私自嵌入飼料添加劑的養殖場按選擇退出合約處置。
b、生產管理:
1、各養殖場的技術人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綠色食品、畜禽生產等)方可上崗。
2、所有養殖場必須按公司制定的《商品雞飼養規程》進行生產。
3、公司向各養殖場派遣技術員一名,負責管理對各養殖場展開技術指導,監督實際生產。
4、養殖場在日常生產中,必須認真填寫蛋雞生產記錄表,以使公司對其生產過程更有效的控制。
5、蛋雞生產記錄表每批次核對兩份,兩份必須一致,窶群經公司核實后,公司領一份,養殖場領一份。同時每次全面收購鮮蛋時必須帶兩份資料。對兩份資料不一致時,公司有權對其雞蛋不展開全面收購,并查明原因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置。
c、疫病防治:
防疫:
1、嚴把疫苗關,正確使用疫苗,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各養殖場所用疫苗由公司統一購買,統一供給。
2、疫苗購得場后,由專人看管。疫苗釀制在無菌室內,采用專用稀釋液或經殺菌處置的生理鹽水。
3、養殖場應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疫病防治規程,雞群接種應按規定方式、方法認真操作,嚴禁擅自隨意操作。
疾病防治:
1、科學的管理方式、嚴格的防疫制度是控制各種疾病發生的基礎。養殖場必須采取全進全出制,育雛、育成、產蛋雞分區飼養,糞便由專人、專車、每日清掃,并集中在遠離雞舍的糞場,采取無害化措施處理。
2、各養殖場每日對環境打掃、消毒(消毒劑由公司統一供給)。
3、養殖場采用封閉式管理,嚴禁外來人員進入,工作人員進入生產區須消毒,換上專用工作服、鞋、帽后,方可進入。
4、雞群出現疾病,各養殖場技術員應立即呈報公司生產技術部,由公司生產技術部和技術員對雞病展開統一預防,疾病防治中用藥須合乎《綠色食品獸藥采用準則》。
5、各養殖場對常見疾病應按公司編制的雞疾病防治手冊進行防治。
d、雞蛋的管理:
1、公司對所屬養殖場按要求生產的雞蛋統一收回。
2、養殖場在雞蛋的歸還時應看得出來:圈養人員在搜集鮮蛋時必須確保鮮蛋在雞舍的停留時間嚴禁少于兩小時;搜集蛋前會用刷牙或帶一次手套;蛋托及其它用具必須經過嚴苛消毒;將具有沙殼、軟皮、糞便、血跡、畸形的蛋單獨放置。
養殖場管理制度6
養殖場生產管理制度
1、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和布局,確保符合動物防疫要求。
2、有與其飼養規模相適應的生產場所和配套的生產設施。
3、設置專職防治人員或為其服務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其技術人員要符合國家的相關規定。
4、飼養人員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健康標準,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個人衛生和消毒工作,并接受專業知識的教育。患有人蓄共患傳染病人員不得直接從事畜禽養殖場的畜禽飼養。
5、種畜禽繁殖,要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健康合格標準。
6、根據畜禽不同生長時期和生理階段,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畜禽養殖技術規程的標準和要求進行飼養。
7、建立涉及養殖全過程的養殖檔案,確保畜禽產品質量的可追溯性。畜禽養殖檔案包括畜禽繁殖、飼料配方、畜禽免疫、疾病診療、獸藥使用、糞便處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畜禽銷售等檔案和記錄。畜禽養殖檔案應當真實、完整、及時,不得偽造,并至少保留兩年。
8、按照國家強制免疫規定,配合實施強制免疫,并對免疫過的畜禽佩戴動物免疫標識。
9、在專職獸醫指導下真確使用獸藥,實行用藥安全記錄。按規定實行宰前停藥。不用假藥、劣獸藥和其他禁止使用的獸藥。
10、發生動物疫情或疑似疫情時,及時向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不得瞞報、謊報或阻礙他人報告動物疫情。發生人畜共患傳染病時,服從衛生部門實行的防治措施,配合衛生部門及時對有關密切觸著進行醫學觀察。發生一類動物疫病時,屬疫區或者受威脅區內的養殖場根據疫病種類及時做好隔離、消毒等工作,服從市政府依法采取的封鎖、隔離、撲殺、銷毀、消毒、緊急免疫接種等強制性控制、撲滅措施。
11、按照國家規定的處理規程,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
12、排放污染物應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排放標準。設置符合環保要求的畜禽糞便的堆放場所,實行無害化處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畜禽糞便的散落、溢流,不得任意向水體或者其他環境直接排放畜禽糞便、沼液、沼渣或者污水等。積極實施畜禽糞便生態還田、生產沼氣、有機肥料等工作。
13、出售畜禽時要向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提前報檢,取得有效的檢疫證明后方可出售。禁止出售未經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出售的畜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藥物殘留標準,禁止出售藥物殘留超過國家標準的畜禽。按照國家要求收購和出售鮮乳等動物產品,并認真做好記錄。
養殖場獸藥和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1、建立完整的獸苗(疫苗)購進記錄。記錄內容包括。藥品的品名、劑量、規格、有效期、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進數量、購貨日期。
2、獸苗(疫苗)的質量驗收:包括藥品外觀性質檢查、藥品內外包裝及標識的檢查,主要內容有:品名、規格、主要成分、批準文號、生產日期、有效期等。
3、搬運、裝卸獸苗(疫苗)時應輕放輕拿、嚴格按照獸苗(疫苗)外包裝標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4、獸苗(疫苗)倉庫轉倉專用,專人專管。在倉庫內不得堆放其他雜物,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地面保持整潔,非相關人員不得進入。
5、獸苗(疫苗)出庫應進行準確記錄,詳細填寫品種。劑型、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員、何處使用,需在技術人員指導下使用,嚴格遵守停藥期。
6、不向無獸苗(疫苗)經營許可證的銷售單位購買動物用獸苗(疫苗),用藥標簽和說明書符合農業部規定。不得購進禁用獸苗(疫苗)、無批準文號、無成分的獸苗(疫苗)。不得購進原料藥、無中文標識進口獸苗(疫苗)。
7、疫苗存放要設有冰箱,其冷藏室內有溫度計,并有每天的溫度記錄,按照要求保存和使用。
養殖場動物防疫衛生制度
1、生產區和生活區嚴格分離,凈道和污道分離。
2、建立符合動物防疫要求的隔離設施,并確保能正常使用。
3、有符合環保要求的污水、糞便處理設施;內外環境衛生整潔。
4、養殖場大門口及生產區入口處設有符合防疫要求的消毒池,并經常更滑消毒池內的消毒液,保持有效濃度。生產區入口處有更衣室,并配備足量有效的紫外線燈。
5、外來人員及車輛必須經過嚴格消毒方可進入廠區。
6、生產人員需要更換工作服、消毒后方可進舍工作,嚴謹串崗。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消毒。
7、養殖場不得飼養與本廠無關的其他動物,工作人員不得外購動物及其產品進入廠區,專職獸醫不得對外診療。
8、堅持自繁自養,引進畜種前按規定進行報批,確保引進畜種種合格。引入后隔離飼養30天,確認健康無病后,才能進入畜群混養。
9、養殖商品畜禽的實行“全進全出”制,每批畜禽調出后要進行沖洗、消毒,至少每圈一周。
10、養殖場環境及用具需用高效、低毒、廣譜的藥物定期消毒,畜舍要保持通風,堅持每日打掃舍內衛生,保持料槽、水槽干凈。
11、禁止飼喂發霉、變質及不清潔的飼料和動物副產品。
12、根據畜禽發病情況,選擇適當藥物進行疫病防治。
13、定期驅蟲,搞好滅鼠、滅蚊蠅及吸血昆蟲等工作。
養殖場消毒制度
1、根據生產實際,制度消毒計劃和程序,確定消毒劑種類及其使用濃度、方法,明確消毒工作的管理者和執行人,落實消毒工作責任。
2、做好日常消毒,定期對圈舍、道路,環境進行消毒,必要時帶畜(禽)消毒,定期向消毒池內投放消毒劑,保持有效濃度,做好臨產前房、產欄及臨產畜的消毒,同時要嚴格診療器械的消毒器械的消毒工作。
3、強化臨時消毒,在出現個別畜(禽)發生一般性疫疾病或突然死亡時,應立即對所在圈舍進行局部強化消毒,包括對發病或死亡的畜(禽)的消毒劑無害化處理。
4、加強終末消毒。全進全出制生產方式,在畜(禽)出欄后,應對全場或空舍得單元,飼養用具等進行進行全方位的徹底清洗和消毒,或在周圍地區發生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疾病流行初期,或在本場發生國家規定的一、二類疾病流行平息后,解除封鎖前均勻對全場進行徹底清洗和消毒。
5、嚴格消毒程序。一般應按下列順序進行。清掃、高壓水沖洗、噴灑消毒劑、清洗、熏蒸消毒或干燥(或火焰)消毒、噴灑消毒劑、轉入畜(禽)。
6、加強環境衛生整治,消滅老鼠,割除雜草、填干水坑,以防蚊、蠅孳生,消滅疾病傳播媒介。
養殖場疫情處理制度
1、當發生疑似傳染病,應及時隔離病動物,并立即向市動物防疫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報告。
2、確診為一般動物疫病時,應在市動物防疫機構或當地鎮畜牧獸醫站指導下,采取隔離,治療、免疫防御、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綜合防治措施,及時控制和撲滅疫情。
3、確診為重大動物疫病,應配合市政府按國家有關規定,采取強制措施,迅速控制,撲滅疫情。
養殖場管理制度7
免疫制度
1、遵守《動物防疫法》,按獸醫主管部門的統一布置和要求,認真做好免疫工作。
2、嚴格免疫操作規程,確保免疫質量。
3、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法疫苗產品,不使用實驗產品或中試產品。
4、建立疫苗出入庫制度,嚴格按照要求貯運疫苗,確保藥苗的有效性。
5、廢棄疫苗按照國家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亂棄疫苗及疫苗包袋物。
6、疫苗接種及反應處置由取得合法資質的獸醫進行或在其指導下進行。
7、遵守操作規程、免疫程序接種疫苗并嚴格消毒,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8、疫苗接種后,按規定佩戴免疫標識,并詳細記入免疫檔案。
9、免疫接種人員按國家規定作好個人防護。
10、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效價監測,及時改進免疫計劃,完善免疫程序,使本場的免疫工作更科學更實效。
用藥制度
1、場內預防性或治療性用藥,必須由獸醫決定,其它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獸醫使用獸藥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使用非法產品。
3、必須遵守國家關于休藥期的規定,未滿休藥期的畜禽不得出售、屠宰,不得用于食品消費。
4、樹立合理科學用藥觀念,不亂用藥。
5、不擅自改變給藥途徑、投藥方法及使用時間等。
6、做好用藥記錄,包括:動物品種、年齡、性別、用藥時間、藥品名稱、生產廠家、批號、劑量、用藥原因、療程、反應及休藥期。必要時應付醫囑:用藥動物種類、休藥期及醫囑等。
7、做好飼料、飼料添加劑、藥物等材料的采購和保管記錄。
檢疫申報制度
1、本場飼養的`畜禽出售或遷移,須提前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其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2、本場飼養的畜禽遷移出省境,應將畜禽運至指定地點,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派出的換證處申報,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A)》。
3、自宰自食畜禽,在屠宰前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者派出的報檢點申報檢疫,經檢疫合格后,方可屠宰、食用。
4、從縣境外引進畜禽,在引進前須向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備案,引入后按規定進行隔離、觀察、加免,期滿后經檢疫合格再合群。
疫情報告制度
1、義務報告人:駐場獸醫當懷疑發生傳染病時應立即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或畜牧獸醫站報告。
2、臨時性措施:
(1)將可疑傳染病病畜隔離,派人專管和看護。
(2)對畜禽停留過的地方和污染的環境、用具進行消毒。
(3)畜禽死亡時,應將其尸體完整地保存下來。在法定疫病認定人到來之前,不得隨意急宰,病死畜禽牛未經獸醫檢查不許食用。
(4)發生可疑需要封鎖的傳染病時,禁止畜禽進出養殖場。
(5)限制人員流動。
3、報告內容:
(1)發病的時間和地點。
(2)發病畜禽種類和數量、同群畜禽數量、免疫情況、死亡數量、臨床癥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報告的單位、負責人、報告人及聯系方式。
4、報告方式:書面報告或電話報告、緊急情況時應電話報告。
消毒制度
1、養殖場大門和圈舍門前必須設消毒池,并保證有效的消毒液;場內還應設更衣室、淋浴室、消毒室、畜禽隔離舍。
2、養殖場定期不定期進行清掃、沖洗和使用化學藥品等多種方法相結合進行消毒。
3、選擇高效低毒、人畜無害的消毒藥品,消毒藥應根據消毒目的、對象選擇貯備,對環境、生態及動物有危害的藥不得選擇。
4、圈舍每天清掃1至2次,周圍環境每周清掃一次,及時清理污物、糞便、剩余飼料等物品,保持圈舍、場地、用具及圈舍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對清理的污物、糞便、墊草及飼料殘留物應通過生物發酵、焚燒、深埋等進行無害化處理。
5、定期進行消毒滅源工作,一般圈舍和用具一周消毒一次,周圍環境一月消毒一次。發病期間做到一天一次消毒。疾病發生后進行徹底消毒。
6、場內工作人員進出場要更換衣服和鞋,場外的衣物鞋帽不得穿入場內,場內使用的外套、衣物不得帶出場外,同時定期進行消毒。
7、所有人員進入養殖區必須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并對手、鞋消毒,消毒池的藥液每周至少更換一次。
8、養殖場實行“干稀分離、雨污分流”排放,干糞實行發酵處理利用,尿污進入沼氣池沼化處理利用,防止糞尿污染環境。
無害化處理制度
1、當養殖場的畜禽發生疫病死亡時,堅持“五不一處理”原則:即不宰殺、不販運、不買賣、不丟棄、不食用,進行徹底的無害化處理。
2、當養殖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時,除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外,還要根據動物防疫主管部門的決定,對同群或染疫的動物進行撲殺和無害化處理。
4、當養殖場的畜禽發生傳染病時,一律不交易,不販運,就地進行隔離觀察和治療。
5、無害化處理過程必須在駐場獸醫和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下進行,并認真對無害化處理的肉牛數量、死因、體重及處理方法、時間等進行詳細的記錄、記載。
6、無害化處理完后,對圈舍、用具、道路等進行徹底消毒、防止病原傳播。
7、在無害化處理過程中及疫病流行期間要注意個人防護,防止人畜共患病傳染給人。
畜禽標識制度
1、新出生牲畜,在出生后加施畜禽標識。
2、牲畜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牲畜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3、牲畜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4、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5、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養殖檔案
(一)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4、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畜禽養殖代碼;
(二)養殖場應當依法向縣畜牧獸醫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作為養殖檔案編號。
(三)畜禽調運時,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隨同調運。
(四)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 20年。
養殖場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
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
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㈡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㈢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養殖場管理制度9
為了加強規模養殖場的檢疫監管,規范畜禽養殖場的養殖生產環節,實施規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產品質量和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動物防疫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湖北省動物防疫條件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特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管理制度。
一、規模養殖場(小區)的建設和生產管理應嚴格遵守動物防疫法律法規等規定,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的原則,防止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規模養殖場(小區)應經當地動物防疫監督機構進行動物防疫條件審核合格后,辦理《動物防疫合格證》,并在當地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標識代碼。
三、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
2、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3、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的物質飼養畜禽;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為。
四、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有專門的檔案盒,并載明以下內容:
1、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藥等投入品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
3、檢疫、免疫、消毒情況;
4、畜禽發病、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畜禽檔案保存2年以上;種畜禽場應依法經營,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種畜禽合格證和系譜證“三證”齊全,歸檔并長期保存。
養殖場管理制度10
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令第67號,經2006年6月16日農業部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為了規范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全文共六章三十五條。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農業部令
第67號
《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業經2006年6月16日農業部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
部長杜青林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畜牧業生產經營行為,加強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畜禽標識是指經農業部批準使用的耳標、電子標簽、腳環以及其他承載畜禽信息的標識物。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畜禽及畜禽產品生產、經營、運輸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全國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畜禽標識制度應當堅持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穩步推進的.原則。
第六條畜禽標識所需費用列入省級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
標識管理
第七條畜禽標識實行一畜一標,編碼應當具有唯一性。
第八條畜禽標識編碼由畜禽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碼、標識順序號共15位數字及專用條碼組成。
豬、牛、羊的畜禽種類代碼分別為1、2、3。
編碼形式為:×(種類代碼)-××××××(縣級行政區域代
碼)-××××××××(標識順序號)。
第九條農業部制定并公布畜禽標識技術規范,生產企業生產的畜禽標識應當符合該規范規定。
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統一采購畜禽標識,逐級供應。
第十條畜禽標識生產企業不得向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畜禽標識。
第十一條畜禽養殖者應當向當地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申領畜禽標識,并按照下列規定對畜禽加施畜禽標識:
(一)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從國外引進畜禽,在畜禽到達目的地10日內加施畜禽標識。
(二)豬、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第十二條畜禽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第十三條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實施產地檢疫時,應當查驗畜禽標識。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出具檢疫合格證明。
第十四條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畜禽屠宰前,查驗、登記畜禽標識。
畜禽屠宰經營者應當在畜禽屠宰時回收畜禽標識,由動物衛生監督機構保存、銷毀。
第十五條畜禽經屠宰檢疫合格后,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在畜禽產品檢疫標志中注明畜禽標識編碼。
第十六條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畜禽標識及所需配套設備的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登記、回收、銷毀等制度。
第十七條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檔案管理
第十八條畜禽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二)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三)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四)畜禽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五)畜禽養殖代碼;
(六)農業部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九條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建立畜禽防疫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一)畜禽養殖場:名稱、地址、畜禽種類、數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稱、畜禽養殖代碼、畜禽標識順序號、免疫人員以及用藥記錄等。
(二)畜禽散養戶:戶主姓名、地址、畜禽種類、數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稱、畜禽標識順序號、免疫人員以及用藥記錄等。
第二十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依法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畜禽養殖代碼。
畜禽養殖代碼由縣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備案順序統一編號,每個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只有一個畜禽養殖代碼。
畜禽養殖代碼由6位縣級行政區域代碼和4位順序號組成,作為養殖檔案編號。第二十一條飼養種畜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
種畜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
第二十二條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10年,種畜禽長期保存。
第二十三條從事畜禽經營的銷售者和購買者應當向所在地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更新防疫檔案相關內容。
銷售者或購買者屬于養殖場的,應及時在畜禽養殖檔案中登記畜禽標識編碼及相關信息變化情況。
第二十四條畜禽養殖場養殖檔案及種畜個體養殖檔案格式由農業部統一制定。信息管理
第二十五條國家實施畜禽標識及養殖檔案信息化管理,實現畜禽及畜禽產品可追溯。
第二十六條農業部建立包括國家畜禽標識信息中央數據庫在內的國家畜禽標識信息管理系統。
省級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建立本行政區域畜禽標識信息數據庫,并成為國家畜禽標識信息中央數據庫的子數據庫。
第二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數據采集要求,組織畜禽養殖相關信息的錄入、上傳和更新工作。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所屬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畜禽標識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九條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記載的信息應當連續、完整、真實。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對畜禽、畜禽產品實施追溯:
(一)標識與畜禽、畜禽產品不符;
(二)畜禽、畜禽產品染疫;
(三)畜禽、畜禽產品沒有檢疫證明;
(四)違規使用獸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
(五)發生重大動物衛生安全事件;
(六)其他應當實施追溯的情形。
第三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畜禽標識、養殖檔案等信息對畜禽及畜禽產品實施追溯和處理。
第三十二條國外引進的畜禽在國內發生重大動物疫情,由農業部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追溯。
第三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銷售、收購、運輸、屠宰應當加施標識而沒有標識的畜禽。
附則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處罰。第三十五條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2年5月24日農業部發布的《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3號)同時廢止。
豬、牛、羊以外其他畜禽標識實施時間和具體措施由農業部另行規定。
養殖場管理制度11
一健全優質肉牛良種繁育體系根據各優勢區域品種和資源特點,以純種繁育為基礎、雜交改良為主要手段,加快良種擴繁,加大良種推廣力度;建設一批種公牛站、肉牛良種繁育場和人工授精站,逐步建成現代肉牛繁育體系。加強基礎母牛供應能力建設,形成性能優良的基礎母牛群,提高育肥用犢牛質量。
二完善肉牛標準化飼養技術體系加快建立適應各優勢區特點的集營養、飼料、牛舍設計、模式化飼養管理于一體的肉牛標準化技術生產體系和技術規程。大力推行農戶繁育小牛、規模化集中育肥的生產模式,積極發展農牧結合的階段飼養、異地育肥等飼養模式。支持優勢區域發展肉牛標準化規模養殖。逐步建立牛肉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體系,提高肉牛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盡快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活牛出欄評價體系、胴體質量評價體系和牛肉質量評價體系。
三建立優質安全飼草料供應體系培育和推廣適合各優勢區光熱條件的優質高產牧草,研制出能延長青飼料保存時間、延緩青飼料養分損失、經濟效益顯著的無公害綠色添加劑,以及與各種青貯方式相配套的機械設備。開發肉牛專用安全飼料添加劑和精料補充料,改變傳統飼料結構。中原、東北和西南優勢區要建立專用飼料作物基地,大力推廣三元種植結構;西北優勢區應在堅持生態優先的原則下,適度建設人工草地。四構筑和完善肉牛產業鏈體系通過政策引導和扶持等方式,培育具有市場開拓能力、能為農民提供服務、產品有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提高加工企業的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能力,在推行分割技術的基礎上,開發具有特色的牛肉制品,加強加工副產品開發力度,進一步延伸產業鏈條,提高加工附加值。進一步完善牛肉加工和流通體系,規范牛肉及活牛市場,逐步建立完善以質論價制度。
一、育肥牛飼養管理一般原則
1、飼料配方應根據牛的育肥階段、體重和地點飼料情況來制定。
2、肉牛按體重大小、強弱等分群飼養,喂料量按要求定量給予。
3、飼料加工人員要認真負責,按要求肉牛的各類飼料,特別是添加劑等必須充分攪拌、混勻后才能喂牛。
4、自由采食情況下,24小時食槽有飼料;自由飲水,24小時水槽有水。如定頓飼喂肉牛時,要制定飼喂計劃,按時飼喂,杜絕忽早忽晚。
5、一次添飼料不能太多,飼料中不能混有鐵絲、鐵釘等異物,不能用霉爛變質的飼料喂牛。牛下槽后及時清掃飼槽,防止草料殘渣在槽內發霉變質,注意飲水衛生,避免有毒有害物質污染飲水。
6、保持牛舍清潔衛生、干燥、安靜。搞好環境困生,減少蚊蠅干擾牛,影響育肥牛增重。
7、露天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0頭以上)2~3個月清除牛糞一次;有牛棚牛舍圍欄育肥牛場(每個圍欄養牛10~20頭)一天清除牛糞兩次。雨天時,做好運動場排水工作。
8、飼養員喂料、消毒、清糞等要按操作規程進行,動作要輕,保持環境的安靜。
9、肉牛夏季要防暑,冬季防凍保溫。減少應激。
10、貫徹防重于治的方針,定期做好疫苗注射、防疫保健工作。
11、飼養員對牛隨時看采食、看飲水、看糞尿、看反芻、看精神狀態是否正常。
12、每天上、下午定時給牛體刷拭一次,以促進血液循環,增進食欲。
13、牛舍及設備常檢修。韁繩、圍欄等易損品,要經常檢修、更換。
14、飼養員報酬實行基本工資加獎金制度,基本工資每日每人10元;獎勵工資以育肥牛每日增重量計算。獎勵工資的'內容還可以增加飼料消耗量(飼料報酬)、勞動紀律、獸藥費用(每頭牛)、出勤率等等,每一項都細化為可衡量的等級,讓飼養員體會到獎勵制度經過努力可以達到,努力越多,獎勵越高。
二、新購買架子牛的飼養管理
1、新購入架子牛進場后應隔離飼養15天以上。防止隨牛引入疫病。
2、飲水。由于運輸途中飲水困難,架子牛往往會發生嚴重缺水,因此架子牛進入圍欄后要掌握好飲水。第一次飲水量以10~15千克為宜,可加入工鹽(每頭100克);第二次飲水在第一次飲水后的3~4小時,飲水時,水中可加些麩皮。
3、粗飼料飼喂方法。首先飼喂優質青干草、秸稈、青貯飼料,第一次喂量應限制,每頭4~5千克;第二、三天以后可以逐漸增加喂量,每頭每天8~10千克;第五、六天以后可以自由采食。
4、飼喂精飼料方法。架子牛進場以后4~5天可以飼喂混合精飼料,混合精飼料的量由少到多,逐漸添加,10天后可喂給正常供給量。
5、分群飼養。按大小強弱分群飼養,每群牛數量以10~15頭較好;傍晚時分群容易成功;分群的當天應有專人值班觀察,發現格斗,應及時處理。牛圍欄要干燥,分群前圍欄內鋪墊草。每頭牛占圍欄面積4~5m2。
6、驅蟲。體外寄生蟲可使牛采食量減少,抑制增重,育肥期增長。體內寄生蟲會吸收腸道食糜中的營養物質,影響育肥牛的生長和育肥效果。一般可選用阿維菌素,一次用藥同時驅殺體內外多種寄生蟲。驅蟲可從牛入場的第5~6天進行,驅蟲3日后,每頭牛口服“健胃散”350~400克健胃。驅蟲可每隔2~3個月進行一次。如購牛是秋天,還應注射倍硫磷,以防治牛皮蠅。
養殖場管理制度12
動物養殖場養殖檔案制度
一、養殖場應當建立養殖檔案,載明以下內容:
1、生豬的品種、數量、繁殖記錄、標識情況、來源和進出場日期;
2、飼料、飼料添加劑等投入品和獸藥的來源、名稱、使用對象、時間和用量等有關情況;
3、檢疫、免疫、監測、消毒情況;
4、生豬發病、診療、死亡和無害化處理情況;
5、生豬養殖代碼;
二、飼養種豬應當建立個體養殖檔案,注明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信息。
三、生豬調運時應當在個體養殖檔案上注明調出和調入地,個體養殖檔案應當隨同調運。
四、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2年,種豬長期保存。
動物養殖場畜禽標識制度
一、新出生仔豬,在出生后30天內加施畜禽標識;30天內離開飼養地的,在離開飼養地前加施畜禽標識。
二、豬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標識,從外地引進的生豬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標識,在右耳中部加施。
三、生豬的標識嚴重磨損、破損、脫落后,應當及時加施新的標識,并在養殖檔案中記錄新標識編碼。
四、沒有加施畜禽標識的,不得運出養殖場。
五、畜禽標識不得重復使用。
動物養殖場物預防免疫接種制度
一、準時準量免疫接種,做到頭頭免疫注射
二、注射疫苗時,小豬一欄換一個針頭,種豬一針筒疫苗換一個針頭。病豬不能注射,病愈后及時補注。
三、接種活菌苗前后1周停用各種抗菌素。
四、發生過敏反應肌注腎上腺素;為預防過敏反應及加強免疫效果可在注射疫苗前飲水添加維力康等抗應激、免疫增效劑藥物。
五、各種疫苗要按要求進行保存,凡是過期、變質、失效的疫苗一律禁止使用。
六、免疫接種必須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免疫程序》進行。
七、免疫注射時,盡量不打飛針,嚴格按操作要求進行。
八、做好免疫計劃、免疫記錄。
動物養殖場產地檢疫申報制度
一、為有效防控動物疫病,維護公共衛生安全,動物養殖場的動物在離開養殖場前必須實行產地檢疫申報。
二、規模養殖場的動物在出場時應提前2天向當地鎮農技服務中心申報檢疫。
三、申報檢疫的動物必須經強制免疫和佩戴動物標識后,方可申報。
四、規模養殖場的動物經鎮農技服務中心檢疫人員檢疫合格后方可出場。
五、運輸動物的車輛裝載前和卸載后應清洗消毒,并取得動物運載工具消毒證明。
六、未經檢疫的動物禁止調離本場,檢疫不合格的動物實行隔離觀察、治療。
七、申報產地檢疫數作為項目申報核定出欄數的重要依據。
八、違反上述規定將按《動物防疫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動物無害化處理管理制度
一、經營場所、養殖場(戶)必須制定無害化處理制度。
二、檢疫中發現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產品,按照規定在檢疫人員監督下進行無害化處理。
三、各市縣動物防疫監督管理機構對無害化處理制度的落實進行嚴格的監督管理和檢查,對不執行制度及造成疫情傳播者,按法規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必須建立無害化處理檔案,對無害化處理的畜禽及畜禽產品必須作好記錄,并列入檔案管理。
五、無害化處理措施和方式必須按照動物防疫法有關規定和GB16548—2006進行。
六、無害化處理的場所建設必須科學合理,遠離居民區、水源和交通要道等,并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動物用藥管理制度
一、采用環保型消毒劑,勿用毒性殺蟲劑和毒性滅菌(毒)、防腐藥物。
二、藥品、添加劑的購入,分發使用及監督指導,須從正規大型規范廠家購入,并嚴格執行國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和《獸藥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藥品購入、檢測和使用需由國家授權和獸醫藥使用規范,并結合各進口國的要求實施,以防止濫用。盡量減少用藥。藥品的分發、使用須由獸醫開具處方,并監督指導使用,以改善體內環境,增加抵抗力。
三、獸用生物制品購入、分發、使用,必須符合國家《獸用生物制品管理辦法》。
四、場房建設有利于消毒隔離,統一生物安全措施與衛生防疫制度。
養殖場動物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一、物疫情監測報告實行第一責任人制度。養殖場負責人為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第一責任人。
二、養殖場須設專職人員(動物疫情測報員),負責動物疫情監測和上報工作。
三、在發現有疫情發生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鎮農技服務中心報告。
四、監測報告的內容包括動物疫病流行病發生地點,發生狀況和蔓延趨勢。
五、實行零報告制,每月3日前,動物疫情報告員將上月動物疫病發生情況上報鎮農技服務中心。
六、鎮農技服務中心在接到動物疫情員重大疫情發生報告時,應1小時內報至縣獸醫衛生監督所。
七、養殖場應建立動物疫情測報員、報告員崗位職責以及工作考核及獎懲制
養殖場動物消毒管理制度
一、裝卸動物、動物產品的車輛在裝前、卸后要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要求開展消毒工作。
二、動物及動物產品要嚴格按照GB16548—2006進行消毒。
三、存放動物的圈舍、動物的屠宰車間,每天堅持清掃、消毒一次。
四、對規模養殖場、散養戶必須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進行嚴格消毒。
五、對經營畜禽及畜禽產品的場所必須定期消毒。
六、對進行無害化處理的工作人員、服裝、污染場所必須進行嚴格消毒。
七、要規范使用消毒藥品,領取、配置應有記錄,手續齊全。
養殖場管理制度13
1、禽場及孵化場工作人員不許在場外及自己家中飼養家禽和從事與養禽有關的業務,養禽場工作人員所需的蛋和肉產品,必須經檢疫無病并由本場供應。
2、防止人員、來訪客、飼養用具和雜物傳播疾病。對于易從外界帶來病原體的媒介物(包括工作人員、推銷員、買蛋商、運送工人和來訪客等),都應嚴加管理和監督。每次進入生產區前應沖洗、消毒、更換衣帽鞋等。所有的一切用具和運輸工具都須經嚴格沖洗消毒后,才能進入禽場和禽舍。獸醫人員使用的各種診療器械,必須經高壓消毒后,才可進入禽舍內使用。墊料要經陽光曝曬后或經消毒藥熏蒸后使用。
3、實行專業化生產和全進全出。在條件允許時,最好實行專業化生產。有條件的可分為育雛場、成年蛋禽場、孵化場、種禽場等,更要避免畜、禽混養。如育雛場僅飼養1~49日齡的小雛,或1~120日齡的禽,而成年禽場則全是120日齡以上的成年禽,這樣避免了成年禽的病傳染給幼雛。
最普遍的做法是采用整棟禽舍的全進全出制飼養。即一批禽出舍后,禽舍經沖洗消毒-火焰燒灼消毒-噴霧消毒-熏蒸消毒等徹底的消毒程序后,再空置1~2周,然后引進下一批禽。這樣就可以大大減少疫病的發生。因為許多疫病發生和中止有一個較固定周期,采用“全進全出”就不會給疫病以接力感染的`機會。
4、定期對禽舍、孵化室及禽群進行噴霧消毒,尤其是生產過程中的帶禽消毒。及時清理墊料和糞便,保持清潔衛生。
5、提供和保持良好的環境條件,避免和減輕應激反應。禽舍要通風良好、風速宜小、光照能控制,禽舍和禽籠結構要合理、保持適宜的濕度和溫度、保持禽舍空氣新鮮。要避免過分擁擠、頻繁捕捉、轉群、斷喙、免疫接種和突然聲響等應激因素的危害。
6、合理處理淘汰的病禽和死禽。對于淘汰的病禽應及時送往指定的屠宰場急宰,在獸醫監督下加工處理。死禽充分焚燒或深埋,糞便和墊料等運送指定地點做生物熱等無害化處理。
7、配合做好殺蟲滅鼠,否則消毒工作會事倍功半。蚊、蠅、蠓、蚋、虱和老鼠,是很多病的傳播媒介。搞好環境衛生、消滅蚊蠅孳生地、殺滅體外寄生蟲,經常捕捉老鼠,場內禁養犬、貓等,防止飛鳥進入場內等。
管理是把養殖工作做好的重藥因素之一,只有把管理做好,才能更好的把雞養好。不管行情的好壞(行情不可控),咱們養殖戶只有把自己的本職工作——把雞養好,才能得到經濟效益最大化!養殖場的管理制度篇11
為了規范獸藥采購、保管和使用,確保安全用藥,保障畜產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購獸藥,必須購買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
二、使用獸藥,應當遵守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獸藥安全使用規定,并建立用藥記錄,必須載明進貨廠家或經銷商、數量、批號、有效期等內容。
三、禁止使用假、劣獸藥以及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禁止使用的藥品和其他化合物目錄由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制定公布。獸藥的使用依照有關技術規范標準執行。
四、有休藥期規定的獸藥用于食用動物時,飼養者應當向購買者或者屠宰者提供準確、真實的用藥記錄;購買者或者屠宰者應當確保動物及其產品在用藥期、休藥期內不被用于食品消費。
五、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激素類藥品和國務院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禁用藥品。經批準可以在飼料中添加的獸藥,應當由獸藥生產企業制成藥物飼料添加劑后方可添加。禁止將原料藥直接添加到飼料及動物飲用水中或者直接飼喂動物。禁止將人用藥品用于動物。
六、發現可能與獸藥使用有關的嚴重不良反應,應當立即向縣畜牧獸醫局報告。
黃石鎮畜牧獸醫站監制
養殖場管理制度14
1、凡進入雞場的人員,無論是進入生產區或生活區,一律先經過雞場大門口進行腳踏消毒池(墊)、消毒液洗手、紫外錢照射5分鐘方可入內。
2、所有進入生產區的人員,必須堅持“三踩一更”的消毒制度。即:場區門前踏3%的火堿池、更衣室更衣、消毒液洗手、生產區門前消毒池及各雞舍門前消毒(盆)消毒后方可入內。
3、外來人員禁止入內,并謝絕參觀。若生產或業務必需,經消毒后在接待室等候,可以借助錄像了解情況。若系生產需要(如專家指導)也必須參照生產人員入場時的消毒程序消毒后入場。
4、飼養人員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準區竄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5、任何不準帶飯入場,更不能將生雞及含雞肉制品的食物帶入場內。場內職工和食堂均不得從市場購雞,吃雞問題由場內宰殺健康豬只供給。
6、本場送雞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經過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場。
7、嚴格場內養貓養狗,職工不得將寵物帶入場內。
8、飼養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傳染病患者不得從事養雞工作。
9、場內獸醫人員不準對外診療雞及其他動物的疾病,豬場配種人員不準對外開展豬的'配種工作。
10、每天打掃雞舍衛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凈,地面清潔。經常檢查飲水設備,觀察豬群健康狀態。
11、雞場工作人員應按時完成每日的資料記錄。
12、認真做好日常生產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引種、配種、產仔、哺乳、斷奶、轉群、飼料消耗等。
13、種雞要有來源、特征、主要生產性能記錄。
14、做好飼料來源、配方及各種添加劑使用情況的記錄。
15、獸醫人員應做好免疫、用藥、發病和治療情況記錄。
16、每批出場的雞應有出場雞號、銷售地記錄,以備查詢。
17、資料應盡可能長期保存,最少保留2年。
養殖場管理制度15
一、自覺遵守《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衛主,防治結合,防重于治”原則,預防動物疫病發生,提高養殖效益。
二、養殖場(小區)配備與養殖場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建設符合動物防疫條件并依法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三、養殖場(小區)法人為動物防疫工作主要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動物防疫各項制度,定期做好場內環境清潔、消毒、滅鼠、滅蠅等工作,履行動物疫病綜合防控職責。
四、提倡自繁自養,商品畜禽實行全進全出或分單元全進全出制飼養管理。
五、實行封閉性管理,生產區內禁養其它動物。定期對生產區、欄舍、用具等進行嚴格消毒。禁止無關人員、動物、車輛隨意進出,對進出人員、車輛要嚴格消毒。
六、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檢疫、調運備案、隔離觀察、疫情報告、疫苗使用管理、疫病監測等防控工作。
七、嚴格按規定建立和規范填寫防疫檔案、免疫證(卡),加施畜禽標識。各類檔案記錄應真實、完整、整潔并有相關人員簽名。養殖檔案和防疫檔案保存時間:商品豬、禽為2年,牛為20年,羊為,種畜禽長期保存。
八、接受主管部門、動物衛生監督及動物疫控機構的依法監管和抽樣監測。
動物免疫制度
一、嚴格執行政府強制免疫計劃和實施方案,嚴格按規定做好強制免疫疫病及其它疫病的免疫工作,確保免疫密度和質量達到國家規定標準。
二、遵守國家關于生物安全管理規定,使用來自于合法渠道的合格疫苗產品。
三、嚴格按規定和疫苗說明書分類保管、儲藏、規范管理疫苗。失效、廢棄或殘余疫苗以及使用過的.疫苗瓶一律按規定無害化處理,不亂丟棄疫苗及疫苗包裝物。
四、落實養殖場(小區)按程序自主實行免疫制度,按需領用國家免費強制免疫疫苗。領用前,應向當地鄉鎮(街道)畜牧獸醫站報告畜禽種類、飼養規模、疫苗品種及用量等,經審核后方能領用疫苗。
五、嚴格按免疫操作規程、免疫程序實施免疫,正確免疫途徑、部位、劑量等,確保有效性。認真做好免疫各環節的消毒工作,防止帶毒或交叉感染。
六、按照國家關于畜禽標識管理的規定,在應當加施標識畜禽的指定部位加施標識。
七、定期對主要病種進行免疫抗體監測,落實補免措施,確保防疫質量。
八、按規定做好免疫記錄,填寫免疫證(卡)。
九、接受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監管。
消毒制度
一、合理選擇消毒方法、消毒劑,科學制定消毒計劃和程序,嚴格按照消毒規程實施消毒,并做好人員防護。
二、生產區出入口設與門同寬,長至少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各養殖棟舍出入口設置消毒池或者消毒墊。適時更換池(墊)水、池(墊)藥,保持有效藥液容量和濃度。
三、生產區入口處設置更衣消毒室。所有人員必須經更衣、對手消毒,經過消毒池和消毒室后才能進入生產區。工作服、膠鞋等要專人使用并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帶出。
四、進入生產區車輛必須徹底消毒,同時應對隨車人員、物品進行嚴格消毒。
五、定期或適時對圈舍、場地、用具及周圍環境(包括污水池、排糞溝、下水道出口等)進行清掃、沖洗和消毒,必要時帶畜禽消毒,保持清潔衛生。同時要做好飼用器具、診療器械等的消毒工作。
六、畜禽周轉舍、臺、磅稱及周圍環境每售一批畜禽后大消毒一次。圈舍空置1周后方可再飼養。
七、畜禽發生一般性疫病或突然死亡時,應立即對所在圈舍進行局部強化消毒,規范死亡畜禽的消毒及無害化處理。
八、所有生產資料進入生產區都必須嚴格執行消毒制度。
九、按規定做好本場(小區)消毒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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