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節水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水節水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1
為了促使公司員工樹立勤儉節約的意識,進一步規范用電、用水行為,盡可能節約能源、減少支出,特通知如下。
一、管理職責
1、各營運部營業廳、所轄水房、衛生間所有用電、用水設備均由該部門指定人負責管理,總責任人為樓層經理。
2、樓層、科室辦公室內所有用電、用水設備由各辦公室指定人負責管理,辦公室責任人為該部門主管。
3、院內、鍋爐房、宿舍以及其他公共場的所有用電、用水設備由綜合部指定人負責管理,責任人為綜合部主管。
4、各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用電、用水管理,有效保證節電節水措施的.實施。
二、用電管理
1、養成愛護用電設施,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發現用電故障或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安防部。
2、營業廳開門前開啟一半照明燈,閉店后要做到人走斷電。
3、科室辦公場所白天光線正常的情況下不開啟照明燈。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辦公自動化設備避免長時間待機,下班時要關閉飲水機、電腦、打印機、復印機等設備,并盡量做到關機后關掉插座總電源。
4、合理使用空調,夏季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于25℃、冬季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于14℃,提倡下班前15分鐘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時開空調。
三、用水管理
1、加強用水設備的日常維護,如果發現水龍頭、衛生間閥門、開水器等用水設施損壞現象,要立即報告安防部。
2、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盡量將水龍頭開小,沖洗期間不得離開現場,用水完畢后隨時關閉水籠頭,嚴禁滴漏,杜絕“長流水”。
四、檢查考核
商場安排專人進行檢查,對在節約用電、節約用水方面有突出成績和貢獻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規用電、用水者給予罰款處理。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2
節約用水是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項重要工作。水資源的保護利用是我國的'一個重要國策。為提高我院節約用水、合理用水的管理水平,創建節水型單位,特制訂節約用水管理制度。
1、全院節約用水工作應主動接受市節約用水辦公室的業務領導和技術指導。認真貫徹上級下發的有關文件精神,依法用水、依法管水。
2、根據上級要求定期進行水平衡測試。
3、節水器具應優先選取用國家推薦定點產品,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衛生潔具和確實浪費水的器具。
4、經常性地開展節水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師生節約用水意識,努力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
5、管水員每周至少巡回檢查一次,發現供水器具損壞,應及時組織人員修理。
6、管水員、公寓服務員要經常深入教學區、生活區檢查,發現無人使用水龍頭開著應及時關上,并教育學生隨時關水,教育不改者,提交學生工作處根據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7、采取措施,節約用水。男、女浴室、洗碗池改換腳踏水開關,廁所間改換紅外線或延時節水閥,做到人走水停。
8、落實專人開關水泵和水閥。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3
1、商城范圍內的給排水系統,由經營管理公司管理;
2、各商鋪均設獨立的水表,物業管理部人員定期抄表;
3、商戶要按時交納水費,拖欠水費者將按供水公司有關規定加收滯納金;
4、商戶不得對設計安裝的給排水管道隨意改動。
5、嚴格禁止對商鋪內污水道、雨水管等倒剩余飯菜及其它雜物。如已造成堵塞,經營管理公司可派人疏通維修,商戶商鋪內部維修費用由商家全部承擔,公共管道部分的維修費用由使用本管道的所有商戶共同分擔;
6、給排水系統要防止跑、冒、滴、漏,若有發現應及時報修,以免為各商戶帶來麻煩及損失。要節約用水,嚴禁浪費;
7、私接私用公水及消防用水將按規定嚴格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害由其自負;
8、商戶不得有意破壞水表等公共設施(包括公共管道、消防管道),如蓄意破壞水表或不通過水表用水,按偷水處理;
9、公共給排水若出現故障,要通知經營管理公司去維修,不得擅自維修。否則,對由此造成公共設備、設施的.損壞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10、商戶如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自身及他人損失,須負全部責任并賠償所有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4
為規范公司用水管理,滿足生產生活需要,確保用水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一、供水管理制度
1.本制度使用空調水、生活水、消防水系統。
2.未經批準人員不得操作相關設備及調整數據。
3.當日值班員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4.對生活水系統出現的故障,必須要報告主管經理。
5.對其它空調水、消防水、必須在相關部門的配合下,進行檢修、實驗工作。
6.隨時保持蓄水裝置,水泵等設備的清潔、有效。
二、飲用水衛生管理制度
1.認真執行有關衛生條例,堅持滅四害的常規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
2.對飲水設施定時進行維護,保證飲水設施的正常使用,密切關注飲水安全。
3.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每月進行一次清晰。每周進行一次消毒。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即使清楚污垢,保證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4.責任人須做好責任區內環境衛生,保持整潔的'衛生環境。
5.定期進行除四害的工作,是工作區內的除四害的要求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防止傳染病的發生。
6、慢開慢關水龍頭,以免造成水龍頭損壞,如發現漏水或損壞及時通報后勤處維修班進行修理。
7、責任人經常檢查上水和下水有無漏水現象,發現損壞,及時通報后勤處進行維修。
8、避免水龍頭長流水現象,責任人下班后要檢查水龍頭情況,值班人員每天檢查上下水情況,一經發現有長流水情況,通報批評。
9、要養成節約用水習慣,各部門領導要經常向員工宣傳。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5
1 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后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
2 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
3 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接。
4 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 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6 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7 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8 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9 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10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范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11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12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6
為規范學生用水用電行為,保證學生用水用電安全,養成良好節約水電習慣,增強職工、學生節約能源意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創建節約型校園,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用水用電制度
1.愛護水電管線及水、電器設備,不得在公寓樓內私自搭接電線、安裝插座。
2.學生不得私挪動宿舍插座,學生手機、學習機充電一律在宿舍有人的情況下進行。
3.宿舍做到按時熄燈、人走燈熄。停電時要檢查電源是否關閉,放假離校前認真檢查宿舍所有電器(尤其是廁所排氣扇)關閉情況,避免電器無人看管長時間工作而出現用電浪費及安全事故,
4.白天非特殊陰暗天氣原則上不開走廊燈。
5.宿舍內禁止學生私自使用自帶用電設備,宿舍安裝的照明燈學生不得私自更換功率更大的.燈具。
6.宿舍無人時電扇應關掉,務必做到人走扇停。不能疲勞使用電扇,讓電扇連續工作。
7.養成良好的節約用水習慣:
(1)睡覺之前、出門之前,應檢查水龍頭是否關閉,特別是停水時離開宿舍,更要認真檢查,避免來水時造成水資源浪費。
(2)嚴禁將茶葉、食物殘渣等廢棄物丟進蹲坑或洗手池,更不得將廢棄衣物、塑料袋、礦泉水瓶等物件扔進下水道,避免造成下水道堵塞,避免用水浪費。
(3)注意節約用水,洗手時不能把水龍頭開得過大;洗漱、洗衣,不讓水長流;學會一水多用。洗臉、洗腳后的水用于沖廁所。
8.公寓住宿學生均有管理、監督、檢查、維修上報水、電設備、設施的義務與責任,發現水電設施、設備損壞,及時到樓管處報修,如遇緊急安全問題,及時當面告知公寓管理人員,以便及時安排維修,排除安全隱患。
9.公寓維修工是分管公寓樓水電設備維修直接責任人,接到報修任務需要及時予以處理,維修不了及時上報公寓維修科,并采取切實措施杜絕由此可能造成的安全事故和水電浪費現象的擴大。平時采取報修和主動巡修相結合,保證學生宿舍及公共用電、用水開關、水閥等正常使用,并經常做好安全檢查和維護,發揮開關作用,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二、管理考核辦法
1.樓管員和宿舍長是公寓樓、宿舍用水用電設施直接責任人,實行誰損壞,誰賠償原則。找不到當事人,由共用人一同承擔。用水用電設施損壞如未上報,一經發現,則扣相應管理責任人工作考核分。
2.宿舍長是宿舍用水用電安全管理責任人,平時必須堅持用水用電安全排查,發現損壞及時報修,如因責任人管理不到位出現安全事故,公寓將依制度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3.公寓樓、宿舍用水實行學校規定的定額,公寓公共部分用電由學校定額,宿舍用電為每學期100度免費,超出自負。
4.學生公寓每周對學生公寓和學生宿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工作人員檢查與考核和個人工資掛鉤,學生檢查與學生宿舍內務違紀檢查掛鉤,具體見下《用水用電考核細則》。
三、學生用水用電考核細則
序號考核項目扣分標準
1.未經同意私自搭接電線、裝插座 5分
2.宿舍內使用電熱、冷設備 10分、通報批評
3.未按規定關燈、扇、廁所排氣扇、水造成浪費5分
4.私自更換大功率用電器10分
5.向蹲坑及洗手池內扔廢棄物3分
6.私自拆、裝水龍頭 10分
7.發現損壞未及時上報維修造成長流水3分
8.故意破壞水電設備設施10分 賠償并予以處罰
有扣分的宿舍,不能參加文明宿舍、優良學風宿舍的評比,所扣分數計入學生綜合測評,影響學生獎學金、優秀先評比。
四、公寓工作人員考核細則
1.公寓管理員、門衛、保潔等工作人員使用違章電器,除沒收外罰款100-2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公寓公共區、管理員辦公室出現人走燈未熄或水未關現象,予以通報批評。
2.管理責任人未能及時上報水電設備損壞,維修不及時,造成不必要浪費水電、損毀公私財物現象,將視情節予以處罰并予以賠償。
3.維修工沒按工作要求及時處理報修和主動巡修,由此造成的水、電、暖氣、及沒有正常巡檢等的浪費和水電暖元器件的損壞,將是情節予以相應處罰。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推進公司節約用水,保障公司低成本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保護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經貿委《工業節水管理辦法》、《關于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意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辦制度。
第二章管理體系與職責
第二條公司各部門的節水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節水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制定適用于本公司的節水管理制度、規定、標準,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負責組織編制節水工作的長遠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組織對重點用水設備、裝置、系統的節水監測,促進公司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四)參與較大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立項的節水論證和初步設計的審查并參與項目竣工驗收。
(五)負責節水信息系統的建設管理工作,編報發布公司用水與節水統計信息。
(六)負責組織、指導節水宣傳。
(七)負責指導公司所屬部門的建設和業務工作的開展,指導和協助組織節水標準宣貫。
第三章節水管理
第三條節水計劃管理。公司節水主管部門每年下達各部門節水指標計劃,各部門應將下達的`指標分解到各用水小組,并落實節水措施。
第四條節水統計管理。公司節水主管部門定期統計、分析、公布各部門用水與節水狀況。
各部門應建立健全用水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每年1月1日前報送公司上年度用水與節水統計報表,6月30日前報送公司上半年用水與節水統計報表。
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節水管理。
(一)年新鮮水用量超過30立方米的固定資產投資工程項目,其可行性研究報告必須有專題論證用水合理性,初步設計檔案中必須有落實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節水指標、措施和要求。
(二)公司主管部門應會同行政部審察、監督項目中節水措施與用水指標的落實和達到情況。無專題論證用水合理性或經審察達不到有關節水設計規范要求的工程項目不予批準建設,主要用水指標達不到設計規范要求的工程項目不予竣工驗收。
第六條節水標準化管理。各部門應執行國家、行業和公司節水標準,并可根據情況制定本部門節水標準。制定節水標準要本著技術上優秀,經濟上合理,符合國家、行業政策和公司特點,以及有利于加強節水工作的原則。
第七條用水定額管理。各部門應制定優秀、合理、可行的用水定額,定期考核。做好水的采、輸、配、用各環節的管理工作,防
止水資源的損失和浪費。
第八條節水宣傳教育。公司和各部門要積極組織宣傳國家和公司的節水法律、法規、辦法、規定、標準,普及節水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水意識。
第四章合理用水
第九條公司應建立有利于節水的工作機制,并納入經濟責任制。
第十條公司應根據生產生活需要,因地制宜保護和開發水資源。
第十一條公司應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
第十二條公司應提倡一水多用,提高生活污水處理回用率,減少新鮮水消耗。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三條公司和各部門對違反本辦法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對于工作失職,造成危機浪費水資源和經濟損失的,要追究責任,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六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公司行政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用水節水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保證安全、高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設單位)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建設,實現水電資源的合理配置,做到計劃、安全、節約用電、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所有參與本工程建設的施工承包商的用水、用電、用汽必須遵守本規定。
3.引用標準和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4.職責與職權劃分
4.1三期辦是施工用電、用水、用汽的協調部門,負責整個工程用電、用水、用汽設施的規劃、建設和技術協調工作,負責審核施工承包商用電、用水、用汽計劃及負荷分配方案,對各施工承包商的用電、用水、用汽量進行統籌安排,并根據量的變化及時作出相應調整,負責電量及水量的計量配合工作。
4.2各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范圍內的施工用電、用水(包括生活用水)、用汽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及技術管理。
4.3管路、線路的架設與維護
4.3.1供水主管道由建設單位負責敷設,引至施工區域;施工區域內管道的安裝、維護由施工承包商自行負責。
4.3.2 6kv施工電源變壓器一律采用箱式變電站,變壓器進出線必須采用電纜,建設單位負責提供電源至變壓器高壓側,變壓器裝設的所有費用(高低壓電纜、箱式變電站、計量裝置等)由施工承包商負責。
4.3.3施工變壓器的臺數、安裝位置與容量必須符合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各施工承包商必須按施工組織總設計的要求在相應區域內的變壓器上引接電源,不允許跨區域用電。供電區域的變壓器安裝按以下原則劃分:誰先進場先用電,誰負責安裝該臺變壓器;若有幾個單位同時進場,誰用電負荷最大,誰安裝該臺變壓器。進場時間以建設單位要求為準,安裝完的變壓器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統一調度,各施工承包商的用電計劃以建設單位批復的“用電申請單”為準,不允許收取任何費用(電費除外)。對阻礙“用電申請單”執行的單位或個人,給予5000元~10000元的罰款。
4.3.4廠區內用電嚴禁采用架空線路。
4.3.5現場直埋電纜的走向應按施工總平面布置圖的規定,沿主道路、組合場、固定構造物等的邊緣直線埋設,埋設深度不小于0.7米;電纜沿線地面上應設置明顯標志;通過道路時應采用保護套管,管徑不得小于電纜外徑的1.5倍。
4.3.6在施工用水、用電、用汽期間,各施工承包商負責維護各自使用的管道、線路及ii級配電箱的安全,如出現水表、汽表、電表失靈或損壞,應及時上報監理單位和三期辦,否則將以建設單位三期辦裁定的計量為準。
4.3.7若計量水表前管道損壞漏水,應及時維修并上報監理單位和三期辦;若未及時維修,在接到監理單位和三期辦通知后仍未進行搶修,當月水費按雙倍收取。
5.規定
5.1箱式變電站的要求:
5.1.1箱式變電站的變壓器采用油式變壓器,變壓器高、低壓側設有斷路器,并配備相應繼電保護裝置。
5.1.2箱式變電站安裝點應考慮有防止水淹、高空落物的措施。
5.2下列電氣設備及設施應裝設接地或接零保護:
5.2.1變壓器、電動機(電焊機)的.金屬外殼。
5.2.2開關及其傳動裝置的金屬底座或外殼。
5.2.3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線圈。
5.2.4配電裝置的金屬構架、帶電設備周圍的金屬柵欄。
5.2.5高壓絕緣子及套管的金屬底座。
5.2.6電纜接頭盒的外殼及電纜的金屬外皮。
5.2.7配電盤、控制盤的外殼。
5.2.8室內外配電線的金屬管道。
5.2.9吊車的軌道及鉚工、焊工、鉗工的工作平臺。
5.3施工用電、用水、用汽設施竣工后,經監理公司和三期辦驗收合格,并移交完整的系統圖、布置圖等竣工資料,方可投入使用。
5.4凡需接引和變動較大的負荷時,施工承包商應向監理單位和三期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后方可接引和變動。接引前應對設備做好電氣檢查記錄,接引電源工作必須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
5.5現場集中控制的開關柜或配電箱的設置地點應平整,不得水淹或土埋,并應防止碰撞和物體打擊。負荷應標明名稱,單向閘刀開關應標明電壓。用電設備的電源引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距離超過5米的應設移動開關箱。照明、動力合一的移動刀閘箱應裝設四級漏電電流保護器。
5.6施工現場所有配電室、開關柜及配電箱應加鎖并設警告標志。
5.7施工臨時電源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拆除。
5.8電氣設備不能超銘牌出力運行,閘刀型電源開關嚴禁帶負荷操作。
5.9電氣設備附近應配備充足的適應于撲滅電氣火災的消防器材;發生電氣火災時先切斷電源,再進行滅火。
5.10施工承包商電工應持證上崗。嚴禁非電工拆、接施工用電設施。
5.11施工承包商供水母管或高壓線路出現故障而影響其施工時,應及時通知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三期辦,并及時找相關部門盡快消除故障或采取隔離措施。
6.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辦程序與計量
6.1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辦程序
6.1.1申請單位填寫《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申請單應標明使用地點、時間、容量。
6.1.2監理單位負責審查施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上的相關內容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并與申請單位技術人員到現場落實有關情況(計量與送水、送電、送汽方案)。
6.1.3三期辦專工對《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申請單》進行審核。
6.1.4申請單位根據落實情況編寫送水、送電、送汽方案,送監理單位和三期辦審查。
6.1.5三期辦負責人根據審查意見批復相關方案與申請(申請單和送水、送電、送汽方案)。
6.1.6對方案進行實施。
6.2停用水、電程序
6.2.1施工承包商提前2天填寫停止用水、用電申請單,交監理單位和三期辦審批。
6.2.2監理單位專工、三期辦專工與施工承包商相關人員到現場核實用水量和用電量。
6.2.3拆除或斷開供水管線、輸電線路。
6.3各施工承包商在施工期間如需停用或切斷水、電主管線或其他單位水(電)支管(線)時,必須在停用前兩天向監理單位和三期辦提交申請報告,經三期辦批準,按指定時間停用及恢復被切斷的水(電)管(線),并向監理單位和三期辦提交水(電)管(線)已恢復的報告,由監理單位通知相關部門恢復送水、送電、送汽。
6.4三期辦負責各施工承包商用水、用電價格管理,審核水電費及其差價,負責與施工承包商簽訂用電、用水、用汽協議。在施工承包商辦理完停電停水手續后,負責水電費結算。
6.5計量與水電費的收取
6.5.1三期辦負責建立施工承包商使用水(電)量臺帳。
6.5.2三期辦每月10日之前組織統一進行抄表,制成報表,各施工用電單位應及時派人到建設單位辦公室在報表上簽字(接到建設單位通知,當天需到建設單位辦公室簽字,否則算自動認可),然后報三期辦核算相關費用。
6.5.3若施工、安裝單位對計量有疑問,可向三期辦反應,由三期辦組織相關部門協商解決。
6.6各施工承包商負責其分包單位施工用電、用水、用汽的計量與收費。
7.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的檢查與考核
7.1三期辦行使施工用電、用水、用汽考核權,對違反本規定的施工承包商和個人進行考核(處罰)。有關管理人員應深入工地,監督施工用電、用水、用汽情況,發現違反本規定的現象應責令其立即整改糾正,對嚴重違反本規定的單位應給予處罰。
7.2施工用水、用電、用汽的有關考核按公司考核辦法執行。
8.附則
8.1本規定解釋權屬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三期辦。
8.2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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